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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不爽! 發明展騙倒行政院 六年157億付水流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07.16
行政院在2010年宣誓推動四大智慧型產業,其中,投入六年共157.23億元經費的「發明專利產業化」政策,卻在執行五年後被行政院長江宜樺點名「最不滿意」。政府應該檢討的是,不是所有發明都有「商業化」的價值,光是從報章媒體報導台灣參加國際發明展屢屢得獎的消息,制訂政策的根基如此粗糙就投入上百億元經費,難怪納稅民眾的血汗錢就這麼白白浪費了。

回過頭來看,「發明專利產業化方案」這項宣告失敗的政策,當初到底從何而生的?在行政院公開的「發明專利產業化推動方案」中,開宗明義這麼寫到:

我國發明實力在國際上是有目共睹的,每年在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瑞士日內瓦國際發明展、美國匹茲堡國際發明展、英國倫敦國際發明展等國際發明競賽上,屢獲佳績。以參加瑞士日內瓦2011年國際發明展為例,我國代表團有84件發明作品參賽,共81件獲獎(勇奪42金、34銀、5銅),獲獎率高達96%,創下我國歷年在該展最佳得獎紀錄,顯見我國人之創新研發具備國際競爭力。

原來,行政院是依據台灣在國際發明展上的傲人成果,發想出應該要將這些發明進一步商品化,才會催生「發明專利產業化」這樣的政策。如果是基於這樣的前提,等於從一開始就已經決定了無可避免的失敗結尾。因為國際發明展的得獎作品,本來就不一定具有可商業化的價值,學校或學生積極參展的原因,也許是為了學校績效或是升學考量,此時國際發明展的存在,恰好提供了一個能讓他們「發光發熱」的曝光舞台。

2013年在德國舉辦的紐倫堡國際發明展,共有來自全球32國、700多件作品參展,台灣有108件作品參加,最後獲得20面金牌、34面銀牌、16面銅牌,一共拿下70座獎項,參賽作品得獎率超過六成。同年度的「韓國首爾國際發明展」,共計31國參與、700多件作品,台灣共222件作品參展,獲得68面金牌、64面銀牌、57面銅牌和4個特別獎,得獎率更高達八成以上。

台灣在各大國際發明展的參展件數多,得獎率更是高。這樣看來,國際發明展真是門好生意,它讓財力夠雄厚的學生家長願意欣然掏錢送孩子出國「參展」,搶奪金/銀/銅牌光榮回台,換取未來升學超額比序時的競賽加分。許多縣市12年國教免試入學的評比方案中,都將國際競賽表現列入加分項目,其中又以台南市最大方,以教育部公布的102年度「臺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來看,只要在國際競賽拿到第一名,超額比序時加分高達20分;相對來說,就算在國內爭破頭拿到全國科展第一名,也才加14分,縣市第一名加6分。這就是為什麼瑞士日內瓦國際發明展、美國匹兹堡國際發明展參展費用至少20萬元起跳,台灣還有這麼多人願意砸大錢搶著參加。

除了愛子心切的家長,熱中於參加國際發明展的還有私立科技大學。國內多所私立科技大學卯起來編列「獎勵補助教師參加國際發明展競賽辦法」,鼓勵師生用學校名義參展,於是乎我們看到技職博覽會上,一堆私大、科大紛紛主打在國際發明展中獲得幾金幾銀,優異成果傲視全國,名義上是鼓勵師生參加發明展,實則成為科技大學另類的廣告行銷。

國際發明展參展大車拼 教育部、智財局「共襄盛舉」

不只如此,過去教育部每年編列200萬元預算,補助技專院校學生參加國際技藝競賽,參加國際發明展也可以申請補助,每校每年補助2名學生、每人最多4萬元。或許是教育部終於發現「國際發明展」只是商展性質而非競賽,今年開始取消補助「國際發明展」,但仍有多所科大願意全額補助參展學生的機票及報名費。

促使台灣成為國際發明展常客的推手還不只教育部,既然是鼓勵發明,智慧財產局身為專利主管機關,當然也不能落於人後。智財局每年都會編列預算補助「著名國際發明展」,以2013年為例,符合智財局認定的「著名國際發明展」多達10項,幾乎是每個月都有「台灣代表團」出國比賽,去年一共補助149人,補助總額達253萬9,541元!

表一、102年度智財局獲補助之「著名國際發明展」統計

著名國際發明展名稱

展覽日期

台灣組團單位

獲補助人數

補助總金額

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

4/1-4/4

中華創新發明學會

10

208,880

瑞士日內瓦國際發明展

4/2-4/6

台灣發明協會

13

266,322

巴黎國際發明展

4/30-5/11

中華民國流行顏色協會

36

751,968

馬來西亞ITEX國際發明展

5/8-5/10

台灣發明商品促進協會

17

159,876

美國匹兹堡國際發明展

6/18-6/20

台灣發明協會

17

266,322

烏克蘭國際發明展

9/25-9/27

中華創新發明學會

4

83,552

波蘭華沙國際發明展

10/14-10/16

中華創新發明學會

6

125,328

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

10/30-11/2

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台灣團

16

334,208

克羅埃西亞 INOVA
國際發明展

11/13-11/16

台灣發明智慧財產協會

14

250,656

韓國首爾國際發明展

11/27-11/30

台灣發明協會

16

92,429

總計

 

 

149

2,539,541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吳碧娥/製表

利益共構的國際發明展 無助於推動專利產業化

國際發明展之所以成為好生意,不是因這些發明能夠創造多少商機、帶來多少經濟效益,而是讓願意花錢的家長、校方都能各取所需。因為事實上,這些「國際發明展」並非競賽性質,而比較接近商展性質,只要願意花錢報名就能參加,不需要經過篩選就能成為「台灣代表團」,美其名是出國比賽、為國爭光,精美行銷包裝的背後卻是大拜拜式的濫發獎項。

就以成功騙倒行政院的瑞士日內瓦國際發明展為例,金、銀、銅牌完全沒有數量控管,任憑評審在展場上的自由心證,要給出幾個金牌都可以,難怪台灣不只2011年獲獎率高達96%,而且是連續四年都拿下全球冠軍!

只要看穿國際發明展背後的利益共構,就可以了解為何台灣在發明展上獲獎頻頻,在整體專利申請上卻表現不佳,當然獲獎發明也很少轉化成實際商品,更不要說產業化了。如果國際發明展真的具有創新發明上的指標意義,試問連霸數年台灣專利申請冠軍的鴻海公司,或是以產品創新引領全球的蘋果公司,怎麼都從來不曾參展呢?

即使是通過申請核准的專利,都不見得有商業化的價值,尤其是個人專利容易面臨單點技術、缺乏市場潛力及適當的營運規劃,還會受限於資金和缺乏完整的組織團隊,這些都是要將一個簡單的發明專利商業化的大考驗。但是我們的行政院卻不明就裡,光是憑著媒體新聞反覆洗腦式的報導,居然就這麼通過了「發明專利產業化方案」。

假命題、真錯誤 交代不清的發明專利產業化方案

說穿了,「發明專利產業化方案」只是建立在一個假命題上的錯誤政策,但政府卻計畫在六年投入157.23億元鉅額經費(請見表二),如果以預期成效來看,光是衍生經濟效益就能創造1,290億元,超過投入經費的八倍之多(詳見表三),看似非常樂觀,然而實際上呢?

表二、發明專利產業化99-104年經費規劃
經費需求及預期成效
資料來源:行政院

表三、發明專利產業化99-104年預期成效
經費需求及預期成效
資料來源:行政院

同步檢視在行政院官網上,統計至103年5月底的政策執行成果如下:
(1)顧問諮詢訪視服務已完成3,016件
(2)營運計畫書或驗證服務已協助725件
(3)專利技術加值共完成2,392件
(4)完成產學合作廠商數5,130家
(5)完成授權及讓與等交易案件4,676件
(6)促進人力資源運用40,229人(含新增與支撐就業人數,及參與計畫之碩博士人力)
(7)帶動民間投資192.494億元
(8)衍生經濟效益760.06億元

行政院將經費用在舉辦一連串的行銷推廣活動,只為了展示方案施政成果;而透過數以千計的「顧問諮詢訪視服務」,難道就能夠落實技術商品化嗎?恐怕也只是流於形式,順便再編列一些顧問諮詢費用來消耗這龐大的經費預算。更令人不解的是,根據行政院自己推估,到102年底可創造631億元的衍生經濟效益,而統計至103年5月,衍生經濟效益為760.06億元,已超過原本的預期,如果行政院官網公布的數據屬實,怎麼會有成效不彰的問題呢?還是說我們可以合理懷疑,行政院是在畫大餅、歌功頌德,卻被院長帶頭自爆政策數據經過美化呢?

不僅如此,雖然官網上洋洋灑灑列了八大成效,卻沒有細節說明,實在讓人摸不著頭緒,帶動民間投資192億元從何而來?衍生出的經濟效益又是怎麼計算的呢?

從產業真正需求出發 別再本末倒置

其實,學界也透過多種管道曝光發明專利,畢竟要有好的發聲機會,才能引起市場注意,像是交大創立的「專利授權暨拍賣平台」,匯集中研院及交大、成大、中央、中興等32所大專校院在國內外獲證專利,提供「專利供應者」和「專利需求者」專利需求交流的平台,讓台灣產業界能以更便利的方式,了解學界的研發成果,若產業界對於該專利有興趣,可取得專利授權、進行產學合作及技術媒合。如果真的有商業化價值的研發,學校教授自行找廠商合作開發也已不是新鮮事。

回過頭來思考,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的困境,在於個人、學校或是研究機構的發明不見得具有市場性,要落實到產業化有困難,在沒有先搞清楚產業界需求的前提下,一心思考如何技轉給廠商、如何將學界發明落實到產業界,難道廠商就會盲目買單嗎?

要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最好的作法還是先推動「產業政府」,產業界與學界要更緊密的結合沒錯,但反過來應該是以產業界的需求為出發點,讓廠商主動提供未來企業所需的技術和研發方向,由產業需求引領研究發展與學校教育內容,學界的研發就不會流於閉門造車,學生畢業後也才能學以致用,真正打造符合業界所需的人才。

至於政府若真的有心鼓勵研發、促進專利申請意願,應檢討的是台灣缺乏適當的專利申請補助政策,像是鄰近的大陸為鼓勵國營及民營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提出各自的專利資助及獎勵;我們的行政院空有上百億元經費預算,智財局甚至還每年補貼幾百萬元參加國際發明展,都不如擬定具有獎勵性質的專利申請補貼政策。否則對申請眾多專利的大公司來說,光是每年維護專利就需要大筆經費;更別說缺乏資金的中小企業,不少都因為專利申請費用不堪負荷而卻步,或是直接轉往申請美國專利。

如果台灣公司連申請專利都興趣缺缺,而學校單位又是為了衝績效、拚升等而開發些沒有實際商用價值的專利,那麼離政府希望發明專利產業化的美意,恐怕只會愈行愈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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