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日本311大地震屆滿四周年之際,台灣傳出了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違法輸入的事件,立刻引發社會關注。雖然這次事件是產地申報不實所引起,並非核災地區食品強行叩關,但也引發了另一項記憶猶新的議論:對於這種有人體危害風險的進口食品,我們的監管標準究竟該多嚴格? |
根據統計,在311大地震以及後續的福島核災後,台灣是全世界當中對日本捐款最多的國家,金額還超過其他國家的總和。因此,這幾年來不時就會看到日本人在各種場合表達對台灣的謝意,包括選擇在台灣舉辦首場海外演唱會的日本歌星福山雅治,以及來自福島周邊的仙台、2013年時到台灣參加亞洲職棒大賽的日本職棒樂天金鷹隊。
只不過,即使台日兩國關係如此友善,台灣也是目前全球對日本地區的食品實施進口管制最嚴格的國家之一。根據衛福部3月底時於立法院所做的專案報告,在福島核電廠發生事故之後,就已經公告日本受輻射汙染地區生產製造之產品暫停受理其輸入報驗。隨後,又規定:(1)高輻射風險的5縣(福島、群馬、栃木、茨城、千葉)生產的所有食品停止進口、(2)此5縣以外地區生產的9大類產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輸入時需逐批查驗、(3)其他品項則需加強查驗。
即使四年來在日方要求下雙方多次進行磋商,世界其他國家也開始對日本出口的食品放鬆管制,這三項政策四年來不但未曾更動,反而還變得更嚴格。102年11月底,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決議,要求自日本輸入之水產品、茶葉、肉品、嬰兒食品、乳製品以及加工食品等,達一定數量以上應逐批附日本官方出具的輻射檢測報告及產地證明。而今年立法院在修正食安法部分條文時,更通過一條「輸入食品在邊境檢出人為汙染之原子塵或放射汙染,應予以道德勸說退關、且資訊揭露」的附帶決議。換句話說,不論什麼品項或來自什麼國家,只要被查驗出有輻射值,即使符合進口標準也會被打回票。
乍看之下,這些規定確實是在為台灣消費者的權益把關,但並非全無問題。首先,根據衛福部四年多來的檢測數據,各類別產品的微量檢出件數均有逐年下滑趨勢(圖1)。其中,輻射檢出件數較多的品項分別為水產品、茶類以及加工食品,但到了103年度,只剩下茶類和加工食品兩項的檢出件數在10件左右。這也是為什麼日方一直希望台灣能夠考慮放寬管制措施的原因。
圖1:日本進口各類別產品每年度檢測結果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再者,前述的立法院附帶決議,已經顯示我國對於食品進口管制舉旗不定甚至逃避責任的態度。首先,倘若真的擔心進口食品的輻射問題,最釜底抽薪的方法應該是從嚴設定檢驗標準,例如直接要求所有產品都需逐批查驗、零輻射檢出的食品才可進口,為什麼要用「道德勸說」這種曖昧不明的方式執行?再者,如果道德勸說無效,檢驗合格的進口產品執意要通關,衛福部或者海關又有何權力阻擋?最後,道德勸說的對象是僅針對日本,還是對所有進口國一體適用?會不會產生選擇性執法的問題?
第三,台日兩國各方面往來密切,使得目前這種強硬的管制手段效果有限,更可能產生副作用。例如,受惠於日幣貶值,近兩年來台灣前往日本觀光旅遊的人數暴增,2014年已經將近3百萬人次,使得透過代購、團購管道進入台灣的日本產品數量也大為增加,其中更不乏廣受台灣人喜愛的日本茶或加工食品,形成管制上的一大漏洞;再加上我國的主要秋刀魚遠洋漁場,正好位於離福島720公里的日本三陸沖海域,而此海域也是日本漁民的主要漁場。來自同一片海域的魚獲,從台灣或日本上岸的手續卻天差地遠,很難不讓台灣落入貿易歧視的困境中。
圖2:歷年國民出國人次統計(目的地:日本)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
目前,已經有加拿大、馬來西亞、紐西蘭、澳洲等十三個國家解除對日本全境食品的輸入管制,歐盟、新加坡、以色列等國也朝鬆綁原管制措施的方向調整。台灣雖然不必非跟著外國走,但也的確需要參酌日本現在的食品輻射安全狀況來思考台灣自己的進口檢驗制度。如果我們要的是食品安全,實施再怎麼嚴苛的檢驗措施都不為過;但若只是盲目地求個心安,就拒絕就事論事也拒絕理性討論,最後受害的,恐怕還是台灣自己。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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