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專利局CIPO 於2017年1月15日公告[1],設計申請案申請人若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優先權證明文件(權證),其申請案最早可於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後排入檢索,有機會更早實審,進而更快取得加拿大設計專利。
過去在加拿大申請設計專利,不論申請案是否主張優先權,CIPO一般會等申請日起算6個月後才開始檢索。而自今年1月15日起,若加拿大設計專利申請案主張外國優先權,而申請人又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權證予CIPO,且權證支持其優先權主張,CIPO可提前自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時開始檢索。
CIPO審查設計申請案的時候,一般不考慮優先權主張是否有效,也未強制要求申請人提交權證,所以過去通常也不會就優先權主張有效性寄發通知。申請人主動遞交權證(換取加速審查機會)時,CIPO需查驗優先權主張有效性,這是一項新的措施,細部環節如何落實,有待未來觀察。
但有兩點要注意:(1) 因CIPO本來就會在申請日起6個月後開始檢索,因此申請日起6個月內未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權證,之後再補提其實無加分作用;(2) Canadian Industrial Design Regulations第13條第1項規定,CIPO不接受非英法文的文件,因此若申請人只提交中文權證但未併提英譯或法譯,亦收不到加速審查的效果。
此外,CIPO此次一併發布多項設計專利申請相關實務調整:包括開放電腦動畫設計註冊、接受彩色設計、OA答辯官期由4個月減為3個月、終局核駁前增發預先核准通知、及准許自核准日起暫緩註冊6個月等等。之所以有這些變化,CIPO表示是為回應公眾建言,預料新措施將有助於提升其服務品質、降低行政作業負擔、與國外設計專利審查實務接軌。
備註
- CIPO: “Changes to office practices—Industrial design”
(http://www.ic.gc.ca/eic/site/cipointernet-internetopic.nsf/eng/wr04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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