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期
2017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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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態的法律權利責任主體的誕生
─ 由2017年歐洲議會提案看機器人擁有著作權之可能性
葉雲卿╱世新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副教授

今年(2017)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2月決議首度建議歐盟委員會(EU Commission)應研擬民事法律以規範機器人或人工智慧之應用。該份建議引進「電子人格」的新觀念,也檢討機器人是否可擁有智慧財產權等問題,對於未來人工智慧法律架構之形成具有開創性的意義。本文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軸,討論2月份歐洲議會提案內容,分析未來機器人擁有智慧財產權之可能性。

根據Statista資料,2017年全球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市場約占24億美金,每年仍持續成長中,預估到達2025年,全球AI市場可達597億美金。AI市場不斷擴大,可預期未來對於人類社會產生一定衝擊。

人工智慧議題持續發燒

人工智慧議題持續在國際舞台上受到媒體關注,包括Google[1]、亞馬遜與蘋果電腦等跨國科技公司均在人工智慧上領域投入資金且有豐碩的成果[2]。2016年DeepMind 人工智慧系統AlphaGo戰勝圍棋天才南韓李世乭[3],機械戰勝人腦的情境已經真實地發生,而不再是科幻小說的情節。人類在人工智慧與機械人持續發展,雖然提高工作效率與節省成本,但是也對社會經濟帶來衝擊。

2017年2月歐洲議會有關機器人與民事法律規範之提案(以下簡稱2月份提案)中的背景資料,對於機器人產業的發展與對於社經衝擊有深入且重要的觀察,包括[4]

  1. 2010年以後機器人每年平均銷售額均有一定程度的增長,2014年銷售額的增長率達到高峰,年增長率達到29%[5],而汽車零件供應商和電子產業頻繁使用機器人,是促成增長機器人銷售增加的主要原因;
  2. 機器人相關技術的年度專利申請在過去十年成長二倍;
  3. AI不僅提高製造和經營的效率並節省經營成本,且在運輸,醫療,救援,教育和農業等領域都有很好的運用。AI的重要貢獻之一,即是避免使人類在完成各領域相關工作任務時,暴露於危險的環境下。例如:利用機器人清理有毒污染場址,可使工作人員避開暴露於有毒物質的情況。

除了上述描述的狀況之外,歐洲議會2月份提案尚討論其他因機器人產業所產生的社經影響。例如:低技術的勞動人力工作可能被機械人取代,所造成勞動力市場轉型的衝擊,議會建議應從教育、就業和社會層面評估如何提出因應策略。歐洲議會指出,生產過程自動化雖可以使人類免於從事單調與低階勞動工作,而使勞工能轉向更需要創意和有意義的工作;但是政府對於生產自動化的結果所帶來的利潤,應該積極投資於教育和其他改革,以使未來勞工能符合新的勞動市場之需求,減低社經衝擊。另外,由於機器人取代大量低階勞動工作,這些工作機會喪失,將可能造成財富高度集中於少數人手中,引發社會福利和保障制度以及養老金繳款的停滯,因此稅收制度也應該有所調整,以避免財富分配不平等的機會增加。

2月份提案提議歐洲執委會針對上述的社經衝擊,應該要開始評估實施相對應的措施之可能性,同時建議執委會應增訂新的民事法律規範以補充現行法律體制規範人工智慧技術不足之處。

歐洲議會機器人與民事法律規範建議背景與內涵

2017年2月16日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投票通過向歐盟委員會(EU Commission)提出開發機器人與人工智慧與民事法律規範建議[6],這項建議內容主要根據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有關「機器人與民事法律報告」[7]研究成果而定。

在2月份建議文件中,歐洲議會指出為了因應機器人時代所造成社經衝擊,機器人和人工智能的發展架構應被設計成用以保持個人的尊嚴、自主和自決。由從長遠角度來看,人工智能可以超越人的智力能力,因此其發展未來無疑將對企業或網路用戶、以及行政、司法或其他公部門對於消費者、商業、有權機關的決定產生影響。在這些受到人工智慧影響的決策過程中,我們需要建立相關保障措施、以確保人類保有控制性與決策驗證的可能性。

整體而言,歐洲議會從許多社經面向提供法制上的建議,其中包括:環境、勞工、個資保護、民事責任、研究倫理與專業從業人員論理、智慧財產權等主題提出對應的建議。

歐洲議題認為機器人為主體的民事規範架構,首先應就開發機器人技術和AI所牽涉的相關問題訂定一般原則。其次,建議建立開發和使用AI與機器人的倫理原則。另外,在建議文件中,也討論到使用AI產生的相關責任歸屬問題,其中無人駕駛的車輛發生事故之責任分配最受到關注,由於目前無人駕駛的技術無法仰賴現行的民事規範處理,所以因此也是本次建議的重點。

歐洲議會認為解決人工智慧所衍生相關法律問題,歐洲委員會有必要站在長遠角度,考慮賦予智能機器人的實質法律地位,也就是應承認「電子人」的法律位階。另外為處理技術、倫理和監管方面的問題,以及時因應機器人發展所帶來的挑戰和事件,歐洲議會提議成立歐洲機器人和人工智能監管機構。議會更建議歐盟執委會應建立機器人登記制度,並引進智能機器人的強制性註冊並納入保險制度措施,以處理機器人責任問題。建議內文中,特別以自動駕駛為例,認為歐洲執委會應對於自動駕駛技術的交通法律、技術規範及基礎施建立架構,以完備自動駕駛的法規環境。

民事法律規範對智慧財產權制度之影響與相關建議

2月歐洲議會的建議,針對機器人及其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議題,有幾點若干重要創新構想將對智慧財產權制度產生影響:

  1. 制定機器人憲章
  2. 認可電子人為法律主體
  3. 討論機器人完成的著作之著作權保護與歸屬問題

創作與發明行為應受機器人憲章規範

歐洲議會指出,機器人技術的開發和使用引起人類安全、隱私、誠信、尊嚴、自主權和數據所有權有關的一系列問題和風險。因此,提議建立「機器人憲章(Charter on Robotics)」,為機器人設計和使用制定倫理框架。「機器人憲章」將要求機器人領域的研究人員必須承諾遵循道德和專業行為的最高標準。他們必須遵守善行的原則(the principles of beneficence),意即機器人應該基於人類的最大利益執行事務;非惡意(機器人不應該傷害人類)原則;與自主權保障(關於機器人的互動條款的決定,必須是受告知且不受脅迫情況下所做出;以及公平分配與機器人相關的利益之正義。歐洲雖提議制定「機器人憲章」,然而此一概念仍然在發展中,因此憲章的範圍仍有需要進一步討論。

不過未來有關機器人相關之發明與智慧財產權產出的行為,自然應受到機器人憲章倫理框架的限制毋庸質疑。

電子人格概念的形成

現行民法承認具有人格地位者為自然人和法人,機器人是否需要被賦予特殊的法律地位,即是否需要承認所謂的「電子人」的特別法律位階?在法理上有諸多值得探討的問題。然而,透過機器人格之賦予,可以實際解決若干機器人衍生之問題。例如,機器人所造成意外事故,應由設計人或使用人負責?以目前法制架構恐怕難以處理。然而,如果賦予機器人實質的法律地位,則由即可透過這種狀態由機器人負責。且在引進電子人格概念下,如果機器人造成損害,機器人本身也可以起訴,並要求賠償。為解決「電子人」的賠償責任,歐洲議會也提出智能機器人應投保強制性保險,經由責任保險以補償受害人之損害。因此,未來電子人所創作的作品如果侵害他人著作權,似乎可以成為著作權侵權人?

機器人完成的著作之著作權保護與歸屬問題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歐洲議會指出目前歐盟的法律架構,並未針對機器人技術立法。但是現有的法律制度和法理適用於機器人技術並無太大障礙。如果執委會能支持科技中立原則的適用,那麼有關機器人技術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可獲的解決。因此,針對智慧財產權部分,歐洲議會決議僅呼籲歐盟委員對硬體與軟體標準與程式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應採取衡平的立場,使人工智慧相關智慧財產獲得保護同時能促進創新。

另外,更提到人工智慧所產生智慧財產權的新興議題----即電腦或機器人創作的著作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現行著作權保護架構,受著作權保護其一要件,必須是人類的精神創作,因此猩猩的自拍像不受著作權保護[8]。基於相同的理由,現行著作權法亦無法提供著作權予機器人所製作的作品。然而,在歐盟議會法規委員會報告中,即討論到調整機器人的行為能力,即可能使賦予機器人著作財產權或為著作人[9]。因此,本次2月份建議,歐盟議會提議執委會對於機器人賦予人格後,似乎不排除未來對於機器人產生作品賦予著作權之可能力。當然,機器人創作的作品賦予著作權之要件為何,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小結

自動化系統與人工智能的發展將會將人類發展帶往新的境界。然而,現行的法律規範系統設計之初,根本然以想像機器人可以像人類一樣的思考並從事需要思考與創意的人類活動,例如車駕或為著作創作。因此,我們以現行法律架構處理這些未知領域,難免有難以突破的障礙,因此可預料的是,隨著機器人與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整個民事法律架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律架構將有所調整,以適應人工智慧時代的來臨。

 

備註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葉雲卿
現任: 世新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副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 專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 法律博士(SJD)
美國華盛頓大學 法律碩士(LLM)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所 工程碩士
經歷: 台灣科技大學專利所 助理教授
美國舊金山 Suzan See Law Office法務
美國矽谷 Vivian Lu Law Office法務
台灣建業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
台灣環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產學合作計畫: 美國訴訟管理產學合作計畫
代表著作: 營業秘密刑事責任
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建置
專利意見書在訴訟上之運用
證照: 律師、台灣專利代理人、環境工程技師、仲裁人、ISO14000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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