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近期發布多項公告,其中包括部分案件適用的專利權期間調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簡便覆核辦法(註1),以及有機會換取較早審查順位的試行辦法Glossary Pilot Program(註2)。以下摘錄兩項公告相關重點,供有需要的專利權人或申請人參考。
PTA簡便覆核辦法
2013新年伊始,美國頒布AIA技術性修訂新法(編號Public Law No: 112-274)(註3),改寫35 U.S.C. 154(b)(1)(A)(i)條文規範的PTA官方A延誤(未於申請日起算14個月內寄發第一份實審報告)計算方式。若為PCT進入美國的美國國家階段申請案,不再以申請案滿足35 U.S.C. 371所有要件之日開始計算14個月期限,改以美國國家階段展開日(the date the national stage commenced)為起算日。
另外應注意的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Federal Circuit)年初在Novartis v. Lee(註4)一案作成判決:計算35 U.S.C. 154(b)(1)(B)(i)規定的官方B延誤時,USPTO原計算方式錯誤,RCE程序耗費時間不應包括申請案核准至公告期間。簡單說,不計RCE提出日到核准通知寄發日期間,若一專利申請繫屬期間(pendency)超過3年,將有機會加回申請案核准到公告間的PTA天數。
這部分PTA天數的官方計算方式也需要更正,但USPTO並未透露預備何時修改電腦計算程式,僅表示已開始處理以此事由依法提出覆核的案件。因USPTO並未循Wyeth v. Kappos案模式另外提供救濟方法(註5),這類PTA覆核案件依法仍需於個別專利公告日起算2個月內提出(期限最多可延5個月)。
Glossary Pilot Program
美國白宮去年6月對Patent Troll問題發表五大行政規畫及七項修法建議,年初歐巴馬總統(Barack Obama)發表國情咨文又再度大力鼓吹修法(註6)。為配合達成其中第二項政策目標──“Making Patents Clear”,USPTO先於2013年10月17日舉行公開會議聽取公眾意見(註7),隨後又公告自2014年6月2日起試辦Glossary Pilot Program,初步預定試行半年,但若200件名額額滿,試行期間將提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