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一個年輕人從研究所畢業之後,選擇了DRAM廠的製程工程師工作,但剛好錯過了DRAM起飛的黃金階段,他並沒有耐心的等待下一波半導體景氣循環,而是毅然決定轉換跑道,一頭栽進智財的領域,進入事務所當專利工作師。因為他知道智財受景氣影響不大,鮮少供過於求的問題,永遠在風口上。
熟悉北美智權報的讀者,應該對於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助理教授陳秉訓並不陌生。他在電子公司擔任過製程工程師,也曾在專利事務所擔任專利工程師,因為憧憬進入科技公司擔任法務,放下工作遠赴美國苦讀法律三年,但沒想到最後法務沒當成,卻搖身一變成為在大學教專利的熱血老師。
向來喜歡研究新東西、分析事情的陳秉訓,從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來到政大已經三年,在政大開設專利實務、專利說明書撰寫、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智財法學研究方法、美國專利訴訟專題研究等課程。
圖一、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助理教授陳秉訓
吳碧娥/攝影
雖然現在教的是智財,但其實陳秉訓大學念的是台大化工系,一路念到化工所畢業。因為在台大化工所唸書時期,被要求要撰寫研發紀錄簿,開始對「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產生了興趣。在他取得台大化工碩士學位後,第一份工作算是學以致用,他到了華邦電子擔任製程工程師,後來也曾在聯華電子當過製程整合研發工程師,就在他擔任工程師的期間,有了申請台灣和美國專利的寶貴經驗。而陳秉訓的第一份專利工作,則是在台灣茂矽電子擔任專利工程師。陳秉訓回憶,當年他想轉換跑道,先趁工作之餘到外面進修專利課程,他曾經考慮直接進入專利事務所,但面試過幾家事務所後發現,專利事務所的工作環境「太安靜」,不適合喜歡與人接觸、交流的他;但又不想每天一半以上時間都待在實驗室面對機器,最後選擇進入企業擔任專利工程師。茂矽電子有獨立的專利部門,當時是由一位資深主管帶著陳秉訓,這份工作給他很大的發揮空間。因為理工背景加上工程師的工作經驗,讓他更能夠順利上手,他會陪著公司RD和專利事務所的工程師訪談,若發現事務所撰寫出來的專利說明書和原本的發明有落差,也會扮演兩者溝通的橋樑,同時為申請專利的品質把關。
正式進入專利領域工作一段時間後,下一步他想挑戰到科技公司當法務,陳秉訓認為自己所學還是不足,因此先到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念了他第一個法學碩士,畢業後馬上就到美國唸書,花三年時間取得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智慧財產暨科技法律法學碩士(LL.M.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chnology Law),以及法律博士(Juris Doctoris,J.D.)。
陳秉訓表示,當初會選擇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是看中這間學校碩士成績計算的標準和美國J.D.學生一樣,如果後續想要繼續念博士班,可以直接抵免學分,從J.D.二年級開始念。只不過有利也有弊,因為評分標準和一般正規生不同,企業不知道如何評斷你的表現,就會影響在美國爭取實習的機會。
提起這段美國求學歷程,其實陳秉訓是帶著些許遺憾的,他認為自己「少了一個融入美國生活的過程」。因為插班念博士班的關係,不像其他同學從一年級開始早已建立起革命情感,如果重來一次,他會直接透過入學考試去美國念博士,慢慢融入當地文化、增進語文能力、結交更多不同領域和不同國籍的朋友,求學之餘還能建立完整的人際網絡。
計畫之外的轉捩點:從專利業界到學界
陳秉訓本來希望能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再回來,但受限於美國中部的工作機會較少,最後還是回來台灣,這回他進入專利事務所擔任專案副理,這對他來說是個新的挑戰,因為他不僅是擔任撰稿工作的專利工程師,還要自己接觸客戶、開發業務。當時台北科技大學才剛成立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正在找有理工和法學雙背景、以及產業經驗的老師,陳秉訓剛好和北科大智財所有業務上的往來,他的學經歷正符合北科大所需,雖然進入大學教書從未在他規劃的工作藍圖中,不過他本來就喜歡研究、寫文章,就此執起教鞭展開他的教學生涯。
那麼他原來的法務夢呢?陳秉訓笑言,若想要在企業擔任法務,智財只是其中一環,還要熟悉公司法、勞基法,若是理工科系出身想要朝法務發展,通常是電機背景轉攻法律,比較有機會進入大型電子公司擔任負責專利的法務。
而談起政大科管與智財所,陳秉訓表示,該所招生並沒有學系限制,目前學生大部分都是大學應屆畢業生,半數以上是法律背景、其次是商管,理工背景的學生少,雙主修的則以資管為主。即使法律背景學生也不一定修過專門的智財法,因此一定會有基礎課程。陳秉訓的課程以實務為導向,像是指導學生專利寫作和專利實務課程,都會以美國的審查基準和法院判決為基礎,來說明專利說明書要怎麼寫才能避免專利爭議。由於政大科管與智財所隸屬商學院,定位在管理碩士班,大學若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通常還是會考律師,念智財所是增加一項專長、為自己加分,未來出路可能是律師或是公司法務;至於理工背景的學生,則會鼓勵去考專利師。
台灣專利的價值在哪裡?
陳秉訓認為,智財局最重要的工作是鼓勵專利申請,可以舉辦全國發明人獎,建立更多元的獎勵、表揚發明的機制,或是針對進入申請專利排行榜的企業給予表揚。台灣專利的價值不見得是靠訴訟,如果競爭對手在台灣,在台灣申請專利就有其必要性。專利訴訟涉及到民事訴訟法,像是起訴的門檻以及法院對事實的認定、損害賠償計算的證據認定,都不是單靠專利法可以處理的問題,必須從民事訴訟整體進行改革。因此,訴訟不應該是企業申請專利唯一的理由,智財局應努力凸顯專利的價值,替企業建立聲望,讓廠商更有動機申請專利。陳秉訓也觀察到,法院最近開始試著用「不當得利返還」補償專利權人的損失,而非「合理賠償金」,這種作法等於架空傳統專利法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在「不當得利返還」的脈絡下,侵權行為不再需要有「故意過失」,會漸漸走向美國作法,若能成為未來潮流,有助於台灣專利的價值(可參考北美智權報200期文章「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做為專利侵權行為補償手段之緣起 」)。
他也提到,智慧財產局可以考慮放寬及簡化審查程序,例如前案檢索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一直卡關在一件申請案上,就會投入過度的行政資源。假設檢索工作已經委外,審查官還是會回頭進行檢索的話,等於是重工了!比起前案檢索,更重要的問題是「審查官到底看不看得懂技術?」若初審的審查官一直換新血,恐怕都是沒有經驗的審查官擔任審查工作。但他不贊成台灣專利採登記制,憂心會引發專利事務所惡性競爭,專利品質也會下降,新型專利就是一例。
陳秉訓強調,對於政府重要的產業政策,智財局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像是金融專利來說,智財局一直都沒具體的政策因應(可參考北美智權報207期文章「金融科技專利強制授權,智財局準備好了嗎? 」),如果滿分為十分,他會給智財局打七分,期許智財局能再接再厲!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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