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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方法系列二》
破壞式創新
林士強/北美智權 教育訓練處 資深研發創新顧問

1997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創新理論大師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M. Christensen)(圖一)在他的兩本著作「創新的兩難 」(The Innovator’s Dilemma)以及「創新者的解答 」(The Innovator’s Solution)中,提出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理論,明確區分市場為「低階市場」與「創造新市場」兩種破壞性創新類型。


圖一. 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M. Christensen)(Wiki 網站)

耳熟能詳的標語 - 「改善」、「改善」、持續「改善」。
凡事做到極致,往往是產品、服務以及各種工藝技術的目標,筆者上一篇文章介紹的是維持式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就是一種讓一項產品持續「進步」的創新,通常目的是-「鞏固既有市場」。日本的「料理東西軍」節目,專門用最頂級的食材,找一流的師傅,做出令人垂涎的完美料理。意思是,如果有幸嚐上一口,就有不枉此生的尊榮感;這種凡事力求完美的精神,當然值得效法。如果各位是企業經營者,秉持這種精神,一定可以將自己的事業推向一個又一個高峰。

這種凡事力求完美的精神,可以鞏固既有市場,提供更好的產品,可能可以賣更高的價格,得到更好的利潤。這種時候,是把焦點放在「現有市場」中「尚未被滿足」的顧客,努力提供「尚未被滿足」的顧客更好的產品與服務。

然而從「使用者」的角度,這種「更好的產品與服務」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筆者及筆者周遭朋友一致的經驗-微軟公司的「金母雞」級產品「Office」,不停的「改善」,增加「神秘」功能,「神秘」到不知道如何使用。使用的版面「改善」來「改善」去,卻讓人在急用的時候不知道如何是好,也只能氣到牙癢癢的,只好懷疑是不是自己資質太差。有時候那些「力求完美」的「改善」,其實並不適用於每一個人。也正因為這樣,「破壞式創新」對市場上其他的競爭者,提供了另一個大展長才的機會。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什麼是「破壞式創新」。

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策略

「破壞式創新」的主要策略,是將產品或是服務,以價格低廉、性能較差(但足夠使用)的產品,爭取在位廠商的低階顧客,待技術進步、逐漸提高產品性能後,便能以低價優勢席捲高階市場,一舉取代舊產品。 特別是簡單、便利、容易使用、負擔的起的產品特色,銷售給不需要過度服務的客群,幫助這群客戶更容易、更有效做他們已經在做的事情。

克里斯汀生認為,持續追求更高的性能,希望提高售價以及搶攻頂級客戶這應該會是市場的領先者( 市場龍頭)會做的事情。例如,前一陣子蘋果公司推出iPhone 6,萬眾囑目,價格昂貴,仍然澆不熄「果粉」的熱情,銷售屢創新高,便是一個鮮活的例子。

對不是「果粉」消費者而言,這「龍頭」的產品可能「好過頭」,特別是,價格也「貴過頭」,這一幫人的訴求是,功能少一點,好用少一點,售價低多一點。

「售價低多一點」,會在這裡特別顯眼。市場上的確是有一批人,情願犧牲些許的方便性來換取80%,50%或是更低的價格。閉起眼睛想想,微軟的「Office」軟體功能,你到底使用到了多少?手中智慧手機的功能,你到底會用了多少?

「好過頭」的產品,以品質及尊榮感,服務金字塔上端的客人。而金字塔下端更大的市場,這裡有「感覺服務過度的」顧客以及「未消費的」顧客,便是「破壞式創新」者的機會。

善用破壞性創新 開發深層商機

克里斯汀生提出的辨識方法,最重要的一個是:「了解消費者需要完成什麼工作」

麥當勞想提昇「奶昔」的銷量,因此,克里斯汀生曾經受麥當勞公司之託,作過有關奶昔的市場調查,他歸納出,「奶昔」幫助駕駛、維持清醒、暫墊肚子;所以麥當勞根據以上的結果,對於奶昔擬出的改善對策如下:

  • 黏稠性更高-可以吃更久
  • 含有小果粒-提高飲用的驚喜

所以,因為消費者「需要完成的」,是填飽肚子,以及保持清醒,所以想辦法讓客人吃更久一點,至於有沒有加入「頂級」的食材,大部分的駕駛人並不在意,倒是如果結帳速度快一點,可以吸引一干沒有耐心的駕駛。所以麥當勞也順便加上快速結帳的系統的改善。

那如果不買奶昔,你們會買什麼?-克里斯汀生繼續問
『喔,香蕉吧。但香蕉一下就吃完了。』
『甜甜圈吧,不過會吃得滿身都是。』
『Bagel 吧,不過比較沒味道。』
『嗯 . . . 巧克力棒吧。不過吃完都覺得很有愧疚感,太不健康了。』

這些都是麥當勞現在不賣的東西,但這些也都是消費者需要的東西,換個角度看,他們都是一個個新的機會。行銷的戰場在哪裡?行銷的戰場在方寸之間,在各位的腦海,那深不可測的神經裡。公司無法創造領先地位,唯有消費者擁有這樣的能力,而真正了解消費者並掌握消費者心理的企業,才能創造領先機會。

「破壞式創新」理論的完備

如筆者在文章開頭所述,克里斯汀生在著作中,認為市場不僅為「低階市場」還有「創造新市場」:

「低階市場」的運作策略

  • 價格低廉
  • 性能較差(足夠使用)
  • 低階顧客
  • 逐漸提高性能
  • 低價取代舊產品

「創造新市場」的運作策略

  • 新的需求,創造新的市場。

在麥當勞奶昔調查裡,甜甜圈及巧克力棒,某種程度都算是「新市場」,這還比不上一些你都不承認會有興趣的應用,例如,在手機裡賣心情貼圖的。

所以從有線電話到智慧型手機、從紙本百科全書到維基百科(Wikipeida)、電腦主機從大型主機到迷你主機、尋找目的地從傳統地圖到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這些應該都可以算是破壞性創新。

克里斯汀生的「破壞式創新」理論,也可以用以下的圖解(請見圖二)幫助了解:


(圖二)

藍色的虛線代表性能的高低,紫色的線代表產品性能的走勢,破壞視創新的產品的性能開始時比較差勁,但是仍不斷的進步,而在圖上沒有表示的,是破壞式創新往往以低價切入。至於圖中列為「性能B」的,則代表相對於「性能A」的新市場。

不論是「低階市場」還是「創造新市場」,但它們的共同特徵,是給現存者帶來了「困境」。最近的新聞,韓國三星電子市佔率及獲利大為衰退,本季在中國大陸市場排名已落於前三名之外而且持續掉落中。最讓他們頭痛的可能不是蘋果公司,反倒是大陸一批挾高C/P(Cost/Performance ratio)值的中低價手機。至於蘋果公司的iPhone當然又酷又炫,叫人愛不釋手,但是會不會受到「破壞式創新」者的影響,尚在未定之天。

誰適合進行「破壞式創新」?

從以上的圖表及例子來看,適合進行「破壞式創新」的應該不是業界的領先者。「破壞式創新」的玩家,應該是市場上比較小的競爭者。相對於領先者,他們應變力比較強,容易在市場上發動奇襲,如果奇襲成功了,就有機會重擊領先者,自己也可以坐擁一片山頭。

業界的領先者的困境,是因為自己太大了,缺少彈性,代價是隨時得預備承受四處而來的突襲,不勝其擾,常見的解決方法是-分支出去,成立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不受中央牽制,或許可以另成一番事業。例如當年IBM公司另立PC部門成功,也主宰了PC業頗長一段時間。就如同克里斯汀生語錄所述:

  1. 破壞性創新並非僅限於高科技市場,破壞可以發生於任何產品或服務市場。
  2. 當經理人試圖把新事業塑造成具破壞力的事業時,就必須使每一個關鍵流程和決策,配合整體的破壞情境。
  3. 破壞性創新應被視為一項行銷挑戰,而非科技挑戰。

「破壞式創新」適合比較小的競爭者,還有規律可循,但是另外一種創新,就沒什麼規律可循,有時候也稱不上是一種「方式」,它是一種「現象」,如果姑且稱它作方式,則稱之為「爆炸式創新」,將於下一回介紹。

 

 
作者: 林士強
現任: 北美智權 教育訓練處 資深研發創新顧問
經歷: 法商台灣康旭 研發工程處 專案經理
中科院飛彈製造中心 專案工程師
聖荷西州立大學機械研究所碩士
專長: 機械、供應鏈管理、專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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