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道5號發生遊覽車重大事故造成33人死亡,交通部勒令蝶戀花旅行社停業,並撤銷遊覽車所屬友力通運的營業執照。緊接著就是公路總局局長、觀光局長上演請辭戲碼,看似為此次意外事故負起責任。問題是出了什麼重大交通意外,換幾個官員就能解決問題嗎?那些官員只是替死鬼,替誰死呢?不是那些政務官、交通部長或總統,而是這個早就已經失能的公務員體制!
不論政黨如何輪替,台灣政府的產業管理,向來與業界實務發展離得太遠,觀光與遊覽車業者管理也不例外。交通部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訂定,「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但公路總局官員竟然表示,是「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遊覽車運輸業的工時管理,看的不是行程總長短,彷彿司機出車前後的準備時間、打掃及檢查車況都不算是在工作。這樣的勞檢標準,就連一般民眾聽聞都感到不合理,也難怪遊覽車司機過勞的問題長年來都未能解決。
評鑑定期有做就好、改善下次再說?
再來看看交通部是怎麼管理遊覽車產業。公路總局定期會對所有遊覽車業者進行例行性評鑑作業,針對車輛、駕駛人及公司管理等三大面向進行評鑑,在去年度的調查當中,名列優等的有181家,被評為丙等及丁等多達72家業者,這次出事的友力通運正是51家丙等業者其中一員[1]!至於遊覽業者又是怎麼看交通部每兩年定期舉辦的考核與評鑑作業呢?根據交通部105年度自己的調查結果顯示,有37.7%遊覽車業者認為考核與評鑑作業「不會」促進業者更重視行車安全,這其中又有超過四成的受訪業者說出真心話:考核與評鑑「流於形式及文書作業」[2]!
表一、105年度遊覽車評鑑結果
評鑑列等 |
家數 |
優 |
181 |
甲 |
446 |
乙 |
232 |
丙 |
51 |
丁 |
72 |
總計 |
931 |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吳碧娥/製表
圖一、遊覽車業者認為考核與評鑑作業不會促進業者更重視行車安全之原因
資料來源:105年10月交通部統計處「遊覽車營運狀況調查摘要分析」
諷刺的是,公路總局說遊覽車評鑑是為了「獎優汰劣」,去年就要求轄區各監理所針對評鑑報告提出改善建議並專案輔導,時隔不到一年,言猶在耳,就發生令人痛心的慘案。扣除已經吊銷執照的友力通運,至少還有70家品質堪慮的遊覽車業者,但要是交通部再放任這種「評鑑定期有做就好、改善下次再說」的管理方式,恐怕類似蝶戀花旅遊團的交通事故不會是最後一筆,只是下次又換交通部其他官員下台而已。
以參與式管理 取代失能的公務員政府
如果真要「獎優汰劣」,最該檢討的是政府完全不合格的產業管理制度。問題不光是出在某一個政府部會或單位,而是台灣整個龐大的公務員體系。長久以來,台灣集權式的政府管理,讓公務員只想要一手緊抓控制產業發展的生殺大權,另一方面卻又只想「管而不理」,因為不喜歡有爭議而惹麻煩上身。這種故步自封、自掃門前雪的態度,怎麼管得好一個動態萬千、變化多端的觀光業和遊覽車業?而理應為民喉舌的立法委員,卻又因立法院龍蛇雜處、利益糾葛不清,根本無心介入各個產業的複雜問題,結果都是委託行政官僚代為立法,最後當然什麼產業都管不好,這是目前政府制度的結構性問題,即使更換執政黨,或是誰來領導觀光局長或公路總局,一樣都解決不了!
真要重新整頓產業,唯有大破大立、深入了解產業界的運作生態與需求所在,除非將兩局負責相關業務的部門全部裁撤,改由觀光業和遊覽車業由業者(資方)、導遊和司機、相關工作人員(勞方)以及消費者聯盟(消費方)三方推選委員來共同組成管理委員會,否則只是會一再重蹈覆轍。
這種全員參與的管理模式,比較接近於社區的管理制度,所有的三方會員既是被管理的一方,也是監督的一方,只有三方達成協議的規則,才能變成有公權力的規約;如果發現有業者、導遊、司機或消費者不遵守管委會所訂定的規約,就立刻向代表自己方的管理委員或管委會檢舉,由具有公權力的管委會立刻出面制止或是協調,把問題徹底解決掉。
遊覽車不時頻傳的意外凸顯了觀光業和遊覽車業背後複雜的問題,但交通部身為管理者,卻不能了解產業界到底在搞什麼?若能由資方、勞方、消費方共同組成觀光業的產業政府,建立全體行業必須共同遵守的管理規約,才能避免資方隻手遮天,勞方也不怕再受無良老闆無止盡壓榨,消費者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必擔心這些意外事故而人心惶惶!
備註
- 105/10/14交通部公路總局「105年度遊覽車評鑑結果」。
- 105年10月交通部統計處「遊覽車營運狀況調查摘要分析」。
作者: |
吳碧娥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
學歷: |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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