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應安息,生者當反思。
如果知道是這樣的結果,相信很多人都會避而遠之,而不是趨之若鶩。
2015年第一天,上海傳來噩耗:2014年12月31日晚23時35分許,上海外灘陳毅廣場發生群衆擁擠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
事故原因已開始調查,隨著時間的變化,有關數字可能還會變化,與其抱怨、質疑是否存在瞞報,或許應該反思已有的技術或應用能否發揮「能量」,防範此類悲劇的不斷重演。
面對天災,預防及應急的難度確實很大,但是,如果是人爲因素,那麽,規避和防範起來難度就會小很多。那麽,在越來越多的公共突發事件中,尤其是人爲公共突發事件中,互聯網或大數據能否發揮「正能量」予以預防呢?
僅就類似「上海外灘踩踏事故」而言,個人覺得,互聯網或大數據還是有機會發揮正向作用的。
首先,所有「踩踏事故」發生是一瞬,但是過程是分階段的。不論是早些年「北京密雲燈展踩死擠傷游人特大事故」、還是現在的「上海外灘踩踏事故」,事故的發生是一瞬間且難以預料的,但是,人群聚集的過程却是漸進的。
現在說起來,可能有點「馬後炮」。但是從漸進的過程來看,這裡面有幾個關鍵因素,特定時段、特定地點,以及源源不斷的人群,人群中有的人是自發聚集,有的純粹是「凑熱鬧」。
不論什麽原因,人群在特定地點或區域不斷聚集,經歷「走的慢 - 走不動 - 退不出去 - 失去控制 - 發生意外」等多個環節,其中,在最初的「走的慢」的環節中,不讓新的人群再聚集,加快已聚集人群的疏散,應該還是有可控的機會。
其次,在4G普及的當下,手機基本已成隨身携帶的必需品。從手段上看,不論是交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視頻監控設備,還是人群中人人携帶的手機等通訊設備,不論是通過短信群發,還是基站服務人群數分析,抑或基於地理位置的大數據挖掘,理論上存在一種可能,就是當單位平方米上人數或手機數達到一定臨界點時,就極易發生意外。
那麽,也就有一種可能性,在人群聚集的過程中,按照發生意外的概率大小,形成多個風險提示等級,通過短信或微信以及其他互聯網應用,向人群中的個體陸續發出安全提示或預警呢?
發送範圍可以特定地點爲圓心,按照一定的半徑值,對所有區域中心的人群及外圍人群分級進行風險或預警信息發送,引導外圍人群避開聚集,對已聚集人群進行有效疏導。像深圳的大小梅沙早就有類似的預警體系。
事實上,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踩踏事故」時有發生,原因各有不同,但過程還是有很多相似之處,對於提示內容而言,同樣可以利用大數據,將所有已發生的事故做分析,形成一套分級內容提示體系,讓提示內容更具警示性。比如,當你處於特定地點範圍內時,你的手機就會開始分級向你提示風險等級及危害影響,並配上歷史上發生的事故內容。這個時候,如果你看到這些提示和內容,就可能會讓你改變主意。
因爲就像本文開頭所言:「如果知道是這樣的結果,相信很多人都會避而遠之,而不是趨之若鶩。」
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很多「踩踏事故」的發生地,並不是天天發生意外。如何有效平衡民衆的公共空間自有選擇和人身安全保障,是一個極具挑戰的議題,如果管理部門限制太死,則會被民衆認爲「管理手段簡單粗暴」、「限制權利」,如果管理部門過於放鬆,又會被認爲「疏於管理」、「漠視安全」。
在各類互聯網技術和應用大行其道的今天,我們能用移動互聯網解决「叫車難」的問題,理論上也能讓技術和應用在公共突發事件中發揮更大的價值。
只不過,在現實面前,你會發現看著是一個「事故」,往往牽涉到部門可能會很多,這個時候自然會産生一個問題:到底應該由誰或那個部門來負責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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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俊慧 |
現任: |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
簡介: |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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