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第10條條文授予USPTO自定規費權限,2018年8月8日,USPTO再度引用這條規定,發布新一波規費調整提案[1] 。儘管還在初期啟動階段,且此一自定規費授權即將到期,但對有心在未來幾年申請美國專利的個人或企業來說,還是值得關注。
根據目前USPTO規畫時程,2018年9月6日USPTO將請PPAC召開規費調整公聽會,並邀請公眾在9月13日前提出修改意見。彙整公眾意見後,USPTO預定於2019年暮春時分擬妥規費調整草案,並提交美國商務部及管理暨預算局(OMB)審查,通過審查後,前述草案可望在同年夏末經由《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對外發表,於秋季展開60天的公眾意見徵集。再次統整各方建議之後,USPTO預定在2020上半年確定正式修法內容、送交美國商務部及OMB複審,並在同年夏季或秋季於《聯邦公報》發布,目標是在2021年元月開始採用新規費計價。
Photo by Kazuhisa OTSUBO from Tokyo, Japan (Wikimedia Commons)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案新增了兩項規費:
● 非DOCX格式送件費
USPTO和中、歐、日、韓等專利局一樣,目前正積極推廣XML格式,未來新一代送件文管平台Patent Center基本也採用XML,其實2017年9月10日開始,EFS-Web註冊使用者不用參加USPTO的試辦計畫,也可以採用DOCX格式提交新案文字檔,USPTO為鼓勵申請人提交DOCX檔,也提供這類申請案OA官函DOCX/XML格式下載選項。如果把OA官函DOCX/XML格式下載選項比作胡蘿蔔,此次端出的規費調整提案就有如棒子一樣:未來不以DOCX格式送新案文字檔,大實體申請人將需額外繳交規費US$400。
● 新增專利律師/代理人規費Annual Active Patent Practitioner Fee
專利律師/代理人每年將需繳納年費,同時聲明過去兩年期間是否達成了建議的CLE (Continuing Legal Education)進修時數。依UPSTO說明,其建議進修時數為兩年6小時,含1小時的倫理課程,及5小時的專利法規暨實務作業課程。專利律師/代理人若聲明已達成此一進修時數目標,年費可抵減US$100,同時,開放公眾檢索的代理人名冊將加以註記。
除此之外,多項申請人常用規費也有漲價之議:
● 大實體發明專利基本申請領證規費調漲11%
規費項目
現行規費(US$)
提案規費(US$)
漲幅(%)
基本申請/檢索/審查費
1720
1820
6
領證費
1000
1200
20
● 各期大實體延期費調漲5~10%
規費項目
現行規費(US$)
提案規費(US$)
漲幅(%)
1個月延期費
200
220
10
2個月延期費
600
640
7
3個月延期費
1400
1480
6
4個月延期費
2200
2320
5
5個月延期費
3000
3160
5
● 大實體三期年費總額漲7%
大實體專利所有權人領證後,第3.5年、7.5年、11.5年三期年費各調漲25%、4%、4%;萬一拖到寬限期才補繳,附帶需繳納的滯納金預定調漲525%;要是也未來得及在寬限期內補救,Petition規費預定漲幅為5%。
規費項目
現行規費(US$)
提案規費(US$)
漲幅(%)
3.5年
1600
2000
25
7.5年
3600
3760
4
11.5年
7400
7700
4
寬限期滯納金
160
1000
525
逾寬限期補救Petition費
2000
2100
5
其中,新增的專利律師及代理人年費及CLE進修要求,早在先前幾次規費調整提案期間即有研議,只不過最終並未付諸實施。另一項曾有提議但此次未再重提的,則是IDS規則調整,不過據USPTO專利事務主管官員Drew Hirshfeld透露[2] ,該局預定於今年11月啟動Access to Relevant Prior Art Initiative第一階段計畫,自動將選定案件的美國母案引證資料帶入子案案卷,除會通知申請人毋須再於子案提IDS呈報這些引證資料,子案審委也會考慮這些自動帶入的引證文獻並簽名(Initial),因子案證書上將顯示這批自動帶入並獲審委考慮的引證文獻資訊,有如USPTO代為呈報IDS一般。且USPTO計畫在後續階段新增外國及PCT對應案相關資料帶入功能,可以預見,隨Global Dossier等跨局合作項目及相關技術日益成熟,IDS辦法也會有所改變。
最後順帶一提,AIA授予USPTO的自定規費權限設有七年落日條款,也就是這項權限理應在2018年9月16日屆滿失效,不過目前美國參眾兩院都有提案[3] 要延長其有效期間,據USPTO負責官員表示,該局已多次與國會溝通,也都獲得兩院司法委員會正面回應,通過應只是時間早晚問題,言下之意,USPTO對自定規費權限延長頗有把握,也因此選在此時又啟動新一波規費調整意見徵集程序。但法案既然尚未通過,一切仍有變數,還待後續觀察。
備註:
請見USPTO官網整理:https://www.uspto.gov/about-us/performance-and-planning/fee-setting-and-adjusting 。
USPTO 2018年8月2日PPAC季度會議第三段錄影檔,請見https://livestream.com/accounts/4828334/events/8297796/videos/178602040 。
例如兩院司法委員會“BIG Data for IP Act”編號分別為S.2601、H.R.5887,請見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5th-congress/senate-bill/02601 及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5th-congress/house-bill/05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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