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各國可以容許跨國企業的租稅規劃,但是現在時代不同了,各國政府有志一同就是要打擊過度的租稅規避,因此對付企業避稅的手段非常強烈,被抓到之後絕對是鉅額調稅。想像一下,如果企業發布財報數字之後,突然被其他國家的稅務機關作出重大稅務調整,勢必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表現,試問要如何對你的股東交代?
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在8/1舉辦的「反避稅時代之稅務治理論壇」中指出,因應全球反避稅浪潮,稅務資訊透明化近年來已成各國稅務發展趨勢。2009年G20高峰會議決定「終結銀行秘密」、2010年美國通過肥咖條款(FATCA)、2014年 OECD發布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準則,主要的內容為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接下來2018年,新加坡、中國、香港及澳門均已承諾,將按CRS進行第一次金融帳戶自動資訊交換等,種種跡象顯示稅務資訊透明的重要性提高,各國政府攜手打擊跨國企業避稅的時代已經來臨,財政部現已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預訂2019年開始實施CRS,並在2020年加入與其它國家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
表一、國際稅務資訊透明化歷程
年份
歷程
2009
G20高峰會決定「終結銀行秘密」
2010
美國通過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
2011
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公約(MAAC)開放簽署
2014
OECD發佈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準則(含CRS及CAA)
2017
OECD發佈非合作租稅管轄區名單
2018
OECD預計更新非合作租稅管轄區名單
資料來源:財務部賦稅署
「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是指跨國企業利用各國稅制的差異進行租稅規劃,將利潤移轉到稅負比較低的國家,以達到集團稅負成本極小化的目標。宋秀玲強調,過去各國可以容許企業的租稅規劃,但是現在不能,各國有志一同就是要打擊過度的租稅規避,因此對付企業避稅的手段非常強烈,被抓到之後絕對是鉅額調稅。想像一下,如果企業發布財報之後,突然被其他國家的稅務機關作出重大稅務調整,將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表現,試問要如何對你的股東交代呢?這也是為何跨國企業的董事會,必須格外重視國際稅務新秩序可能帶來的風暴。
國際反避稅政策,起因於近年各國都感受到稅收不足的財政壓力,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登高一呼下,要求20國集團(G20)開始研究BEPS,於2013年2月發佈BEPS報告,同年7月發佈BEPS共15項行動計畫,OECD宣示要在兩年內完成,馬上獲得當年G20高峰會各國領袖支持。宋秀玲表示,各國是有系統、有計畫、有方法的進行反租稅規避,千萬不要質疑OECD的決心,因為當初其他國家也是抱持著遲疑的態度,沒想到OECD果真在2015年10月如期完成BEPS共15項行動計畫的最終報告,並獲得G20與歐盟背書,現在各國都在著手立法。截至 2017 年7 月,已有102 個國家(地區)加入BEPS 包容性架構,台灣目前則是尚未加入。
三層文據架構 要求跨國企業集團稅務全揭露
為避免台灣成為跨國企業的避稅管道及他國政府護稅下的犧牲品,財政部最近已參考BEPS 行動計畫13 最終報告結論,研議修正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並導入跨國企業集團三層文據架構(包括集團主檔報告、移轉訂價報告及國別報告),預定自106 年度起適用,目前正在預告中。也就是說,只要年營業額超過7.5 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除了要繳交移轉訂價報告,還新增「集團主檔」及「國別報告」,財政部要求跨國企業財務資訊「全都露」。 財政部常務次長吳自心表示,反避稅趨勢已為國際潮流,為了避免國際組織將台灣列為非合作國家,影響台商及企業國際競爭力,財政部正在積極檢視不合時宜的法規,跟隨國際腳步修訂反避稅新規定,他也提醒台商跨國企業,應盡速檢視集團投資架構及受影響程度,以降低在多國反避稅制度下造成的衝擊及稅務風險。
表二、跨國企業集團三層文據架構
集團主檔報告
(Master File )
移轉訂價報告
(Local File )
國別報告
(CbCR )
我國境內營利事業於申報時備妥,並於次年底前提供所屬集團下列資訊:
組織結構
經營狀況概述
無形資產
跨國企業集團成員間之融資活動
財務及稅務情形
我國境內營利事業於申報時備妥,並應稅捐機關要求提示下列資訊:
企業綜覽
企業集團組織及管理結構
受控交易之彙整資料
受控交易資料
其他資料
跨國企業在我國境內之最終母公司於次年底前提供下列資訊:
揭露集團於「各國」 之收入、稅前損益、所得稅、登記資本鵝、累積盈餘、員工人數及有形資產等財務資訊。
按國別列示「成員」 之居住地及其主要活動情形。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董事會掌管企業稅務治理大權
至於跨國性的公司如何面對稅務資訊越來越透明的全球趨勢?根據KPMG針對36個國家的《全球稅務指標調查》發現,大部分的受訪公司都有制訂稅務道德準則,規範公司對於稅務的容許度與稅務決定,而參與稅務治理的通常是董事會層級的主管。一旦涉及重大稅務風險的領域,例如企業併購、移轉訂價或在國外設立常設機構,也常會要求稅務部門參與。
另一方面,KPMG 也針對台灣前百大企業進行稅務揭露情況分析,結果發現79 家有發行獨立報告書的公司中,僅有18 %制訂並公開揭露稅務政策/ 原則及策略,其餘多數公司都未公開揭露相關政策,也就是並未向利害關係人說明公司的租稅規劃是否合理。 顯然和國外企業相比,台灣企業這部分的資訊揭露仍不健全。
KPMG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許志文認為,因全球稅務環境丕變,企業有可能面臨多繳稅的風險,雖然國外企業的董事會成員也不全然是稅務背景,且各國稅法又十分複雜,因此會要求稅務管理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稅務管理的情形,以制定公司的稅務治理政策。
借鏡國外企業作法 配置適當的資源和人力
KPMG針對天下雜誌今年排名國內前20大製造業、服務業及金融業,調查其稅務成本發現,有企業每年繳納的所得稅費用達到500億元,更不用提還有關稅、營業稅和扣繳稅等稅務成本,顯見公司對於稅務遵循及成本管理,應配有適當的資源和人力。許志文強調,台商企業很多時候稅務風險是來自境外,董事會在訂定稅務治理政策時,可考慮借鏡國外企業作法,配置適當的資源和人力,稅務管理單位才能在重大的稅務議題上進行妥當的稅務風險管理。
因應跨國反避稅之道,宋秀玲呼籲企業,應重新檢視投資架構、營運策略、交易模式,尤其要持續關注經貿投資來往密切的國家,像是大陸、香港、新加坡打擊逃漏稅的發展;最重要的是利潤要按照在當地的實質經濟活動合理分配,才是企業面對反避稅浪潮的長久之計。
圖一、KPMG舉辦「反避稅時代之稅務治理研討會」,左起KPMG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KPMG主席于紀隆、政大會計系教授陳明進、財政部常務次長吳自心、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及KPMG 稅務部營運長許志文。
圖片來源:KPMG提供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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