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期《新南向智財專題報導》要介紹一個台商投資比重相對較低的東南亞國家:汶萊。就2017年1月~11月之統計數據顯示,汶萊是台灣第65大貿易夥伴、第52大進口夥伴、第116大出口夥伴。去年1~11月期間台灣與汶萊之貿易總額為2億3200萬美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76.4%;其中1,077萬為出口至汶萊的金額,同比成長 -16.2%;從汶萊進口台灣之金額為2億2,135萬美元,同比大幅成長85.6%;貿易呈現入超(赤字)2億1,058萬美元,同比成長95.1% [1]。
位於汶萊斯里巴卡旺市的清真寺,照片來源:維基百科
雖然汶萊達魯薩蘭國 (Brunei Darussalam) 是東協成員國中面積最小的國家,但卻也是成員國中最富裕的國家。其2016年之國內生產總值 (GDP)為114億美元,人均GDP在成員國中僅次於新加坡,主要收入來自石油及天然氣輸出。
就專利法制的部分,汶萊自公元2000年到2011年為止,都是走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和歐洲專利局的重新登記專利體系 (re-registration system,或稱「再註冊」),指定英國。也就是說,如果有發明人希望於汶萊取得發明專利的話,必須先於 「指定專利局」(汶萊之指定專利局為英國專利局) 取得專利,然後再向汶萊相關單位申請。申請時只需要提交涉及該專利的文件及獲證資料即可。汶萊當局只會進行形式審查(Formal Examination),不會進行實審 (Substantive Examination);在形式審通過後專利即會獲准。
汶萊的專利法令(Patents Order)及專利法規 (Patent Rules) 於2012年1月1日始正式生效,於2011年底完成立法及正式公告的Patents Order取代了之前新加坡、馬來西亞、英國和歐洲專利的重新登記專利系統,建立了本身獨立的專利制度,由汶萊經濟發展委員會 (Brunei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BEBD) 透過汶萊智財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BruIPO) 來執行。
汶萊在專利制度上的發展也讓它進一步成為專利合作條約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 的締約國,於2012年6月24日正式生效。汶萊的專利制度採先申請制 (first-to-file),延續之前的重新登記專利制度,到目前為止汶萊的專利仍採形式審,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工作均委外給奧地利、丹麥及匈牙利之專利局來處理,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報告須另外收費。
表1. 汶萊專利制度主要資訊
項目 |
說明 |
法律基礎 |
- Laws of Brunei (1984 Ed. Cap. 72)
- Emergency (Patents) Order 1999
- Patents Order, 2011
|
已簽署的國際及區域性條約 |
- 巴黎公約 (Paris Convention) ,2012年2月17日生效
-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2012年7月24日生效
- 布達佩斯條約 (Budapest Treaty),2012年7月24日生效
-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 東協智財權合作框架協議 (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operation)
- 東協專利審查合作計畫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ASPEC)
|
專利申請費用 |
請參見表2 |
平均獲得專利時間 |
- 以PCT途徑進入國家階段後約12個月
- 巴黎公約優先權日起算42-60個月內
|
不予專利之題材 |
- 有可能鼓勵攻擊性、不道德及反社會行為之發明
- 用於人類或動物之醫療方法
|
優惠期 |
12個月 |
專利年限 |
20年 |
主要申請作業期限 |
- 請求檢索報告:優先權日起13個月內
- 請求實審:優先權日起21個月內
- 進入國家階段: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
|
資料來源:汶萊專利局BRUIPO,整理制表:李淑蓮,2018年2月6日
取得專利之途徑
要取得汶萊專利,主要有3種途徑。
- 國家直接申請:不管是不是汶萊本土居民,任何國家的發明人/企業,都可以直接申請汶萊專利,但如果是外國申請人,則必須要透過當地有在地地址的合法事務所來申請。申請文件以英文為主,申請人第一步是遞交申請表,連同以英文書寫的專利說明書、圖式及請求項 (申請案會於18個月後公開)。一旦通過形式審查,申請人即可提出檢索報告及實審請求。在收到檢索報告及審查報告後,申請人便可評估是否需要獲得一份專利授權證書及維護該專利。如果申請人認為有需要獲得專利授權證書,只需要填寫授權請求書,一經授權後申請人即會獲得授權證書,而該專利之授權內容及授權日期也會公告於專利期刊(Patent Journal)上。
- 透過PCT途徑:由於汶萊於2012年7月24日才正式成為PCT締約國,因此,只有在2012年7月24日當天或之後申請的專利,才能以PCT途徑取得汶萊專利。如果透過PCT途徑取得汶萊專利,通常需要2-4年完成專利重新登記手續。
- 透過ASPEC途徑:由於汶萊也是ASPEC(東協專利審查合作計畫,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的締約國,因此也可以利用ASPEC途徑取得汶萊專利。ASPEC的目的是分享各東協成員國之專利檢索與審查結果,讓專利審查更有效率,使申請人可以更快取得專利。目前ASPEC適用於東協9個會員國,除了緬甸外,包括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越南在內等9國均可適用。相對於PCT,ASPEC途徑可以說是經濟實惠,因為ASPEC是免費的。申請人只要在以上任一國家先申請專利,即成為第一專利局,之後再在汶萊申請專利,汶萊IPO便成為第二專利局,汶萊IPO即可參考第一專利局之專利檢索及審查結果,申請人不用再向汶萊IPO申請檢索及實審,可以說是省錢、省時又省事。
表2. 申請及維護汶萊專利之主要費用
項目 |
費用 |
汶萊元 (元) |
新台幣 (元) |
申請專利授權 |
160 |
3,557 |
申請檢索報告 |
1,750 |
38,904 |
申請檢索及實審報告 |
2,600 |
57,800 |
申請實審報告 |
1,100 |
24,454 |
申請專利證書 |
200 (權利請求項在25項或以下。權利請求項超出25項,每一超出項加收20元) |
4,445 (權利請求項在25項或以下。權利請求項超出25項,每一超出項加收444元) |
年費 (從第5年開始繳) |
|
|
第5、6、7年 |
160 |
3,555 |
第8、9、10年 |
270 |
5,999 |
第11、12、13年 |
350 |
7,777 |
第14、15、16年 |
450 |
9,999 |
第17、18、19年 |
550 |
12,222 |
第20年 |
650 |
14,444 |
資料來源:汶萊專利局BRUIPO,整理制表:李淑蓮,2018年2月6日
註:匯率經EXCHANGE-RATES.ORG網站線上換算,換算日期為2018年2月6日
表3. 汶萊歷年專利申請數據 (2002~2016)
年份 |
本土居民 |
非本土居民 |
海外 |
2002 |
|
21 |
1 |
2003 |
|
43 |
1 |
2004 |
|
31 |
|
2005 |
|
26 |
2 |
2006 |
|
41 |
|
2007 |
|
64 |
27 |
2008 |
|
75 |
32 |
2009 |
|
42 |
61 |
2010 |
|
|
51 |
2011 |
|
|
12 |
2012 |
20 |
11 |
7 |
2013 |
20 |
15 |
19 |
2014 |
26 |
91 |
13 |
2015 |
|
|
5 |
2016 |
|
|
5 |
資料來源:WIPO統計資料庫;最後更新日: 2017/12
圖 1. 汶萊歷年專利申請數據 (2002~2016)
備註: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參考資料:
- Patent Protection in Brunei, Helika Jurgenson, Jan.9, 2017
- Brunei, Mirandah Asia
- Statistical Country Profiles, Brunei Darussalam, WIPO
作者: |
李淑蓮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主編 |
學歷: |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
|
|
|
Facebook |
|
在北美智權報粉絲團上追踪我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