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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英語水平低落 都是教育部害的!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02.17

上2期北美智權報分別報導過日本韓國政府為提升國民英語水平所作出的努力,同為國民英語水平普遍不高的台灣(可參考什麼?台灣英文水平落於日韓之後?震撼的一課:英語能力 = 國際競爭力?2篇文章),政府又作了什麼努力呢?嚴格來說,台灣政府不僅未在這一塊著力,甚至可以說台灣英語水平普遍低落,都是教育部害的。怎麼說呢?這應該從台灣的英語教育體系說起。

是誰規定什麼時候才能開始學英文?

筆者在近30年前剛來台灣唸大學的時候,發現台灣是在國中才開始上英文課的,當時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猶記在香港唸高中的時候,英文老師問我們「覺得在上了中學之後,還有沒有在學英文?」原來他要告訴我們的是:「英文的基礎單字、詞彙及基本文法應該在小學階段就學習完畢,到了中學便開始進入運用及累積階段。」現在回想起來,覺得老師說得非常有道理,因為中學時候的英文課都是以作文、閱讀及聽力為主,的確是進入了運用及累積的階段。因此筆者認為,台灣早期英語水平低落,與太晚開始學習英語不無關係。

教育部一直到了1997年時,才開始在國小五、六年級試辦英語教學,其後在1998年又提前至小學三年級試辦,但正式向下延伸至小三則是從2005年才開始的。目前依照2006年修訂的九年一貫課程綱領,是從國小三年級才開始安排英語課程的,然而,在現實上,每個縣市的情況都不一樣。像台北市、新北市的小學幾乎都是從國小一年級就開始上英文課,甚至台中、桃園、新竹也有一些小學跟進,從小一開始就安排英文課程;然而,台南、彰化、嘉義……等地區的部分小學,則是從國小三年級才開始排入英語課程,一些偏遠地區甚至是在國小五年級才開始英語教學。

有人認為從國小一年級就開始英語教學的學校是在偷跑,但另一種說法則是「規定是小學三年級,但不是說有縣市偷跑,而是各縣市『有資源可以提早開始』,有只能提早、不能延後的意思」。從這裡可以看出教育部的英語教育政策有很大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要規定國小三年級才開始英語教學的課程?是因為英語師資不足,沒辦法從小一開始就進行英語教學,還是因為教育部認為國小三年級才是適合開始學英語的年紀?教育部的官員很多既不是教育專家,也不是語言學專家,憑什麼作出規定?以前教育部規定國中才開始上英文課,因此大家都認為國中才開始學英文是正常的?現在教育部規定國小三年級開始英語教學,大家就認為在國小三年級之前學英文是在偷跑?有不少家長都猶豫要不要在國小一年級就讓小孩去上英語補習班(因為本身學校從國小三年級才開始教英語),但又怕「太早」學無法達到學習效果,最後決定還是國小三年才開始學英文,因為比較「正常」。

其實,教育部規定在國小三年級才開始英語課程只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因,就是國小英語師資數量不足以向下延伸至從小一就開始安排英語課程,而不是因為國小三年級才是適合開始學英文的年齡。在2005年度全國英語教育開始向下延伸至小三後,當時約有4,000多名的英語師資需求,如果要延伸至小一,則預估需求量會超過6,000名,但當時合格的英語師資也還不到2,000名,幾乎只能應付到小五階段的需求而已 (也許這也是為什麼更早前的規定是從小五開始學英語)。如果家長了解教育部規定國小三年級才開始英語課的原因,就明白國小三年級之前學英文根本不存在「太早」的問題。

差距拉大  肥了補習班

教育部現在規定國小三年級才開始上英語課,但有資源的學校則可以提早開始,如此一來,城鄉的差距便會明顯拉大。然而,這不是說應該來個齊頭式的平等,全部強制在國小三年級才能開始。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規定從國小一年級就開始英語課程,如此一來,除了可以消弭城鄉差距外,也可以避免家長因學校的課程不符現實需求而對外求助於補習班。

有一派「教育家」三不五時的為文,述說太早學習外語對兒童成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有些甚至把會造成「國家民族認同障礙」的觀點提出來,指出語言學習的順序該為:母語、國語、英語。其實,這些都是混淆視聽的言論,企圖隱瞞教育部沒能力全面實施國小英語教學的真象。

盡早展開國小英語師資培訓 刻不容緩

如果教育部可以體認現實,便應該盡早投入國小英語師資的培訓計劃,並明確定出在短期內英語教育向下延伸至小一的時程。在前期文章中提到,日本及韓國是以訓練以英語教授英語的師資為目標,現在台灣只須訓練教授英語的師資,不管是用國語還是英語授課,理論上是簡單多了。語言絕對是可以同時學習的,特別是在學齡階段,千萬不要把學英語看成是「學才藝」,它只是一門學科而已,就如同數學、國文一般。

據了解,早期教育部亦曾提供金錢資源,以期提高大學生的英文能力,如元智大學鼓勵老師以英文授課,鐘點費是中文授課的1.3倍;世新大學是以學分數乘以1.5倍來鼓勵;政大則是每堂課補助英文授課的教師5萬元;中央大學是補助4萬元,但若能把英文講義上網,再補助2萬元;台大甚至補助人事費與相關器材費高達20萬元。(林照真,2002,中國時報 /全球化浪潮下台灣英語教學之批判性解讀)

然而,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作法。如同文章一開始所提:「英文的基礎單字、詞彙及基本文法應該在小學階段就學習完畢,到了中學便開始進入運用及累積階段。」試問如果之前的階段沒有學習好、充分利用及累積,到了大學階段再來鼓勵有什麼用?難道上了大學才來學英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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