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5任局長廖承威正式上任。從第1任局長陳明邦開始,歷任局長均是從中央標準局或國貿局轉戰智慧財產局的[1],且具備商貿或法律背景。唯現任局長廖承威於2000年以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的成績進入智慧局,屬於智慧局正式改制後首批專利審查官;且具專業理工背景。在迥異的背景及不同專業的首長帶領下,智慧局是否會有一番新局面?實在令人期待。
作為智慧局的新任局長,廖承威所面對的與大部分新任首長是一樣,首要任務就是「繼往開來」。前者幾乎是毫無難度的,一路從專利助理審查官、科長、專利高級審查官、組長、副局長,到現在扛下智慧局局長的重責,廖承威在智慧局有20多年的經驗,對智慧局業務高度熟悉;且多次參與專利法及商標法的修法,對國內智財環境及業務的變遷,再熟悉不過。再加上在歷任局長的帶領下,智慧局有相當不錯的表現,為國內打造了備受智慧財產權嚴密保護的營商環境,吸引不少重量級的外商在台設立研發中心。
破壞式創新必須有容錯的空間
相對於「繼往」,「開來」就顯得比較具挑戰性。因為如果太保守,進步空間即有限;但如果太激進,則必須承擔極大風險。就此,廖承威本著「破壞式創新」的研發精神來帶領局裡同仁擬定了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當然,「破壞式創新」指的不是大破大立,重點是「破壞式創新必須要有容錯的空間。廖承威說:「人都是比較保守的,如果要求百分之百不犯錯,那在訂定工作目標時也會相對保守。因此,我容許同仁有犯錯的空間。智慧局在今年5月完成已完成了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且隨時進行滾動式調整,也就是說,視需要可隨時進行調整。」
打造友善及國際化的智財保護環境
廖承威指出,這些年來外資願意來台設廠及建置研發中心,與台灣具有優質之智慧財產保護環境有絕對之關聯性。智慧財產權與產業競爭力密不可分,他表示:「我常說有沒有IP意識、有沒有專利布局,似乎對公司眼前運營毫無影響,然而,5年後即會見真章!」道理很簡單,智財權是企業保護核心技術的手段,因此,企業看智財布局要看得長遠,事前把路都鋪好了,除了可維持營運自由外,也可減少事後因被競爭者仿冒、剽竊帶來的鉅額傷害。
因此廖承威表示,接任智慧局局長首要工作便是與同仁齊心,為智慧局擘劃務實且可行的未來發展藍圖。藉由5月完成的智慧局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作為業務指引方針(表1),期望以智財制度之國際調和、本職業務精進與創新、不斷優化審查與檢索系統、客戶導向之服務信念,及國際智財夥伴鏈結與合作為核心理念,推動智慧局未來各項工作。
表1. 智慧局 TIPO 未來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
1 |
維持申請案可預期之審結期間,且具國際水準之審查品質 |
2 |
與時俱進的智財制度 |
3 |
推動各種申請程序簡化、鬆綁及制度修正 |
4 |
強化資訊服務及檢索系統的基礎設施 |
5 |
提升產學研專利量能暨專利技術可落地的智財服務 |
6 |
健全著作保護與授權機制,作為文創產業發展之後盾 |
7 |
國際智財夥伴鏈結與合作 |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2023年7月13日
註:此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隨時進行滾動式調整
3年核心工作策略計畫:7大重點
(1) 維持申請案可預期之審結期間,且具國際水準之審查品質
身為審查局,核心任務就是要使專利商標申請人於合理可預期之期間收到審查結果,且符合國際水準之審查品質。即便於COVID-19期間,專利申請案也是持續增加,於2021年增加2,452件,2022年增加1,126件。但此期間,智慧局努力維持近結案量平衡,使專利首通期間維持於9個月之內,審結期間約於15個月左右。
另一方面,商標之申請類別數於疫情期間也是持續攀升,於2021年高達123,217類,為20年來之新高。雖因案件增加導致人力不足,智慧局仍以加班趕辦的方式,使審結期間維持於約7個月左右。[2]
(2) 與時俱進的智財制度
商標法及專利法從公布實施至今已有八、九十年之久,當中歷經多次修法,為的就是要在制度上與國際接軌。廖承威於早前帶領智慧局團隊,於今年(2023)3月9日行政院第3846次院會通過專利法及商標法兩項智慧局根本大法的修正草案,重新建構更迅速、專業之專利商標救濟制度,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營造更切合產業需求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在設計專利制度方面,智慧局持續關注國際趨勢之發展,2023年將開放加速審查方案。此外,也將朝向評估鬆綁設計專利申請檢送六面視圖、及開放3D圖檔申請的方向研議。
(3) 推動各種申請程序簡化、鬆綁及制度修正
為吸引更多企業申請專利,智慧局一直努力在建構更吸引企業申請台灣專利的環境,致力營造更友善之申請制度。像是近來推動各種申請程序簡化及制度修正,包括電子申請可減免規費,免附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放寬外文本之申請程序、修正專利法放寬專利優惠期之事由及主張程序、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等等。
● 2022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ST.26標準,由於基因序列表屬發明專利說明書之一部分,應以中文表示,不得僅提供ST.26新標準XML格式英文序列表。原定申請人、發明名稱、發明人及33個特定限定詞(qualifier)欄位之內容皆須以中文表示,2023年4月25日公告鬆綁XML序列表中譯要求,僅發明名稱、申請人、發明人必須以中文表示。
此外,為使本國申請人熟悉WIPO ST.26標準及強化申請人編製符合國際標準之XML序列表之能力,特將WIPO ST.26標準全文及其附錄予以中譯,提供給各界參考使用。[3]
● 自2023年7月1日起,簡化專利權期間延長之國內外臨床試驗有關證明文件的審核方式。由於衛生福利部已將核發藥品許可證所需之國內外臨床試驗審核,納入其「資料專屬期及國內外臨床試驗資料表」,並予以審核確認,因此有關由衛生福利部確認為取得核發藥品許可證所需進行之國內外臨床試驗期間,可以此為據。
● 推出多項不同的加速專利審查機制,且不斷檢討改進及嘗試新措施,提供申請人更多快速取得專利的管道,且取得時間更形縮短,其中包括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及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W-SUPA)審查作業方案等,可符合產業需求。
● 導入設計專利之加速審查作業,設計專利申請案符合有「第三人商業實施」、「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或「新創企業」任一事由者,得申請加速審查,智慧局將於收到申請後2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通知。
(4) 強化資訊服務及檢索系統的基礎設施
由於廖承威本身是審查官出身,因此深知資訊化系統對審查效能之重要性。在2022年底出席APEC於印尼召開的《運用AI優勢於智財審查以提升效率和業務流程之最佳實務工作坊》時,他深刻體認如何運用AI於智財審查以提升效率和業務流程之重要性。
目前智慧局已積極導入AI輔助審查,除了與國外IPO交流取經外,智慧局本身員工也針對專利說明書涉及專利法第26條撰寫要件,由一位科長帶領一位審查官,自主研發出自動化的專利輔助審查系統,此系統在未來會開放給專利事務所及申請人利用。
此外,智慧局目前與國家實驗研究院有一合作案,由智慧局提供外界對IP詢問FAQ經整理後之題庫,作為訓練ChatGPT之資料集,藉此除可減輕客服中心負擔外,也為智慧局導入AI協助處理業務作先期準備,而後逐步擴及各項業務。
(5) 提升產學研專利量能暨專利技術可落地的智財服務
智慧局已完成減碳、碳捕捉一系列分析報告,未來會持續配合國家政策及新科技進行專利技術分析,透過專利檢索分析從中找出產業技術的利基,進而提供廠商研發創新選題及專利布局之參考。
此外,在輔導新創產業上,這兩年推動了「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方案」,將研議朝向放寬申請限制及適用之技術領域,協助更多企業主快速拿到專利。
(6) 健全著作保護與授權機制,作為文創產業發展之後盾
智慧局將搭起著作權人團體、不同產業利用人團體的交流平台,彼此溝通意見,提升雙方合作意願。此外,輔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導入國外相關經驗,例如邀請日本專家來台分享運用區塊鏈技術建置之著作權管理系統,改善授權服務質與量,並提升使用報酬分配之精確度。健全著作保護與授權機制,作為文創產業發展之後盾,積極扮演權利人與利用人溝通之橋樑,創造多贏局面。
隨著數位科技及網路技術的高度發展,智慧財產的犯罪型態日新月異,為因應不斷翻新的犯罪手法,智慧局也與時俱進透過適當的修法,強化智慧財產的保護範圍及力道。
(7) 國際智財夥伴鏈結與合作
承接過往的經驗,智慧局於未來將持續與美國、日本、韓國及新南向等國家進行審查官交流,並洽簽合作MOU,例如最具實益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此外,亦規劃舉辦國際IP研討會邀請國際IP局、國內外專家學者及產業界代表擔任講師,了解重要智財議題發展,深化雙邊關係與國際接軌。
延伸閱讀:
- 《專訪智慧局局長廖承威》-2 鼓勵及刺激新領域創新 提供企業全方位智財權資源
- 《專訪智慧局局長廖承威》-3 面對地緣政治及國際市場競合 台灣廠商如何在智財權布局上突圍?
備註:
作者: |
李淑蓮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總編輯 |
學歷: |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北美智權報主編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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