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科技大學教授陳省三分析蘋果公司的語音辨識技術Siri的專利,發現蘋果用了超過60個專利進行保護,而且數量還在成長,顯見對這項技術的重視以及對專利制度的仰賴。不過,專利的作用究竟是保護研發還是保護產品?該如何使用才能發揮最大價值?
不可諱言,企業的技術研發、專利申請事務,不但曠日廢時,而且所費不貲;然而,每個企業內部的智權人員,也都會面臨一個永恆的難題:「我們公司申請了那麼多的專利,為什麼還會被其他公司告專利侵權?這些專利到底有沒有用?」
會有這種問題,多半都是把技術、專利、產品通通混為一談。首先,企業的研發成果並非都能成為專利,因為單純的科技進步不見得有商業價值,而且還有可能因為競爭對手更早研發出相同成果而前功盡棄。就算有了專利,能否成為產品也未可知,因為實驗室裡的技術要投入工業量產,本身就是一項考驗。既然如此,專利到底是什麼?
嚴格來說,專利權必須向他人積極主張才會產生價值,間接地保護自己的產品和市場。「不要說其他人不懂,就算是念法律的,一開始恐怕也很難理解專利權的本質,」晶元光電智權處處長郭孟君解釋,專利權是一種排除他人實施的權利,例如有人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使用了我方的技術,就能以專利權作為理由,要求對方停止銷售和賠償損失。
專利權的價值在於積極實施
「所以,擁有專利權以後,可以向別人提告,但是不能保護自己不被提告,」郭孟君補充,這並不代表專利權無法反制別人的濫訴,「如果你握有相似技術的專利,就有機會去無效別人的專利,一樣可以保護自己的產品,而且你的專利越多,代表技術保護得越周全,也能降低別人提告的意願。」此外,專利權也可以是買賣或授權的標的,使專利的排他權移轉給他人,產生更高的經濟價值。
圖1:晶元光電智權處處長郭孟君
攝影:蔣士棋
既然專利的價值在於付諸使用,那麼不同的使用方法,就會導引出不同的專利佈局策略。「每家公司的專利策略都不太相同,」聯發科技智慧財產處處長劉彥顯指出,一般企業與專利非實施實體(NPE)之間,看待專利就有很大的差異。
「一般企業的專利佈局往往比較有前瞻性,考量到審查期間與市場的成熟度,需要做至少3至5年的佈局,」他補充,至於NPE比較看重專利在訴訟、授權上的立即變現性,需要在1至2年內就能產生收益。
企業對專利的需求,可能隨著事業範疇改變
不過,一般企業隨著時間進展,營運範疇有所調整時,對於專利的定位也會出現轉變。例如曾經的手機巨人諾基亞(NOKIA)原本是家科技製造業,但在退出手機事業後,專利經營就從保護研發成果改以收益為重。「企業選擇退出某個事業領域時,應該考慮如何把手上的專利進行貨幣化營運,」劉彥顯建議。
圖2:聯發科技智慧財產處處長 劉彥顯
攝影:蔣士棋
因此,就經營管理的角度來看,專利的佈局策略確實得越來越靈活,CPA Global韓國區技術長Bohyun Huang認為,為了提升專利品質,專利的佈局或組合要用「最適化」的角度來分析。「要根據企業的策略還有智財部門的目標,來決定如何建構企業的專利組合,」他以美國線上團購廠商Groupon為例,創立初期因為研發能量不足,所以Groupon相當仰賴從外界購入專利;不過根基紮穩後,佈局策略改以自行研發為主,2013至2017年間每年都有兩位數的美國專利申請量。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花錢、花時間申請和維護專利,究竟有沒有用?真正的答案,還是得回到企業本身對於技術發明的重視程度。確實,專利不像機器、土地、股票等資產,有清楚的交易價格和變現能力,但如果辛苦研發的技術,想要在市場上獲得回報,最有效的方法還是申請專利。只要專利佈局越嚴密,就代表技術保護越周全,市場空間也越大,技術投資的回報自然也更為豐厚。
資料來源:
- 「產品未動.專利先行.鏈結價值.洞見未來.優質布局.決勝千里」研討會,2018/10/09
作者: |
蔣士棋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
學歷: |
政治大學企管系 |
經歷: |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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