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技術迭代,都會帶來市場洗牌。
伴隨5G商用步伐的不斷加快,蘋果、三星、華爲等終端廠商,以及高通、英特爾等晶片廠商,愛立信、諾基亞等專利授權廠商,紛紛大打出手。
很多看似不相干的惡鬥,背後多少都與逐鹿5G密切相關。
錯過了2G、跟隨了3G、參與了4G,如何主導或引領5G是擺在蘋果、三星、華爲等諸多廠商面前的現實問題,對於愛立信、高通、諾基亞等傳統通信巨頭自然不願市場拱手相讓。
於是,一場場惡鬥和較量輪番上演。
圖片來源: https://www.flickr.com/photos/janitors/25405606331
愛立信:率先公布5G專利收費標準,迎合主流手機廠商需求
2017年3月,瑞典電信巨頭愛立信對外宣布公開其5G專利授權金。愛立信首席智財權官 (CIPO) 古斯塔沃稱,對於高階手持設備,愛立信的5G專利授權金設定爲5美元/部,而對低階手持設備,授權金可以最低至2.5美元/部。
而此前愛立信向手機廠商收取專利授權金的標準,與高通類似,都是按照整機售價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其中,愛立信的收費標準爲整機售價的1%,而高通的收費標準爲整機售價的3.5%-5%。
而高通之所以收費標準高於愛立信,究其根源還是在於高通在2G、3G、4G等通信標準中所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占比遠高於愛立信。
統計數據顯示,在CDMA技術領域高通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份額超90%,在WCDMA領域占比約27%,在LTE領域占比約16%。
按照愛立信此前3G相關專利授權費率1%計算,售價2000元的手機,需要向其繳納20元專利費,而按照現在2.5美元~5美元/部的標準估算,售價2000元的手機可能僅需支付2.5美元(約17.3元人民幣)。
對手機廠商來說,專利使用大幅下降,而對於類似蘋果這種的高訂價手機廠商來說,費用下降更加明顯,自然會受到類似蘋果等出貨量較大且定價較高的手機廠商的歡迎。
對此,愛立信首席智財權官古斯塔沃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此舉將有助於確保愛立信在標準化過程中的領先地位。
華爲三星互掐:比拼的是技術,爭奪的是用戶,樹立的是品牌
截止目前,橫埂在華爲與三星之間的訴訟至少5起涉及中美兩國多個法院。
2016年5月25日,華爲率先打響第一槍,在美國和中國對三星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2016年6月27日,華爲又將三星等公司訴至泉州中院,訴稱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三星手機産品涉嫌專利侵權,並索賠8050萬元人民幣(含合理支出費用50萬元)。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華爲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人民幣,共計1.61億元人民幣。
可以看到,華爲訴三星侵權索賠8000萬元人民幣,三星則訴華爲侵權索賠1.6億元人民幣,恰好是華爲索賠金額的2倍,傲慢三星欲「反制」或「教訓」華爲的想法可謂「一覽無遺」。
2017年3月29日,就華爲訴三星手機侵權一案,泉州中院一審判决認定,三星公司共計22款産品構成專利侵權,並判决三星公司停止製造、許諾銷售、銷售搭載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移動終端共計22款Galaxy系列手機,同時,三星公司賠償華爲終端公司經濟損失8000萬元人民幣及爲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0萬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2017年3月20日,就三星對華爲在泉州中院據以起訴的涉案專利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最終作出“維持專利權有效”的决定。
短時間內,三星兩敗於華爲,極大的鼓舞了大陸國産手機的士氣。
但是,三星與華爲的互掐,猶如最初蘋果與三星的對决,表面上看比拼的是技術,實則爭奪的用戶,最終謀求的品牌以及未來在5G市場的話語權。
蘋果對决高通:霸氣的蘋果不甘於在專利授權費用標準受制於高通
圖片來源:本文作者整理
直到2015年底,蘋果與愛立信之間的專利授權糾紛以雙方簽署協議收場,但是,這應該也讓蘋果嘗到了「甜頭」。
於是,蘋果應該希望複製與愛立信在專利授權費用標準上的成功。
2017年1月18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基於蘋果的投訴和舉報,將高通訴至法院,訴稱高通涉嫌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保護其在手機晶片中的壟斷地位。
2017年1月20日,蘋果在美國起訴高通,指控高通公司壟斷無綫設備晶片市場,並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專利授權行爲讓該公司損失10億美元。
2017年1月25日,蘋果又在中國起訴高通,其中,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蘋果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
面對蘋果的連環攻擊,高通起初頗有「大事化小」的想法。
只不過,蘋果並未持類似想法。蘋果公開表示,將不會爲2017年第一季度銷售的手機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並且後續款項也不會支付,直到與高通的法律糾紛得到解决爲止。
2017年4月11日,高通發起反訴,請求法院責令蘋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與爲蘋果公司製造iPhone和iPad的廠商間之協議。
2017年5月17日,因拒絕爲其代工的蘋果公司産品支付專利授權金,高通將爲蘋果代工生産iPhone 和iPad的四家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其長期以來一直存續的合同義務,並同時向法院請求了確認性救濟措施和損害賠償。
表面上,蘋果與高通之間的糾紛是專利授權金糾紛,而其背後其實還波及晶片市場爭奪和專利授權金標準。
高通在5G技術或標準中的標準必要專利份額占比,一定不及其在CDMA技術的主導優勢,因此,蘋果看似在爲當前的專利費用標準爭奪,實則是爲5G時代的專利費用標準鋪路。
伴隨5G商用的不斷臨近,類似的巨頭間紛爭或惡鬥預計還會持續上演,因爲這畢竟是爲下一個時代的影響力和話語權而搏殺。
要知道,通常而言,巨頭們爲了不被他人遏制就必須先發制人。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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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俊慧 |
現任: |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
簡介: |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
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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