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這項人事更值得關注的,是拜登政府對於標準必要專利(SEP)政策方向的最新宣示。本刊曾於前文(《SEP專題報導》美國SEP政策新方向:競爭至上,不再獨厚專利權人?)分析過,在Continental Automotive System v. Avanci一案的二審程序中,美國司法部(DOJ)突然主動告知法院,表示政府還有尚未發表的最新觀點,當時外界就認為從2019年以來,美國政府一貫支持專利權人的政策態度可能發生轉變;果然到了12月初,DOJ、USPTO以及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就聯名發布拜登政府對於SEP、FRAND原則的授權談判及損害賠償的政策態度。
2021年底,美國SEP政策發生大轉向
正如前文提及的,今年7月份白宮發布的一項行政命令,已經為這4年內的美國經濟政策定調。在促進競爭的政策方向下,這份名為“Executive Order on Promoting Competition in the American Economy”的行政命令直言不樂見任何以壟斷阻礙創新與競爭的經營手法,更認為美國的農業、資訊科技、電信、醫藥產業的發展都因此受到阻礙。因此,拜登政府宣示,未來四年將嚴厲打擊市場地位濫用、產業過度集中等一切有礙競爭、創新的商業行為。
不過,這項政策也忽略了現實產業運作的複雜程度。就以這兩年備受矚目的Continential v. Avanci的判決來說,Avanci採行對品牌車廠進行以銷售量為基準的授權金計算模式,而Continential只是車體系統的供應商,並不生產或銷售汽車。那麼,Avanci可否固守既定的營運策略,拒絕對Continential進行專利授權?若法院要求Avanci對Continential進行授權,單憑FRAND原則是否站得住腳?Continential採用的授權條款與一般品牌車廠應不應該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