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专利官方动态
2019/12/27 USPTO公告,2020/01/01起有多项PCT相关规费调整
2019/12/27 USPTO公告,该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US)已不再接受IP5 PCT CS&E申请
USPTO公告,该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US)已不再接受IP5 PCT CS&E申请,若PCT案申请人仍有意参加CS&E试办计划,需看其他ISA是否仍有参加名额
2019/12/23 USPTO先例意见小组POP新增指定Trial程序先例判决
POP指出,Trial程序请求人须明确出示充分证据,证明所提先前技术文献有合理可能在目标专利关键日期前已可为公众取得、为适格的印刷刊物。以此标准,POP认定本案程序请求人已提交充分证据,驳回原IPR程序审理小组决定
2019/11/27 USPTO发布PPAC 2019年度报告
USPTO发布PPAC 2019年度报告,内容指出,USPTO预计在发表最终版规费调整修法公告后,于2020年7月到2021年1月间采用新规费办法。且USPTO 2019年度同时进行两年一度的规费检视作业,之后可能还会有另一份规费调整提案
2019/11/12 USPTO 2017~2019年期间数次微调细则,现发布2019年10月汇整版37 CFR条文方便公众参考
2019/11/8 USPTO宣布2019/10发布Patent Center Beta版,并邀请公众参与测试。
2019/11/8 USPTO有Patent Term计算小工具供公众下载使用
2019/11/8 USPTO有1st OA制发时间预测小工具供公众在线填写使用
2019/11/8 USPTO PTAB先例意见小组POP同意重审一修正动议MTA决定
USPTO PTAB先例意见小组POP同意重审一修正动议MTA决定:Hunting Titan, Inc. v. DynaEnergetics GmbH & Co. KG, IPR2018-00600, Paper 42 (PTAB Aug. 20, 2019)。重审将考虑的重点有二:1)在IPR程序何种状况时机下,PTAB可以就MTA替代请求项提出程序请求人从未提及/未充分论述的不具可专利性事由?2)若PTAB提出前述不具可专利性事由,在作成终局决定前,是否应通知双方/给双方响应机会?USPTO同时邀请公众在2019/12/20前针对两项问题提出Amicus Curiae
2019/11/6 USPTO 2019/08/27公开就AI发明审查等事务征集公众意见
USPTO 2019/08/27公开就AI发明审查等事务征集公众意见,2019/10/30又发布第二份意见征集公告,除发明专利外,也将征询范围扩及著作权、商标、数据库保护、营业秘密法等,列出13个问题,请公众提供想法建议
2019/11/1 USPTO新进审查官基础在线教学影片课程
2019/10/25 针对PTAB审理的AIA Trial程序修正动议(MTA)该如何分配证明责任,USPTO再发布修法提案,邀请公众于2019/12/23前提交修改意见。根据提案,MTA所提替代请求项是否不具可专利性,应由第三方程序请求人负举证之责,而专利所有权人则应负责证明所提MTA符合部分专利法母法及细则规范要件
2019/10/25 USPTO修订该局专利电子系统法规框架,进一步澄清第三方非经特别许可不得经EFS-Web直接对他人案卷提交文件,及利用USPTO.gov账号二步验证方式登录EFS-Web等平台应遵守规定等
2019/10/4 USPTO PTAB本月所举行的在线座谈,主要介绍PTAB今年夏季公告的先例及参考决定,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10/4 USPTO日前举行的DOCX在线座谈,当天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10/4 USPTO公告废止37 CFR 1.79、1.127、1.351、42.102(b)、42.202(b)等已无效用/实益的法条
2019/10/4 USPTO局长网志最新贴文指出,该局诉愿案积案量,2012年度犹有超过2.6万件,上年度结束时已降至8600多件,PTAB平均审结时间也降至约15个月
2019/9/18 USPTO公告,AFCP 2.0试办期再延长一年,预定至2020/09/30结束
2019/9/10 PTAB新增指定两件IPR案先例决定
Infiltrator Water Techs., LLC, v. Presby Patent Trust, Case IPR2018-00224 (PTAB Oct. 1, 2018) (Paper 25)──套用Click-to-Call Techs., LP v. Ingenio, Inc., 899 F.3d 1321 (Fed. Cir. 2018)决定揭示的原则,即使先前的诉状因法院欠缺对人的管辖权不予受理,仍会触发35 U.S.C. 315(b),无法准予成案 General Electric Co. v. United Techs. Corp., Case IPR2017-00491 (PTAB July 6, 2017) (Paper 9)──专利所有权人在PTAB宣布成案前已抛弃所有被挑战的专利范围,故依37 CFR 42.107(e)拒予成案
2019/8/21 USPTO修订版规费调整提案已开始收到公众意见
USPTO修订版规费调整提案已开始收到公众意见,根据USPTO释出内容,目前提交的10份个人公众意见,有3件反对依现行规划新增非DOCX格式送件费
2019/8/16 USPTO公告,该局受理(RO/US)的PCT案规费调整
USPTO公告,该局受理(RO/US)的PCT案若指定由KIPO执行国际检索(ISA/KR),所应缴付的检索费自2019/09/01起由US$1,169降至US$1,102
2019/8/16 USPTO Inventor Info Chat系列在线座谈,本周主题为诉愿,并略为带到AIA公告后审理程序简介,官方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8/12 若要检索下载已公开或公告美国案序列表资料,可利用USPTO PSIPS网页取得相关数据
2019/8/12 USPTO召开本季PPAC季度会议,会中简报文件及录像文件皆已上传供公众浏览
2019/8/12 USPTO PTAB系列在线座谈,本次主题为日前公告的新版Trial Practice Guide,当天使用的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9/8/5 USPTO 2019/07/31公告修订版的规费调整提案,预定2020年夏季发布最终版规费调整公告
USPTO 2019/07/31公告修订版的规费调整提案,预定2020年夏季发布最终版规费调整公告。此次提案摘录部分重点如下:
- 新增规费
非DOCX格式送件费:未以DOCX格式送新案文本文件,大实体申请人将需额外缴交规费US$400
新增专利律师/代理人规费:若附声明已于规定期间完成CLE (Continuing Legal Education)进修时数,应缴US$240,否则应缴US$340
2019/8/5 2018/07之后美国专利法规偶有修订,USPTO整合期间法规变动发布最新版PDF格式37 CFR
2019/8/5 PTAB新增指定2先例意见及1参考意见
2019/7/16 USPTO宣布,继去年8月之后,该局PTAB二度更新AIA公告后审理程序指南
USPTO宣布,继去年8月之后,该局PTAB二度更新AIA公告后审理程序指南AIA Trial Practice Guide (TPG)(July 2019 Update),未来可能再有后续更新。而此次更新项目包括:
-PTAB决定是否准予额外Discovery的考虑因素
-IPR/PGR/CBM程序新请求项释读标准
-提交专利所有权人初步响应时并送证言证据
-针对同一专利(约略)同时提交复数Petition的情况下,程序参与方所应提供数据
-修正动议MTA操作
-PTAB是否同意并案的可能考虑因素
-案件发回相关程序
-程序参与方请求变更默认保护命令相关程序
2019/7/3 USPTO宣布,PKI凭证正式下线
USPTO宣布,PKI凭证正式下线,EFS-Web及Private PAIR使用者必须使用USPTO.gov账户登入,若尚未完成转换,Migration Tool在2019/07/16前仍支持转换作业
2019/6/12 USPTO 2019/06/11举行专利质量在线座谈,主题为1月发布的计算机实施功能性请求项限制35 U.S.C. 112审查指南,官方所用简报文件,以22页PPT摘录该指南重点,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6/4 USPTO PTAB新增指定两件IPR案决定为先例决定
2019/6/4 单一专利有复数程序请求人提出IPR案,PTAB是否准予成案(Institution),亦如单一专利被单一程序请求提复数IPR案时一样,会综合考虑General Plastic案所列因素,除此之外,并会将复数程序请求人之间的关系纳入考虑
2019/6/4 地院有平行诉讼案将近尾声,且两边采用同一请求项释义标准、涉及相同的先前技术文献及同样的论点,PTAB可拒绝成案,以避免浪费PTAB审理资源
2019/6/4 USPTO MyUSPTO网页公告:新增工作平台功能,用户可依需求建立最多5个自定义工作区域、加入一或复数个常用工具,且可一键点开个人Docket所有内容
2019/5/14 Supernus Pharm., Inc. v. Iancu案Fed. Cir.判决
Supernus Pharm., Inc. v. Iancu案Fed. Cir.作成判决(请参考《北美智权报》第231期文章〈美国专利申请时常见的PTA影响因素以及近期判例介绍:Supernus Pharmaceuticals, Inc. v. Iancu 案〉)后,USPTO 2019/05/09公告说明,该局系利用局内PALM系统记录PTA相关事件并计算PTA天数,Supernus案Fed. Cir.以EPO对应案异议程序通知寄发开始计算申请人延误,但USPTO PALM系统并无此一事件的记录,无从事先变更计算方式,且这类情况应不常见,故仍会按现有制度以PALM记录内容计算PTA天数,若再有类似问题,专利所有权人可在公告授权日起2个月(可付费延期5个月)内依37 CFR 1.705(b)规定提请官方重新计算
2019/5/14 USPTO 2019/05/09举行PTAB Boardside Chat在线座谈会,本期主题为年初发布的专利适格性新指南2019 PEG,当天使用的简报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浏览
2019/4/30 USPTO就IPR等PTAB公告后审理程序平行案件(Reissue、Reexam)发布公告
USPTO就IPR等PTAB公告后审理程序平行案件(Reissue、Reexam)发布公告,汇整分析各自成案门坎、程序中止及撤销等处理方式,供公众参考
2019/4/30 针对前述公告,PTAB官员特于在线演说报告其整理内容
2019/4/30 USPTO释出新的API:PTAB API v2
USPTO释出新的API:PTAB API v2。根据USPTO的说明,这个API几乎和PTAB E2E平台数据同步,同时有PTAB决定文字检索功能
2019/4/15 USPTO公告 "ON SALE"的解释将再修正
AIA修法后,USPTO原解释新法35 U.S.C. 102(a)(1) “on sale”一词大致与旧法pre-AIA 35 U.S.C. 102(b) “on sale”一词同义,唯一分别是新法“on sale”只限公开贩卖,即唯有公开贩卖会在新制下形成销售阻却On-sale Bar。但因美国最高法院2019/01/22 Helsinn Healthcare S.A. v. 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No. 17-1229 (January 22, 2019)该案判决,明显有别于前述解释,USPTO 2月发布更正公告。依美国最高法院见解,美国国会并未藉AIA变更销售阻却意涵,当发明有销售事实或贩卖之要约,即使买方有保密义务/发明人未揭露发明内容/公众无法得悉发明内容,仍可构成AIA 35 U.S.C. 102(a)先前技术。USPTO表示将再配合此一判例修订MPEP相关章节。
2019/4/15 USPTO发布更新版PDF格式现行美国《专利法》
2019/4/15 USPTO更新可透过WIPO DAS取得权证的外国局名单
USPTO更新可透过WIPO DAS取得权证的外国局名单,2019/04/01起包括:AU, BR, CA, CL, CN, DK, EA, EE, ES, FI, GB, GE, IB, IN, JP, KR, MA, NL, NZ, SE;其中CA, CL, CN, ES, GE, IN, KR等局亦向DAS交存设计案权证电子文件,而RO/AU, RO/BR, RO/CL, RO/CN, RO/DK, RO/EA, RO/ES, RO/FI, RO/GE, RO/IB, RO/IN, RO/MA, RO/NL, RO/SE等局也向DAS交存部分该局受理PCT案权证电子文件。EPO虽已成为WIPO DAS参加局,但截至目前为止,US/EP两局的电子权证交换作业仍只透过PDX完成
2019/4/15 USPTO PDX/DAS网页更新外国优先权案填写范例
2019/3/19 USPTO公告,PTAB POP指定先例意见新增
K-40 Electronics, LLC v. Escort, Inc., Case IPR2013-00203 (PTAB May 21, 2014) (Paper 34),揭示是否准予现场作证的考虑因素
2019/3/19 USPTO公告,PTAB POP指定先例意见新增
DePuy Synthes Products, Inc. v. MEDIDEA, L.L.C., Case IPR2018-00315 (PTAB Jan. 23, 2019) (Paper 29),口审程序的发明人证词视为新证据,若先前未先提交,即不获考虑
2019/3/19 USPTO公告,PTAB POP指定先例意见新增
Amazon.com, Inc. v. Uniloc Luxembourg S.A., Case IPR2017-00948 (PTAB Jan. 18, 2019) (Paper 34),35 U.S.C. 311(b)未规定程序请求人/PTAB法官不得考虑替代项有无其他不予专利事由问题(例:35 U.S.C. 101)
2019/3/7 USPTO公告,PTAB公告修正程序规范
USPTO公告,PTAB已将Lectrosonics, Inc. v Zaxcom, Inc., Case IPR2018-01129, 01130 (PTAB February 25, 2019) (Paper 15)列为先例决定,这纸PTAB命令对公告后审理程序修正动议(Motion to Amend;MTA)提供了多项指导意见,包括条件式MTA、USPTO考虑替代项可专利性时的举证责任、专利所有权人可提的替代项合理数量、修正提出需针对程序涉及的不具可专利性事由、替代项范围、专利所有权人MTA应并提请求项清单、MTA默认页数限制、诚实应对义务等
2019/3/7 USPTO针对2019 PEG Step 2A释出更多相关教材:
Introductory training module [PPT] (posted March 6, 2019)
2019/3/7 USPTO针对2019 PEG Step 3A释出更多相关教材:
Advanced training module [PPT] (posted March 6, 2019) 
2019/2/11 USPTO公告,若PCT案指定由以色列专利局执行国际检索(ISA/IL),检索费用2019/03/01起将调整为US$963
2019/2/7 USPTO引用美国商会2019年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数据报导,美国在50个国家地区的专利相关指数排名回升至第二位
2019/2/7 USPTO 2019/02/07召开PPAC季度会议,会中使用的简报及录像文件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2/1 USPTO更新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相关判例汇整清单
2019/2/1 USPTO公告,以下两种Fillable PDF Petition自2019/02/01起停用:
- Petition to Make Special based on Age (37 CFR 1.102)
- Petition to Accept Unintentional Delayed Payment of the Maintenance Fee (37 CFR 1.378(b)).
2019/1/28 USPTO自2019/01/03起停办Extended Missing Parts Pilot Program,现利用Federal Register正式发布此一讯息
2019/1/28 USPTO公告,2016/06/29开始试行Cancer Immunotherapy Pilot Program,迄今已有300多件癌症免疫疗法相关发明申请案藉此取得加速审查资格,并有逾百件取得专利,因成效良好,USPTO宣布延长试办,暂定至2020/06/30结束试行
2019/1/8 USPTO公告新版35 U.S.C. 103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后,再发布新版审查-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2019/1/8 USPTO公告新版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后,再发布新版审查- Sample Rejection
2019/1/8 USPTO公告新版35 U.S.C. 102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后,再发布新版审查- - Form paragraphs
2019/1/8 USPTO公告新版35 U.S.C. 103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后,再发布新版审查-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2019/1/7 USPTO发布修订版35 U.S.C. 101专利适格性审查指南2019 Revised Patent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Guidance (2019 PEG),与2019 PEG内容冲突的MPEP 2100相关章节全数被取代,改以2019 PEG新版内容为准
2019/1/7 为贯彻2019 PEG反应的USPTO现行审查政策,USPTO释出2019 PEG说明例#37~#42,而2019 PEG公告前释出的说明例#1~#36,仍有参考价值,前述36例中判断具专利适格性的请求项,按2019 PEG标准仍符合35 U.S.C. 101
2019/1/5 USPTO宣布停办Extended Missing Parts Pilot Program
2019/1/5 USPTO公告,eMod Text Pilot Program各项更新功能将汇入预定2月上架的eMod Patent Center Beta Release,参加测试的使用者将有机会试用USPTO新一代送件文管系统Patent Center,并可利用EFS-Web/Private PAIR收送文本文件文件
2019/1/5 USPTO公告,2019年1月6日起与秘鲁专利局INDECOPI试办Global PPH服务
2019/1/3 USPTO公告PCT申请案相关费用调整并自2019/1/1开始适用
费用变动的Fee Code如下: 1701、1710、1702、1704、1715、1712、1717、1716、1709、1714、1705、1706。
2019/12/4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加强PCT框架内合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在近日举办的中欧第十三次局长会议上,就指定欧洲专利局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达成重要共识,藉此加强两局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内的双边合作。该合作有望于2020年实施,并针对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进行两年的试点。
2019/11/22 关于就《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指南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号), 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专利权行政保护,进一步加强专利权行政保护业务指导工作,现就《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11/12 关于就《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回应创新主体对进一步明确涉及人工智能、区块链、商业规则和方法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形成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予以公布。
2019/10/25 关于公布延迟审查请求相关表格的通知
2019/9/25 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第328号)
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9/9/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重点优势产业专利申请的集中审查制度,制定《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8/5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
2019/7/26 全球创新指数2019:中国排名再创新高
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24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发布,中国连续第四年保持上升势头,排在第14位,较去年上升3个位次。根据新发布的指数,前十名分别是瑞士、瑞典、美国、荷兰、英国、芬兰、丹麦、新加坡、德国、以色列。中国排在第14位,较去年的第17位上升3位。印度位列第52位,比上年的第57位上升5位,为南亚各国中最高。中国排名上升的结果印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之前的预测。高锐近日在日内瓦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对2019年中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非常乐观,因为多年来中国一直将创新纳入经济发展战略和方向,并在过去40年里建立了“一流的知识产权基础体系”。
2019/7/18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国际合作。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一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一视同仁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完善专利、商标、版权侵权假冒判断、检验鉴定等相关标准。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罚严惩各类侵权违法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便利企业海外获权维权。二要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三要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快专利审查、商标注册智能化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至17.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至5个月以内的目标,同时提高知识产权授权注册质量,促进增加高价值和核心领域专利
2019/7/9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9年上半年数据:主要指标符合预期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发布会,集中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半年统计数据,以及这些数据体现出的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趋势和进展情况。
2019/6/28 中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
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冰岛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冰PPH试点将自2019年7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4年6月30日止。由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8月英文译名由SIPO更新为CNIPA,且冰岛专利局(IPO)将自2019年7月起更名为冰岛知识产权局(ISIPO),本次延长中冰PPH指南文件中更新了两局的名称。
2019/6/28 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埃及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埃PPH试点将自2019年7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24年6月30日止。
2019/6/28 关于向社会公众开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征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条例》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确保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试题
2019/6/13 第十二次知识产权五局合作局长系列会议在韩国召开 申长雨率团出席
当地时间6月12日至13日,第十二次知识产权五局合作局长系列会议在韩国仁川召开。会议由韩国特许厅厅长朴原住主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日本特许厅长官宗像直子、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安德烈·扬库率团出席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议。
2019/5/27 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开幕
5月25日上午,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下称设计博览会)在“中国设计之城”——无锡开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开幕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科技部等有关部委和国际组织的领导出席并致辞。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无锡市市长黄钦等出席开幕式。
2019/5/24 重拳出击整治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蓝天”行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工作部署之一。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蓝天”行动进行了重点部署。根据《方案》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任务。
2019/5/22 2018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专利权保护,指导推进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效率,震慑侵权假冒行为,积极营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8年度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9/5/17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发布
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国际社会关注。5月15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称,中国在持续深化改革、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9/5/16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308号)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5/15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宣布废止2008年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2019/4/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创新者、专有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3/26 中匈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无限期延长
2019/3/26 中匈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无限期延长
2019/3/19 2018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行业预警项目成果发布会在京举办
2018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行业预警项目成果发布会在京举办。本次发布会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办,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承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出席并致辞,北京市重点产业技术领域企业、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近百人参会。
2019/3/19 2018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行业预警项目成果发布会在京举办
2018年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行业预警项目成果发布会在京举办。本次发布会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办,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承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出席并致辞,北京市重点产业技术领域企业、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近百人参会。
2019/3/18 《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该办法规定,辽宁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两年一届,用以奖励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项目。奖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总计不超过50项。辽宁省专利奖实行提名制,由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提名等级建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辽宁省专利奖正式由部门奖上升为政府奖,是辽宁专利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同时,也将有力推动辽宁专利质量提升,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9/3/4 关于变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收费银行账户名称的公告(第297号)
按照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收费银行账户名称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变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不变。
2019/3/1 完善专利代理制度 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距我国《专利代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已经过去整整28年,今天,修订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此次修订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需要,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实际情况变化,完善专利代理制度,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一系列修改举措得到了专利代理行业以及知识产权从业者的积极响应。
2019/2/20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纲要》提出,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好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的辐射作用,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协商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的优势,支持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
2019/2/18 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第295号)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2019/2/1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办案质量
《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下称《指南》)将查处假冒专利案件与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作出严格区分!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下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指南》制定的有关情况。“《指南》的制定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年执法实践的总结和提炼,是履行机构改革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专利行政执法职能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2019/1/28 《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印发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将大幅缩短符合条件的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周期。《办法》共18条,对中小微企业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快速处理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审查期限和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办法》的出台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为营造首都良好营商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2019/1/25 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试点将于2019年3月1日重启
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试点(CS&E)已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各局接受试点限额均为100件,各试点年度限额50件左右,并先行受理英文PCT申请参与试点。试点启动后,得到广大申请人的积极参与,进入试点案件量已于2018年11月突破40件。为确保试点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去年11月7日发布通知,暂停受理CS&E请求,直至启动中文PCT申请参与试点之时。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中文PCT申请参与试点的准备工作,并决定于2019年3月1日启动中文PCT申请的受理,后续安排如下:

  1. 自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人可根据《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PCT CS&E)试点项目用户指南(中文PCT申请版)》,以中文PCT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参与试点请求,在此期间英文PCT申请暂不受理,接受额度为10件,每位申请人限2件。
  2. 申请人需在提交中文PCT申请之时或一个月内提交该中文PCT申请的英文译文,并确保译文质量。受本试点额度限制,较早提交满足质量要求英文译文者将被优先批准参与试点。
  3.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同时受理中英文PCT申请参与试点的请求。
  4. 如试点数量达到限额,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布暂停或停止受理相关请求的通知。
2019/1/25 多措并举 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
2018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7.7万件,同比增长15.9%。其中,专利纠纷办案3.5万件,同比增长22.8%;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3万件,同比增长10.9%。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这组数据充分展现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
2019/1/23 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质量发展引航向 创新之花齐绽放
2018岁末,中国专利奖迎来了“逢十”的又一个里程碑,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在京隆重颁发,颁奖大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为“弱冠”之年的中国专利奖送上了一份“厚礼”——30项中国专利金奖、1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从实施之日起到2017年底,新增销售额835亿元,新增利润139亿元,新增出口186亿元,有力支撑了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走出去”。
2019/1/18 知识产权:为扩大开放注入新活力
来自全球五大洲的3600余家企业齐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寻找更多商业机遇;随着中欧国际班列汽笛的拉响,更多国产商品销往海外……2018年,在我国持续扩大开放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增强,坚定了国外企业来华投资的决心,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不断在全球输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成果,“引进来”与“走出去”涌动着新的活力。
2019/1/18 京津冀三地海关联动保护知识产权
2018年,北京海关共立案知识产权案件16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0066万批次,扣留货物数量共计2.94万余件,同比增长25%。其中,查获的侵权商品主要以运动鞋、太阳镜及配件、药品、工业用轴承、汽车配件等为主,保护了包括北汽福田、耐克、SKF在内的大量国内外品牌的合法权益。
2019/1/16 2018年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超过58.5%
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据介绍,去年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主要创新指标稳步提升。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总量和被引次数稳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首位。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3万家,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78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超过58.5%,国家综合创新能力列世界第17位。
2019/1/16 为高新技术企业绘制知识产权蓝图
“高新技术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和创新创业的重要依托,但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初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方面的能力较为薄弱,在一项技术研发产出后,难以形成核心技术的开发和战略性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下称审协北京中心)专利服务部副主任刘以成介绍。近日,审协北京中心与启迪之星(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下称启迪之星)共建的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揭牌。这是审协北京中心参与共建的首个知识产权孵化基地,正是为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技术和管理瓶颈而建。孵化基地成立后,将深入发挥知识产权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解决企业发展之“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商业化效率和价值。
2019/1/14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和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总结2018年成绩,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1/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标识标注 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引导和规范当事人正确标注专利标识,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1/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8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 主要指标稳中有进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8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并就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监管、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等工作答记者问。2018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稳中有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持续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2019/1/9 申长雨在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报告(摘编)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10周年,也是知识产权机构改革之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领导,在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的带领下,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2019/1/9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2019/1/9 关于确定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478号),经综合评定并公示,现确定上海第一医药商店等16家市场为第三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2019/1/7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
2019/1/4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强化专利保护 促进实施运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认为,草案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对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将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2019/1/4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2019/1/3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总结2018年地方战略实施工作编制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18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编制工作。
2019/12/27 EUIPO发布最新一期电子报Alicante News
2019/12/23 EPO关于AI专利审查决定书
EP18275163、EP18275174两件申请人将AI系统DABUS列为发明人,因未满足指定自然人为发明人的要件,已遭拒予专利,正式的核驳理由书预定2020年1月发布
2019/12/23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9/12/23 EPO及非洲ARIPO签署MoU
EPO及非洲ARIPO签署MoU,将进一步发展伙伴合作关系,EPO将协助ARIPO强化检索审查能力,同时也向提升EPO全球影响力目标再迈进一步
2019/11/13 EPO及大陆国知局将扩大PCT案双边合作
EPO及大陆国知局将扩大PCT案双边合作,明年预计将开放英文送件RO/CN PCT案选择ISA/EP,且将有为期两年的试办计划会推出
2019/11/13 EPO及国知局发布《中欧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审查研究报告》
EPO及国知局发布《中欧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审查研究报告》,针对两局计算机实施发明CII技术性/技术效果、新颖性、进步性等要件,以及审查实务等事项,依据法规及审查指南规范,作成30多页的比对研究报告,并有多个不同的案例分析可供参考
2019/11/8 欧洲议会发表《欧盟专利及英国脱欧》报告
欧洲议会发表《欧盟专利及英国脱欧》报告,深度分析英国脱欧对Unitary Patent及United Patent Court会带来何种冲击,文中指出,尽管英国希望退出欧盟单一市场及CJEU管辖,但单就这点,并不表示英国在不具欧盟成员身分后就不可能再参与UPCA。这份报告仅为参考之用,不代表欧盟官方立场
2019/11/8 EPO及乔治亚代表官员签署Validation协议
EPO及乔治亚代表官员签署Validation协议,待协议生效后,准证的欧洲专利将可在乔治亚取得专利保护
2019/11/8 EPO与柬埔寨代表官员续签合作协议
EPO与柬埔寨代表官员续签合作协议,并盘点去年生效的Validation协议执行成果:柬埔寨去年收到67件申请案,今年迄已增为85件,而单是上个月一个月,EPO收到Validation规费指定要进入柬埔寨的申请案件数就有60余件
2019/11/8 EPO及墨西哥代表官员签MoU,要加强双边合作关系
2019/11/1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9/11/1 EPO日前召开2019年专利信息会议,会中简报人员所用数据现已释出供公众参考
2019/10/25 EPO公告自2019/11/01起扩大Mailbox官函电子寄送服务,EPO Mailbox使用者将可藉由此一服务收到更多种类官函
2019/10/5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EPO发布最新一期OJ,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ilot programme between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and the Superintendence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of Colombia based on PCT and national work products──EPO与哥伦比亚专利局SIC自2019/10/01起开办PPH,3年试行期间暂定于2022/09/30结束
2019/10/4 EPO发布2019年版审查指南,预定于2019/11/01生效
2019/10/4 EPO发布2019年版PCT案检索暨审查指南,预定于2019/11/01生效
2019/9/11 EPO公告新的退费程序正式使用
2019/9/2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伦敦协议2019/09/01开始在比利时生效,不过因该国先前修法,自2017/01/01起,英文公告的EP案进入比利时已毋须提交Spec.译文,此次伦敦协议在比利时生效,于英文EP案无太大影响
更新2019年EPO及各缔约国专利局休假日程表,2019/09/13在丹麦亦是假日
冰岛专利局改名Hugverkastofan,Email地址及官网URL皆随之修改,但是英文名称没有变更
2019/6/24 EPO及EUIPO发布运用知识产权的效益报告
EPO及EUIPO联合调查结果发现,智权运用较积极的产业,每年对欧盟经济的贡献达6.6兆欧元,约合欧盟全年GDP的45%,并创造出6300万个相关就业机会,所占比重为29%
2019/8/5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EPO发布最新一期OJ,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dministrative Council通过修订版诉愿委员会程序规则
CS&E在2019/07/01进入第二年试办期,EPO自当日再度开始接受英文PCT案参加申请。除非法文或德文PCT参加案件数达到10件,否则这一年试办期间EPO不会就PCT案语文另设配额
塞尔维亚年费自2019/06/01开始调整,自然人可享50%的规费优惠
2019/7/17 EPO公布最新第12版的Euro-PCT Guide
2019/7/10 EPO公布新修正的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将于2020/1/1正式施行
2019/7/3 EPO公告,IP5 PCE CS&E试办计划在2019/07/01进入此一阶段第二年
EPO公告,IP5 PCE CS&E试办计划在2019/07/01进入此一阶段第二年,EPO重新开放英/德/法三种官方语文PCT案参加申请,除非法/德两种语文有任一收件达到10件,否则在该局100个参加名额额满前不另设PCT案语文参加限制
2019/7/1 EPO Multipay Tool系统更新
2019/7/1 EPO New online filing系统更新
2019/6/14 EPO及EUIPO签署新MoU,重申双方合作意向
2019/6/4 EPO针对PCT IPEA收费规定变更,EPO自动扣款程序AAD相关办法配合调整
2019/6/4 T 489/14案呈请扩大诉愿委员会EBOA裁定:考虑所请发明是否具进步性时,计算机实施仿真能否视为技术性限制等问题。为此,EBOA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有意分享观点者,须于2019/09/01前提交其书面意见
2019/6/4 T 831/17案呈请EBOA裁定:针对明显不适格之诉愿案,口审程序相关权利是否也将受限等问题
2019/6/4 针对规范纯生物繁衍动植物为非可予专利客体一事,EPO局长请EBOA裁定:该局是否有权以修改专利法细则的方式,推翻(扩大)诉愿委员会先前不一致见解?为此,EBOA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有意分享观点者,须于2019/10/01前提交其书面意见
2019/6/4 瑞士将自2019/07/01起调整1)瑞士专利及2)EP案进入瑞士及列支敦士登专利年费
2019/6/4 在法国有居所或主要营运处所的申请人,除非主张法国案优先权,否则其EP案需先向法国专利局INPI送件。法国居民所提EP申请案,在未获法国INPI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自由传布运用,但在EP案申请日起算4个月或法国优先权日起算14个月后,若无官方相反指示,视为自动取得官方许可
2019/5/6 EPO释出关于ORAL HEARING的实用影片供公众使用
2019/4/30 EPO因应EBOA处理G 1/19案,EPO宣布暂停相关发明案的实审及异议程序,官方将通知相关案件当事人
目前在EPO扩大诉愿委员会EBOA处理中的G 1/19案,与计算机实施仿真发明的专利适格性有关,EPO局长因而宣布暂停相关发明案的实审及异议程序,官方将通知相关案件当事人,原已制发并设有回复官期的官函也将撤销
2019/4/30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9/4/15 EPO公布「绿色科技及可再生能源──创新暨专利」会议报告供公众参考
EPO与挪威专利局NIPO 2018/11/20在奥斯陆联合举办「绿色科技及可再生能源──创新暨专利」会议,会议报告现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9/4/15 EPO公布「创新.太空科技.专利」会议报告,供公众参考
EPO与卢森堡政府2018/10/08在卢森堡联合举办「创新.太空科技.专利」会议,会议报告现发布供公众参考
2019/3/14 EPO释出区块炼的研究文件供公众参考
2019/3/12 EPO发布2018年统计数据
全年新申请案量成长4.6%达17万4317件,创历史新高,其中大陆申请案量较上年攀升8.8%,增幅为五年来最低数字
2019/3/5 EPO公布公众意见报告书
自19 November 2018到11 January 2019期间,EPO对于审查程序时间增加灵活性寻求公众意见,现整理所收到的意见并加以分析呈现在报告中。日后EPO会参酌此些意见,对于审查程序提出修正。
2019/2/28 EPO公告Online Filing software 第5.11版整套软件,已经置于在线,供使用者下载与安装
2019/2/28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2019/2/25 EUIPO征求设计法修法公众意见,以作为日后修法参考
征求意见期间到2019/3/31
2019/2/5 EPO公告,有关植物可专利性争议的T1063/18诉愿案,EPO诉愿委员会已裁定发还审查部门续行审查
2019/2/1 EPO发布最新一期OJ
EPO发布最新一期OJ,内容讯息包括(但不限于)
- 欧洲专利组织Administrative Council去年第四季召开第157及158次会议,邀请EPC延伸国蒙特内哥罗正式加入成为EPC缔约国
- EPO Rules relating to Fees第二条新增第4点:第二条第1、2点电子送件及格式相关规费项目,在官方公告生效日期前暂不实施
- EPO若可利用该局先前检索报告制发ESR/SESR,2019/04/01起制发的检索报告,其检索费退费将按新公告比率计算
- EPO作为PCT案ISA(ISA/EP)时,若可利用该局先前检索报告制发ISR,2019/04/01起制发的ISR,其国际检索费退费将按新公告比率计算
- 土耳其部分翻译相关及年费规费自2019/01/01开始调整
2019/1/23 EPO释出2023策略计划内容,寻求公众意见
2019/1/23 EPO释出2023策略计划内容,寻求公众意见
2019/1/14 EPO公告CMS在线送件系统更新版本到1.35
2019/12/3 修正「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
为符合CEDAW第15条及第33号一般性建议第17段b款规定,修正「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第14点内容为「听证时,应用国语,如欲使用其他语言陈述意见者,得向本局申请翻译人员」。
修正后之「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详如附件,亦可至本局局网「专利/听证专区」下载或查询,相关讯息欢迎各界多加利用。
2019/12/3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四篇新型专利形式审查第二章、第五篇举发审查第一章、第二章,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2019/12/3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发明专利实体审查第十三章医药相关发明,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2019/12/3 「我国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概况及申请人常见核驳理由分析」欢迎各界参考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AI)经历数十年的发展,许多原本只有人类才能进行的事务,如下棋或手写识别,现今都能由机器来执行 。研究人员不断研发出人工智能的更多应用,这将澈底改变我们工作、交流、学习与娱乐的方式 。本研究希望能了解目前我国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申请概况,分析各界所关注的技术方向、功能类型与应用领域,以及专利审查实务上所发现的问题与建议,供未来准备涉入人工智能领域之申请人参考。
2019/11/1 依新专利法设计专利权期间延长为15年,有关已延长设计专利权期间之查询及修改专利证书申请方式说明
自108年11月1日施行之新修正专利法第135条及第157条之4规定,自施行之日起设计专利权仍存续者,其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15年届满。为便利查询确认,本局各系统已将符合延长条件设计专利权之专利权期间修正完成,民众可自108年11月1日起至本局中华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之权利异动及权证查询系统查询。施行之日起设计专利权仍存续之专利证书,如有修改专利证书上专利权期间之需要者,请权利人填写「专利证书加注、补(换)发申请书」,于申请登记事项勾选「加注证书」并检附原发证书免费办理,或勾选「换发证书」缴纳新台币600元申请换证。
2019/10/30 台日专利审查合作态势进一步强化,台日签署「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及「设计专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2项相互合作备忘录
台湾日本关系协会与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于今(30)日就台湾与日本间「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及「设计专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等2项合作签署备忘录,透过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与日本特许厅两局合作,提供申请人更有效率、更便捷的审查服务。
2019/10/21 公告修正「专利更正申请书」、「专利更正申请书(误译订正适用)」共2式及「专利更正申请须知」、「专利更正(误译订正适用)申请须知」、「发明专利分割申请须知」、「新型专利分割申请须知」、「发明专利申请须知」、「新型专利申请须知」、「设计专利申请须知」、「衍生设计专利申请须知」、「专利更正申请书范例1」、「专利更正申请书范例2」、「发明专利申请书范例」、「新型专利申请书范例」共12式,自108年11月1日生效
配合108年5月1日修正发布之专利法部分条文、108年9月27日修正发布之专利规费收费办法,以及原住民姓名表示方式等事宜,本局自今(108)年11月1日起就「专利更正申请书」、「专利更正申请书(误译订正适用)」共2份及部分申请书表之申请须知、范例共12份进行调整。
2019/10/18 申请人依专利法施行细则第17条第6项规定检送与序列表相符之电子数据,其格式应为可供检索使用之电子文件,例如TXT文件或可复制文字之PDF文件,该序列表始不列入计算超页规费之基础,敬请配合办理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并利于审查人员进行比对、检索,本局前于103年5月15日以智法字第10318600530号函说明申请人依规定检送与序列表相符之电子数据者,其序列表不列入计算超页费。因实务上申请人检送之电子数据格式不一,为期明确并符合审查实务需求,本局108年10月7日智法字第10818601510号函补充说明「其格式应为可供审查检索使用之电子文件,例如TXT文件或可复制文字之PDF文件」。日后,申请人须检送符合格式之序列表电子数据文件,其序列表页数始得不列入计算实体审查说明书之总页数,以凭为计算超页规费之基础。
2019/10/4 修正「专利法施行细则」及「专利规费收费办法」
因应「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专利法施行细则配套修正第29条、第89条之1、第90条(经济部108年9月27日经智字第10804604260号令修正发布),以及专利规费收费办法配套修正第5条、第11条(经济部108年9月27日经智字第10804604250号令修正发布),并定于108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9/9/26 TIPO公告部分审查基准章节修正生效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第13章、第17章、第20章、第21章及第22章,并自中华民国108年11月1日生效
2019/9/26 TIPO公告部分审查基准章节修正生效
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三篇设计专利实体审查基准第五章优先权,并自中华民国108年9月12日生效
2019/9/25 TIPO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部分章节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二篇第七章「审查意见通知与审定修正草案」、第九章「更正修正草案」、第十章「分割及改请修正草案」、第四篇第二章「更正修正草案」、第五篇第一章「专利权之举发修正草案」、第二章「专利权期间延长之举发修正草案」
2019/9/16 合作专利分类(CPC)使用手册2017年版业已中文翻译,欢迎自由下载使用参考
合作专利分类(CPC)使用手册2017年版业已中文翻译,相关数据登载本局网页(首页>专利>国际专利分类>合作专利分类),欢迎自由下载使用参考。
2019/9/2 本局编纂之「107年至108年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行政争讼案例汇编」,已登载本局网页,欢迎各界参考
本局编纂之「107年至108年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行政争讼案例汇编」业已完成,本次汇编依申请日、申请回复原状、生物材料寄存、申请修正、申请分割及迟误再审查期间等争讼事由,新增7件业经诉愿或法院判决确定案件研析撰写,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放置于本局网页「专利」标题项下之「专利行政争讼案例研讨汇编」项目内,欢迎各界参考及利用。
2019/8/1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
配合108年5月1日总统令公布修正专利法部分条文中有关发明、新型专利核准审定后分割相关规定、设计专利权期限延长、更正案件之审查方式及申请时间点,以及举发案件补提理由或证据之期限等规定,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程序审查及专利权管理」第13章、第17章,第20章、第21章及第22章相关内容
2019/8/1 预告修正「专利审查基准第三篇设计专利实体审查第五章优先权」
配合现行发明专利实务做法,仅在检索发现有申请案或相关资料之申请日或公开日在优先权日与后申请案申请日之间时,方进行优先权认可与否之判断,爰修正设计专利审查基准第五章相关内容
2019/8/1 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之专利法部分条文,行政院核定自108年11月1日施行
本次修正条文重点包括:
(一)扩大核准审定后分割之适用范围及期限。
(二)为提升举发审查效能,修正举发人得补提举发理由或证据之期限,并配套规定举发案件审查期间,专利权人得申请更正之期间。
(三)修正新型得申请更正之期间及其更正案之审查方式。
(四)延长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2年延长为15年。
(五)为解决专利档案储存空间,修正专利档案保存年限。
2019/7/15 研提完成「各学研单位或机关签订两岸合作交流之知识产权约款范例及应注意事项」
两岸交流趋于频繁,我国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学研单位或行政机关,与中国大陆学术单位、公司或行政机关签订各类合作契约也日益增多,为利我国学研单位或机关与中国大陆进行合作交流时,完善知识产权之保护,本局研提「各学研单位或机关签订两岸合作交流之知识产权约款范例及应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界参考运用。
2019/7/4 预告修正「专利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九条、第八十九条之一、第九十条
2019/7/4 「太阳光电产业专利趋势分析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我国四面环海,能源98%仰赖进口,惟电力无法跨国支持,为了因应环境恶化与能源短缺,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化至为重要,发展再生能源及绿能产业是政府当前重要政策,目标在2025年实现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20%,而其中占比最高为太阳能发电。
2019/7/3 预告修正「专利规费收费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2019/7/2 「我国再生医学产业及国际主要国家专利审查实务之研究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再生医学为近年国际医疗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藉由再生医学科技,能修复受损细胞、组织与器官,亦能以模式探讨致病机制并进行新药开发。为了解我国与国际再生医学相关专利申请趋势以及专利法规差异,本局以再生医学专利案件为研究对象,就专利趋势分析及专利审查实务两大面向进行探讨。
2019/6/21 108年度发明单一性及生物相关发明审查基准修正倡导说明会讲义
2019/5/13 优化专利审查质量新措施─专利审查质量问卷调查
一、本局将自本(108)年5月下旬起实施专利审查质量问卷调查,敬请申请人及代理人踊跃参与填写「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08年专利审查质量民意调查问卷」。
二、为了解专利申请人及代理人对于本局107年度专利审查质量及审查效率的看法及建议,以优化专利审查质量。本局将自本(108)年5月下旬起以网络问卷系统发送电子邮件或以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不记名问卷调查。
三、考虑本次调查之公正客观性及调查对象之个资保密性,本局委托具专业性及公信力之民调公司进行调查,其对本局提供调查对象之个人资料负保密责任,请填写者或受电访者放心完成问卷调查,为达调查结果之可信度及精确度,请专利申请人及代理人踊跃参与填写问卷,共同提升专利审查质量。
2019/4/16 立法院16日三读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尚待总统府公告正式施行
修正重点如下:
一、扩大核准审定后分割之适用范围及期限
现行规定限于发明专利核准审定后30日始可分割,此次放宽发明专利申请案于初审核准审定书或再审查核准审定书送达后3个月内得申请分割;另扩大新型专利亦得适用之。

二、提升举发审查效能
为避免举发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不断补提理由、证据或提出更正,因而延宕审查,此次修正举发人应于三个月内补提理由,逾期不予审酌;另亦配套规定举发案件审查期间,专利权人得申请更正之期间。

三、修正新型得申请更正案之期间及审查方式
因新型专利未经实质审查,为避免新型专利权利范围可事后透过更正任意更动,从而影响第三人权益,修正新型专利得申请更正之时间点,且由目前形式审查改采实质审查。

四、设计专利权期限12年延长为15年
参考工业设计海牙协议之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强化对设计专利权之保护,将设计专利权期间由12年延长为15年,有助我国设计产业之发展。

五、解决专利档案储存空间不足之困扰
依现行规定专利档案须永久保存,已累计高达210多万件档案,也造成须不断扩增档案储存空间之严重问题,爰参考国际规范修正为分类定期保存,无保存价值者可定期销毁,以解决档案储存空间不足之困境。

智慧局透过此次修法落实法规松绑,提升专利审查效能,有利企业专利布局并促进台湾工业设计之发展,未来也将积极加强倡导,使民众了解本次修法之内容。
2019/4/1 「台湾金融机构专利布局分析与建议报告」欢迎各界参考
TIPO去(107)年3月31日公告之「金融科技专利暨其相关核心技术专利发展趋势研析」项目报告,指出我国金融机构专利申请量仅占国内金融科技专利的总申请量7%,可见拥有金融专业的国内金融机构业者,囿于科技人才不足,在金融科技专利申请布局方面,相较其他科技公司显然起步慢了许多。然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专利申请量有遽增趋势,值得关注。因此,本局后续以我国金融机构为探讨对象,分析其专利申请趋势,并进一步以国际金融科技的技术发展趋势为比较基础,提供我国金融机构业者于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的参考,进而促使其发展自己的金融科技蓝图。
2019/3/25 修正「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在职进修Q&A」
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及提升专利代理质量,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执业期间,应每2年参加与专利师专业有关之进修,其最低进修时数为12小时。自105年1月1日起,以其当年度执业事实发生之次年起算。
2019/3/25 修正「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在职进修Q&A」
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及提升专利代理质量,专利师及专利代理人执业期间,应每2年参加与专利师专业有关之进修,其最低进修时数为12小时。自105年1月1日起,以其当年度执业事实发生之次年起算。
2019/3/19 为使请求项之申请专利之目标名称符合专利法施行细则第18条第2项之规定意旨,请求项应叙明申请专利之目标名称,敬请配合办理
依专利法施行细则第18条第2项规定,独立项应叙明申请专利之目标名称,意指标的名称应明确之叙述方式,以反映申请目标,不得过于笼统简略。若仅记载「一种物品」、「一种装置」或「一种方法」等用语,即属未叙明目标名称之情况,不符前揭细则之意旨,本局将以违反专利法第26条第4项及同法施行细则第18条第2项之规定通知申请人修正。
2019/3/5 预告修正「专利举发案件听证作业方案」
一、专利举发听证作业方案已于107年3月公告施行,为使该方案更贴近实务需求,本局经征询外界意见及内部检讨后修正部分内容。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放宽举办听证之程序,当事人之一申请听证即得举办,无须对造当事人同意始得为之。
(二)增列当事人提出相关申请后,本局后续处理方式。
(三)增列当事人得于办理听证前提出之文件类型。
(四)增列当事人若认审查人员有法定应回避事由,应于收到听证通知10日内附具理由提出申请。
(五)增列当事人若逾时出席听证时,需经主持人裁量后认有厘清案情之必要,始得出席听证之规定。
2019/1/24 合理保密措施保障营业秘密
为协助中小企业建立完善营业秘密管理制度及相关策略步骤,本局研搜参考业界之实务作法、日本营业秘密管理方针等相关数据,撰提「中小企业合理保密措施作业程序」,整理防止营业秘密外泄之重点措施,希望透过浅显的说明,协助企业在面对科技快速进展、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经由建置合理保密措施,保护企业重要资产,提升对外竞争力。
2019/1/5 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行政院院会于107年12月27日审查通过,惟正式条文,尚待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施行。
为配合国家经济法规松绑,因应国际规范调整及完备审查实务作业,行政院于107年12月27日审查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要点说明如下:

一、扩大核准审定后申请分割之适用范围及期限
现行专利法仅发明专利申请案于初审核准审定书送达后30日内得申请分割,修正草案放宽发明专利申请案于初审或再审查核准审定书送达后3个月内得申请分割;另新型专利申请案于核准处分书送达后3个月内,亦得申请分割。同时,将「分割仅得就原申请案说明书或图式所揭露且与核准审定之请求项非属相同发明者为之」的审查实务,由专利法施行细则提升于专利法明定,并将违反前述规定者,列为不予专利事由及举发事由。

二、提升举发审查效能
为避免目前举发程序因举发人不断补提理由及证据,或因专利权人之不断更正,延宕案件之审查效率,爰修正举发人得补提举发理由或证据之期限,从1个月延长至3个月,如逾期提出者,即不予审酌,并配套规定举发案件审查期间,专利权人得申请更正之条件及限制。

三、修正新型专利得申请更正之时点及新型更正案之审查方式
修正新型专利得申请更正之时间点,限于该新型专利有举发案件审理中、申请新型技术报告受理中或诉讼案件系属中。新型更正案之审查由目前形式审查改采实体审查。

四、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2年延长为15年
为响应外界延长设计专利权期限之建言,参考海牙协议及多数国家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爰将现行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2年延长为15年。

五、 修正专利档案保存年限
为解决专利档案储存空间不足之问题,经参考国际立法例,将现行专利档案之申请相关书件应永久保存之规定,修正为具保存价值者永久保存,其余改为30年以下之定期保存。

六、其他健全法制事项
厘清未于最早之优先权日后16个月内检送优先权证明文件,非属得回复主张优先权事由。另为免误解,删除现行专利法第57条第1项第6款,专利权期间延长举发之事由。

七、增订过渡条款
明定新旧法律过渡适用规定,包括本次修正施行前尚未审定之专利申请案、举发案及更正案,应以适用新法为原则,并针对扩大核准审定后之申请分割、延长设计专利权期限等事项明定适用原则。
2019/12/23 日本设计案将自2020/01/01起参加WIPO DAS权证电子交换
日本特许厅JPO通知WIPO,日本设计案将自2020/01/01起参加WIPO DAS权证电子交换
2019/12/23 JPO预备依令和元年改正意匠法修订配套的设计案审查基准
JPO预备依令和元年改正意匠法修订配套的设计案审查基准,并先发布修订草案征集公众意见
2019/11/27 日本、巴西两国PPH试办计划自2019/12/01再延长两年,且适用客体扩大包含所有技术领域
2019/11/27 EPO及巴西专利局INPI签署技术策略合作协议,并同意自2019/12/01起继续试办两局PPH服务
2019/11/6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济部发布命令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济部发布命令,取消发明、新型、设计案多项服务规费,包括:维持/年费、公开/告费、转让或其他文件登录费、修正费、专利复权费、变更代表(理?)人规费等
2019/11/6 日本特许厅JPO与沙特阿拉伯专利局SAIP签署合作备忘录
日本特许厅JPO与沙特阿拉伯专利局SAIP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就智权事务有进一步合作,包括两局将自2020/01/01起试办双边PPH服务
2019/11/1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寮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盟九国最近新推出两项合作计划
ASPEC Acceleration for Industry 4.0 Infrastructure and Manufacturing (ASPEC AIM)──适用的4IR发明申请案可于6个月内制发1st OA,自2019/08/27起试行2年;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ASPEC (PCT-ASPEC)──既有的ASPEC架构扩大适用范围,可用以加速审查的基础案审查结果,纳入ISA/IPEA/SG、ISA/IPEA/PH出具的正面国际检索/初审报告,自2019/08/27起试行3年
2019/11/1 日本2019年5月公布新修正的專利法(「特許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日本經產省2019/11/01正式公告修正法施行日期為2020/04/01
2019/11/1 中欧日韩美五大局IP5 Offices官网专利制度调合页面更新
再释出三例书面描述/充分揭露要件案例研究报告(以3个假设案例,列出Claim及Spec.相关图文,调查五局是否认为该例写法足够清楚、满足充分揭露支持要件,五局针对3例两项问题,无论答案是Yes或No,也都附上作成此一结论的理由),应有助了解五局审查尺度的异同
2019/10/25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20篇
2019/10/25 英国专利局UKIPO先前为脱欧对设计/商标/发明案的影响发布多项指南
2019/10/25 英国专利局UKIPO先前为脱欧对设计/商标/发明案的影响发布多项指南
2019/10/25 英国专利局UKIPO先前为脱欧对设计/商标/发明案的影响发布多项指南
2019/10/25 英国专利局UKIPO先前为脱欧对设计/商标/发明案的影响发布多项指南
2019/10/25 英国专利局UKIPO先前为脱欧对设计/商标/发明案的影响发布多项指南
2019/10/4 英国专利局UKIPO发布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图
2019/10/4 日本特许厅JPO释出2019年Status Report表格数据XLSX文件及其勘误
2019/9/27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2篇
2019/9/18
2019/9/10 英国专利局UKIPO更新知识产权权利耗尽指南
英国专利局UKIPO更新知识产权权利耗尽指南:若英国无协议脱欧, 受智财权保护的商品一旦经所有权人自行或同意在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上架,「暂时」亦会在英国产生权利耗尽效果,换言之,EEA出货到英国的平行输入产品将暂时不受影响,然而缓冲期过去之后该如何处理,英国政府目前正在研究各种可能方案,尚未作成最终决定 若为英国上架后要输出到EEA的反向操作,因双方未有协议,英国脱欧后,欧盟未必会承认其IP权利耗尽,可能需再取得相关权利有权人授权,建议先与供应链上下游厂商确认授权情况、适时寻求法律咨询协助
2019/9/2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公告,该局人工智能专利优先计划AI2请求加速审查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公告,阿里巴巴利用该局人工智能专利优先计划AI2请求加速审查,3个月就拿到准证专利,相较一般2~4年的审查时间缩短许多
2019/9/2 IPOS公告,东盟为期三年的新试办计划ASPEC-AIM
IPOS公告,东盟九国自2019/08/27开始推出为期三年的新试办计划ASPEC-AIM,可优先审查FinTech、网络安全、机器人等关键新兴技术申请案,申请人可使用PCT案国际阶段东盟成员国(即新加坡、菲律宾)所发检索初审结果,加快在东盟九国的申请案审查速度,6个月发1st OA
2019/9/2 IPOS宣布签署多项MOU
IPOS宣布签署多项MOU,包括将与巴西合作试办PPH、延长中星PPH试办期等
2019/8/19 英国政府已签署正式文件,1972欧洲共同体法将在2019/10/31英国脱欧后于英国境内废止
英国政府已签署正式文件,1972欧洲共同体法将在2019/10/31英国脱欧后于英国境内废止,立法权由欧盟回归英国国内掌控。对此,英国脱欧事务大臣Steve Barclay表示,这是给英国人民的清楚讯息:回不去了,不论是何情况,英国将依先前承诺在2019/10/31脱欧 
2019/8/16 澳洲IP法规修法提案已送国会审议
经过上一轮意见征集,澳洲IP法规修法提案已送国会审议。原版修法提案计划进一步提高发明案的进步性审查门坎,新版提案顺应公众意见删除这项修法项目。修法提案通过国会审议并经王室同意后,申请人将有12个月缓冲期可再提新的新型申请案,12个月过后,除少数规定状况(例:缓冲期提新型母案,缓冲期后仍可提新型DIV),即无法再于澳洲提新型申请案
2019/8/16 法国2019/05/22颁布The Action Plan for Business Growth and Transformation of Companies (PACTE),预定2020/05/22生效
法国2019/05/22颁布The Action Plan for Business Growth and Transformation of Companies (PACTE),预定2020/05/22生效。修法范围涉及多项IP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法国发明申请案目前只审新颖性,未来将加审进步性及产业可利用性;目前法国发明案只在领证后可经诉讼程序撤销,未来第三人可提公告前异议阻止对手取得专利;新型案申请时无检索实审,领证后专利权期间现为6年,未来将延长为10年,而目前法国发明案可改提新型,但反向不行,可是未来法国新型案也有机会改提发明案
2019/8/12 英国专利局UKIPO发布知识产权权利耗尽指南
英国专利局UKIPO发布知识产权权利耗尽指南:若英国无协议脱欧,受智财权保护的商品一旦经所有权人自行或同意在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上架,亦会在英国产生权利耗尽效果,换言之,EEA出货到英国的平行输入产品将不受影响。但若为反向操作,则未必如此,可能需再取得相关权利有权人授权
2019/8/5 加拿大已于2019/07/30正式批准PLT,专利法规相关修正预定于2019/10/30生效
2019/8/5 利用韩国KIPRIS平台,现可查得韩国专利案件所有权转让资料
2019/8/5 2019/06/27起,俄罗斯设计案可在申请人要求下公开并取得暂时保护
2019/7/19 UKIPO释出第三人对专利公开提出意见使用指南
UKIPO规定第三人对公开专利提出意见的时间是在公开日后的3个月内提出
2019/7/8 挪威专利法、商标法、设计法修订条文自2019/07/01起生效
2019/7/3 日本特许厅JPO第18版《审判便览》部分章节
日本特许厅JPO第18版《审判便览》部分章节,包括23-04.特许管理人、23-10.无特许管理人程序、25-04.延期改期、38.一般订正、53.商标登录审判、54.订正审判、66.商标登录异议、67发明专利异议等,已有英译可供公众参考
2019/6/28 加拿大专利局CIPO公告,修订后的设计案审查指南现已上线供公众浏览
2019/6/26 自2019/06/01起,日本特许厅JPO与印度尼西亚专利局DGIP间的PPH试办服务再延长三年
2019/6/26 挪威专利局NIPO公告,挪威专利法、商标法、设计法修订内容将自2019/07/01起生效,此次修法主要是提供/修改超过法定/指定期限(例:逾期缴交专利年费、主张优先权等)的补救办法
2019/6/14 日本特许厅JPO新修订的设计案审查基准自2019/05/01生效,适用该日起新申请案件,JPO并以英文汇整修订内容,供公众参考
2019/6/14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公告推出IP保险计划IPIII,拥有新加坡发明专利、商标、注册设计的新创企业可以优惠价格买保险,在权利行使或面对侵权诉讼时应更有保障
2019/6/4 CIPO专利检索工具及数据库升级,新增多项功能,例:"Owners on Record"可检索所有权人记录、申请人缴领证费后可在"Admin Status"页签下查得预定公告授权日
2019/6/4 印度公告专利法细则修法提案,内容包括非英权证英译提交期限修改、预定改版的新版Form 27
2019/6/4 新西兰政府提出IP法规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涉及发明、商标、设计等不同智权事务
2019/5/15 JPO公告透过海牙协议提出的国际设计申请案,进入日本时应注意事项文件
2019/4/26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发表人工智能专利优先计划AI2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发表人工智能专利优先计划AI2,自2019/04/26开始实施两年,每年有50个名额,若办法有所调整,IPOS将另发公告通知。
2019/3/29 澳洲专利局公告修订PCT澳洲国家阶段申请案英译规定
澳洲专利局公告修订PCT澳洲国家阶段申请案英译规定,预定2019/09/25生效并适用该日起进入澳洲国家阶段的PCT案及新提出的英译: - 现行法规对澳洲国家阶段申请案英译的规范并不明确,修法后条文生效后,申请人所提英译应包括RO受理的原始申请内容(包括Spec./图式/Claim)或依PCT Rule 91订正后的申请内容,申请人并可选择是否提交PCT Art.19/34修正英译 - 前述英译或其他英译依现行法规需并提英译无讹声明,否则PCT案无法顺利进入澳洲或官方不承认英译效力,修法后,仅在官方有疑虑并提出要求时,申请人才需出示(更正英译及)英译无讹声明
2019/3/29 UKIPO为说明英国脱欧后RCD/UCD/专利/EUTM等案件及权利相关影响,制作一系列说明短片
2019/3/29 UKIPO公告修正后的审查基准
修正章节于2019/3/29正式生效,修正因应Sections 2, 3, 4A, 5, 14, 15A, 17, 18, 19, 20, 60, 73, 75 89A, 89B, 125 的相关变更
2019/3/27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2019/04/01起适用的规费表
2019/3/27 JPO公告,配合CPTPP等国际协议之修正
JPO公告,配合CPTPP等国际协议,日本修订《特许法》第67条及相关法规,对部分案件准予专利权期间延长补偿,但医药品等发明原即有相关规范,此次修法对医药品专利权期间延长办法并无实质变更。先前JPO特别为此发布修订草案征集公众意见,经汇整研究后,确定修改《特许.实用新案审查基准》〈第Ⅸ部 特许权之存续期间之延长〉章节,适用2020/03/10起送件的发明新案
2019/3/27 JPO更新《特许.实用新案审查Handbook》
JPO更新《特许.实用新案审查Handbook》,针对2020/03/10起送件的专利新案专利权期间延长登录申请,发布其审查办法
2019/3/19 香港专利注册处:《2019年专利(一般)(修订)规则》 (尚未生效
2016年6月香港立法会通过并制定《修订条例》,为此,香港专利注册处订定《2019 年专利(一般)(修订)规则》(简称《修订规则》),为在香港实施新专利制度,即新增的原授专利制度及修订版短期专利制度,提供所需的详细常规和程序,预定2019年3月20日提交立法会,将与《修订条例》同日生效。
2019/3/13 日本特许厅JPO公告,2019/04/01起,日越PPH试办计划受理件数将由每年100件倍增为200件(每半年最多100件),且试行期间再延长三年
2019/2/9 2019/02/09起,申请人可透过海牙体系申请国际设计申请指定进入伯利兹
2019/2/6 第10届俄罗斯Gaidar Forum新闻稿报导,俄国专利局Rospatent将与卫生部合作,就受专利保护的制药产品创设统一登记制度
2019/2/6 JPO发布《特许.实用新案审查基准》修订草案,主要锁定因审查延误请求补偿专利权期间及医药品专利权期间延长等议题,征集公众意见
2019/2/4 日本特许厅JPO发布的参考审决英译再增12篇
2019/2/1 UKIPO释出在英国脱欧后相关IP的建议因应说明文件供公众参考
2019/2/1 加拿大专利局CIPO发布2017-2018年度年报,发明案平均33.6个月审结,较前一年度缩短3.1个月
2019/2/1 UKIPO生技类申请案有严重积案问题
2018年7月与EPO达成协议,自去年11月起由EPO协助提供部分UKIPO生技申请案检索结果,两局初步协议维持两年的检索合作,哪些英国生技案交UKIPO本国/EPO检索,由官方自行决定。预估EPO每年可能协助提供两三百件英国案检索结果,若申请人主张这类申请案优先权提交EP或PCT案,EPO可依其规定全额或部分退还检索费
2019/1/25 新西兰智能局公布The Journal - January 2019--一般信息
2019/1/25 新西兰智能局公布The Journal - January 2019--专利、商标与设计案申请注册检索库
2019/1/25 瑞典专利局PRV公告,2019/02/01起试办瑞典申请案加速检索
可于申请日起4个月内制发可专利性初步评估报告,但仅限符合规定要件的部分申请案:申请人需采规定方式在线送件,于申请日提出请求,且所请发明需为特定技术领域案件(目前限化学类发明案)
2019/1/23 JPO公告修正后的专利实质审查费用
以2019/4/1为切分点,若在在当日或以后提出发明申请者,则适用新的实质审查费用。若是发明案之分割申请案或转为发明之申请案者,则以新案提出之申请日为准,若是在2019/4/1当日或以后者,适用新规范,不可回溯而适用旧规范。
2019/1/17 新加坡智慧局(IPOS)公告专利代理人注册登记更简便
2019/1/7 秘鲁知识产权专责机关(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Defense of Competi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COPI)) 于2019/1/6宣布加入GPPH系统,成为第26个国家。
2019/1/2 UKIPO释出如何向该局缴纳相关费用使用指南
2019/1/2 UKIPO释出修正后更新的专利操作使用指南Manual of Patent Practice (MOPP)
2019/1/1 UKIPO释出自行申请PCT申请案的基本知识文件
2019/1/1 UKIPO公告以UKIPO为国际局的PCT申请案新费用表自2019/1/1生效
2019/12/27 WIPO国际局IB公告,该局作为DAS交存局,可自2020/01/15起经DAS提供该局受理海牙案的权证电子文件
2019/12/27 海牙案自2019/12/30起可指定进入越南取得其设计保护
2019/12/27 海牙案自2020/01/02起可指定进入萨摩亚取得其设计保护
2019/12/27 海牙案自2020/01/03起可指定进入以色列取得其设计保护
2019/12/23 WIPO发布最新一期电子报
2019/11/1 WIPO公布更新的PCT申请指南
2019/10/28 WIPO公布更新的PCT申请指南
2019/10/18 WIPO公布更新的PCT申请指南
2019/10/11 WIPO公布更新的PCT申请指南
2019/10/5 萨摩亚2019/10/02加入海牙体系,2020/01/01起申请海牙设计案可指定进入萨摩亚取得该国设计保护
2019/10/5 以色列2019/10/03加入海牙体系,2020/01/03起申请海牙设计案可指定进入以色列取得该国设计保护
2019/10/4 越南2019/09/30加入海牙体系,海牙协议自2019/12/30起在越南生效
2019/9/27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9/19 WIPO发布新版PATENTSCOPE平台,提供发明/商标/设计案检索功能
2019/9/10 WIPO公告阿根廷加入DAS系统
阿根据2019/10/01先以查询局(Accessing Office)身分加入WIPO DAS,届时申请人将可请求阿根廷专利局自WIPO DAS平台调取发明及新型案主张的DAS参加局权证电子文件,2020/03/02起该局并将成为DAS存取局(Depositing Office),可提供阿根廷受理发明申请案及PCT案权证电子文件
2019/9/10 WIPO公告澳洲加入DAS系统
自2019/11/01起,澳洲作为DAS存取局将提供该局受理的发明/设计/商标/PCT案权证,作为查询局则可为其发明/设计/商标申请案自DAS调取参加局权证电子文件
2019/8/16 挪威专利局NIPO先前因部分PCT法条规范抵触其国内法,撤回不适用声明
挪威专利局NIPO先前因部分PCT法条规范抵触其国内法,声明无法适用,但WIPO接获NIPO通知,撤回原先对PCT Rule 26bis.3(a)~(i)、49ter.1(a)~(d)、49ter.2(a)~(g)等法条的不适用声明,自2019/07/01起,该局作为PCT体系受理局(RO/NO)、指定局(DO/NO),将接受申请人以非蓄意延迟事由请求恢复优先权主张效力,此一请求规费收NOK 3,000
2019/8/16 日本与韩国PCT相关规费减收
日本之前修改规费减免办法,2019/04/01起新申请的部分日本特许厅JPO受理(RO/CN)PCT案,若符合新版费减办法,其传送费减免幅度随之调整;此外,JPO负责国际阶段检索(ISA/JP)、初审(IPEA/JP)所收检索及初审费,其减免办法也会在2019/09/01起有所改变。韩国特许厅KIPO则宣布,2019/07/09起,若国际阶段系由该局制发国际检索或初审报告,进入韩国国家阶段所需缴纳的审查请求费可减免70% 
2019/8/16 WIPO Pearl多语名词及发明概念翻译检索平台
WIPO Pearl是多语名词及发明概念翻译检索平台,这些词汇概念包括PCT及多国申请案筛选出的科学技术名词,也包括PCT法规名词,平台现经功能更新及内容扩充,汇集10种语文17.8万多项的词条、超过1.8万个相互串联的概念,可供使用者查询
2019/8/16 WIPO将推出跨发明/设计/商标案、整合案件管理/付费/通知等多功能的整合平台
2019/7/30 WIPO公告加拿大加入PLT
2019/7/30 WIPO收到加拿大提交加入PLT的通之文件,并自2019/10/30起正式生效。
2019/7/26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7/19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7/5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6/28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6/21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6/13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6/7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5/23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5/17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5/10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5/3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4/26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4/19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4/15 WIPO更新PCT案受理局(RO/JP)的申请指南
WIPO更新JPO作为PCT案受理局(RO/JP)的申请指南:JPO可作日文或英文申请PCT案的受理局;EPO及新加坡专利局IPOS只接受英文PCT案的国际检索指定;JPO/EPO/IPOS分别接受该局做国际检索的PCT案国际初审指定
2019/4/15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3/22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2/22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2/8 WIPO公布2019/2的PCT申请指南
2019/1/26 WIPO公告,2019/01/26起,经由海牙体系提交国际设计申请,将可新增指定San Marino
2019/1/25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1/23 WIPO公告PCT Newsletter 01/2019
2019/1/18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
2019/1/11 WIPO公布更新的CT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