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 2023年4月20日公告啟動新一波專利規費調漲計畫,條列初步調整規畫及各項規費目標金額,預定2023年5月18日在該局專利公眾諮詢委員會(Patent Public Advisory Committee,簡稱PPAC)聽證會上詳加說明[1] 。此次專利規費調整將依修法提案、各方意見徵詢、正式公告等步驟辦理,最終方案可能在2024年底拍板、2025年1月生效,但屆時公告內容未必與USPTO現在釋出的規畫版本相同。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因國會通過的小實體、微實體規費優惠幅度超乎USPTO原先預期,同時2020年10月前次規費調整生效後,美國物價明顯上漲,依USPTO目前規畫版本[2] ,各項預定變動的規費金額大致上調5%,同時為更貼近使用者付費原則,規費結構也多有調整。重點包括但不限於:新案及PTAB公告後審理(Trial)程序規費將大幅提高、新增或恢復開徵多項規費、部分規費依不同條件細分出不同級距應繳金額。
圖1. USPTO新一波專利規費調漲計畫時程
以下就發明新案規費大幅提高、新增或恢復開徵多項規費、細分不同級距課以不同金額三項,列舉部分值得注意的規費調整提案先供參考,於不同實體差別收費項目,僅以大實體規費金額為代表。
表1. 新案規費大幅提高
部分項目的調幅明顯加高,甚至翻倍,很挑戰新案申請人,尤其是設計案申請人的接受度。
項目
原金額
(US$)
新金額
(US$)
漲幅
(%)
備註
發明申請案
基本申請費
320
350
9%
官方理由:調漲幅度除基本的5%,再加5%,以減少新案階段官方收費與實際成本的差距
檢索費
700
770
10%
審查費
800
880
10%
領證費
1,200
1,260
5%
設計申請案
基本申請費
220
300
36%
官方理由:為鼓勵發明設計,USPTO向來刻意壓低新案前期規費,藉授權後的維持費彌補成本差額。但近年微實體申請案件比重快速攀升,2022年度約占28%,而設計案無維持費可彌補前期成本差額
檢索費
160
300
88%
審查費
640
700
9%
領證費
740
1,300
76%
超項費
獨立項>3項,每項
480
600
25%
官方理由:除更加貼合官方實審成本,也希望藉此引導申請人請求項撰寫策略
總項數>20項,每項
100
200
100%
表2. 新增或恢復開徵多項規費
多項原未收費項目,USPTO預備開始或恢復收費。其中延續案[3] 相關收費項目,似乎是依循國會指導而設計[4] 。
項目
原金額
(US$)
新金額
(US$)
漲幅
(%)
備註
AFCP 2.0請求費
0
500
n/a
官方理由:回收審查成本
公眾反應:這是F-OA後修正常見操作,但若需繳費,請求量預料將雪崩式下滑
轉讓書等文件登錄費
線上提交
0
40
n/a
官方理由:2014年取消線上辦理規費,以鼓勵登錄、方便公眾查詢所有權相關資料,卻導致瑣細(frivolous)文件也大量登錄
公眾反應:何謂frivolous?且恢復開徵恐又重演當年問題
非線上提交
50
60
20%
延續案加徵費:
-新案送件或
-後補美國國內優先權主張致申請日
距最早優先權日
>3年
0
1,500
n/a
官方理由:這類案件占每年新增延續案件數半數,也占每年新增申請案件數15%,但授權後應繳維持費期數有限
公眾反應:(較晚)申請延續案不一定是申請人蓄意拖延,為何要以高額規費懲罰申請人?部分申請人傾向先就可准範圍領證,以利爭取投資或作他用,剩餘部分另提CA再戰,但這項規費不利這類操作
>7年
0
3,000
n/a
IDS呈報資訊件數附加費:
- 一案IDS呈報資訊件數合計
>50件
0
200
n/a
官方理由:少部分申請案IDS呈報件數較多(合計超過50件者,目前約占13%),可更貼合審查官考慮成本
公眾反應:母案中官方考慮過的先前技術資料,MPEP寫明子案審查官需加以考慮,但許多子案申請人仍會以IDS形式呈報,以在子案證書留下明確記錄。因此延續案更有機會需加繳規費,又是一項延續案的隱形懲罰條款?
>100件
0
300
n/a
>200件
0
300
n/a
表3. 細分不同級距課以不同金額
多項舊有規費再分出不同繳費級距,例如延期費將分正式案及暫時案兩級,暫時案延期費有八成,甚至更大降幅。
然而,其他新增級距的規費項目,金額多為向上調升,包括但不限於:
項目
原金額
(US$)
新金額
(US$)
漲幅
(%)
備註
RCE
第一次
1,360
1,500
10%
官方理由:除希望回收成本,也有引導申請人RCE申請策略的考量
公眾反應:延續案和RCE申請成本抽高、AFCP 2.0效益歸零,訴願件數可能隨之攀升
第二次
2,000
2,500
25%
第三次及後續
2,000
3,600
80%
Terminal Disclaimer (TD)
FAOM前
170
200
18%
官方理由:九成的TD都在審查官寄發第一次實審意見通知(first action on the merits,FAOM)後提交,在審結後提交的比例亦達21%,USPTO希望藉此鼓勵申請人及早提交TD
公眾反應: MPEP 804.I.B.1說明,遇有非法定重覆授權(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簡稱NSDP)核駁,申請人須在修正答辯和提交TD間二擇一,否則視為未完整回應。但依此設計,修正答辯若未能克服NSDP核駁,將面臨更高額的TD規費,這是變相懲罰選擇答辯修正但未能成功的申請人?
F-OA/NoA前
170
500
194%
F-OA/NoA後
170
800
371%
訴願之日起
170
1,100
547%
授權之日起
170
1,400
724%
因非蓄意事由逾期補救未於官期內
-繳費送件致申請案廢案
-繳交年費致專利失效
-補主張優先權致喪失優先權保護
且逾期時間
≦2年
2,100
2,200
5%
官方理由:約有10%的這類Petition是在逾期兩年後提交。2020年3月起,逾期超過兩年才補救者,Petition強制檢附額外說明資料,官方相關審核作業成本隨之增加
公眾反應:規費即使增加,籌足款項即可滿足要件,故所需檢附的額外資料,可能才是逾期兩年要補救時的難關
>2年
2,100
3,000
43%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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