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此一產業議題已經持續發燒多年,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物聯網的發展勢必會引領高科技產業的方向,因此,物聯網的專利議題更顯重要。由於物聯網所涵蓋的產業範圍相當廣,從獨立的設備、汽車產業、消費性電子、行動通訊、供應鏈區塊、製造業、能源、物流、醫療……等等,都屬於物聯網產業的一部分,因此,其專利議題也是相對的複雜。
美國Hogan Lovells US LLP合夥人Christian E. Mammen在世新大學4月份舉行的【2016世新大學國際智慧財產權研討會】中,以「物聯網與專利法」為題,介紹了物聯網專利所面臨的挑戰。
首先,Mammem從技術、功能及形態三方面出發,為物聯網作出了定義。
- 技術:「一個網路實體物件的基礎設施。」
- 功能:「基本上,物聯網連結任何有網路開關控制之裝置或有轉換其他裝置控制之裝置。」
- 形態 - 電子裝置之社群媒體:「社群媒體連結了人與人,而物聯網則連結了各式裝置。」
就以上物聯網的定義,Mammem指出物聯網的核心技術應包括感測器 (Sensor)、處理器 (Processor)、以及其他硬體、集線器、伺服器、以及資料庫(大數據)。
物聯網之專利議題
其實,物聯網的專利議題與其他產業的專利議題是類似的,只不過由於物聯網涵蓋許多產業範圍,因此相對的複雜。Mammem提出的物聯網專利議題包括:
- 平台
- 標準必要專利
- FRAND原則
- 授權
- 價值與專利叢林
- 非實施專利實體 (NPE)
(1) 物聯網平台
輻射狀系統 - 平台可以說是整個物聯網的重心所在。Mammem指出傳統的網路是集中式的網路,只有單一存取點:應用系統連結至網路,而使用者也是連結至網路。而在物聯網的時代,系統是輻射狀的(如蜘蛛網般)。集中式的網路與輻射狀的網路其控制中心的主軸是不一樣的,因此值得注意輻射狀特性專利 (spoke-specific patents)。
區塊鏈 - Mammem表示區塊鏈 (Blockchain) 在物聯網中是個很重要的議題,現在已經有些公司開始建立區塊鏈專利組合。
(2) 標準必要專利?
在通訊的領域中,標準是很重要的,因為一定要有共通的標準,才能讓不同的設備及系統,達到相互溝通的目的。在通訊產業中標準十分重要,為了防止業者利用專利來綁架標準,因此有「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即被納為業界標準的專利,便成為標準必要專利 (SEP),而專利權人即要以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來授權。
物聯網很大的一部分是通訊技術,那物聯網究竟需不需要「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如果需要「標準必要專利」制度,當然也需要一個物聯網標準制定組織,目前這一部分是欠缺的。如果不需要「標準必要專利」,則有2種可能會出現的情形:一種是開放原始碼,如此一來,物聯網相對所需的IP會比較少,而權利金也會較低;另一種情況就是產業界巨人各自為王,但很難建立一個具有主導地位的單一平台,這時候權利金會偏高。
(3) 授權問題
前面提過,物聯網是輻射狀的系統,因此,專利授權的情況也是高度擴散的:同一件專利可能會面對多個可能的被投權人,像零組件製造商、原始設備製造商(OEM)、消費者。這時候可以考慮專利池 (Patent Pool)的可能性或是標準授權(Standard Licenses)。
(4) 價值與專利叢林及(5) NPE
物聯網的專利價值目前是沒有什麼標準計算公式的,因為物聯網的市場很難計算。不過,目前已有不少NPE相中物聯網的市場,也儲存了許多策略性的專利。
專利裝備競賽
Mammem指出,於2011~2015年期間,廠商針對物聯網產業已累積了不少專利。據市場分析報告估計,至2025年為止,物聯網所產生之經濟影響為每年2.7~6.2兆,龐大市場商機己引起不少廠商,甚至是NPE高度關注,像Interdigital便積存了大量物聯網專利。另一方面,雖然市場競爭者對物聯網技術發展作出重大投資,但在標準面卻無甚進展,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什麼物聯網的標準成形。所以,物聯網的專利戰早晚會發生,因此很多廠商都為此提早進行專利裝備競賽。
表1. 物聯網專利授予數量 (2011~2015)
網路 |
計算 |
基礎設施 |
其他 |
資源管理(無線):2194 |
資料提取:984 |
控制系統:980 |
電子商務:1088 |
通訊協議:1066 |
影像處理 : 671 |
路由器 : 893 |
居家安全 : 755 |
拓樸管理(無線):960 |
數據安全 : 628 |
感測器 : 277 |
醫療:735 |
拓樸管理(有線):716 |
數據加密 : 424 |
能源管理 : 236 |
交通:634 |
資源管理(有線):475 |
錯誤校正 : 224 |
|
警示系統:193 |
多工方法:167 |
字元辨別 : 85 |
|
居家自動化:176 |
資料來源:Christian E. Mammen簡報資料
物聯網之競合
除了競爭,合作是拓展物聯網產業的另一途徑。在合作的情況下,可以發展出跨廠商語言的平台,以連結不同來源之產品。Mammen指出此階段的競爭相當激烈,但一旦有明確的勝利者出現,市場即可匯整。
表2. 物聯網聯盟 AllSeen vs. OIC
AllSeen |
OIC |
以高通 (Qualcomm) 為首 |
以英特爾 (Intel) 為首 |
170+ 成員 |
約100成員 |
權利金給予有貢獻者 |
擬無需成本 |
貢獻者保有智慧財產權,但承諾不起訴其他成員 |
貢獻者必須放棄智慧財產權 |
無授權 |
OIC成員及其附屬公司享有RAND-Z授權 |
物聯網專利訴訟
Mammen指出,在物聯網區塊鏈的部分,競爭對手已非常積極的在準備。像美國銀行針對銀行服務已取得15項區塊鏈專利,並已提出20個附加申請。另一方面,由於物聯網的產業已經有一段時間,因此NPE會開始針對領導產業之產品量身定制的專利組合主張權力。Mammen表示由不同技術組成之物聯網提供了NPE很多攻擊點,必須謹慎以對。
作者: |
李淑蓮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主編 |
學歷: |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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