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专利官方动态
2018/12/28 USPTO更新PDX/DAS调取外国在先申请案证明文件填写范例
2018/11/30 USPTO releases 2018-2022 Strategic Plan
USPTO发布2018-2022策略发展计划,所列目标包括提升专利及商标质量及时效性、领导改善智权政策暨专利权行使保护事务等
2018/11/26 USPTO公告与KIPO间的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方式自2018/12/1起,从PDX改成DAS
美韩两局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原采PDX双边交换机制,但2018/12/01起将改采WIPO DAS平台调取方式。2018/12/01起新申请的美国案若要主张韩国优先权,需另外提供DAS Access Code予USPTO,官方FR也会出现Access Code确收与否讯息,但若官方调取作业有任何问题,未于规定期间提交权证的最终责任仍需由申请人自行担负
2018/10/31 USPTO公告修正后新的商标审查基准
2018/10/18 USPTO再次预告将于11月释出Sponsorship Tool
USPTO再次预告将于11月释出Sponsorship Tool,方便代理人协助专员用新验证方式使用EFS-Web/Private PAIR。同时面对外界要求延长缓冲期的声浪,USPTO解释,因PKI验证软件开发商明年就不再支持更新,所以USPTO也无法拉长转换缓冲期间
2018/10/11 "USPTO公告最后版本的Changes to the Claim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Interpreting Claims in Trial Proceedings Before the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专利复审程序中审理申请专利范围解释标准)
USPTO公告最后版本的Changes to the Claim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Interpreting Claims in Trial Proceedings Before the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专利复审程序中审理申请专利范围解释标准)文件,该文件自2018/11/13正式生效,且仅适用该日与该日之后申请的IPR, PGR以及 CBM案件
2018/10/4 AFCP2.0试办其间延长至2019/9/30
2018/9/26 USPTO局长Andrei Iancu日前出席IPO第46届年会发表谈话,提示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目前规画中的修订方向,当天谈话内容现已在USPTO官网发布,供公众浏览
2018/9/26 USPTO每月举办发明人信息在线座谈,本月主题为如何回复初审补正通知,当天使用的简报文件现已公告供公众浏览
2018/9/18 USPTO已通知WIPO IB,2018/10/01起,该局作为Depositing Office将开始递交设计申请案权证电子文件
2018/9/17 USPTO公告,2018/10/01起,以USPTO为受理局(RO/US)的PCT案若指定澳洲专利局执行国际检索(ISA/AU),应缴的检索费将由US$1722降为US$1631
2018/9/17 USPTO公告,2018/08/31及该日前提交的美国发明申请案,若主张大陆优先权,并不需要提交DAS Access Code,虽然因系统问题,这类案件的Filing Receipt可能未写入Request to Retrieve制式文字,但USPTO还是会调取大陆优先权案电子文件
2018/9/4 USPTO公告以EPO为检索局的检索费用,从美金2207元降为2095元
2018/8/31 针对此次Palm系统SPOF引发EFS-Web专利新案送件平台无预警大规模当机,USPTO提出纸本新案申请附加费免收/退费办法,并公布FAQs供公众参考
2018/8/23 USPTO 2018/8/23工部修正后的商标审查指南
2018/8/13 USPTO公布反盗版影片内容供参考
2018/8/13 USPTO PTAB 公布Motion to Amend Study第四部份文件内容供参考
2018/8/10 USPTO PTAB公布更新的AIA TPG使用指南
USPTO PTAB公布修正后的AIA Trial Practice Guide (TPG) ,更新部分数据,供申请人参考。
2018/8/8 USPTO上月才刚指定Ex parte Jung, 2016-008290 (March 22, 2017)为Informative Decision,但因部分人士认为此项决定涉及PTAB政策立场改变,与USPTO认定事实及原先意图不符,USPTO于是又宣布解除前述指定,Ex parte Jung, 2016-008290 (March 22, 2017)位阶现又转为PTAB一般决定
2018/8/6 USPTO释出2018/08/02 PPAC会议录像文件
2018/8/2 USPTO蕴酿再推出新一波规费调整,预定2018/08/29前于该局官网发布调整提案及相关参考数据,同时依AIA授予权限,订于2018/09/06召开PPAC公听会
2018/7/31 USPTO及墨西哥专利局MIIP宣布延长两局PPH试行期间,初步预定延长至2020/06/30结束试办
2018/7/31 USPTO公告将在2018年6月至11月开办新试行计划:Patent Center Text Pilot Program
2018/7/31 USPTO 2018/07/10举行的专利质量在线论坛,主题为Improving Access to Global Patent Data,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7/26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相关内训材料:
A quick reference sheet on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updated July 23, 2018)
2018/7/26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相关内训材料:
A quick reference sheet on decisions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updated July 23, 2018)
2018/7/26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相关内训材料: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July 23, 2018)
2018/7/26 USPTO受理的PCT案若指定由EPO执行国际检索,国际检索费2018/09/01起由US$2,207降至US$2,095
2018/7/26 USPTO 2018/07/19举办的发明人信息在线座谈,主题为全球申请策略,当天附英文字幕的录像文件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7/20 USPTO专利质量在线座谈会前次主题为Improving Access to Global Patent Data,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7/20 USPTO发明人信息在线座谈会,此次主题为全球申请布局,当天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7/17 USPTO TC 2600将于2018/07/17举行Customer Partnership Meeting,预定使用的简报及讲义内容,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7/4 美国众议员Thomas Massie提出专利修法提案H.R.6264
美国众议员Thomas Massie提出专利修法提案H.R.6264,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废除First Inventor to File新制(回归First to File旧制)、IPR等AIA导入的公告后Trial程序,及修订35 U.S.C. 101有关专利适格性的法规文字等
2018/7/4 USPTO就PCT案CS&E试办计划ISR+WO制作时程有以下说明:
自收到PCT案检索本起8周内,主审局需制发临时主审意见 临时主审意见发布后4周内,参审局需制发参审表,填入贡献性参审意见 所有参审局参审表收迄日或其制发期限日(二者取较早发生时点)起4周内,主审局制发正式版ISR+WO
2018/6/28 美国专利所有权人组织IPO发布新统计:2017年取得最多美国专利的300大专利所有权人
2018/6/28 USPTO正式就PCT案CS&E试办计划发布公告
2018/6/22 USPTO上周召开发明人信息在线座谈,以认识ADS为主题,当天使用的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6/22 USPTO日前一场专利质量在线座谈主题为PTAB程序操作建议,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6/11 Fed. Cir.月前就Vanda Pharmaceuticals Inc. v. West-Ward Pharmaceuticals案作成宣判,思觉失调症患者Iloperidone药物使用方式发明符合35 U.S.C. 101,具专利适格性,USPTO特别整理相关讯息以Memo方式向内部审委宣达Fed. Cir.判例教示
2018/6/11 USPTO公告,自2018/06/01起,以USPTO为受理局的PCT案若指定由JPO执行国际检索,其国际检索费由US$1385提高到US$1465
2018/6/6 美国最高法院SAS案宣判后,许多人都很关心这项判决对PTAB公告后审理程序会造成哪些影响,USPTO特别制作相关FAQs供公众查阅
2018/6/4 配合Aqua Products, Inc. v. Matal, 872 F.3d 1290 (Fed. Cir. 2017)一案判决对USPTO IPR修正程序的教示,USPTO宣布改以Western Digital Corp. v. SPEX Techs., Inc.为相关程序Informative Decision
2018/5/23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2018/05/22公听会邀请USPTO局长出席作证,证词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5/9 USPTO发明人信息在线座谈,前次主题为ADS,当日录像文件现已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8/5/9 USPTO最新一期专利质量在线座谈,就日前公告的Berkheimer Memo,邀请专利审查政策部门主管Bob Bahr说明专利适格性指南修订相关问题,当日使用的简报文件现已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8/5/9 USPTO PPAC 2018/05/03召开季度会议,当天议程所用简报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5/9 USPTO再度更新专利适格性指南相关部分内训教材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May 3, 2018)
2018/5/9 USPTO再度更新专利适格性指南相关部分内训教材
A quick reference sheet on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updated May 3, 2018)
2018/5/9 USPTO再度更新专利适格性指南相关部分内训教材
Training: Well-Understood, Routine, Conventional Activity (posted May 7, 2018)
2018/5/8 USPTO发布PTAB公告后审理程序修法提案,邀请公众在60天内提供修改建议
USPTO发布PTAB公告后审理程序修法提案,邀请公众在60天内提供修改建议:1.目前专利权期间尚未届满的专利及Claim修正都采BRI(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标准解释Claim范围,未来预备改采法院/ITC程序实行的Philips案标准;2.若法院/ITC程序就Claim字词曾作成解释,且相关数据实时提交、记录在案,未来IPR/PGR/CBM程序也准备加以考虑,以俾PTAB与法院/ITC的Claim解释能更趋一致,提升司法效率。
2018/4/27 应美国最高法院SAS案判决所造成的影响,PTAB发布新公告,表示未来包括IPR在内,公告后审理程序一旦确认成案,程序请求人所列全部Claim都将重新检视其可专利性,目前系属于USPTO的部分成案案件,审理庭可发命令补充原成案决定,将原请求书所列全部Claim纳入后段审理
2018/4/25 USPTO局长Andrei Iancu日前出席美国律师协会ABA活动时应邀发表演说,其讲稿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4/25 USPTO宣布,Global Dossier有新功能上线
2018/4/20 USPTO贴出更新版PPH FAQs
2018/4/20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召开听证会“Oversight of the 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并邀请USPTO新任局长出席作证,相关数据及录像文件现已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8/4/20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教材:
Memorandum - Revising 101 Eligibility Procedure in view of Berkheimer v. HP, Inc. (issued April 19, 2018)
2018/4/20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教材:
Memorandum - Recent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Decisions:  Finjan and Core Wireless (issued April 2, 2018)
2018/4/20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教材:
A quick reference sheet on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updated March 14, 2018)
2018/4/20 USPTO更新以下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教材: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March 14, 2018)
2018/4/20 USPTO发布“Memorandum - Revising 101 Eligibility Procedure in view of Berkheimer v. HP, Inc.” (Berkheimer memorandum),再次修订MPEP 2106.07(a)及2106.07(b),并就修订内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新版专利适格性二步检测法Step 2B的修订,应审委必须有书面证据支持,才能作成请求项特定组件或组件组合为习知的判断,
可资引用的书面证据有四种:
#1. 说明书或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有明确声明(例:说某附加组件属习知领域、为市场可买到的产品,或称习知故Spec.不需额外描述以满足35 U.S.C. 112(a)要件之类)
#2. 引用MPEP 2106.05(d)(II)所载判例支持附加组件确属习知性质
#3. 引用出版刊物证明属习知组件(例:书籍、手册、评论之类刊物有关相关领域现有技术、习知运用等讨论)
#4. 依MPEP 2144.03由审委正式Taking Official Notice(但仅限审委基于个人知识背景极肯定结论无误时,才可使用#4,且若申请人答辩反驳,审委必须提供#1~#3或依37 CFR 1.104(d)(2)提宣誓书说明支持其论点)
2018/4/9 USPTO就新近发布的专利适格性判例发布内训教材
2018/4/9 USPTO定期就专利质量议题举行在线交流说明会,2018/03/13由该局专利审查政策主管Bob Bahr主讲,题目是MPEP翻新与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资源,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4/9 USPTO公告,PTAB重新规画Precedential and Informative Decisions网页,按不同系争主题分区,方便查找
2018/4/9 USPTO发布部分规费调整讯息主要是IAS国家检索费用调整
2018/3/27 USPTO Training Materials on 35 U.S.C. 112(f) – “Means-plus-function” limitations
USPTO发布35 U.S.C. 112(f)内部训练教材供公众参考
2018/3/27 Instructor-Led Training: Application of New Form Paragraphs for Addressing Issues Related to § 113(f) or Means-plus-Function" Limitations
2118/3/21 USPTO公告,自2018/04/01起,以USPTO为受理局提PCT案并使用KIPO/EPO的国际检索服务,其国际检索费将有所调整
2118/3/21 USPTO发明人信息在线系列座谈,2018/03/15主题为送件后常见错误及处理方式,简报PDF文件已上传供公众浏览
2018/3/14 USPTO发布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训教材更新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March 14, 2018)
2018/3/14 USPTO发布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训教材更新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March 14, 2018)
2018/3/13 USPTO PTAB定期举行“Chat with the Chief”活动,2018/03/13简报文件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3/13 USPTO本月Patent Quality Chat在2018/03/13举行,此次主题为该局有关专利适格性的审查指南及资源,由USPTO专利审查政策主管官员Bob Bahr主讲,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8/3/11 USPTO发表美国专利证书新封面,自第1000万件美国专利(USPN 10,000,000)起,未来新公告美国专利的证书都将采用新封面
2018/2/23 USPTO宣布,2018/03/01起,若指定以色列专利局执行国际检索,国际检索费美元计价金额将由995美元升为1009美元
2018/2/23 USPTO最新一期Inventor Info Chat主题为请求项撰稿,简报文件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2/13 2018/2/13的USPTO例行举行在线交流活动
USPTO例行举行在线交流活动,2018/02/14主题为该局开发中的新一代文管平台Patent Center,简报文件并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2/08 美国专利新规费自2018/01/16生效,USPTO针对领证费应缴金额发布进一步说明
2018/1/30 USPTO公告新版MPEP (MPEP Ninth Edition, Revision 08.2017),包括200、700、800、900、1000、1200、1400、1500、1800、2000、2100、2200、2300、2500、2700等章节都有实质内容修订
2018/1/19 USPTO公告修法提案,将删除37 CFR部分重复无用条文,并邀请公众于2018/02/20前提供建言
2018/1/16 美国新规费自2018/01/16开始生效,USPTO官网新规费表也已上架供公众查询
2018/1/12 USPTO于Patents Dashboard页面发布PPH请求书积案量最新统计,因积案量已较高点时减少逾八成,目前提交PPH请求书,约可在2个月后收到USPTO的决定
2018/1/12 USPTO公告,自2018/01/16起,因非故意事由所致延误并提Petition补救(例:petition for revival of an abandoned application、petition for delayed payment of the issue fee petition for delayed submission of priority or benefit claim、petition for the restoration of priority、petition for delayed payment of the maintenance fee)之微实体,可享微实体规费优惠
2018/1/12 35 U.S.C. 315(b)规定,专利侵权案诉状送达一年后,其被告即不得针对相关专利发明提IPR,PTAB现指定IPR程序裁定为Informative Decision,供公众参考 Amneal Pharmaceuticals, LLC v. Endo Pharmaceuticals, Inc., Case IPR2014-00360 (PTAB June 27, 2014) (Paper 15).
2018/1/12 USPTO公告,Extended Missing Parts Pilot Program试行期间再延长一年,预定至2019/01/02结束试办
2018/1/12 35 U.S.C. 315(b)规定,专利侵权案诉状送达一年后,其被告即不得针对相关专利发明提IPR,PTAB现指定IPR程序裁定为Informative Decision,供公众参考
Amneal Pharmaceuticals, LLC v. Endo Pharmaceuticals, Inc., Case IPR2014-00360 (PTAB June 27, 2014) (Paper 15).

2018/1/9 USPTO更新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训练教材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January 4, 2018)
2018/1/9 USPTO更新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内部训练教材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January 4, 2018)
2018/1/8 USPTO重申REISSUE费用修正
USPTO再为2018/01/16生效的Reissue案年费新法发布公告:原发明专利若衍生复数件Reissue案,每一Reissue专利皆需缴年费,且若年费Due Date当天有任一Reissue申请案尚在Pending期间,原专利也应在该Reissue申请案公告日前缴年费
2018/1/3 USPTO宣布自2018/01/01起调整部分PCT相关规费
•国际申请费(无ePCT/PCT- EASY.zip文件电子送件)由US$1,264调整为US$1,263
•国际申请费(非电子送件)由US$1,367调整为US$1,366
•国际检索费(ISA/EP)由US$2,238调整为US$2,202
•国际检索费(ISA/IL)由US$963调整为US$995
•国际检索费(ISA/AU)由US$1,688调整为US$1,722
•国际检索费(ISA/SG)由US$1,645调整为US$1,646
•国际检索费(ISA/JP)由US$1,372调整为US$1,385
•国际检索费(ISA/KR)由US$1,114调整为US$1,134
•国际检索费(ISA/RU)由US$698调整为US$691
•传送费由US$206调整为US$205
2018/12/29 关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2018/12/28 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访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
为第一时间向读者介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最新实践和研究成果,分享各国最佳案例,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本报即日起同WIPO官方杂志WIPO Magazine开展合作,不定期推出相关文章,并同步刊登重要文章。本期摘编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博士关于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专访文章,以飨读者。
2018/12/27 中韩两局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启动联合检索试点(CSP)项目
根据中韩两局局长在2018年10月30日签署的《第24次中韩两局局长会议会谈纪要》,两局将于2019年1月1日启动中韩联合检索试点(以下简称CSP)项目,为期两年。两局计划共接收400件CSP项目请求。在CSP项目中,针对通过巴黎公约路径向两局提出的同族申请,中韩两局审查员将分别进行检索并交换检索报告,之后各自独立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完成审查。该项目旨在提升中韩同族专利申请的审查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申请人。
2018/12/26 中丹、中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丹麦专利商标局两局局长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丹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18/12/26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并将一批实践证明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2018/12/25 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2018/12/21 2017年中国海外专利申请量超6万件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瑞士日内瓦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都积极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以期在中国获得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2018/12/21 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今天研究确定了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2018/12/14 第18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武汉举行
第18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等会见了前来出席此次会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一行,双方就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建设创新湖北的支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深入交换了意见。日本特许厅长官宗像直子、韩国特许厅厅长朴原住参加会见。
2018/12/14 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举办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下称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并为从业三十年以上的专利代理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他指出,三十年来,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专利代理行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2018/12/7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
2018/12/5 深圳举办知识产权成果发布会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举办深圳市知识产权成果发布会。深圳市场监管委有关处室、各辖区局负责同志、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代表170余人参加发布会
2018/12/5 江苏印发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支撑平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对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出了12项具体任务,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18/12/4 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药监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11/30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议通过《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出若干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
2018/11/29 加强监管和服务 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了专利代理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强化了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2018/11/29 关于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我司组织起草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2018年12月10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11/28 《专利代理条例》解读: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专利代理是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高端专业化服务,服务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全过程。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对维护创新主体与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升我国专利质量和运用水平,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8/11/27 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举办
为推进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在杭州高新区(滨江)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区(滨江)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2018/11/26 广东佛山发布陶瓷装备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
佛山市陶瓷装备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佛山市各区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负责人、本土陶瓷装备龙头企业代表、陶瓷装备行业协会学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服务机构人员等90余人参会。
2018/11/24 李克强:鼓励民企外企等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
“物流枢纽布局建设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所谓制定‘规划’并不等于‘计划’,现有的许多物流枢纽形成的原因多样而复杂,不是事先可以‘计划’出来的。”李克强总理在11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
2018/11/23 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为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2018年评出中国专利金奖3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0项。
2018/11/2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第2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2018/11/22 关于举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工作培训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定于2018年12月3日至6日在上海市举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由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高校)研究和推广中心、北京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共同承办。
2018/11/21 关于举办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各项部署,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
2018/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
《专利代理条例》已经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11/19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施行的《条例》对规范专利代理活动、推动专利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专利代理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修订后的《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2018/11/14 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专利代理师”、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遏制“黑代理”问题、倡导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等成为此次修改的亮点。
2018/11/1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广泛宣传中国马德里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商标首页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新电子申请服务》为题,用中、英、法、俄、阿、西、日七种语言广泛宣传中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
2018/11/9 百余项具体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近日,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2018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下称《推进计划》)正式印发。《推进计划》明确了6大重点任务、15个重点部分,共109项具体措施。
2018/11/8 关于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扩大商标受理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经研究决定,扩大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受理业务范围,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可就近办理多项商标申请业务。
2018/11/7 第十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开幕
作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称进博会)配套活动之一,第十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大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群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2018/11/1 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公告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拟于11月5日全面上线运行。届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全部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其他商标文件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用户可自行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使用。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2018/10/30 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第四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2018/10/26 知识产权注册更加便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前三季度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注册更加便利,商标和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增加。1-9月,商标注册申请量550.7万件,增长39.8%。商标注册周期缩短至7个月以内。我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4395件。至9月底,有效注册商标量1798.1万件。新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7个,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23家。至9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0个(含国外61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179家,相关产值逾1亿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万件,同比增长5.9%,案值3.1亿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98万件,增长8.9%,案值2.9亿元。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3.5万件,增长32.7%。其中,专利纠纷办案1.95万件,增长43.6%,假冒专利案件1.58万件,增长21.4%。
2018/10/17 张茅在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考察时强调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茅先后考察了审协北京中心陈列室、荣誉室和审查员办公室,与审查员进行现场交流,听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茂于关于专利审查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审协北京中心负责人关于中心各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详细询问了专利审查流程、质量保障体系、审查队伍建设、审查业务信息化建设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等。
2018/10/8 关于印发《国际专利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关系表(2018)》的通知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中关于“加强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联评价”的要求,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专利与产业的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了《国际专利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关系表(2018)》,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2018/9/28 《2017年中国专利统计年报》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2017年中国专利统计年报》正式发布。专利统计年报收录了2017年我国各省市区及世界177个国家来华的专利数据,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授权和有效状况,以及中国向国外专利申请状况,全面反映了2017年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态势。
2018/9/21 李克强:中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出席2018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李克强在致辞中表示,中国近年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位居世界前列。中国政府坚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这不仅是履行国际规则,也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内在需要。李克强强调,中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侵害中外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加倍惩罚。让侵权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创新者放心大胆去创造。
2018/9/19 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商标便利化为契机,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推动商标评审工作走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的快车道,迈进了一个新时代。
2018/9/12 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集侵字[2017]001号)
2018/9/4 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
为便利评审当事人,我委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复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018/9/4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2018/9/3 关于正式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英文译名等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英文译名的通知》精神,经局批准,自2018年8月28日起,我局正式启用新的英文译名:“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PRC”,或“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对外正式简称为“CNIPA”,口头表述为C、N、I、P、A逐字母发音。请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新英文译名,及时对政府网站域名、报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作出相应调整,调整中的重要事项按程序报批。
2018/8/3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同等学力研修班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9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举办的2018级同等学力(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研修班将开始授课,授课学习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学员在修满规定课程后,可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规定获得结业证书并申请硕士学位。
2018/8/24 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2018/9/1上线运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中,全面对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全程电子化,努力打造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经过前期测试,定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上线“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所有用户可凭已申请的USB-KEY或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选择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   二、对于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部分种类商标文件(见附件),我局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并同步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用户可自行下载打印,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随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将逐步增加商标电子发文种类。
  三、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2018/8/24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部署,结合当前商标品牌工作新的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2018/8/13 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
2018/8/9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15问
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水平,助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区域经济发展,商标局针对来函来电反映的主要问题,结合审查工作实务,编纂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15问》,供申请人参考。
2018/8/3 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及申请人/企业缴纳纸质商标申请费用的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人/企业向商标局提交纸质商标申请同时应向商标局对公账户汇款,未按规定缴纳商标费用的,商标局将依法对商标申请做出无款不予受理的决定。根据代理机构和商标申请人/企业反映的关于纸质申请汇款欠款金额查询、汇款账户等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8/8/3 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推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力度与水平,切实解决拼多多等购物平台上的侵权假冒问题,现就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2018/8/3 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据介绍,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好相关利企便民举措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
2018/8/3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针对突出问题,呼应群众需求,指导、推进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有效保护来自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18/8/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了电商平台拼多多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一事。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针对网络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问题,提出要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2018/7/25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期评估指导组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总结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与会专家审议了评估报告,对报告总体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取得的成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8/7/17 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公示
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同时,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复核工作也已经完成。
2018/7/17 商标局召开上半年商标改革情况分析会
商标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崔守东主持召开了2018年上半年商标改革情况分析会,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改革任务。商标局领导班子和各处负责同志共30人参加会议。
2018/7/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7/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7/10 关于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 2.0)”进行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的公告(第274号)
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2018/7/4 马德里体系在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
6月21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正式向公众开放,标志着马德里体系在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对提升马德里体系整体运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该系统是由商标局自主开发完成,系统上线运行不仅方便申请人办理国际注册申请,还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企业商标“走出去”的保护效率,截至6月28日,已有144件马德里申请通过网申系统提交。
2018/7/4 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中国商标局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第三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和网上申请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2018/7/4 我国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奥林匹克标志确认和许可程序,规定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并由其公告。
2018/7/4 中国首次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指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的主动作为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这一问题发表白皮书。白皮书全文约1.2万字,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包括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国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白皮书就我国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的情况进行了专门介绍。其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的主动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中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不仅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国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依法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8/6/28 中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五年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共同决定,中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7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6月30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2018/6/28 中马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8年7月1日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审查高速路领域开展合作的意向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
2018/6/28 关于印发《2018年专利信息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西部省区战略支点建设,持续改善专利信息利用环境,进一步深化专利信息帮扶工作,2018年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在贵州、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个省(区)继续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工作。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2018/6/26 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我局计划2018年7月30日至31日更新相关业务系统,在此期间暂停专利收费。为避免缴费失败或错误,建议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请于2018年7月27日之前缴纳。
2018/6/25 便利化改革再出新举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上线
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落实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商标局于今年6月21日正式向公众开放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开通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全程电子化的通道。
2018/6/25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8/6/22 國知局公告該局PCT案CS&E參加辦法
2018/6/20 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
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
2018/6/13 专利代理行业首次进行执业宣誓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京举行首次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仪式并监誓。
2018/6/13 发明领域五局合作第二十次副局长会议召开
发明领域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第二十次副局长会议在美国新奥尔良召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欧洲专利局副局长瑞蒙德·路兹、日本特许厅技监嶋野邦彦、韩国特许厅副厅长金泰晚分别率团出席会议。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局副局长马克·鲍威尔主持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约翰·桑德奇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2018/6/13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下称《办法》),原《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办法》在奖项设置一条增设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等奖项。
2018/6/13 《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在京发布
适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反映出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十年来,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018/6/11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在西宁举办 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开展的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案件线索4418条,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270件,违法经营额5000余万元。
2018/6/7 创品牌、护品牌、用品牌 提升中国商标品牌竞争力
眼下正是小龙虾上市的季节,说起小龙虾,江苏“盱眙龙虾”声名远扬,堪称当地的一块金字招牌。早在2004年,当地就将“盱眙龙虾”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盱眙全县已有超过10万农民从事龙虾养殖、贩运、烹饪等行业,造就了一批百万“虾王”、千万“虾富”。
2018/5/25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制定前期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入实质阶段。据了解,推动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12月,国家统计局同意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开展前期基础性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开展了大量资料整理、数据收集分析工作,为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打牢基础。
2018/5/18 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博鳌亚洲论坛主旨演讲精神,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实际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于4月份组织启动知识产权系统2018年度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地方知识产权局细化专项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执法维权效率与水平,有效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激励创新与投资,促进扩大开放,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
2018/5/18 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2018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5/16 截至4月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4150件,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显成效!
“广西实施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大宣讲”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地理标志精准扶贫”西部宣讲首场宣讲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4150件,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2018/5/16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一周年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实践。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关键一环,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一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质增速、精耕细作,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不断深化,积极发挥大国作用,在国际舞台主动作为,做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协调,积极投身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改革和建设,以创新发展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拿出了协调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中国方案。
2018/4/26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原工商总局办公厅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的出台是原工商总局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要求,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目标的有力措施。
2018/4/25 大陆国知局SIPO局长申长雨在「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发表演说,谈及2018年大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四重点:
一是因应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积极指导推动商标、专利的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二是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次专利法修改过程中,积极推动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提请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建议对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建议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此外,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大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三是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管道。四是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积极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2018/4/4 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提高注册申请效率,按照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现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予以更新并对外公布。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和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查询和填报。
2018/4/3 中老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4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老挝国家科技委员会主席、科技部副部长洪潘·因塔拉在老挝万象举行了高级别会议,就建立和开拓中老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科技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老挝科技部部长、国家科学院院长波万坎·冯达拉院士出席签字仪式。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申长雨指出,近年来中老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审查员培训合作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此次双方一致同意正式建立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老知识产权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双方在知识产权政策交流、审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信息交换及自动化系统等领域合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质量的高度认可和中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互信,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创新型企业赴老投资。相信通过中老知识产权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中老双方将进一步增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信和交流,共同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两国的科技创新和经贸往来作出更大贡献。
因塔拉表示,此次签署的老中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是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合作的首份重要框架性协议。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老中知识产权合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在该谅解备忘录的指引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展开更为深入广泛的沟通与交流,也希望中方能够加强对老挝知识产权部门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体系共同发展,为两国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贡献力量。
2018/4/2 商标局关于征求商标法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切实提高商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我局将启动商标法修改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商标法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3/30 涉及国家安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将进行审查
记者3月29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进行审查。审查类型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及其申请权。转让行为包括权利人的变更、知识产权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和知识产权的独占实施许可等三种主要情形。审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对我国国家安全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发展能力的影响。 (继续阅读…)
2018/3/30 申长雨率团访问柬埔寨 双方签署中国专利在柬生效谅解备忘录
3月29日上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率团访问柬埔寨,与柬埔寨王国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举行了高级别会议。会后,申长雨与占蒲拉西共同签署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王国工业及手工业部关于中国专利在柬生效的谅解备忘录》以及此次高级别会议会谈纪要。   申长雨指出,中柬两国是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在科技、投资、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发展迅速。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近年来,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可喜成果。2017年9月,王勇国务委员会见了来访的占蒲拉西国务大臣,对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柬埔寨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结果予以认可。这项重要的合作成果既丰富了两国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也有力地推动了“一带一路”建设。此次中柬关于中国专利在柬登记生效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以及登记生效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中国专利申请人在柬获权提供了 “直通车”,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对柬投资的进一步增加,对两国的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产生积极影响。占蒲拉西表示,中柬两国知识产权合作是两国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柬方高度重视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合作。中国有效专利在柬登记生效工作正式启动,落实了双方去年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大大促进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为两国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会上,双方分别通报了两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进展,审议通过了2017-2019年工作计划,并就进一步加强两部门的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根据该工作计划,中柬双方将在人员培训、PCT国际检索和审查、公共宣传、业务研讨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
2018/3/30 首批中国有效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
3月2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柬埔寨王国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共同出席了首批中国有效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证书颁发仪式。此次首批在柬登记生效的中国专利分别来自同方威视/清华大学、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3家中国高科技企业和高校,共计20件。   在颁发仪式上,申长雨高度评价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在专利审查领域的合作成果。他指出,首批中国专利能够如此高效地完成在柬登记生效工作,一方面反映了中柬知识产权部门对这一合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来自产业界的迫切需求。适逢中柬建交60周年,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不仅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标志性成果。他希望中柬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深入发展,为两国的创新创业、科技交流、经贸往来提供有力支撑。   占蒲拉西充分肯定了中柬开展专利审查合作,特别是中国有效专利在柬登记生效的重要意义。他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高速发展表示赞赏,并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中国有效专利到柬埔寨登记生效。   来自柬工业及手工业部、商务部、文化艺术部的高级别官员,柬商会、知识产权协会和企业界代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8/3/29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继续阅读…)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规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秩序,依据国家安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审查范围 (一)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涉及本办法规定的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需要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所述知识产权包括其申请权。 (二)本办法所述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是指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权利人的变更、知识产权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和知识产权的独占实施许可。 (继续阅读...)
2018/3/20 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评选结果发布
为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张茅局长在201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宣传”的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地理标志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的认知,总局商标局与中国工商出版社合作开展了“我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评选活动。经过社会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程序,最终确定“我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继续阅读…)
2018/3/15 确保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工商总局在上海召开商标审查工作会议
工商总局2018年商标审查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商标工作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总局党组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确保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8个月压缩到6个月。(继续阅读…)
2018/3/1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时代主题。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连日来,代表委员纷纷就如何发挥知识产权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的支撑作用建言献策。(继续阅读…)
2018/3/8 申长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聚焦主业,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阅读…)申长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8/3/5 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登记生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吹风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出席并介绍了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相关情况。他表示,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申请受理工作将正式启动,这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里程碑,也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突破性成果,更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维持有效,且申请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都具备在柬埔寨生效的资格。有效发明专利在提交生效申请时,需提交登记申请表格、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说明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以及专利文件英文和高棉语翻译等材料,经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审查合格后即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保护,并享有与相应中国专利同样的申请日和保护时限,即从中国申请日起保护20年。
2018/2/24 关于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有关事宜的公告(第257号)
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渠道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之后(含当日)至2018年4月24日(不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包含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扉页。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颁发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取消专利单行本,并增加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权人、社会公众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网址http://epub.sipo.gov.cn) 查询和获取相应的专利单行本
2018/2/12 中国工商管理局公布案例,“有人出80万买你的注册商标”
“品牌”就是生意人的脸面。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看到了“商机”,成立专门的公司,层层设套,利用所谓的“中国著名品牌”“网络品牌”“二维码商标”等编造出的噱头,开展“二次开发”“深度开发”,借此骗取高额的中介费、代理费。
2018/2/12 中国工商管理局公布案例,安徽工商部门协助公安部门破获一起涉嫌以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为由实施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18年1月10日,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工商部门协助下,成功侦破一起涉嫌以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为由实施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宣城市公安人员在合肥市瑶海区某大众大厦捣毁电信诈骗犯罪窝点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缴获作案用电脑、手机等各类作案工具50余件,目前查实此案被害人公司单位涉及宣城、六安、阜阳、安庆、黄山、马鞍山、淮南等各地市及河南、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案件一百余起,涉案价值一百余万元。此案为全国首起将此类电信诈骗作案手段打击进入刑事诉讼追究的案例。
2018/2/7 2017年我国有44家企业提交99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5.1万件。其中,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2017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含中国)专利申请公开量为5608件,同比增长16%。
2018/2/7 关于简化申请材料 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工商标字〔2017〕213号)的要求,商标局决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缩短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继续阅读…)
2018/2/5 关于领取律师事务所“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2/2 最高法公布首批涉及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7宗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6种类型,分别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督促政府诚信守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法慎用保全措施、纠正违法执行行为、加大国家赔偿力度等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保障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的要求,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加强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广度和力度。
2018/1/31 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
为落实商标改革举措,满足广大商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使用需求,现对商标数字证书发放规则进行调整如下:   
一、简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手续   
取消纸质申请材料。2月1日起,已提交数字证书申请的代理机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用户注册申请后,审核通过后即发商标数字证书。   证书申请与新代理备案合并。3月1日起,新的商标代理机构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可同步勾选制发商标数字证书,无需再单独提交用户注册申请。   

二、缩短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   
3月1日起,按周制作、发放新申请的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为1至2个月。

三、增加发放商标数字证书数量   
3月1日起,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多个数字证书流程同《商标网上申请指南》5.1“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数字证书流程”。
2018/1/31 中国与巴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将启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巴西工业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中巴PPH试点将于2018年2月1日启动,或为期两年至2020年1月31日止,或止于两局中各局在中巴PPH试点项目下接收200件申请,以先出现者为准。
2018/1/30 关于延长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的公告
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工商总局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需求,为“双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自2月1日起,将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由“08:00至16:30”延长为“08:00至20:00”,系统开放日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国庆、春节七天长假及系统维护日外)。
2018/1/29 商标局关于批准设立第五批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
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等第五批18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8年1月3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2018/1/24 高价值专利激发区域增长点
神华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的厂区灯火通明,目前世界上单体规模最大的煤制油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实现满负荷运行。在此4天前,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宁炉”获得了中国专利金奖。
2018/1/24 《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成立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京召开会议,宣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正式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担任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并出席会议。
2018/1/23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制定《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现予印发。请统筹协调配置知识产权资源,精准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2018/1/19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500万大关
工商总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500万大关,达到574.8万件,比上年增长55.7%,申请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
2018/1/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7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有关数据主要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专利创造水平稳中有进。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较2016年增长15.4%和8.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8件,较2016年底提高1.8件。二是国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企业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中的比重分别达到63.3%和66.4%,企业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5%。三是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年度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较2016年增加18家。四是部分领域专利布局与国外尚存差距。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之中,2017年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于国外来华发明专利拥有量的达30个,比2016年增加1个,但从维持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拥有量来看,国内仍在29个技术领域中数量少于国外。
2018/1/19 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1月23日再延长三年
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决定,中德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1月23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月22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的共同声明》,中德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为期两年。该PPH试点曾于2014年1月23日和2016年1月23日分别延长两次,至2018年1月22日止。
2018/1/17 关于就《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认法〔2017〕34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认证制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认证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起草了《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需要,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18/1/16 商标局监管关口前移遏制恶意注册成效显著
2018年1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发布2017年遏制恶意注册、打击商标侵权的工作成果,公布了若干从严从快审理的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的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受到商标业界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与好评。
2018/1/12 关于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8文本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我局对原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了调整,今后每季度更新并对外公布。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或者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五方共同接受的项目,供申请人进行国外注册时参考。
2018/1/12 人民网:恶意抢注商标 依法驳回没商量
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邢郑)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继续阅读)
2018/1/12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国知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能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指南(试行)》和《专利执法行政应诉指引(试行)》(以下统称《指南》和《指引》)。(继续阅读...)
2018/1/10 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根据2016年12月30日工商总局《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新的发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注: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及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提交商标申请的,其商标注册证继续由代理机构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代发)。
2018/1/5 申长雨在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报告(摘编)
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量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审结74.4万件,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5.1万件,同比增长12.5%。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分别为168.8万件和62.9万件。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件。受理专利无效宣告案件4565件,同比增长15%,审结4216件。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6.7万件,同比增长36.3%。
2018/1/3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申长雨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 狠抓工作落实
2017年12月29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2017年党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进行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阅读…)
2018/1/2 关于公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及名称,我局制定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申请人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栏目“商品和服务分类”下查阅。
2018/12/21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8/12/21 EPO公告第19版的EPC进入签约国规范
2018/12/21 EPO公告更新的MULTIPAY TOOL在线缴费系统
2018/12/19 UPC筹备委员会于2018岁末发布状态更新报告
时隔数月,UPC筹备委员会于2018岁末发布状态更新报告,今年包括英国及保加利亚都已批准UPCA,使批准国数增至16国,但其新闻稿中并未谈及英国脱欧、UPC/Unitary Patent何时可望生效,仅表示目前仍持续推动各项准备工作,静待德国宪法法庭审判结果。
2018/12/18 EUIPO公告尋求公眾對於現行設計法的意見
2018/12/14 EPO公布修正的申请指南在线版已经上线
2018/12/5 EPO首次举办区块炼的专利研讨会
2018/11/30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EPO发布最新一期OJ,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自2018/12/01起,欧洲专利申请案及PCT进入欧洲的Euro-PCT案申请人,可利用OLF (Online Filing)或CMS (Case Management System)提交电子权证
.有关IP5合办的PCT CS&E,EPO将自2019/01/01起接受德法文PCT案参加申请,通过初筛的德法文PCT案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间提供英译,方便其他四局检索审查。至于英文PCT案,EPO目前已停收英文PCT案参加申请,预定2019/07/01才会恢复收件
.EPO在线视讯面询及Oral Proceeding将在2018年底前停用ISDN连结,未来将改采SIP, H.323技术,但向EPO申请的方式维持不变
.更新欧洲专利进入英国后可再取得的国家地区专利保护清单
2018/11/20 EPO公告更新的在线案件申请软件
2018/11/19 EPO對審查期間的靈活調需求尋求公眾意見
2018/11/19 EPO公布新版的检索接口并寻求公众使用意见
2018/11/12 墨西哥知识产权局,自2018/11/12起商标案件数据,加入TMview检索系统中。
2018/11/9 EPO合作工作组织会议在2018/11/5-8开会
集结180位以上的专家以及从业者,会议期间审阅13个项目。
2018/11/6 EPO公布车辆自驾系统研究报告
2报告中指出从2011到 2017自驾系统着专利申请案成长330%,前10年的申请量自驾系统专利案量就将近1万8千件。
2018/11/1 EPO公告审查基准2018/11版已经可在在线查询
2018/11/1 EPO公告以EPO为受理局的PCT申请案检索与审查基准2018/11版已经可在在线查询
2018/10/31 EPO发布最新一期Official Journal,除再次发布EPO加入WIPO DAS讯息,同时刊出部分EPO缔约国(AL, RS)规费调整简介
2018/10/22 哥斯达黎加知识产权局,自2018/10/22起商标与设计案件数据,加入TMview and DesignView检索系统中。
2018/10/18 EPO 公告2018年版的 The Guidelines for Search and Examination at the EPO as PCT Authority
2018年版的 The Guidelines for Search and Examination at the EPO as PCT Authority 2018,将自 1 November 2018正式生效
2018/10/1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自2018/10/1开始生效
2018/10/1 欧盟专利审查基准2018修正版,自2018/11/1生效
2018/10/1 欧盟作为PCT国际受理局的审查基准2018修正版,自2018/11/1生效
2018/9/26 EPO及大陆国知局CNIPA再就明年合作项目
EPO及大陆国知局CNIPA再就明年合作项目,包括专利法、审查基准、审查质量、数据交换、分类、检索工具、机器翻译、计算机实施发明共同研究等达成协议,EPO局长并表示,两局将就AI、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发明加强合作
2018/9/17 EPO宣布,该局作为Main ISA已接受来自RO/EP, US, IB逾40件PCT案参加CS&E,将保留约10件名额自2019年1月起接受德文或法文PCT案参加CS&E,英文PCT案则要等2019年7月才会再有名额
2018/9/3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8/8/30 EUIPO官方汇款账号变更,BBVA账号将关闭
2018/8/30EUIPO官方公告汇款账号变更,旧帐号在2018/9/17仍会维持开放,惟自该日起,旧帐号不再有效收款,所以汇入款项将会被自动拒绝。
2018/8/2 EPO发布最新一期OJ,内容刊出葡萄牙2018/07/01起适用新规费及其他讯息
2018/7/26 EPO再度提醒,有意参加IP5 CS&E试办计划的申请人应把握机会
2018/7/4 EPO亚洲专利讯息专栏新增俄罗斯专利制度信息
2018/7/4 葡萄牙代表António Campinos当选新任EPO局长,自2018年7月起开始其五年任期
2018/7/4 EPO与南非专利局CIPC签署MoU,未来CIPC可利用EPO检索审查结果依南非专利法规决定是否准证
2018/7/4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8/6/28 EPO日前召开East meets West 2018座谈会,与会中简报文件现已公开供公众浏览
2018/6/22 EPO发布新版欧洲专利申请须知
2018/6/20 EPO公告,自2018/06/18起,使用者需使用TLS 1.2 (https)才能登入EPO网页
2018/6/20 欧委会(EC)及英国就脱欧谈判目前达成协议事项及进度发布联合声明
2018/6/13 EPO及加拿大专利局CIPO宣布加强双边合作,CIPO也将采用CPC技术分类
2018/6/4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8/5/31 EPO初次举办AI专利座谈会
EPO初次举办AI专利座谈会,集合逾350位多国各界代表交流意见。会中EPO官员Koen Lievens表示,EPO已搜集到相当多的计算机实施发明(CII)审查判例,并摸索出一套稳定可预测的审查标准,目前包括汽车和医学等技术领域,约半数申请案都或多或少写进了CII零组件,预定数周内就会将此次会议所用简报及录像文件等数据释出供公众参考,且今年秋季也将翻新EPO审查基准,对AI申请案审查提供更多细部的指南。未来EPO亦计划针对区块链及其他高速发展的技术领域专利召开类似座谈
2018/5/22 EPO发布第11版PCT案进入EPO区域阶段申请须知
2018/5/16 EPO公告,因系统需维修升级,2018/05/19包括传真、Online Fee Payment等多项工具平台都暂不提供服务
2018/5/16 EPO宣布,依Rule 134 EPC规定,2015/05/31及2018/08/15到期的期限将延后一天截止
2018/4/25 配合新增的规费优惠,EPO宣誓Multipay Tool改版
2018/4/9 EPO整理越南2018年1月修法重点:PCT案需于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进入越南国家阶段,再无6个月的通融期间;初步核驳回覆官期由2个月拉长为3个月,领证费缴费期日由1个月延长为3个月
2018/4/9 EPO发布2017年诉愿委员会年度报告
2018/4/9 EUIPO公告,该局eSearch Case Law除可查阅个案判例,也提供机器翻译方便使用者大略了解相关文件内容
2018/3/30 EPO发布2018/04/01起生效的新规费金额表
2018/3/30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8/3/30 EPO局长于该局官方网志发文,谈三月与柬埔寨的Validation协议正式生效、与美日专利局三边会议进展等议题
2018/3/30 EPO公告在线申请软件更新,版本5.0.10.168已上线供使用者下载
2018/3/27 EPO先前公告,使用DOCX档案送件,自2018/04/01起生效的部分新规费可适用相关优惠,但截至2018/03/27为止,EPO尚未完成DOCX档送件的技术准备工作,EPO承诺将等准备工作完成、新规费生效时立即发布通知
2018/3/20 PCT申请案指定EPO的案件,自2018/4/1可以在进入EPO期限之31个月到期前的6个月内缴纳第三年的维持费
2018/2/28 欧委会发布英国脱欧协议谈判草案,待欧盟内部讨论出定案后,将根据定案内容与英国谈判
2018/2/09 EPO进入柬埔寨费用通知
2018/2/09 EPO公告柬埔寨自2018/3/1开始成为EPO的Validation国家之一
EPO于2018/2/9公告柬埔寨自2018/3/1成为Validation国之一,欲将EPO核准专利延伸至柬埔寨,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方可失效。
2018/2/08 EPO及阿根廷专利局INPI局长会面,宣布两局专利事务将有交流合作,同时INPI也将开始导入CPC技术分类系统
2018/2/08 EUIPO发布2017年第4季商标、RCD各项统计数据
2018/1/31 EPO 最新一期OJ
内容涉及EPO年费规则微调、2018/04/01部分EPO规费调整、部分缔约国规费变化等内容
2018/1/25 英国代理人协会CIPA代表团拜访EPO,双方再次确认,英国脱欧无损英国的欧洲专利组织会籍资格,欧洲专利在英国的保护不会受到影响,英国代理人也可以继续代理欧洲专利申请案
2018/1/22 EPO延长与四国的PPH试办计划
EPO延长与加拿大、以色列、墨西哥与新加坡四国专利局的PPH试办计划,延长至2021/1/5。
2018/1/18 EUIPO就英国脱欧对EUTM及RCD的影响制作发布Q&A
2018/1/18 EPO为加强与日本申请人的关系,召开共同会议
2018/1/17EPO为加强与日本申请人的关系,EPO在慕尼黑召开会议,与会的日本公司有Canon, Hitachi, Mitsubishi, Ricoh, Toshiba, Toyota等多家公司。会议中除讨论审查质量外,EPO也介绍最近公告的案例法数据、标准专利等议题。
2018/1/10 EPO发布EPC缔约国2014-2016年专利实体法判例总集
2018/1/10 EPO局长2018年在该局网志首次发文,以质量为主题回顾2017年成果并展望2018年计划,文中提到目前EPO检索、实审、异议程序平均各可在4.8、22.1、22.4个月完成
2018/1/9 EPO公告Open Patent Services (OPS)更新
2018/1/4 EPO公告,因部分PCT相关规费调整,新版Online Services已开放下载,使用者若启用"Live Update"功能,即可收到系统自动通知
2018/12/22 专利商标开放资料下载网站部分公报数据集将自2018年12月27日起调整下载位置,且专利权及关联案件之专利权状态异动数据与发明公开案数据集预计于2018年12月27日(四)上午9时至28日(五)下午5时30分停止服务,
2018/12/18 有执行业务之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提醒您务必记得在期限内完成在职训练
依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在职进修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2条规定,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执业期间,应每2年参加与专利师专业有关之进修,其最低进修时数为12小时。前项所定每2年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其执业事实发生之次年1月1日起算。亦即于本办法2016年1月1日施行后有执业者,于2017年至2018年2年内应完成12小时之训练课程,合先叙明。关于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进修时数之登记建档,凡参与TIPO、中华民国专利师公会及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台湾总会举办之活动,TIPO业已完成相关登记建档。至于参与其他国内、外机关(构)、学校或团体举办与专利师专业有关之活动,担任学校讲座讲授与专利师专业有关课程,及撰写与专利师专业有关之著作,经登载于报章、杂志、书籍等文书或其他储存媒体者,依法须由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自行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报送TIPO办理登记建档。
2018/12/7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14章生物相关发明,并自2019年1月1日生效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十四章生物相关发明,并自2019年1月1日生效。
2018/12/3 台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时程
TIPO与韩国智慧局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期间每月交换1次,并自2017年起增加交换频率至每月交换2次。2019年台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后续交换时程排定如下:1/2、1/16、2/7、2/20、3/6、3/20、4/3、4/17、5/1、5/15、6/5、6/19、7/3、7/17、8/7、8/21、9/4、9/18、10/2、10/16、11/6、11/20、12/4、12/18
2018/11/30 台日签署专利档卷信息交换相互合作备忘录
台日专利审查合作再掀新页,继「台日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台日专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PDX)」及「台日专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计划之后,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与日本特许厅将开展专利档卷信息交换的合作。 台湾日本关系协会与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于今(30)日就台湾与日本间专利档卷信息交换签署合作备忘录,透过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与日本特许厅两局合作,以一站式的共享平台提供台日申请人及专利审查人员实时、高质量且全面性的专利审查文件等档卷数据,可增进台日专利审查人员相互参考彼此审查历程之便利性,以提升审查质量、增快审查速度,让申请人的专利权在台日两国更趋一致,而提高两国授予专利权的质量与稳定度。另外,可提升我国专利审查信息的国际能见度,而让世界其他专利局参考我国的审查结果。在完成系统建置及测试后,预计于2021年1月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2018/11/20 撰提完成「中小企业合理保密措施作业程序」
为协助中小企业建立完善营业秘密管理制度及相关策略步骤,研搜参考业界之实务作法、日本营业秘密管理方针等相关数据,撰提完成「中小企业合理保密措施作业程序」,详见附件,欢迎各界参考运用。
2018/11/6 近期专利证书上所印QR CODE扫描后若无法正常链接,请径由权证查询系统查询
TIPO于2018年7月19日起至107年10月25日止核发之专利证书(包含补发、换发) 纸本,发现部分证书右下方之QR CODE无法正常连结至本局权证查询系统(https://tiponet.tipo.gov.tw/tipoRgtQry/)。TIPO已更新确认上揭期间所核发证书之内容无误,若须查询确认证书之内容者,可径自上揭网址下载证书图像文件。若权利人仍有更换纸本证书之需要,敬请来函检附原发专利证书正本俾凭办理更换事宜。
2018/11/5 专利师法第4条、第37条、第40条修正条文 立法院三读通过
为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第27条之意旨,保障身心障碍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权利,以及职业选择的自由,立法院于107年11月2日三读通过专利师法第4条、第37条、第40条修正条文,删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违常者,经主管机关委请相关专科医师认定不能执行业务,不得充任专利师或担任专利代理人的规定,修正条文将于总统令公布后施行。
2018/11/2 2018年5月29日订定发布之「创新研究发展计划智慧财产营运策略推动办法」,本部定自2018年10月1日生效
2018/10/30 智慧局公布107年第3季知识产权趋势
107年第3季,三种专利申请总量18,328件,较上年同期略减2%,其中发明专利持续7季正成长。商标注册申请件数21,060件,则减少5%。本国人在设计专利,以及外国人在发明专利与商标,均成长6%。在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方面,台积电及高通分居本外国人第一,各成长35%及73%。
2018/10/29 TIPO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第2章、第7章,第8章、第10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7章、第18章,并自2018年11月1日生效
2018/10/24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十四章「生物相关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
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十四章「生物相关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修正之重点为:
(一)修正进步性之特定态样及进步性论述并新增13个案例说明。
(二)调整部分章节之架构、明确相关规定及酌修文字。
1、删除或精简重复之内容。
2、删除实务上少见之例示,另新增常见之例示。
3、删除与实体审查不相关之记载。
4、配合审查实务常见问题新增说明内容。
5、修正案例。
6、删除与审查基准其他章节不一致之文字段落。
7、全文酌作文字修正,以使论述明确并能符合审查实务。
2018/10/24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四章「发明单一性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
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四章「发明单一性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修正之重点为:
(一)发明单一性之判断步骤,先判断各独立项所载之发明间是否明显不具发明单一性;若是,则申请案不具发明单一性,若否,则应检索先前技术,原则上,由请求项1记载之发明开始检索,判断该发明是否具有特别技术特征,并据以进一步判断其他独立项之发明是否均具有该特别技术特征或与该特别技术特征对应之特别技术特征,若否,则申请案不具发明单一性,若是,则申请案具发明单一性。
(二)明确规定审查申请案的单一性时,原则上应至少将一独立项与其附属项所构成之请求项群组纳入审查对象。
(三)调整部分章节之架构、明确相关规定、例示改写为案例格式及酌修文字。
2018/10/22 2017年五大局受理专利商标申请概况
美国、日本、欧洲、南韩、中国大陆五大专利商标局的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除日本和南韩外,各局在发明专利及商标注册申请件数均达到历史新高,中国大陆在发明、设计专利及商标注册申请件数远超过其他各局。在布局方面,我国人在五大局的专利与商标注册申请,仍以美国及中国大陆为布局重点,申请件数于2017年均呈现正成长,此外,对欧洲的设计专利及商标注册申请,亦连续2年增加。
2018/10/22 「商标注册申请案件程序审查基准」公告
TIPO 107年8月23日公告研拟之「商标注册申请案件程序审查基准」草案,邀请各界于公告日后20日内提供意见。经汇整各界意见,并再行检视、增修基准内容后,已于107年10月19日订定发布「商标注册申请案件程序审查基准」。本基准之内容包含:前言、送件及撤回、申请规费、商标申请书及申请日、优先权及展览会优先权、申请人、代理人、商标图样、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务、核驳理由先行通知与审定、出具并存注册同意书、申请注册案之分割与减缩、注册前变更及更正、送达、期间之计算与回复原状,共计15章,希能帮助民众了解商标申请注册有关程序之要求,对申请人权益提供更完整的保障,并提升商标注册申请案之审查效率,欢迎各界参考利用。
2018/10/4 2018年汽车产业诉讼趋势调查报告
Darts-ip全球智能财产案例数据库最近完成一个针对汽车产业的智慧财产(IP)诉讼调查报告,说明主要汽车大厂的诉讼趋势和数据,提供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士在订定IP策略时的参考。调查对象为2016年世界汽车工业国际协会(OICA)报告所列前20大制造商,多数来自日本、德国、南韩、美国、法国、中国大陆和意大利。报告结果是依据数据库的专利、商标案例,于2013-2017年期间在法院或智慧财产局首次登录的程序性事件相关行为计算得出的。
2018/9/21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
因应「台英专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业要点」实施、「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11章专利权期间延长」修订及专利申请文件应备份数调整,另并就现行实务作业内容,如一案两请声明、国际优先权证明文件等,为更明确说明,以利申请人依循,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第2章、第7章,第8章、第10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及第18章相关规定
2018/9/18 公告「区块链于著作权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之应用」结案报告书,欢迎各界参考利用。
7月31日至8月3日办理之「107年度台日技术合作计划-区块链于著作权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之应用」案(含8月1日举行之「2018区块链于数字内容产业之应用研讨会」)圆满落幕,本案之结案报告书(内含研讨会讲师简报及研讨会会议纪要)如附件,欢迎各界参考、利用。
2018/9/18 「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四章发明单一性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公听会
开会时间:107年10月5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107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2时整
开会地点:TIPO19楼简报室
2018/9/17 「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十四章生物相关发明审查基准修正草案」公听会
开会时间:1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时整
开会地点:TIPO19楼简报室
2018/9/7 日本特许㕔(JPO)「标准必要专利授权谈判指南(Guide to Licensing Negotiation involving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中译本
2018/8/23 商标申请注册程序审查基准草案意见征询
商标法制采注册保护原则,必须依商标法之规定向本局申请商标注册,并经核准审定、注册公告后,方能取得商标权,就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务范围,享有专属及排他的权利。惟商标注册案自向本局提出申请,到本局为准驳之审定,甚至是申请人收到核准审定书后的注册费缴交,均涉有诸多程序事项,如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未能遵行有关规定,可能导致案件审查程序的迟滞、不受理,抑或是丧失主张优先权的机会等情形,对申请人之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2018/8/14 TIPO自2018年9月1日起提供专利检索报告非专利文献引证文件随电子公文传送服务!
为扩大专利公文书电子送达服务范围,提供用户更完善之电子信息,自107年9月1日起,TIPO开始提供专利检索报告非专利文献引证文件随电子公文传送服务,即电子公文所附检索报告中如有引证用之非专利文献,将以PDF文件附加于电子公文之附件中传送,方便专利公文书电子送达用户透过电子公文接收非专利文献引证文件。
2018/8/9 TIPO已彙整「201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外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各界參考
針對外界對本次專題內容及業務意見之提問計62則,TIPO已將回應意見彙整於「201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
2018/8/1 107年8月知识产权月刊第236期出版了,请多加利用 本月专题——企业专利策略与专利布局
在全球化的竞争市场下,企业普遍以专利技术创造其竞争优势,成功专利商品化,给企业带来巨额的利益,藉由技术转让、授权,扩大专利价值,本于专利强烈排他性,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专利权已是当前企业竞争的最佳利器。因此,如何将专利作最有效的运用及专利布局,是创造企业价值的关键问题。本月专题「企业专利策略与专利布局」,试图从策略性及技术性的角度出发,提供另一条思索运用专利的路径,以专利布局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内涵与实力。另外本月论述介绍了日本国内的图像设计保护政策改革脉络,藉由拟定政策目标及各式草案沙盘推演,再立法保护其图像设计之专利,如此的政策规划过程或可作为我国之借镜。
2018/7/26 智慧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知识产权趋势
2018年上半年,三种专利申请总量35,293件,虽较上年同期减少1%,惟其中发明专利持续6季正成长。商标注册申请量42,156件,则增加4%,连续7季正成长。近1年多以来,发明专利及商标申请均稳定增长
2018/7/19 「2018年度知识产权业务座谈会」简报及会议数据欢迎下载运用
2018年度知识产权业务座谈会已于7月3日、6日、12日、13日及18日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及新竹办理完毕,共有357人参加,本次座谈会资料已公布于本局网站。
2018/7/11 2018.01版国际专利分类相关资料登载本局网页
2018.01版国际专利分类相关资料已登载本局网页,自107年7月16日起之新申请案本局将依新版(2018.01)国际专利分类予以分类,专利公报自107年8月11日起(公告)、107年10月1日起(公开)以新版(2018.01)国际专利分类刊登
2018/7/11 因应107年7月10日玛莉亚台风来袭,相关后续处理公告
因107年7月10日玛莉亚台风来袭,7月11日部分县市停止上班,专利、商标各项申请案如有因此造成迟误法定期间者,得依专利法第17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12条或商标法第8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9条规定申请回复原状,本局将视个案具体情形认定之。 因玛莉亚台风来袭,台北市政府公告107年7月10日下午4时起停止上班,依行政程序法第48条规定,专利商标案件原法定期间末日为107年7月10日者,延至次一上班日为期间之末日。
2018/7/10 因应玛莉亚台风来袭,电子申请系统更新改版将顺延至107年7月17日办理。
电子申请系统(「HTML2PDF/WORD加载宏」与「E-SET」)原订于7月10日(二)晚上9-12时进行改版作业,用户自7月11日(三)起即可下载安装新版程序,原改版公告内容请参考相关连结。 现因台北市107年7月10日(二)宣布下午4时起停班,前述改版作业将顺延至7月16日(一)晚上9-12时进行,该时段电子申请与电子送达须暂停服务,请使用者于7月17日(二)再进行新版程序下载安装。
2018/7/4 公告修正专利各项申请案件处理时限表
2018/6/28 依职权办理之举发听证作业程序原则说明
有关本局依职权办理之举发听证作业程序,是否会因当事人之一表示不同意举行听证,即应停止办理一事,说明如下:
一、 按听证之目的在于保障举发案件当事人,于本局处分作成前,能有参与表达意见之机会,以保障当事人之权益,进而提高行政处分的正确率。
二、 复关于本局就举发案件是否举行听证之必要性认定,系就案件复杂度与待厘清事实等情形考虑后,是否仍有无法确认心证之情形发生。本局如认定有举行听证之必要性时,首先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表示意见,若对举行听证之必要性有异议者,应提出正当理由,以作为本局再进一步衡量是否续行听证之参考。因此基于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通知有必要依职权办理之举发听证案件,当事人之一回复不同意举行听证之理由后,本局会再判断是否应停止办理举发听证作业。
三、 对于当事人之一表示不同意举行听证,但未提出理由,或提出之理由显然与听证目的相悖者,原则上,本局将不中止依职权举行听证作业程序。
2018/6/28 公告本局于107年7月1日起受理设计专利申请案申请推迟实体审查
本局将于107年7月1日起受理设计专利申请案申请推迟实体审查,作业方案及参考使用之申请书及申请须知,请见附件。
2018/6/26 专利、商标各项申请案因2018年6月18日本大阪地震造成迟误法定期间者,得申请回复原状
重申专利、商标各项申请案如因天灾造成迟误法定期间者,得依专利法第17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12条或商标法第8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9条规定申请回复原状;专利、商标之申请人如因2018年6月18日大阪地震导致迟误各项申请之法定期间,而申请恢复原状,TIPO原则上将视个案具体情形从宽认定之。
2018/6/11 商标申请注册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务名称及检索参考数据异动公告
为使商品及服务分类更合时宜,经检讨商标申请注册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务名称,总计增修59项、删除10项,另增修14项组群名称或备注事项(详如附表)。以上异动将自107年7月1日起实施。商标电子申请系统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及名称」将同步更新(有关系统数据正式更新时程,以本局信息室公告为准)。
2018/6/7 修正「商标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
2018/6/5 修正发布「无须声明不专用例示事项」,并自2018年6月5日生效
2018/6/1 首件专利举发案件办理听证
TIPO将于107年7月27日(五)办理第1件专利举发案件之听证,其目的在于提供系争举发案当事人就争议事由、证据及法律见解等进行陈述意见与相互询答的机会,并有助于承审审查人员斟酌听证所调查的全部事实与证据及相互询答之结果,依论理及经验法则判断事实之真相,形成心证,并据此作成审定,以提高举发审查效益。
2018/5/21 公告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为配合国家经济法规松绑,因应国际规范调整,及完备审查实务作业,经广纳各界意见后,本局研提「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要点如下:
2018/5/3 「无须声明不专用例示事项」修正公告
无须声明不专用例示事项自2012年5月2日发布,2012年7月1日生效迄今,已将近6年,对商标审查各类别无致商标权范围产生疑义之虞的不具识别性事项,已累积相当实务案例,拟具「无须声明不专用例示事项」之修正内容,俾利商标审查人员及民众向本局申请注册商标时有所依循。本次修正内容,主要是增修各类别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无须声明不专用之例示事项,并酌作部分文字修正(划底线部分),另为便于查阅,中文例示事项以首字笔画及字数多寡由少到多排序,外文例示事项则以字母及字数排序,欢迎各界于本年5月25日前提供宝贵意见(意见反映电子信箱:ipotr@tipo.gov.tw),TIPO汇整后,将行择期公布实施。
2018/4/26 专利师法第4条、第37条、第40条修正草案经行政院院会审查通过
专利师法第4条、第37条、第40条修正草案于107年4月26日经行政院院会审查通过,将函送立法院审议。本次修法删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况违常者,不得充任专利师或担任专利代理人」之消极资格限制,并自公布尔日施行,以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第27条规定,保障身心障碍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权利,促进其自立及发展,展现我国维护身心障碍者权益之决心。
2018/4/24 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发之纸本公文新增计算机打印黑色章戳同时于公文文末加盖红色校对章型式。
依据「行政院字处理手册」及「经济部部稿纸本公文采计算机打印章戳作业规范」规定,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发之纸本公文除目前盖用蓝色章戳外,新增计算机打印黑色章戳同时于公文文末加盖红色校对章型式,此2种签章之公文皆属本局所发之有效公文。
2018/4/23 电子申请系统(E-SET)订于107年5月1日更新「发明专利分割申请书」、「新型专利分割申请书」窗体及填表须知
2018/4/18 公告修正「发明专利分割申请书」、「新型专利分割申请书」共2式及其申请须知,自107年5月1日生效。
为便利专利分割申请案件援用原案一案两请声明之提出,并确保案件审查之正确性,本局自今(107)年5月1日起就专利分割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进行微调。本次调整内容为:分别于发明、新型专利分割申请书之声明事项增列「本案援用原申请案就相同创作于申请日同日,另申请新型/发明专利之声明」字段供申请人勾选,并于申请须知增列说明。
2018/4/11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十一章专利权期间延长」,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四月一日生效。
2018/3/31 「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自即日起,正式上路
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于本(107)年3月1日已预告相关内容,依各界意见,酌以文字修正,自即日起正式施行。本方案之重点在于:
(1)举发案件当事人可建议举办听证,本局也可视个案于必要时办理听证。
(2)举发听证案件将由3位审查人员以合议制进行听证程序并作成审定,以确保审查更臻详实周全。
(3)举发案件当事人可在确认之争点基础下进行口头陈述,充分表达意见,以厘清事实发现真相。
(4)举发听证案件原则上以公开方式进行,除当事人可参与外,另允许系争专利之利害关系人申请列席,并开放给一般民众在线报名申请旁听,以扩大参与范围。
期望藉由「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所规范之合议审查、公开审理、扩大参与等程序,提升专利举发案件审查之正确性并增进民众之信赖感。
2018/3/31 "TIPO公布金融科技专利发展趋势研析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国际金融科技已发展多年,相关专利已累积一定数量,反观国内金融科技专利数量仍少,尤其是较核心的技术更是缺乏,本局于(106)年针对近十年国际金融科技专利申请资料进行趋势统计分析,藉由相关分析结果,进一步研析金融科技在技术领域及业务应用的发展趋势;其次,探讨国内金融科技专利的发展,并研阅国际核心专利文件,寻求重要核心技术的趋势及其技术内容,试着找出在金融科技领域中常被使用的重要技术,并分析其技术应用的主流趋势及未来可能发展外,亦提供与国际金融科技专利申请趋势之比较,作为国内金融相关产业于金融科技专利布局之参考。
2018/3/19 预告修正「商标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
因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商标注册国际商品及服务分类尼斯协议」(简称尼斯协议),近年来分类异动频繁之趋势,为实时与国际商品及服务分类制度相调合,爰删除商标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之附表,并增订授权商标专责机关参照尼斯协议发布之类别名称公告之法据。
2018/3/6 「专利权期间延长核定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预告期间修正建议之研复说明
TIPO于预告期间接获3项修正建议,经与本办法之共同订定机关卫生福利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研议后,提出研复说明详如附件,谨请各界参考。
2018/3/2 TIPO「产业专利知识平台系统」提供五大专利局与本国最新发明专利公开公报之开放资料,即日起试营运,欢迎国内企业学校申请利用。
已建置「产业专利知识平台」,汇入五大局(美国、欧洲、日本、中国大陆、韩国)与本国2017年发明专利公开公报逾180万件,将透过统一格式之开放数据,免费提供予国内企业学校下载,以辅助我国产业研发、协助企业取得专利大数据以掌握专利趋势,本局并将持续汇入最新专利资料。
2018/3/1 预告「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
为使专利举发案件之审查,更加透明、公正及正确,并使双方当事人针对特定事实得以进行完整陈述。本局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条第2款之规定,并参酌国际上主要国家就专利无效审查采口头审理之方式,订定「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
2018/2/27 106年12月21日、107年1月15日两次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法公听会会议纪录及研复意见
TIPO前于106年12月21日及107年1月15日两次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整理已完成会议纪录及研复意见,详见附件,谨请参考。
2018/2/27 公告「两岸尼斯分类商品及服务类似组群码对应表(第11-2018版)」
配合WIPO尼斯商品国际分类第11版2018年定期修正,本局同步更新「两岸尼斯分类商品及服务类似组群码对应表(第11-2018版)」如附件文件,作为指定商品/服务分类及商标前案检索范围的参考,期有助于两岸双方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事先规划。
2018/2/13 TIPO与欧盟智慧财产局签署知识产权双边合作了解备忘录─开展双边合作新里程!
TIPO与欧盟智慧财产局(EUIPO)于本(107)年1月12日完成「台欧盟知识产权双边合作了解备忘录」签署,揭开两局间知识产权合作的新页。在此了解备忘录的架构下,双方将共同推动信息工具整合、人员训练、专家会议、最佳实务调和等合作事项,并将就国际知识产权议题及彼此的法规变革与实务运作交换意见,强化智慧财产制度与服务。

长久以来欧盟为我国重要的经贸伙伴,无论是我国人至EUIPO的申请案件数(105年商标604件、共同体注册设计677件),或欧盟国家至TIPO的申请量(105年商标3,556件、设计专利1,149件),近年来皆相当稳定,设计专利部分更有显著成长。在此备忘录签署的基础上,双方将可进一步深化相互的了解与合作,对台欧的产业发展及申请人均能带来实质帮助,未来本局与EUIPO将透过各项合作,发展更为巩固的策略伙伴关系,共同创造完善的智财保护环境,提供申请人更好的服务。
2018/2/05 智慧局公布106年专利百大排名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公布106年专利申请及公告发证统计排名,在三种专利申请方面,本国法人由台湾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积电公司」)937件蝉联冠军,外国法人则由阿里巴巴集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巴巴公司」)762件跃居首位;三种专利获证方面,本国及外国法人分别由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公司」)756件及英特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特尔公司」)968件名列第一。此外,我国法人中,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案年增24%,终结过去5年来的负成长。
2018/2/05 智慧局公布106年受理专利商标申请概况
106年智慧局受理专利申请73,791件,年增2%;发明专利成长5%,终结4年来的负成长,其中,本国人发明专利18,199件,年增8%,成长显著。另受理商标注册申请83,802件,突破8万件大关,为近5年最高。审查绩效方面,发明专利平均首次通知期间已降至9个月以内,商标部分更仅需约5个月,待办量分别下降至4.4万件及4.6万件,提供申请人快速优质的审查服务,整体表现优异。
2018/2/1 公告修正「发明专利PPH审查申请书」及其申请须知
公告修正「发明专利PPH审查申请书」及其申请须知,并自107年2月1日生效。 依据:专利法施行细则第2条第2项规定。 公告事项:为配合「台加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试行计划」于107年2月1日起施行,爰修正旨揭申请书及申请须知。相关档案请至TIPO网页「首页>专利>申请信息及表格>专利申请表格暨申请须知」下载使用。
2018/1/31 台加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计划
台湾与加拿大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了解备忘录在本部王次长的见证下,今(107)年1月31日于加拿大驻台北贸易办事处完成签署,并于今年2月1日正式启动,这是继美国、日本、西班牙、韩国及波兰PPH合作后,智慧局又拓展一新的合作版图。
2018/1/24 TIPO释出「车联网专利暨产业分析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随着汽车电动化与智慧化之技术趋势,车用电子、车载运算装置之市场亦日趋活络。其中,车联网的发展已被视为促成汽车产业进入「典范转移」之标竿,其产业链更扩及汽车制造、资通讯科技、网络运营商、软件及服务供货商等之众多领域范围。然而,在车联网产业或技术领域,目前似乎没有明确的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SEPs)列表可供有兴趣投入研发资源、追踪技术走向之研究者或业者做为依循。
2018/1/24 TIPO释出「我国癌症治疗专利趋势探讨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癌症治疗、诊断及预防为全球议题,适当生技医药专利布局更有助于发明活力延续。为了解我国癌症相关专利变动趋势及其与有关政策间之互动,本局藉由公开专利数据并搭配问卷调查进行本研究。 经统计,2006至2015年间向我国提出之癌症相关专利申请计6,619件,申请案涵盖技术领域广泛,包含药物分子与化学、诊断与手术仪器、数据科学、食品与营养、动物与模型系统、细胞与酵素等。其中又以具有「药物分子与化学领域」(例如癌症药物分子或制剂开发等)技术特征之案件最多,占总申请案逾九成(6,083件),其中本国人的申请量占各国相关申请总量排名第5;其次为具「诊断与手术仪器领域」(例如癌症检验技术开发等)技术特征案件,占总申请案近一成(680件),其中本国人的申请量占各国相关申请总量排名第2。于此可见此二技术领域于我国癌症发明之重要性及我国之研发实力。
2018/1/23 「电子申请系统」开放后续来文部分申请书允许不附送基本数据表,欢迎旧雨新知多加利用
为提供便利之电子申请服务、简化电子申请作业流程,本局「电子申请系统」自106年12月起开放后续来文部分申请书于未变更案件基本数据时,得选择不附送基本数据表,开放的窗体种类与填写方式详参附档文件。 功能开放至今(107/1/18),已有17家事务所使用,包含北美、台一、台湾仕诚、台湾国际、永纪、先凯、亚律、长江、冠德、南一、海天、惇安、敦化、咏晟、照华、圣岛、励杰等事务所(依笔划排序)。 使用效益上,可节省填写基本数据表、转文件之时间,加速作业流程,欢迎旧雨新知多加使用。
2018/1/22 公告「台日尼斯分类商品及服务类似组群码对应表(第11-2018版)」
TIPO因应世界智能财产组织(WIPO)尼斯协议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第11-2018版(Nice Classification, 11th Edition–Version 2018)之修正,同步更新「台日尼斯分类商品及服务类似组群码对应表第11-2018版」,期有助于台日双方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参考利用。
2018/1/15 台湾地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将于107年3月1日起,对专利动物细胞株寄存时的存活试验测试项目新增霉浆菌污染检测
为符合现行国际寄存机构对于专利寄存无霉浆菌污染之要求,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下称食品所)自107年3月1日起,对于动物细胞株寄存所进行的存活试验测试项目新增霉浆菌污染检测。 当存活试验检测结果存在霉浆菌污染时,考虑污染的细胞株后续培养时细胞存活率较低,及日后容易改变原本的特性,爰依据我国「有关专利申请之生物材料寄存办法」第9条第1项规定,所开具的存活试验报告将记载「不存活」结果。
2018/1/12 TIPO公部106年12月21日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法公听会研复意见,请大家参酌
TIPO前于106年12月21日办理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兹整理已完成讨论条文及其研复意见一份,详见附件内容所示,欢迎大家参考利用。
2018/12/26 JPO公告2018/5-2018/10月的案件申请分析报告供参考。
2018/12/21 UKIPO释出申请专利简易参考文件
UKIPO释出申请专利时的相关参考数据供参考,包括说明书、图式、请求项…等。
2018/12/13 澳洲专利局发布Australian Computer Society制作的区块链创新分析报告,自2013年以来,相关专利申请案件数每年有140-230%的增长幅度
2018/12/13 澳洲专利局2018年3~5月曾就加入海牙体系的影响征集公众意见,现依所收意见重新调整预估分析,以为回复
2018/12/6 JPO与EUIPO举行商标复审与上诉会议
JPO与EUIPO在西班牙举办复审与上诉专家会议
2018/12/6 新加坡智慧局公告第一件依据FinTech Fast Track initiative (金融科技专利优速)通过的专利
2018/12/6 比荷卢经济区商标与设计官方费用调涨约1.5%
2018/12/3 JPO公告新增12则 trial/appeal决定书英文翻译版
2018/12/3 JPO公告 PCT申请案的相关的费用清单
2018/11/30 CIPO公告因应加入PLT而修正专利法语专利施行细则的修正草案,并寻求公众意见
CIPO公告因应PLT的签署,对于专利法语专利法实行细则加以修正,修正内容包括补主张优先权期限、简化取得申请日的要件、对于说明书缺漏状况准许以优先权基础案揭露文件取代…等。目前尚在寻求公众意见期间,正式施行日期应是在2019年。
2018/11/30 CIPO公告新的设计类别的罗卡诺分类标准
2018/11/30 新西兰专利局公告2018/11 1673号定期刊物
2018/11/29 新西兰因应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议(CPTPP)将于2018/12/30正式生效修正专利法
因应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议(CPTPP)将于2018/12/31正式生效,新西兰专利局也将对专利法予以修正,以符合该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的内容。
2018/11/26 JPO释出设计审查基准草案并寻求公众意见
2018/11/21 JPO公告第4届的IP5年会在韩国首尔结束会议
会中IP5共同提出声明,将着重于第4次工业革命的创新设计技术的保护,以及致力于工业设计保护的国际合作,IP5局也会持续未来的合作
2018/11/21 UKIPO公布领证后修正专利权
UKIPO公告依据SECTION 27或75条,提出的领证后提出修正之专利权案件清册,供专利权人与第三人参阅。
2018/11/21 UKIPO释出3D打印专利的检索与分析报告供公众参考
UKIPO释出油澳洲昆士兰大学撰写的3D打印技术检索与分析报告,报告中涉及的国家是中国、法国、印度、俄罗斯与英国。
2018/11/13 新西兰智慧财产局提出对专利与商标相关费用的修正建议给内阁议会,若正式通过者,将于2019/5/1正式生效
修正事项涉及下述几点:1.专利维持费/年费增加;2.高成本的专利行为费用增加,例如:超项费、专利权回复、核准后更正...等。;3.部分状况下商标申请费折扣。
2018/11/8 UKIPO提供EP Court of Justice(CJ) 判决数据供参考
2018/11/7 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0篇
2018/11/6 BOIP宣布将自2019/01/01调整商标设计部分规费
2018/10/29 UKIPO公告商标指南供申请人使用
2018/10/24 JPO公告2017年专利审查质量报告书
2018/10/19 JPO公告第17版的 Manual for Trial and Appeal Proceedings
2018/10/12 UKIPO公告EU法院判决参考资料以供查阅
2018/10/12 UKIPO公告大学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发合约书模板供参考
2018/10/9 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0篇
2018/9/26 智利专利局NIIP将自2018/10/01起正式加入DAS
2018/9/26 英国政府日前公告多份指南,提示万一英国与欧盟未能及时达成脱欧协议的可能发展,UKIPO整合其中与智权事务相关的几份公告在其官网上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8/9/21 关于脱欧谈判,尽管英国政府认为无协议硬脱欧的机率微乎其微,但仍依既定规画新增24件公告,包括其中包括发明专利及EUTM/RCD问题,提示公众万一英国与欧盟未能达成协议的处置发展
2018/9/19 英国CIPA致函英国首相,表示为避免需另设制度替EUTM及RCD取得英国商标及设计同等保护,敦请英国政府在争取脱欧后续留的欧盟组织名单中新增EUIPO
2018/9/4 UKIPO对于申请案缴费方式清楚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2018/9/3 澳洲2018智权法规修正案业已于2018/08/24获得御准,部分法条并自隔日起生效实施
2018/9/3 加拿大与大陆PPH试办期间延长三年,初步预定于2021/08/31结束
2018/9/3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最新统计数据
2018/8/31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特许行政年次报告书2018年版图表档案
2018/8/28 加拿大专利局CIPO发布更新版在线审查基准,方便使用者检索查询
2018/8/28 UKIPO公告更新的商标审查指南
2018/8/28 UKIPO公告更新的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指南
2018/8/8 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8篇
2018/8/8 日本特许厅JPO公告,目前正在检讨日本设计专利制度,公开征集以下提案的公众意见:GUI及空间设计保护、关连意匠制度扩充、设计专利存续期间延长、一案包括复数申请、物品区分表
2018/7/26 澳洲专利局IPAustralia公告修法提案,征集公众意见
2018/7/26 加拿大将自2018/11/05正式成为海牙体系一员
2018/7/26 英国专利局UKIPO公告,英国与巴西将自2018/08/01起开办双边PPH服务
2018/7/26 UKIPO更新英国脱欧智权相关发展及讯息
2018/7/26 日本特许厅JPO公告截至2018/07/17为止的各项统计数据
2018/7/26 韩国特许厅KIPO发布2017年年报
2018/7/20 日本特许厅JPO官员日前拜会大陆国知局SIPO,讨论两局如何利用AI在先前技术文献机器翻译、商标影像检索或其他项目合作
2018/7/17 UKIPO发布1995-2017年趋势研究报告
2018/7/17 英国专利局UKIPO发布2017年各项统计数据
2018/7/17 JPO发布日英文版物联网发明相关审查基准
2018/7/4 冰岛专利局ELS公告2018/06/01起生效之专利法暨规费修订
2018/7/4 英国专利局UKIPO更新该局审查基准MOPP第14、15、17、18、19、21、73、75、SPC等章节
2018/6/27 加拿大政府公告新版工业设计法施行细则,除配合工业设计法修正写入配套修法,也是为加国加入海牙协议铺路。加拿大并表示正积极准备参加马德里协议、新加坡协议、尼斯协议、PLT等4项国际智权相关协议
2018/6/22 JPO公告与墨西哥专利局IMPI签署智权事务MOU
2018/6/11 寮国新智权法2018/06/08生效,新增发明、新型、设计及商标案异议制度,第三人可在规定期间(发明及新型为公告日起90天,设计60天,商标30天)提出异议
2018/6/20 KIPO公告该局PCT案CS&E试办计划实施办法(韩文)
2018/6/20 日本内阁2018/02/27通过「不正竞争防止法等一部改正法律案」,故日本《意匠法》第4条修订内容已于2018/06/09生效,设案计新颖性丧失之例外期间同发明及新型案一样延长为一年,相关审查基准也随之修改,JPO并提供英译版供公众参考,惟若英译内容有疑问,应以日文版为准
2018/6/20 JPO提醒申请人,该局并未参加DAS设计案权证交换,因此申请人透过海牙公约提出国际设计案进入日本时,无法经DAS提交设计案权证给JPO,而是应于国际注册公告日起3月内直接向JPO提交权证
2018/6/13 日本法规规定,若发明及新型案申请人欲请求适用新颖性丧失之例外,应依规定办法于新案送件时一并提出,并于申请日起30日内附具规定证明文件。相关适用请求手续,JPO现已整成为英文数据供公众参考
2018/6/11 日本特许厅JPO统整截至2018/05/29的信息,发布2018年3月各项统计数据
2018/6/11 芬兰专利局PRH开始利用AI比对逾1600万专利公开文献、提供审委最接近先前技术建议清单
2018/6/6 日本修订《特许法》第30条发明新颖性丧失之例外规定,将自2018/06/09生效,JPO为此配合修改审查基准及Handbook。根据修订后的审查基准第Ⅲ部第2章,发明及新型申请案的新颖性丧失之例外期间(Grace Period)由6个月延长为1年,但除了期间延长,其他规定保持不变。
2018/6/6 日本特许厅JPO公告SEP相关授权协议指南
2018/6/4 JPO日前宣布,将自2019年5月开始提供案件Biblio/Legal Status等新数据数据,第一阶段进展现已公告
2018/6/4 加拿大专利局CIPO发布设计案审查基准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18/5/23 东盟发布ASPEC文档送件须知
2018/5/22 荷兰专利局自2018/06/01起加入DAS,同时可为交存及查询局
2018/5/16 USPTO及巴西专利局INPI同意延长两局PPH试行期间至2020/04/30
2018/5/16 JPO、菲律宾专利局IPOPHL同意延长两局PPH试办计划,试行期间暂定延至2021/03/11结束
2018/5/16 JPO发布《审判便覧》(第16版)部分英译内容供公众参考
2018/5/9 韩国优先审查适用目标新增第四次产业革命相关发明(AI、IoT、3D打印、自动驾驶车、认知机器人学、大数据、云计算),审结时间预料可由16.4个月降至5.7个月
2018/4/27 继IP5官网之后,日本特许厅IP5亦发布PCT案CS&E试办计划讯息,唯办法细节将待6月公告
2018/4/27 新加坡官员在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上宣布,新加坡自2018/04/26起的一年内,将实施「金融科技利优速」(FinTech Fast Track;FTFT)办法,凡符合规定要件的FinTech申请案皆可免费优先审查,最快可望在6个月内领证
2018/4/27 英国官员在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上宣布,英国已批准欧洲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UPCA),换言之,目前只待德国完成必要程序,UPC及欧盟单一专利制度就将启动 
2018/4/27 EPO局长在该局网志贴出新文,其中谈及EPO未来将继续发展类似柬埔寨之类的Validation协议签署机会,拓展欧洲专利影响力
2018/4/25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FI分类表改订讯息
2018/4/19 澳洲专利局公告2018年该国IP报告,商标及设计申请案量皆年增7%,标准专利申请案量亦增加2%
2018/4/19 加拿大专利局CIPO修订该局审查基准MOPOP第1~3、13、17、23等章节
2018/4/19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设计案申请及图式须知英译
2018/4/19 JPO发布截至2018/04/17为止的各项统计数据
2018/4/9 印度专利法规定,专利所有权人需定期填写Form 27报告专利发明在印度的商业实施状况,印度专利局公开征求相关规定调整修法意见,现将所收到的公众意见汇整公开,供公参考
2018/4/9 JPO公告更新该局作为PCT案国际检索暨初审单位相关事务手册
2018/4/9 EPO转知韩国特许厅KIPO官网韩文公告讯息:韩国上半年将就第四次工业革命相关发明(例:AI、IoT、3D打印、自动驾驶车、认知机器人学、大数据、云计算等)申请案推出加速审查选项,预计可在5.7个月内完成审结(目前一般韩国发明案平均在16.4个月时完成审结)
2018/4/9 荷兰专利局NLPO宣布自2018/06/01起加入WIPO DAS,届时只要权证提交官期在2018/06/01当天尚未截止者,都可在申请书表填入规定字段或提Letter,请NLPO自DAS调取权证电子文件,NLPO也可接受彩色及灰阶PDF文件,但若NLPO无法自DAS调取所需档案,将通知申请人改以其他方式提交权证
2018/4/9 新西兰专利、商标、设计法细则修法自2018/04/05生效
2018/3/30 JPO发布《审判实务者研究会报告书》及2015-2017年度报告书摘要英译供公众参考
2018/3/30 JPO公告将自2018/04/01起与土耳其专利局合作办理PPH试行计划
2018/3/28 JPO公告将自2018/04/01启动标准必要判断制度,并为此发布相关判定参考手册
2018/3/19 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2篇
2018//3/14 日本特许厅JPO公告修订审查基准,「第Ⅲ部第1章发明专利适格性及产业可利用性」有关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的规范稍作修订,审查手册附属书B第1章特定技术分野适用例也一并修改,修订版将适用2018/04/01起的审查作业
2018//3/13 英国2018/06/13起将正式加入海牙体系
2018//2/28 英国法律学会(The Law Society)主席发函敦促英国政府在3月底前批准《统合专利法院协议》(UPC Agreement)
2018/3/8 新西兰专利法施行细则2018年修正,将于2018年4月五日正式生效。
2018/3/8 新西兰商标法施行细则2018年修正,将于2018年4月五日正式生效。
2018/3/8 新西兰商标法关于国际注册之施行细则2018年修正,将于2018年4月五日正式生效。
2018/3/8 新西兰设计法施行细则2018年修正,将于2018年4月五日正式生效。
2018/2/23 加拿大专利局CIPO公告,更新PCT案进入加国国家阶段的申请人指南
2018/2/21 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2篇
2018/2/8 新西兰专利局IPONZ公告2018年1月发布的数项商标专利诉愿异议等程序决定
2018/2/5 英国知识产权局公告修正后的商标审查基准
2018/2/1 马来西亚专利局MyIPO发布有关一般实审及Modified实审请求相关新公告,自2018/01/01开始实施
2018/1/31 JJPO发布发明专利异议程序统计及注意要点
2018/1/22 韩国专利局与越南专利局,双方签署签署备忘录
韩国专利局与越南专利局签署备忘录,双方将进行PPH试办计划。另越南专利局也希望在2018年发起名为「韩国与东南亚国协智慧财产局保护合作体系(Korea-ASEAN IPR Protection Cooperation System)」,由韩国专利局协助越南专利局支持越南专利局专利电子化管理事务。
2018/1/22 印度专利局自2018/01/31起成为WIPO DAS平台参加局
印度专利局自2018/01/31起成为WIPO DAS平台参加局,提供该局发明(含该局受理的PCT案)及设计申请案权证复本电子文件,如印度案权证提交期限在2018/01/31后到期,印度专利局也将承认自DAS调取到的权证电子文件效力
2018/1/22 菲律宾专利局公告修订版专利审查基准
2018/1/19 印度自2018/01/19加入Designview
2018/1/8 UKIPO公告预定2018/04/06生效适用的新规费表
2018/1/6 JPO及Visegrad Patent Institute (VPI)自2018/01/06起开办两局PPH
2018/12/28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8/12/21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8/12/19 WIPO公告2018/4的NEWSLETTER
除公告2019预定休假日,另说明传真收件服务延至2019年6月除役,为避免停用传真后ePCT因故临时无法提供收件服务,WIPO推出毋须登入的应变上传服务平台Contingency Upload Service,并提供Demo页面供使用者试
2018/12/14 WIPO公告俄罗斯设计专利 individual designation fee费用变更
2018/12/14 WIPO公告贝理斯与德国关于PCT申请案相关规定的变更
2018/11/29 WIPO公告伯利兹关于海牙公约设计申请案通知
伯利兹当局公告海牙公约下的设计申请案自2019/2/9在该国生效
2018/11/27 WIPO转知加拿大设计实施细则修正
加拿大设计专利利实施细则修正,已经于2018/11/5生效,修正重点:设计专利权期间从10年延长至15年、简化取得申请日的要件、优化在线申请的接口。
2018/11/26 WIPO公告圣马力诺关于海牙公约设计申请案通知
2018/11/26 WIPO公告伯利兹关于海牙公约设计申请案通知
伯利兹当局公告海牙公约下的设计申请案自2019/2/9在该国生效
2018/11/21 WIPO公告比荷卢联盟加入海牙公约
比荷卢联盟自2018/12/18起,加入海牙公约,国际设计申请案可指定比荷卢联盟为单一进入国家/地区,进而取得设计专利权。
2018/11/21 WIPO公告荷兰加入海牙公约
荷兰自2018/12/18起,加入海牙公约,国际设计申请案可指定比荷卢联盟(荷兰为成员国之一)为单一进入国家/地区,进而取得设计专利权。
2018/11/20 WIPO公告新的海牙公约下的设计申请案申请接口,从2018/11/20开始适用,无法再使用旧接口送件
2018/11/19 WIPO公布 November 2018 的NEWSLETTER
2018/11/9 WIPO公布PCT申请指南更新
涉及的国家有马耳他、多米尼加、爱沙尼亚、欧盟以及芬兰
2018/11/9 WIPO公告海牙公约设计申请案POA文件处理规范修正
设计申请案之海牙公约修正,若在申请书中已经填入代理的相关信息者,不需要再提供POA文件,此修正自2019/1/1开始生效。
2018/11/8 WIPO公告透过海牙公约申请的摩洛哥设计专利权期限为25年
2018/11/6 WIPO公告马德里商标注册2019部分节日时关闭
• New Year: Tuesday, January 1, 2019
• Easter: Friday, April 19, 2019 and Monday, April 22, 2019
• Ascension: Thursday, May 30, 2019
• Whitsun: Monday, June 10, 2019
• Jeûne Genevois: Thursday, September 5, 2019
• Christmas: Wednesday, December 25, 2019
• New Year: Tuesday, December 31, 2019
2018/11/5 WIPO公告加拿大自2018/11/5成为设计专利海牙公约指定国之一
2018/11/2 WIPO公布PCT申请指南更新
2018/10/29 WIPO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修正马德里商标线上申请系统
2018/10/26 WIPO公布PCT申请指南更新
2018/10/25 WIPO公告哥伦比亚马德里商标申请之Individual Fee变更,并自2019/1/1生效。
2018/10/24 WIPO公告马拉维智慧财产局关于马德里申请与该国相关的规范变更
2018/10/22 WIPO公告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关于马德里商标申请之Individual Fee变更,并自2019/1/1生效。
2018/10/19 WIPO公告土耳其马德里商标申请之Individual Fee变更,并自2018/11/19生效。
2018/10/19 WIPO公告PCT国家相关修正
WIPO公告修正「General Information – Annex B」、「Receiving Offices – Annex C」、「Deposits of Biological Material – Annex L」以及「National Phase – National Chapters」四部分信息。
2018/10/18 WIPO公布 2018/10 的Newsletter
2018/9/26 WIPO发布PATENTSCOPE检索平台更新
2018/9/21 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对于马德里商标注册指定墨西哥之商标申请案规范修正,从2018/8/10开始适用
墨西哥知识产权局修正规范,从2018/8/10开始,在下述期间内,都必须提交实际且有要的使用声明,若未提交者,商标权将会自动终止权利。
1.申请案在墨西哥取得注册之日起算的3年后的3个月内,以及
2.WIPO商标延展通之日起的3个月内
2018/9/20 WIPO公布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分类表,将于2019/1/1正式生效
2018/9/17 中欧日韩美五大局IP5网页公告显示,未来五大局权证电子交换作业,将由双边PDX管道完全切换为多边DAS平台
2018/9/3 WIPO推出海牙体系成员国数据数据库
2018/8/10 WIPO公布美国修正之国际阶段的用户指南
2018/8/10 WIPO公布葡萄牙修正之国内阶段的用户指南
2018/8/8 马德里商标指定阿富汗商标授权登记手续与效力变更
WIPO在10/2018号通知书告知,指定阿富汗的马德里商标之授权登记,自2018/6/26起,必须在阿富汗该国主管单位办理授权登记方能正式生效,国际注册的授权登记对阿富汗不生效力。
2018/6/20 WIPO发布最新一期PCT电子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017/11/01起,以EPO账户扣款指示缴纳EPO规费者,只能以EPO规定的在线方式提交,否则不予处理申请人扣款指示 2018/07/01起,部分PCT细则将有修订,其中明确规范,部分国别申请人适用的90%费用减免,仅适用于基于其自身权利提出PCT申请的人,不适用于那些代表其他无权享受该费用减免的人或单位提出PCT申请的人(例如以公司的董事或员工个人身分提出申请,但申请案实际是为该公司利益提出) KIPO成为第一个将WIPO Translate功能导入该局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专利局
2018/6/20 中、欧、日、韩、美五大局(IP5)局长日前齐集美国纽奥良,同意继续推动新兴技术分类、Global Dossier、专利制度调和、跨局工作分享等合作项目
2018/6/13 IP5网页整理中日韩欧美五大局常用资源网页连结,供有需要的使用者参考
2018/6/4 中欧日韩美五大专利局IP5预定于2018/07/01试办PCT案五局CS&E会议
中欧日韩美五大专利局IP5预定于2018/07/01试办PCT案五局CS&E(合作检索审查),JPO及EPO皆已发布相关操作说明:两年试办期间IP5每局可用Main ISA身分受理100件PCT案的CS&E申请,加入IP5其他四局检索比对意见制作寄发ISR。有意参加的PCT案申请人,PCT案送件时需并送制式CS&E请求书,受理局限IP5任一局或IB,且初步(至今年底止)限英文申请案件适用,IP5单一局接受的个别申请人CS&E件数不得超过十件(若有复数申请人,每一申请人都需符合此一要件)
2018/5/28 WIPO公告,丹麦专利局DKPTO自2018/06/01起,将成为DAS权证电子交换平台的交存及查询局
2018/4/20 中欧日韩美五大局IP5官网公告,2018/07/01起,五局将合作试办Collaborative Search and Examination (CS&E),申请人可主动挑选PCT案参加,获准参加者,除了有Main ISA依一般程序执行国际检索并出具比对意见,其他四局Peer ISA也将贡献其初步检索比对意见,再由Main ISA汇整制作CS&E ISR+WO。根据其办法简介,五局每局可在两年间担任约100件PCT案的Main ISA,并担任约400件PCT案的Peer ISA,初步仅英文PCT案得以参加,未来可能开放不同语文的PCT案参加。IP5并制作以下CS&E流程图供公众参考
2018/4/19 WIPO发布最新一期电子报PCT Newsletter
2018/3/14 WIPO宣布,PATENTSCOPE平台目前已可检索印度专利资料
2018/3/14 世大五大专利局IP5在2018年2月召开会议,会中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8/2/28 WIPO公告,2018/02/28起,海牙体系国际设计案电子送件及DM/1表,都可利用DAS平台提交优先权证,但前提是其Depositing Office(受理被主张案的先申请专利局)及Accessing Office(调取权证的后申请局)都接受DAS设计案权证电子交换
2018/2/19 以色列马德里商标申请案个别费用调整,自2018/3/28生效
2018/2/19 以色列马德里商标申请案个别费用调整,自2018/3/28生效
2018/2/12 俄罗斯海牙设计国际申请案的「各别指定费(Individual Designation Fee)」通知
依据1999年以及1960年的海牙协议 Rule 28(2)(b)规定,各别指定国可以设定进入该国的各别指定费(包括年费),俄罗斯专利局依据该协议制订该项费用
2018/1/16 饿罗斯自2018/02/28起正式加入海牙体系
2018/1/13 PCT申请案以日本为受理局时,中小企业传送费可以减收
WIPO公布对于以JPO为国际受理局的PCT申请案,若申请人符合日本中小企业规范标准者,传送费用可以减收。
2018/1/12 WIPO公告国际设计案美国指定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