169期
2016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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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KOTRA協助中小企業拓展貿易
對台灣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啟示
林士清/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韓國KOTRA因應內需成長較大的新興市場,規劃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針對國際商港和轉運發達的據點,設立轉運中心及發貨倉庫。透過海外物流中心的政策規劃,不僅提供出口通關、倉儲、內陸運輸及收款等整合式之物流服務,亦有利中小企業加速全球及拓展新興市場。本文希冀系統性地瞭解「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TRA)對共同物流中心的營運模式及對外經貿效益,探討KOTRA的操作模式對台灣拓銷新興市場之政策啟發。

韓國政府委託「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rea Trade-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 簡稱KOTRA ),乃韓國政府下屬唯一的非營利性的對外貿易投資促進機構,由韓國知識經濟部成立,其政策背景乃韓國政府於2009年提出「2014年邁入世界前八強計畫」,同時公布「營造貿易交易基礎5年計畫」,藉此擴大金融出口、整合行銷及進出口物流等貿易基礎設施。是以,KOTRA的核心職能乃通過推動進出口貿易,收集和提供海外市場訊息,參加國際展覽,開展海外宣傳,投資振興等方面的綜合性工作,促進韓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向全球化邁進的步伐。

挑戰日本物流運籌之體系:韓國KOTRA的雄心壯志

KOTRA為韓國知識經濟部為國內出口商於全球經貿布局的政策規劃中,增設韓國商務中心及共同物流中心之實際執行單位,肩負協助韓國企業增設海外分公司,有效節省產品出口物流費用之責任,搶占海外市場商機展現雄心壯志。

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功能,為促使商品在目標市場出口達到「貨暢其流」的效果,初期皆以設置海外辦事處,辦理物流業務及行政事項為主,慢慢擴張至掌握當地市場「發貨倉庫」及區域性大港的「轉運中心」。發貨倉庫乃協助廠商為直接掌控海外市場,至當地建立的倉庫及據點,一來提升客戶訂貨之意願,二來提升售後維修市場交貨的及時性;透過海外市場設立發貨倉庫,增加廠商的競爭力及提高獲利水準。轉運中心是國際生產分工趨勢下的產物,業者為求生產經濟規模與成本節約,常在低成本地區或國家生產零組件或半成品,再利用便捷的海空運輸與較先進科技地區或國家所生產的零組件組合,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此亦增加了轉運之需求。此轉運需求配合國際海運貨櫃化,亦即用大的貨櫃船,將貨櫃集中到某些區域大港,再用小貨櫃船,將貨櫃分運到各地中小型港口,此種營運模式,則使區域性大港成為「轉運中心」。

日、韓兩國為求節省中小企業的物流費用,將以出口企業密集地區為主軸之作法,主要分為韓國設置共同物流中心,以及日本的物流商聯盟。韓國政府以由上而下的政策補貼,重心放在韓國中小企業的出口需求,藉由「大韓貿易振興公社」(KOTRA)在全世界主要市場設置共同物流中心,以「第三方物流」方式協助韓商降低出口成本。相對而言,日本業者習慣和日本物流業者合作,日本政府作用對於物流發展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商品海外拓銷與物流產業發展同時並進,使日本現代物流產業發展處於世界領先之位置。

KOTRA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運作模式

KOTRA成立於1962年,乃韓國最主要的貿易推廣機構,亦為韓國海外共同物流中心的主要推手。早在1962年時已在紐約、香港、洛杉磯及曼谷成立海外分布據點,1964年擴張至新加坡、雅加達、東京、德黑蘭、胡志明市等。KOTRA於60年代已在全球積極布局,到了1995年8月,KOTRA更被賦予境外投資技術和工業合作項目之推動和支持,其奉行「促進貿易」和「加強投資」的雙重任務,以提高韓國的繁榮和競爭力,作為韓國中小企業出口海外市場之平台,讓韓國成為東亞地區的經濟樞紐。更有甚者,KOTRA憑藉自身發展的經驗累積和專業知識,協助世界各地的利害關係人與韓國從事貿易,而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乃搭配KOTRA為平台,協助韓國中小企業建立海外辦公室之加值服務項目。

KOTRA通過各種貿易促進活動,如海外市場調查和企業牽線搭橋,促進了韓國的快速出口為主導的經濟發展。KOTRA於2003年成立學院,專門負責國際商務的專業學習,強化其組織學習能力,更於2004年為韓國中小企業提供「海外辦公室服務」,善盡韓國中小企業及海外買主的中介媒合平台。然而,2008年因發生全球金融海嘯,韓國知識經濟部與KOTRA合作進行,調查韓國中小企業在拓展國際海外市場時,恐遭遇物流與通路方面的阻礙,並在2009年研擬海外共同物流中心服務,由KOTRA總部的中小企業支援處(SME Support Department)負責規劃,配合海外辦公室服務擴大執行,每月份由各海外據點回報成果績效。是以,KOTRA共同物流中心架構主要乃連結韓國出口企業、當地物流商及國外買主,KOTRA乃透過國際貿易的買賣合約、國際運輸、內陸運輸、結算貨款、最終匯款等機制之管理及監督的服務平台,而KOTRA在全球各地的辦事處主要是協助韓國中小企業「開發市場商機」、「辦理海外展覽」、「掌握當地買主需求」等核心業務。

海外共同物流中心的後勤支援及韓國中小企業的參與

基於韓國以外貿倍增的政策主軸,凡在韓國境內有註冊法人的企業,只要繳交費用,並通過KOTRA審核,皆有參與使用海外共同物流中心服務之權利。韓國企業和KOTRA簽訂合約加入共同物流中心並繳交參加費150萬韓元(約新台幣4萬)後,便由個別韓國企業與當地物流商談訂倉庫使用面積、物流服務項目及相關價格,再與物流商分別簽訂服務合約。實際發生物流費用後,韓國企業則僅需自行負擔KOTRA每年補助上限(400萬韓元)的超額費用即可,並與當地物流公司直接做結算,對於韓國中小企業參與共同物流中心乃一大政策誘因,因KOTRA能有效處理當地市場所遭遇的物流問題。事實上,韓國中小企業有爭取國際市場需求及意願,而且參加共同物流中心可獲取穩定的訂單需求,成功地進入當地買主的供銷體系,亦可降低運輸成本,縮短供應貨物時間。

韓國政府透過KOTRA的行政手段來處理各項疑難雜症,而更多韓國中小企業因面臨企業營運成本過高、缺乏物流及運輸的相關知識,對於出口貿易有困難,爭取更多的政府金額補助,甚至希望有獎勵措施。以KOTRA在巴拿馬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為例,不僅具備轉運中心及發貨倉庫之功能,吸引韓國諸如電磁、反光膜、農業及工業用管、液壓錘、醫療設備等廠商利用共同物流中心。爭取海外市場出口的韓國小企業及當地物流商為供需兩方是KOTRA海外共同物流中心口一個目標,其扮演媒合之=服務平台之角色,降低物流成本擴大出口機會,建構成KOTRA之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政策網絡。

以KOTRA之海外辦事處為例,其處理流程通常為當地辦事處評選當地適合之物流廠商合作,之後當地辦事處與物流廠商簽訂合作備忘錄,再向韓國中小企業引薦該項服務,順利爭取及媒合後,KOTRA總部和參加之韓國企業簽訂合約,並收取參加費用,當地辦事處監管共同物流中心之使用情形,與當地物流公司結算補助限額(400萬韓元)內之物流費用,最後當地辦事處向KOTRA總部回報使用情況。以當地物流廠商為例,其處理流程為,首先與KOTRA當地辦事處簽訂合作備忘錄,與加入當地KOTRA共同物流中心之韓國中小企業簽訂合約,依加入韓國中小企業需求提供共同物流中心服務,再補助限額內之物流費用與KOTRA當地辦事處結算,若超過補助額度以上之費用與韓國中小企業結算,最後定期向KOTRA回報當地辦事處之使用情形(表1)。

表1. KOTRA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政策網絡及扮演角色

KOTRA海外辦事處

當地物流商

參與的韓國中小企業

1. 當地辦事處評選當地適合之物流廠商合作。
2. 當地辦事處與物流廠商簽訂合作備忘錄。
3. 向韓國中小企業引薦該項服務。
4. KOTRA總部和欲參加之韓國中小企業簽訂合約,並收取參加費用。
5. 當地辦事處監管共同物流中心之使用情形,與當地物流公司結算補助限額(400萬韓元)內之物流費用。
6. 當地辦事處向KOTRA總部回報使用情況。

1. 與KOTRA當地辦事處簽訂合作備忘錄。
2. 與加入當地KOTRA共同物流中心之韓國中小企業簽訂合約。
3. 依加入韓國中小企業需求提供共同物流中心服務。
4. 補助限額內之物流費用與KOTRA當地辦事處結算。
5. 超過補助額度以上之費用與韓國中小企業結算。
6. 定期回報KOTRA當地辦事處之使用情形。

1. 與KOTRA簽訂合約加入共同物流中心。
2. 繳交參加費用(150萬韓元)。
3. 與KOTRA合作之當地物流廠商簽訂使用合約。
4. 依實際之物流費用結算,接受KOTRA每年400萬韓元上限之補助。
5. 超過補助部分之物流費用,由中小企業與當地物流廠商結算。
6. 韓國中小企業透過網路線上申請審查資格,核算運輸成本由KOTRA收件及簽約。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台灣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SWOT分析

台灣物流產業及貨運承攬業之專業分工,乃透過同業的相互整合,增加經營的深度與廣度,並設法透過同業水平整合及跨業垂直整合來擴大規模經濟,降低營運成本。在單一經營的物流業態中,專業分工使得所有的投資都集中在少數幾點,例如在電子化過程中,電子化的投資可利用更多的量來分攤,但台灣物流業的專業分工的最大困擾:乃必須透過跨業結盟和整合,來強化服務品質。是以,以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政策執行而言,若由物流聯盟由下而上,會缺乏具備主導性的單位來推動,任何一個運籌流程都需要經過很多獨立的企業個體,不但溝通協調成本極高,且能見度不夠。因此,由台灣出口業者自行尋求目標市場,再委由當地物流業者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的可能性較高。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政策規劃,一方面應以促進國內中小企業拓銷海外市場,另一方面亦可透過海外共同物流中心,讓台灣本土物流業者增加全球運籌之機會。

表2為筆者對台灣若仿效韓國KOTRA設置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優劣利弊分析。

 

優勢(S)

劣勢(W)

  1. 國內物流發展迅速,專業分工且服務整合。
  2. 上下游供應鏈合作容易,具備國際貿易及國際航運之經驗。
  1. 國內物流業者規模較小,難以跨海提供第三方物流之服務。
  2. 資訊化程度建構不足,對於目標市場商業資訊較為欠缺。

機會(O)

攻擊策略

補強策略

  1. 積極拓銷海外出口,關注新興市場之政策契機。
  2. 海外消費市場逐步增長,具備妥善布局之外部環境。
  3. 提供國內相關業者全球運籌之機會。
  1. 海空聯運(貨物加值與轉口)
  2. 國際跨關中轉(貨物加值與轉口)
  3. 跨業併購(跨業垂直整合)
  1. e-Co-Load策略(同業水平整合)
  2. 擴大規模(同業水平整合)
  3. 跨業策略聯盟(跨業垂直整合)

威脅(T)

防護策略

退避策略

  1. 我國製造業及出口有式微的跡象。
  2. 外商LSP的入侵,對國內物流造成威脅。
  3. 韓國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布局與挑戰。
  1. 跨關區出口
  2. 跨國同業聯盟(同又水平整合)
  3. 給予業者出口更多補助,提供經費以利結合當地物流業者(跨業垂直整合)。

暫緩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政策規劃,退出全球物流運籌之競爭行列。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評選當地物流業者之第三方物流篩選機制

台灣與韓國之經濟體同屬外貿依存導向,在全球產業價值鏈上佔有一席之地;而中、小企業的蓬勃發展具備彈性發展、靈活應變、適應力強等優勢。面臨國際經貿之大環境衝擊,台、韓主管經貿當局應當思考如何透過國際貿易之作用,來調整並據此研擬出相關策略,以協助中小企業廠商投入全球新興市場,並提供最有力的後盾與支持、加快彼此產業轉型的步伐、兼顧商品及服務的輸出、並有助國家品牌價值的提升,以有效提升經濟動能。因此,選擇適當適合的當地物流公司服務,對海外共同物流中心之實際運作扮演重要的角色。

因當地物流商可提供加速物流程序之輔助性服務,不僅可提供托運人及收貨人寬廣之信賴服務,評價一家優良的物流廠商可從其運輸業基礎、倉儲業基礎、承攬業基礎、資訊業基礎及顧客基礎等考量。是以,選擇當地物流業者合作之篩選建議,應當包含物流價格服務、物流服務品質、改善企業物流之服務水準、可提供加值服務之廣度、資訊科技能力、策略性物流服務能力、供應鏈創新與改善之知識建議、當地物流公司文化及策略配合度、新興市場之涵蓋範圍及經驗、當地物流公司的願景及投資策略等等等,均納入篩選考量;海外共同物流中心應當扮演國內中小企業出口及當地物流公司之間的有效服務平台。

(林士清/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備註: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林士清
現任: 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學歷: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班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研究所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中國大陸研究學程
經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南臺灣專案辦公室/組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兼任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青輔會青年國是會議/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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