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市府預計釋出捷運聯開案的1000多戶空屋作為「社會住宅」,其中新店美河市有258戶打算規劃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然而,由於美河市的自宅住戶對此相當不滿而引爆爭議,也讓台灣社會住宅的問題再度浮出枱面。與此同時,香港的大學生搶破頭要申請公共房屋,並聲稱「不申請公屋就是放棄自己」,究竟又是什麼一回事?話說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2011年2月曾到香港及新加坡取經,吸取這兩地政府發展公共房屋的經驗,但回國後之出差報告除了複製一堆香港房屋署網站就可以找到的資料,及鋪陳了一些沒什麼深度的心得外,也不見有什麼「具體」的行動建議或是計畫;台灣社會住宅的比率在郝前市長任內一直維持0.08%,是全球有社會住宅的國家中最低的。現在柯市長所提的捷運聯開案的1000戶,嚴格來說不算是社會住宅,倒有一點高房價「救火隊」的味道。究竟是台灣不需要社會住宅還是政府「有心無力」,搞不出什麼花樣?0.08%約等同7,000戶左右,與香港超過74萬戶的公屋數相比,存在感即近「零」,更不用提台灣的人口是香港的3倍。筆者家族中有成員住在公屋超過一甲子,應該比郝前市長在香港只花了幾小時去拜訪一戶公屋戶體認深許多,我們應該要先了解、定義「社會住宅」,才能有完善、長遠的通盤計畫,而不是像現在亂槍打鳥、毫無章法的亂推一通,弄得人人「不開心」。
什麼樣的公屋體驗最重要?
農曆年期間回了香港一趟,住在小孩阿媽家,阿媽家就是公屋。有次家人提起政府有幾個月免租的事 (註:香港政府因財政盈餘而回饋市民之德政),小孩子在旁聽到,便問我房租一個月多少錢?我告訴她大概新台幣9000元;小孩子一聽,便立即衝口而出:「嘩!這個政府怎麼那麼好,蓋那麼好的房子,用那麼便宜的租金租給我們。」乍聽之下,第一個反應就是差點笑出來:「小孩怎麼那麼單純,單這樣就是好政府嗎?」不過,回頭一想,我們有時候會不會想得太複雜了?會不會單純一點,才能看清事情的本質,得到真正的答案?
就現實而言,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買房子,尤其是在台灣,離鄉背井到外地打拼的情況很普遍;在這種情況下,租房子幾乎便成了唯一的選擇。租屋一族的要求很簡單,就是用很低廉的租金租到很棒的房子。「低廉的租金」容後再討論,先來看看什麼是「很棒的房子」。
圖1. 郝前市長於2011年參訪香港公屋,與住戶合照。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新聞稿
前幾年捷運上有一陣子都貼著郝前市長到香港公屋參訪的照片(見圖1),在通勤的路上,一抬頭就看到這些照片。當時一直覺得很搞笑,究竟照片的用意是要突顯香港公屋的狹小,還是彰顯郝前市長實地考察的用心。其實狹小的問題,在香港不只是公屋,就算是私人房屋也會存在同樣的問題;而且當時前市長去參訪時,應該是一行十多人擠在一個2人的小單位中 (就照片中所見就已經有8個人了),因此戶主難免被迫坐在床沿上接待客人,所以得到的強烈印象就是:香港公屋面積好小。
不過,既然面積小是香港住宅普遍面臨的問題,就不用特別針對公屋的面積來討論了。今年農曆年回香港的時候,對公屋的印象幾乎徹底改觀。首先是外觀外越來越宏偉,特別是一些比較新型的公屋,遠看起來就跟一般私人「豪宅」沒兩樣。其次就是管理完善,現在的公屋都有門禁系統,比較老式的是用按鍵式開鎖,而比較新型的公屋,如2010年底才入伙的彩福邨,已採用最新的智慧卡門禁系統(見圖3)。此外,香港公屋都是由外判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務的,除了一天24小時都有專人輪班外,每一層樓也有垃圾及回收物的收集系統,而且每月的租金已包含管理費,不需另外繳交。香港公屋的租金以每月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即是家庭收入越高(家庭人數也越多,公屋面積也越大),所繳的租金也較高。以2013年為例,香港公屋平均租金為每月港幣1,540元,折合台幣約6000多(註:香港房屋署公布資料)。
圖2. 左圖為位於香港九龍觀塘區平山的彩福邨及彩德邨,左圖紅圈中之橙色建築是彩德商場;右圖為彩德商場入口。
照片來源
圖3. 比較新型的公屋如彩福邨,已採用最新的智慧卡門禁系統。
照片來源
公屋成為往上移動的力量?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公屋的周邊資源、設施都相當充沛,如果是位於市區,除了多數鄰近捷運站外,也會有多線公車可到達;此外,學校、公園綠地、運動場及大型商場……等等,一樣不缺。過去香港的公屋(如在廉租屋時期),設施簡陋(屋子內沒廁所,用戶只能使用公共廁所)、治安不佳(沒有門禁保全,龍蛇混雜),大部分人都不愛入住,所以公屋住戶都會被貼上貧窮弱勢的標籤。直到現在也有人認為,剛入大學的大學生便申請公屋是沒有志氣,等如放棄了自己。但這些大學生卻神回一句:「不申請公屋才是放棄自己」。
說實在的,有次在香港經過一幢位於大型商場及捷運站上方的公屋,大門有門禁、中庭有警衛,一時之間還以為是什麼豪宅,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政府的公屋。再者現在香港許多新公屋是建在豪宅旁邊或擁有無敵維港海景的(如九龍城豪門旁/紅磡邨二期高層),這麼好的環境,那麼低廉的租金,合資格的人如果不申請不是傻瓜嗎?
從表1香港申請公屋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見,如果是一人家庭的話,每月入息上限為港幣9,670元,很多香港大學生可能一畢業進入職場一、二年,月薪就會超過限制了,那當然要在沒收入的學生時期先申請。有位申請公屋的香港大學生指出,他父母的一代就是住公屋,省了很多租金,也因此薄有積蓄,後來才能買私人房屋。香港現在一個200多平方呎(約5坪)的房子,租金都要港幣6、7千港幣起跳,假設一個年輕人在外打拼,薪水都拿去付租金了,那他前途還有什麼希望呢?反觀如果他今天是住公屋,一個月只要港幣1000多元租金,那是不是可以為未來作更多的規劃呢(例如買房、出國進修)?無怪有人說公屋是往上移動的力量,當然等真的成功「往上移」之後,有能力就要遷出來,讓更多人受益。
表1. 香港申請公屋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2014年4月1日生效) 單位:港幣/元
家庭人數 |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
總資產淨值限額 |
1人 |
$9,670 |
$221,000 |
2人 |
$14,970 |
$299,000 |
3人 |
$19,820 |
$390,000 |
4人 |
$23,910 |
$455,000 |
5人 |
$27,490 |
$506,000 |
6人 |
$30,780 |
$547,000 |
7人 |
$34,220 |
$585,000 |
8人 |
$36,550 |
$613,000 |
9人 |
$41,020 |
$677,000 |
10人及以上 |
$43,030 |
$729,000 |
資料來源:香港房屋署
台灣社會住宅比例超低 是不需要嗎?
表2是亞洲各國社會住宅比例,就2014年5月的數據顯示,社會的社會住宅才7,000戶,只占所有住宅比例0.08%,連1%都不同,究竟是台灣不需要社會住宅還是政府在這一塊太怠慢?截至2014年為止,香港房委會已為超過200萬香港居民 (約佔全港人口30%) 提供居所,目前有 169 個公共屋邨、逾74 萬個租住單位;與台灣相比,比例是不是太懸殊?
其實,就算不是跟亞洲公屋占比最高的香港比,跟亞洲其他國家比台灣也是吊尾車。台灣真的是不需要公屋嗎?
表2. 亞洲各國社會住宅比較 (一) 2014/05/02更新
國家 |
日本 |
韓國 |
香港 |
新加坡 |
台灣 |
主要類型
名稱 |
公營住宅、UR賃貸住宅 |
永久賃貸住宅、國民賃貸住宅 |
公共屋邨 |
出租組屋 |
社會住宅 (住宅法用語) |
供給戶數
(占住宅存量的%) |
345.6萬戶
(6.1%) |
116萬戶
(6.5%) |
76.1萬[1]戶
(30%) |
9.8萬戶
(3%) |
約7,000戶
(0.08%) |
啟動年代及背景 |
1951年通過「公營住宅法」,由中央政府以預算支持地方興辦公營住宅。 |
1980年代為舉辦奧運會拆除大量違建引發嚴重社會衝突,因此1989年啟動第一批公共賃貸住宅,而後歷任總統均推動相關政策 |
1953 年的石狹尾寮屋大火促使政府嚴肅面對住宅問題;1973年成立「房屋委員會」,持續興建公屋至今。 |
政府體認居住為國家發展的基礎,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HDB) 後開始大量興建。 |
1966年開始第一批「平價住宅」,提供給都市底層,但政策中斷。至2010年,社會住宅才又因高房價而受到重視。 |
推動體系 |
中央政府提供政策、立法、預算、金融等協助,地方政府為實務推動者。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可成立「住宅公社」來協助相關業務。 |
由政府 (中央及地方) 擬定政策及方向,並出資成立公法人來實務推動。中央為「LH公社」,首爾市為「SH公社」。 |
由「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直接自行興建 |
由「建屋發展局」(HDB) 直接自行興建。 |
以地方政府為主體,但從過去至今僅台北市及新北市 (近期) 稍具規模。中央政府雖擬定住宅政策,但角色相對薄弱。 |
租金 |
依區位條件、住宅面積、家庭收入等係數來設算租金。其公式考量入住者負擔,為各國中最細緻。 |
提供給最底層者,為市場租金的30%以下。提供給中等收入以下者,為市場租金之80%以下。 |
平均月租金1,397元港幣(2012年之數字),約合5,309元新台幣;租金通常不超過家庭收入之10%。
對於收入較低或年長者家庭,可額外獲得25%至50%的租金減免。 |
因提供給最弱勢的家庭租用,每月僅收26至275元新幣 (約624至6,600元新台幣) 之間。租金依家庭收入、申請組屋次數及房型而異。 |
早期興建的收取數百至數千元的租金。但近年完工的社會住宅,月租金需1~2萬元不等,費用較高。 |
對象 (收入上限) |
以家庭收入0~25%分位點為原則;特殊弱勢對象 (如身心障、老人) 放寬至40%分位點。 |
區分不同住宅類型,以家庭收入10%分位點以下、或20-40%分位點為原則 |
家庭月收入 (港幣)[2] 上限依人口數而異,通常在30%分位點左右:
單人8,880元
兩口13,750 元
三口18,310 元
四口22,140 元
(換算成新台幣需乘3.85) |
家庭月收入不得超過1,500元新幣 (約合新台幣3.6萬元) |
依類型而異。早期興建的限定低收入戶或20%分位點以下,近期新建的限定40%分位點以下 (台北市)。 |
租期 |
無租期限制 |
部分無租期限制,部分30-50年租期。 |
無租期限制,入住10年後需審核家戶所得。 |
無租期限制 |
早期較無租期限制,但近年新推出的都限定為5年左右的租期。 |
資料來源: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1]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12) 房屋統計數字二零一二。
[2] 2013年4月1日生效。
表 2. 亞洲各國社會住宅比較 (二) 2014/3/11更新
國家 |
住宅數 |
家戶數 |
空屋率 |
自有率 |
租用率 |
社會住宅
比率 |
台灣 |
8,319,742 |
7,731,348 |
19.3%
(or 10.63%) |
79.2% |
10.9% |
0.08% |
日本 |
57,586,000 |
51,951,000 |
13.1% |
61.9% |
38.1% |
6.0% |
香港 |
2,629,600 |
2,389,000 |
4.3% |
52.0% |
48.0% |
30.5% |
韓國 |
14,677,000 |
17,574,000 |
-- |
54.2% |
-- |
6.5% |
美國 |
132,845,000 |
115,226,802 |
13.6% |
65.3% |
34.7% |
5% |
英國 |
27,614,000 |
26,442,096 |
~3.3% |
64.2% |
34.4% |
18.2% |
荷蘭 |
7,266,295 |
7,512,824 |
4.2% |
56.2% |
43.1% |
32% |
澳洲 |
9,139,110 |
8,181,750 |
10.2% |
64.3% |
28.7% |
4.5% |
資料來源:http://socialhousingtw.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93.html#more
聯開宅、捷運宅不等如社會住宅 租金甚至比私人房屋貴!
搭美河市釋出聯開宅的便車,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希望能興建5萬戶只租不賣公共住宅,讓年輕人在台北市即使買不起房子,至少要租得起。另外,依捷運局規劃,台北市也會釋出近1000戶捷運聯開宅,除於4月釋出首批龍山寺、港墘、台北橋與小碧潭捷運站共1022戶捷運聯開宅,2015年於菜寮、蘆洲、辛亥捷運站等計劃釋出1000戶聯開宅。
乍聽之下很高興,但仔細一看根本就是在玩人。首先公共住宅因建設經費沒著落,就先不予討論;在捷運聯開宅部分,政府公告的資訊如表3所示。看到租金的部分,真的是讓筆者這個資深台北租屋族無言。除了美河市一戶最低新台幣6800元外,龍山寺站及港墘站最低租金也要近新台幣20000元,當然這是設施良好,有門禁管理的捷運宅,但如果一個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119萬元以下,除非是一口之家,不然會去租近新台幣20000元的房子嗎?再者,有經驗的租屋族都知道,如果用心一點找,在龍山寺站及港墘站附近,有時候還可以找到新台幣15000左右的公寓,而且還可以省下管理費,如果真的是收入不高的年輕人,幹嗎還去住貴森森的捷運宅?
表3: 北市首波只租不賣聯開宅資訊 單位:新台幣
資格 |
不限設籍北市民眾,20~45歲在北市工作、就學,青年族群優先 |
家庭年收入限制:最近一年綜所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40%分位點以下(103年北市為119萬元以下),且無房產、無承租國宅 |
規劃一約簽3年,最多可續約3年 |
時間 |
4月開放申請 |
租金 |
較附近行情打7~9折 |
地點 |
新蘆線台北橋站327戶(10~40餘坪、租金未定) |
新店線小碧潭站美河市258戶及406戶「住辦合一」房型(10~40餘坪、最低6800元) |
板南線龍山寺站11戶(19.3-32.95坪、已公告租金18239~33848元,研議再打折) |
文湖線港墘站20戶(13.67-40.6坪、已公告租金19043~60260元,研議再打折) |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捷運局
剛在香港住在公屋,回到台灣又發生聯開宅屋主摃上市政府事件,個人覺得聯開宅的屋主也不用太擔心,因為有錢去住政府聯開宅的人收入也不低,所以周邊房價該不會受影響。另外,如果台灣社會宅跟香港是一樣只租不賣的話,那個人覺得倒是覺得沒什麼必要性,因為台灣 (即使是台北)租金真不高,除非政府在未來興建社會住宅時,可以將租金訂為家庭月收入的1/5 (即月收入30000,租金6000),甚至是更低,那麼,投入經費去興建社會住宅才有意義。
社會住宅不是單一個租金低廉的房子那麼簡單,應該要像其他國家的公共房屋政策一樣,有完整的配套計畫,包括管理(像治安、獎懲制度)、交通育樂等措施也要一併考量進去,而不是那邊有空房子釋出就好。我個人也不贊成社會住宅跟私人住宅混合在一起,因為不管是營建計畫、營建成本、用戶需求都不一樣,混合一起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拉高社會住宅的成本,進而增加政府負擔。如果為了交通便民等因素考量,在私人「豪宅」旁興建專屬的公共房屋就無傷大雅,這種「融合」的情況在香港是施空見慣,房價也不會因公屋進駐而有所影響;不過,香港的公屋管理真的是沒話說,這點政府要好好注意。
台灣社會住宅的故事才剛開始,柯市長的捷運共構宅4月就會正式開放申請,究竟會不會造成「搶租」熱潮,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
李淑蓮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主編 |
學歷: |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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