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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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
2018/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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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访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 为第一时间向读者介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最新实践和研究成果,分享各国最佳案例,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本报即日起同WIPO官方杂志WIPO Magazine开展合作,不定期推出相关文章,并同步刊登重要文章。本期摘编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博士关于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专访文章,以飨读者。 |
2018/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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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两局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启动联合检索试点(CSP)项目
根据中韩两局局长在2018年10月30日签署的《第24次中韩两局局长会议会谈纪要》,两局将于2019年1月1日启动中韩联合检索试点(以下简称CSP)项目,为期两年。两局计划共接收400件CSP项目请求。在CSP项目中,针对通过巴黎公约路径向两局提出的同族申请,中韩两局审查员将分别进行检索并交换检索报告,之后各自独立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完成审查。该项目旨在提升中韩同族专利申请的审查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申请人。 |
201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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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丹、中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丹麦专利商标局两局局长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丹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201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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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并将一批实践证明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
201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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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
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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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海外专利申请量超6万件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瑞士日内瓦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都积极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以期在中国获得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
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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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今天研究确定了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
2018/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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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武汉举行
第18次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等会见了前来出席此次会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一行,双方就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建设创新湖北的支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深入交换了意见。日本特许厅长官宗像直子、韩国特许厅厅长朴原住参加会见。 |
2018/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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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举办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下称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代理人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并为从业三十年以上的专利代理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他指出,三十年来,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专利代理行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
2018/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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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 |
201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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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举办知识产权成果发布会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举办深圳市知识产权成果发布会。深圳市场监管委有关处室、各辖区局负责同志、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代表170余人参加发布会 |
201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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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支撑平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对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出了12项具体任务,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2018/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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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药监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201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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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议通过《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出若干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 |
2018/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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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和服务 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了专利代理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强化了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
2018/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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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我司组织起草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2018年12月10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
2018/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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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解读: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专利代理是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高端专业化服务,服务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全过程。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对维护创新主体与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升我国专利质量和运用水平,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201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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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举办
为推进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在杭州高新区(滨江)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区(滨江)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
201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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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发布陶瓷装备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
佛山市陶瓷装备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佛山市各区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负责人、本土陶瓷装备龙头企业代表、陶瓷装备行业协会学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服务机构人员等90余人参会。 |
2018/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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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鼓励民企外企等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
“物流枢纽布局建设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所谓制定‘规划’并不等于‘计划’,现有的许多物流枢纽形成的原因多样而复杂,不是事先可以‘计划’出来的。”李克强总理在11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 |
2018/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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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
为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2018年评出中国专利金奖3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0项。 |
2018/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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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第2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
2018/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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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工作培训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定于2018年12月3日至6日在上海市举办《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由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高校)研究和推广中心、北京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共同承办。 |
201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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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各项部署,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 |
20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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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
《专利代理条例》已经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
2018/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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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施行的《条例》对规范专利代理活动、推动专利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专利代理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修订后的《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
201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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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专利代理师”、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遏制“黑代理”问题、倡导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等成为此次修改的亮点。 |
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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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广泛宣传中国马德里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商标首页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新电子申请服务》为题,用中、英、法、俄、阿、西、日七种语言广泛宣传中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 |
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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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项具体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近日,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2018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下称《推进计划》)正式印发。《推进计划》明确了6大重点任务、15个重点部分,共109项具体措施。 |
2018/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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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扩大商标受理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经研究决定,扩大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受理业务范围,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可就近办理多项商标申请业务。 |
2018/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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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开幕
作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称进博会)配套活动之一,第十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大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群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
201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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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公告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拟于11月5日全面上线运行。届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全部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其他商标文件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用户可自行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使用。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
2018/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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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第四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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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注册更加便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前三季度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注册更加便利,商标和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增加。1-9月,商标注册申请量550.7万件,增长39.8%。商标注册周期缩短至7个月以内。我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4395件。至9月底,有效注册商标量1798.1万件。新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7个,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23家。至9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0个(含国外61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179家,相关产值逾1亿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万件,同比增长5.9%,案值3.1亿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98万件,增长8.9%,案值2.9亿元。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3.5万件,增长32.7%。其中,专利纠纷办案1.95万件,增长43.6%,假冒专利案件1.58万件,增长21.4%。 |
201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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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茅在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考察时强调 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茅先后考察了审协北京中心陈列室、荣誉室和审查员办公室,与审查员进行现场交流,听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茂于关于专利审查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审协北京中心负责人关于中心各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详细询问了专利审查流程、质量保障体系、审查队伍建设、审查业务信息化建设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等。 |
201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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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际专利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关系表(2018)》的通知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中关于“加强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联评价”的要求,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专利与产业的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了《国际专利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关系表(2018)》,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
2018/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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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专利统计年报》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2017年中国专利统计年报》正式发布。专利统计年报收录了2017年我国各省市区及世界177个国家来华的专利数据,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授权和有效状况,以及中国向国外专利申请状况,全面反映了2017年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态势。 |
2018/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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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中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出席2018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李克强在致辞中表示,中国近年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位居世界前列。中国政府坚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这不仅是履行国际规则,也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内在需要。李克强强调,中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侵害中外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加倍惩罚。让侵权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创新者放心大胆去创造。 |
201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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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商标评审改革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商标便利化为契机,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推动商标评审工作走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的快车道,迈进了一个新时代。 |
2018/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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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集侵字[2017]001号) |
201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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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 为便利评审当事人,我委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复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
201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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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
20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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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英文译名等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英文译名的通知》精神,经局批准,自2018年8月28日起,我局正式启用新的英文译名:“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PRC”,或“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对外正式简称为“CNIPA”,口头表述为C、N、I、P、A逐字母发音。请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新英文译名,及时对政府网站域名、报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作出相应调整,调整中的重要事项按程序报批。 |
201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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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同等学力研修班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9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举办的2018级同等学力(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研修班将开始授课,授课学习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学员在修满规定课程后,可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规定获得结业证书并申请硕士学位。 |
2018/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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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2018/9/1上线运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中,全面对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全程电子化,努力打造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经过前期测试,定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上线“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所有用户可凭已申请的USB-KEY或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选择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
二、对于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部分种类商标文件(见附件),我局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并同步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用户可自行下载打印,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随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将逐步增加商标电子发文种类。
三、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
2018/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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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部署,结合当前商标品牌工作新的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
201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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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 |
20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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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15问 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水平,助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区域经济发展,商标局针对来函来电反映的主要问题,结合审查工作实务,编纂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15问》,供申请人参考。 |
20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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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及申请人/企业缴纳纸质商标申请费用的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人/企业向商标局提交纸质商标申请同时应向商标局对公账户汇款,未按规定缴纳商标费用的,商标局将依法对商标申请做出无款不予受理的决定。根据代理机构和商标申请人/企业反映的关于纸质申请汇款欠款金额查询、汇款账户等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
20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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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推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力度与水平,切实解决拼多多等购物平台上的侵权假冒问题,现就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
20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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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据介绍,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好相关利企便民举措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 |
20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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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针对突出问题,呼应群众需求,指导、推进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有效保护来自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20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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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了电商平台拼多多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一事。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针对网络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问题,提出要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
2018/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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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期评估指导组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总结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与会专家审议了评估报告,对报告总体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取得的成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
201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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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公示 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同时,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复核工作也已经完成。 |
201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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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召开上半年商标改革情况分析会 商标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崔守东主持召开了2018年上半年商标改革情况分析会,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改革任务。商标局领导班子和各处负责同志共30人参加会议。 |
201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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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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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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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 2.0)”进行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的公告(第274号) 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
20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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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体系在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 6月21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正式向公众开放,标志着马德里体系在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对提升马德里体系整体运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该系统是由商标局自主开发完成,系统上线运行不仅方便申请人办理国际注册申请,还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企业商标“走出去”的保护效率,截至6月28日,已有144件马德里申请通过网申系统提交。 |
20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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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中国商标局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第三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和网上申请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
20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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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条例》完善了奥林匹克标志确认和许可程序,规定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并由其公告。 |
20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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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指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的主动作为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这一问题发表白皮书。白皮书全文约1.2万字,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包括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国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白皮书就我国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的情况进行了专门介绍。其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的主动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中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不仅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国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依法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
201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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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五年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共同决定,中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7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6月30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
201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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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8年7月1日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审查高速路领域开展合作的意向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 |
201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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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专利信息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西部省区战略支点建设,持续改善专利信息利用环境,进一步深化专利信息帮扶工作,2018年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在贵州、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个省(区)继续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工作。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
2018/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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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期间提前缴费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我局计划2018年7月30日至31日更新相关业务系统,在此期间暂停专利收费。为避免缴费失败或错误,建议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请于2018年7月27日之前缴纳。 |
2018/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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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化改革再出新举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上线 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落实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商标局于今年6月21日正式向公众开放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开通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全程电子化的通道。 |
2018/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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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
201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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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公告該局PCT案CS&E參加辦法 |
2018/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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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 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 |
201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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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行业首次进行执业宣誓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京举行首次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仪式并监誓。 |
201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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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领域五局合作第二十次副局长会议召开 发明领域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第二十次副局长会议在美国新奥尔良召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欧洲专利局副局长瑞蒙德·路兹、日本特许厅技监嶋野邦彦、韩国特许厅副厅长金泰晚分别率团出席会议。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局副局长马克·鲍威尔主持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约翰·桑德奇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
201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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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下称《办法》),原《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办法》在奖项设置一条增设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等奖项。 |
201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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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在京发布 适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反映出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十年来,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
2018/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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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在西宁举办 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开展的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案件线索4418条,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270件,违法经营额5000余万元。 |
20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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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品牌、护品牌、用品牌 提升中国商标品牌竞争力 眼下正是小龙虾上市的季节,说起小龙虾,江苏“盱眙龙虾”声名远扬,堪称当地的一块金字招牌。早在2004年,当地就将“盱眙龙虾”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盱眙全县已有超过10万农民从事龙虾养殖、贩运、烹饪等行业,造就了一批百万“虾王”、千万“虾富”。 |
2018/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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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制定前期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入实质阶段。据了解,推动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12月,国家统计局同意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开展前期基础性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开展了大量资料整理、数据收集分析工作,为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制定打牢基础。 |
201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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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博鳌亚洲论坛主旨演讲精神,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实际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于4月份组织启动知识产权系统2018年度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地方知识产权局细化专项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执法维权效率与水平,有效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激励创新与投资,促进扩大开放,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 |
201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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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2018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1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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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4150件,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显成效! “广西实施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大宣讲”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地理标志精准扶贫”西部宣讲首场宣讲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4150件,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
201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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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一周年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实践。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关键一环,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一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质增速、精耕细作,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不断深化,积极发挥大国作用,在国际舞台主动作为,做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协调,积极投身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改革和建设,以创新发展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拿出了协调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中国方案。 |
2018/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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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原工商总局办公厅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的出台是原工商总局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要求,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目标的有力措施。 |
2018/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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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国知局SIPO局长申长雨在「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发表演说,谈及2018年大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四重点:
一是因应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积极指导推动商标、专利的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二是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次专利法修改过程中,积极推动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提请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建议对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建议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此外,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大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三是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管道。四是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积极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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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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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提高注册申请效率,按照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现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予以更新并对外公布。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和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查询和填报。 |
20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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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4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老挝国家科技委员会主席、科技部副部长洪潘·因塔拉在老挝万象举行了高级别会议,就建立和开拓中老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科技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老挝科技部部长、国家科学院院长波万坎·冯达拉院士出席签字仪式。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申长雨指出,近年来中老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审查员培训合作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此次双方一致同意正式建立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老知识产权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双方在知识产权政策交流、审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信息交换及自动化系统等领域合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质量的高度认可和中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互信,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创新型企业赴老投资。相信通过中老知识产权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中老双方将进一步增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信和交流,共同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两国的科技创新和经贸往来作出更大贡献。 因塔拉表示,此次签署的老中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是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合作的首份重要框架性协议。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老中知识产权合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在该谅解备忘录的指引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展开更为深入广泛的沟通与交流,也希望中方能够加强对老挝知识产权部门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体系共同发展,为两国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贡献力量。 |
20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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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征求商标法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切实提高商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我局将启动商标法修改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商标法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1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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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安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将进行审查
记者3月29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进行审查。审查类型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及其申请权。转让行为包括权利人的变更、知识产权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和知识产权的独占实施许可等三种主要情形。审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对我国国家安全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发展能力的影响。
(继续阅读…) |
201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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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率团访问柬埔寨 双方签署中国专利在柬生效谅解备忘录
3月29日上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率团访问柬埔寨,与柬埔寨王国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举行了高级别会议。会后,申长雨与占蒲拉西共同签署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王国工业及手工业部关于中国专利在柬生效的谅解备忘录》以及此次高级别会议会谈纪要。
申长雨指出,中柬两国是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在科技、投资、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发展迅速。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近年来,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可喜成果。2017年9月,王勇国务委员会见了来访的占蒲拉西国务大臣,对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柬埔寨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结果予以认可。这项重要的合作成果既丰富了两国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也有力地推动了“一带一路”建设。此次中柬关于中国专利在柬登记生效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以及登记生效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中国专利申请人在柬获权提供了 “直通车”,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对柬投资的进一步增加,对两国的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产生积极影响。占蒲拉西表示,中柬两国知识产权合作是两国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柬方高度重视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合作。中国有效专利在柬登记生效工作正式启动,落实了双方去年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大大促进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为两国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会上,双方分别通报了两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进展,审议通过了2017-2019年工作计划,并就进一步加强两部门的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根据该工作计划,中柬双方将在人员培训、PCT国际检索和审查、公共宣传、业务研讨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 |
201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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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国有效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
3月2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柬埔寨王国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共同出席了首批中国有效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证书颁发仪式。此次首批在柬登记生效的中国专利分别来自同方威视/清华大学、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3家中国高科技企业和高校,共计20件。
在颁发仪式上,申长雨高度评价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在专利审查领域的合作成果。他指出,首批中国专利能够如此高效地完成在柬登记生效工作,一方面反映了中柬知识产权部门对这一合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来自产业界的迫切需求。适逢中柬建交60周年,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不仅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标志性成果。他希望中柬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深入发展,为两国的创新创业、科技交流、经贸往来提供有力支撑。
占蒲拉西充分肯定了中柬开展专利审查合作,特别是中国有效专利在柬登记生效的重要意义。他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高速发展表示赞赏,并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中国有效专利到柬埔寨登记生效。
来自柬工业及手工业部、商务部、文化艺术部的高级别官员,柬商会、知识产权协会和企业界代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
2018/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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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继续阅读…)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规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秩序,依据国家安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审查范围
(一)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涉及本办法规定的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需要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所述知识产权包括其申请权。
(二)本办法所述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是指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权利人的变更、知识产权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和知识产权的独占实施许可。
(继续阅读...) |
2018/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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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评选结果发布
为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张茅局长在201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宣传”的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地理标志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的认知,总局商标局与中国工商出版社合作开展了“我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评选活动。经过社会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程序,最终确定“我最关注的2017地理标志商标十件事”。(继续阅读…) |
2018/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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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工商总局在上海召开商标审查工作会议 工商总局2018年商标审查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商标工作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总局党组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确保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8个月压缩到6个月。(继续阅读…) |
201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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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时代主题。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连日来,代表委员纷纷就如何发挥知识产权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的支撑作用建言献策。(继续阅读…) |
201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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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聚焦主业,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阅读…)申长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
20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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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登记生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吹风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出席并介绍了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相关情况。他表示,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申请受理工作将正式启动,这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里程碑,也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突破性成果,更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维持有效,且申请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都具备在柬埔寨生效的资格。有效发明专利在提交生效申请时,需提交登记申请表格、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说明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以及专利文件英文和高棉语翻译等材料,经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审查合格后即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保护,并享有与相应中国专利同样的申请日和保护时限,即从中国申请日起保护20年。 |
2018/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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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有关事宜的公告(第257号)
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渠道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3月2日之后(含当日)至2018年4月24日(不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包含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扉页。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颁发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取消专利单行本,并增加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权人、社会公众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网址http://epub.sipo.gov.cn) 查询和获取相应的专利单行本 |
2018/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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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局公布案例,“有人出80万买你的注册商标” “品牌”就是生意人的脸面。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看到了“商机”,成立专门的公司,层层设套,利用所谓的“中国著名品牌”“网络品牌”“二维码商标”等编造出的噱头,开展“二次开发”“深度开发”,借此骗取高额的中介费、代理费。 |
2018/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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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局公布案例,安徽工商部门协助公安部门破获一起涉嫌以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为由实施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18年1月10日,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工商部门协助下,成功侦破一起涉嫌以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为由实施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宣城市公安人员在合肥市瑶海区某大众大厦捣毁电信诈骗犯罪窝点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缴获作案用电脑、手机等各类作案工具50余件,目前查实此案被害人公司单位涉及宣城、六安、阜阳、安庆、黄山、马鞍山、淮南等各地市及河南、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案件一百余起,涉案价值一百余万元。此案为全国首起将此类电信诈骗作案手段打击进入刑事诉讼追究的案例。 |
20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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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国有44家企业提交99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5.1万件。其中,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2017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含中国)专利申请公开量为5608件,同比增长16%。 |
20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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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申请材料 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工商标字〔2017〕213号)的要求,商标局决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缩短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继续阅读…) |
20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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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律师事务所“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20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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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首批涉及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7宗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6种类型,分别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督促政府诚信守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法慎用保全措施、纠正违法执行行为、加大国家赔偿力度等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保障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的要求,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加强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广度和力度。 |
2018/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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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 为落实商标改革举措,满足广大商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使用需求,现对商标数字证书发放规则进行调整如下:
一、简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手续
取消纸质申请材料。2月1日起,已提交数字证书申请的代理机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用户注册申请后,审核通过后即发商标数字证书。
证书申请与新代理备案合并。3月1日起,新的商标代理机构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可同步勾选制发商标数字证书,无需再单独提交用户注册申请。
二、缩短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
3月1日起,按周制作、发放新申请的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为1至2个月。
三、增加发放商标数字证书数量
3月1日起,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多个数字证书流程同《商标网上申请指南》5.1“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数字证书流程”。 |
2018/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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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巴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将启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巴西工业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中巴PPH试点将于2018年2月1日启动,或为期两年至2020年1月31日止,或止于两局中各局在中巴PPH试点项目下接收200件申请,以先出现者为准。 |
201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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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的公告 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工商总局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需求,为“双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自2月1日起,将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由“08:00至16:30”延长为“08:00至20:00”,系统开放日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国庆、春节七天长假及系统维护日外)。 |
201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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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批准设立第五批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 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等第五批18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8年1月3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
2018/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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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激发区域增长点 神华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的厂区灯火通明,目前世界上单体规模最大的煤制油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实现满负荷运行。在此4天前,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宁炉”获得了中国专利金奖。 |
2018/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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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成立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京召开会议,宣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正式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担任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并出席会议。 |
201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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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制定《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现予印发。请统筹协调配置知识产权资源,精准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
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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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500万大关 工商总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500万大关,达到574.8万件,比上年增长55.7%,申请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 |
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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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7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 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有关数据主要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专利创造水平稳中有进。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较2016年增长15.4%和8.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8件,较2016年底提高1.8件。二是国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企业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中的比重分别达到63.3%和66.4%,企业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5%。三是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年度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较2016年增加18家。四是部分领域专利布局与国外尚存差距。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之中,2017年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于国外来华发明专利拥有量的达30个,比2016年增加1个,但从维持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拥有量来看,国内仍在29个技术领域中数量少于国外。 |
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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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1月23日再延长三年 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决定,中德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将自2018年1月23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月22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的共同声明》,中德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为期两年。该PPH试点曾于2014年1月23日和2016年1月23日分别延长两次,至2018年1月22日止。 |
2018/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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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认法〔2017〕34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认证制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认证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起草了《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需要,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
201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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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监管关口前移遏制恶意注册成效显著 2018年1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发布2017年遏制恶意注册、打击商标侵权的工作成果,公布了若干从严从快审理的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的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受到商标业界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与好评。 |
201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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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8文本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我局对原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了调整,今后每季度更新并对外公布。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或者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公布的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五方共同接受的项目,供申请人进行国外注册时参考。 |
201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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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恶意抢注商标 依法驳回没商量
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邢郑)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继续阅读) |
201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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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国知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能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指南(试行)》和《专利执法行政应诉指引(试行)》(以下统称《指南》和《指引》)。(继续阅读...) |
2018/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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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根据2016年12月30日工商总局《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新的发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注: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及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提交商标申请的,其商标注册证继续由代理机构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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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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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在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报告(摘编)
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量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审结74.4万件,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5.1万件,同比增长12.5%。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分别为168.8万件和62.9万件。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件。受理专利无效宣告案件4565件,同比增长15%,审结4216件。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6.7万件,同比增长36.3%。 |
20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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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申长雨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 狠抓工作落实
2017年12月29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2017年党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进行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阅读…) |
20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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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及名称,我局制定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申请人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栏目“商品和服务分类”下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