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一直流傳著「稻德國真遠」這句話,暗指五所因招生不順、導致經營狀況百出的私立大學。沒想到,這些年來傳出經營危機的私校早已數不勝數。可惜的是,面臨這個狀況,教育主管機關只端出退場一種處理方式,完全忽略了如何將危機化為轉機,讓私校脫胎換骨的另一種可能。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受到少子化的影響,台灣的學齡人口早就長年呈現衰退,各級學校因收不到足額學生而發生經營危機也已經不算新聞。根據教育部的統計,光是今年到目前為止,就有包括高雄市的和春技術學院、宜蘭縣的蘭陽技術學院、以及花蓮縣的台灣觀光學院將在新的學年度(110學年度,自110年8月開始)停止招生。
從很明顯地,會面臨生存危機的學校,多半都是沒有國家資源挹注的私立學校,其中又以技職體系最為嚴重。然而,身為主管機關,卻始終拿不出任何實質辦法來解決問題,一部攸關私校前途與師生權益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簡稱私校條例)」,從2017年提出至今毫無進展,使得台灣這些年來不時就會傳出私校惡意解聘教師、用人頭學生灌水註冊率等種種亂象。
教育部版的私校退場條例得不到支持,與機制不完備有很大關係。條例中,將發生經營危機的私校,依據財務狀況、師資結構等指標,分為「預警」與「專案輔導」兩類。首先,對於列為預警的學校,教育主管機關可以書面預警,並對其提供諮詢輔導,但因為狀況較輕微,還不需要對外公告預警學校名單,主管機關也不會介入經營。
「預警」或「專案輔導」,待遇大不相同
至於列為專案輔導的學校就不同了,私校退場條例特別賦予了主管機關介入經營的權限,例如金額達100萬元以上的採購、投資必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辦理推廣教育與遠距教學等事項;主管機關也可以加派董事與監察人進入私校董事會。最後,若專案輔導學校未能在限期內改善,主管機關還能施以停招、停辦的處分,並且將學校解散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捐入私校退場的特設基金。
這套機制暴露了幾個問題。首先,對於預警和專案輔導的處理權限差異太大。如果學校已經處在存亡邊緣,主管機關強力介入還算合理,但私立學校之所以會到達專案輔導的程度,不正是在預警階段無所作為?換個角度想,如果主管機關在學校還在預警期時,就要求校方提出限期、實質的改善計畫,並且按時加以追蹤考核,不就能減少進入下一個階段的風險,對於師生權益也更有保障?
再來,條例中對於專案輔導學校的處置,也是打著維護學生和教職員權益的口號,但求息事寧人而已。像是對於資金運用的同意權以及禁止開設新班別等規定,都讓學校本身幾乎不可能再自創收入,若再沒有外界的資金挹注,這些規定只會加速學校倒閉。
還有,若學校真的面臨停招、停辦的處分,條例內也只關注學生如何轉學就讀以及維持教職員的生計,反而還要求學校解散完畢後的剩餘財產歸入基金當中。姑且不論歷經多年苦撐的私校最後還能剩多少財產,但要把這些起初由民間投入、專做辦學之用的資產直接納入政府主導的基金,難道沒有侵害人民財產的疑慮?
少子化威脅下,正是私校轉型好時機
私校真正需要的不是退場,而是在少子化威脅下轉型、翻身的機會。因此,除了條例中僅約略提及的「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外,教育部應該更積極協助私校找尋新出路。產學合作就是個很好的方式,一方面讓產業界的優秀經理人進入學校協助經營,尤其是培養未來產業界需要的人才,學校也可以提供自己的研究環境與師生人力,協助產業界解決實務難題。最重要的是,如果私校認知到經營的困境,也願意自力更生,一定會更積極地與產業界合作來找尋出路。這樣一來,產業界也必然能跟學校合作愉快,私校的問題也能獲得紓解。
總之,如果不誠實面對學校競爭力的問題,則私校退場永遠不可能徹底解決。當前的環境正是從頭加強私校競爭力的好時機,如何讓私校在這波浪潮中成功轉型求生,才是教育部真正該做的事。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預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教育部,2020/04/23
作者: |
蔣士棋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
學歷: |
政治大學企管系 |
經歷: |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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