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相同,新加坡智財局(IPOS)提供專利權為期20年的保護,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並通過初期審查、公開、實質等程序後,就會獲得IPOS的獲證許可(Eligibility of Grant)通知。只要在兩個月內申請獲證,就能正式取得專利權(圖1)。IPOS估計,每個案件從申請到核准,平均會花上約24個月的時間。
申請人須留意的是,新加坡也有暫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國家安全審查(National Security Clearance, NSC)、加速審查(SG IP FAST)等三項較特別的規定。前者與美國暫時案類似,讓申請人可以用較低的費用以及較寬鬆的申請文件內容(包括:欲申請標的、申請人、對發明的描述)提出申請,藉此取得較早申請日期(Date of Filing)的優勢。不過,之後申請人必須要在12個月的期限內補足一般專利申請案的所需內容,否則將被視為放棄申請。
至於SG IP FAST則屬於試驗性質,由IPOS提供每個月最多10個專利申請案名額(其中每申請人最多2個名額),讓專利申請人可以在6至9個月內就完成所有審查程序並取得專利。與其他國家加速審查辦法(如美國的Patents 4 Patients)不同的是,SG IP FAST不對技術領域設限,意即任何技術的發明專利申請都符合資格。這項計畫也適用於商標和註冊設計的申請,目前預計進行到2024年的4月底。
這樣對新加坡來說還不夠完善。2015年時,新加坡成立了國際商務法院(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ourt, SICC),專責審理包括專利在內的跨國商務案件。SICC最大的特色,就是除了新加坡籍的法官外,又引進了來自日本、英國、美國等地的法官一起分擔審判工作,訴訟程序也更為彈性以符合當事人需求。隨著SICC在專利訴訟上的經驗愈來愈多,可想而知的是,未來必然有更大量的專利侵權爭議選擇在新加坡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