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期
2017 年 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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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提告之間:友達光電的專利訴訟戰略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友達光電是全球第一家於紐約證交所(NYSE)股票公開上市之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設計、製造及研發公司,在嚴峻的國際LCD專利訴訟中,友達光電也曾打過幾場戰功彪炳的戰役。面對專利戰爭,友達一貫的策略是「被告的時候一定要反訴」;如果不反訴,等於直接宣告投降,反訴才有談判的籌碼!

友達光電智權處處長余義勝日前受「2017 LexisNexis法務智權實務案例研討會」之邀,以「企業眼中的專利價值」為題分享產業經驗,並從「專利價值」、「專利訴訟」和「專利商業應用」三大面向剖析友達光電對於專利的看法。

圖一、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智權處處長余義勝

吳碧娥/攝影

面對專利訴訟  一定要反訴

余義勝強調,「專利訴訟不是你不去招惹別人就沒事,面對專利訴訟,最重要的就是當你被告的時候,你要反訴」。因為反訴才有談判的籌碼,如果不反訴,等於直接投降,這也是友達面對專利訴訟的一貫原則。雖然說起來輕鬆,但問題是要拿什麼去告人家?因此,才有必要透過專利布局、評估機制、管理策略,以及培養專業的能力及工具,建立「以價值為核心」的專利資產。

另一方面,如果向公司提告專利侵權的原告是專利蟑螂(NPE),無法使用反訴抗衡下比較棘手,更要進一步了解這個NPE拿什麼專利來告你、以前告過誰、過去的訴訟經驗、委任的律師,以及提告的目的,事先了解對手,對於準備專利訴訟有很大的幫助。

余義勝回憶起在友達工作這十幾年來,一直在打專利戰,友達和三星、LG、Sharp,都曾打得轟轟烈烈。友達與三星的專利大戰開始於2011年6月1日,由三星先發動攻擊,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美國德拉瓦及北加州地方法院遞狀控告友達及其下游客戶宏碁、明碁等侵犯其多項專利,並禁止相關液晶電視、電腦螢幕及筆電等產品至美國銷售[1]

正如余義勝所言,友達光電當然不甘示弱提出反擊。2011年6月27日,友達光電向ITC還有Delaware和加州北區的聯邦法院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控告三星電子及其下游客戶AT&T公司、Best Buy和BrandsMart USA侵犯了友達有關於液晶顯示器(LCD)的10項專利。本案在美國ITC提出337調查,友達要求ITC下令禁止在美國進口或銷售含有涉嫌專利侵權的三星電子LCD面板的設備,包括三星電子在美國銷售的電視、顯示器、筆記本電腦等LCD面板和用於行動裝置的OLED面板[2]。不過就在半年後,友達與韓國三星達成和解並簽署面板專利交互授權合約,雙方同意授權其所擁有的特定專利及特定產品,同時撤銷雙方先前提出的所有訴訟。

余義勝解釋,其實三星和友達在真正發起專利訴訟之前,已先進行了一年多的談判,由於雙方交涉多時,一直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既然不能取得共識,找第三方公正單位裁判是雙方董事會的默契,因此才會在美國發起訴訟。因為美國專利訴訟有蒐證程序(discovery)程序,強迫兩造將事實一一攤開來檢驗,揭露一段時間之後,雙方對於輸贏其實就會心知肚明,在這種情況下,訴訟能幫助彼此更了解對方,官司不見得要打到最後也能形成共識。

友達:累積專利是全副武裝在種田

友達打了十幾年的專利戰爭,最慶幸的事情是公司從來沒有忘記累積專利資產。余義勝形容累積專利像是在種田,大部分的公司若忙著打戰,可能其他事情都擺一邊,而友達則不忘「全副武裝在種田」。

余義勝說,無論喜歡與否,專利訴訟就是必要之惡,同時也是專利價值重要的驅動力。

根據智慧財產局公布的106年第1季智慧財產權趨勢,本國法人發明專利申請前五大分別為台積電(132件)、聯發科(83件)、鴻海(78件)、宏碁(61件)、友達光電(58件)。在發明專利公告發證排行中,友達光電以142件獲得第四名,僅次於鴻海(275件)、工研院 (177件)和台積電(165件),種種數據顯示,友達至今對於累積專利實力仍不遺餘力。

圖二、106年第一季本國法人發明專利申請前十大

圖片來源:智慧局

圖三、106年第一季本國法人發明專利公告發證前十大

圖片來源:智慧局

除了穩固台灣專利版圖外,友達獲選為美國2013/2014年Ocean Tomo 300®專利指數成份股之一。截至2017年3月,友達累積的專利申請量已達23,100件,在全球獲核准的專利總數超過17,100件。(延伸閱讀:第47期北美智權報「從專利看企業競爭力:友達光電如何快速堆高專利牆」

圖四、友達光電已公告之發明專利數量

資料來源:PatentCloud,檢索日期:2017/5/31
專利權人AN=友達光電/AU OPTRONICS CORP

專利價值=發明內涵X專利權利化

談到專利價值,余義勝認為首重的應該是專利的品質。專利是將「技術權利化」,需要的是企業in house人員、專利服務業者和專利管理的專業和經驗;但若專利不講究品質,只是為申請而申請,遑論會有什麼價值。

專利的商業應用承載著專利的價值,專利將會透過產品化、市場化而發揚光大,包括訴訟、融資、交易、授權,但專利的商業應用是企業最容易忽略的一部份。余義勝坦言,「技術如果沒有商業應用當出口的話,只是關起門來自我感覺良好罷了!」

 

備註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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