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工业设计保护制度正在发生轮廓变化,每年至少在一些主要国家/地区都会带来重大更新。整体而言,这些变化走向更大程度的协调和国际规范的出现。2023 年,全球采用部分设计的实务已接近完成(中国和巴西已实现,澳洲也接近完成)。这也强化了目前显而易见的全球趋势,即保护设计的下一个前沿:独立于显示器的数字和虚拟设计,这种趋势几乎在美国之外的世界各地占据主导地位。本文将分为两期刊登,重点介绍 2023 年设计法的更新、数字及虚拟设计保护的一些重要发展,以及 2024 年值得关注的内容。
图片来源 : 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澳洲
目前,澳洲的工业设计权保护实体产品的整体外观(如图1所示),它不能保护没有物理形式的图形用户接口或图标等产品的外观。近年来,澳洲一直是有条不紊地评估其设计体系并使之现代化的典范。2023 年,澳洲知识产权局致力于满足现代设计师的需求,他们不仅创造实体设计,还要创造数字和虚拟设计。认知到其系统无法保护在非物理或虚拟介质中工作的设计师,澳洲知识产权局提议「保护虚拟设计」,包括用户面和仅在产品使用时可见的产品元素,包括图像、虚拟现实和扩增实境设计(如图2所示)。
图1. 澳洲目前可以保护实体和有形的形式产品的整体外观[1]
图2. 澳洲IPO建议工业设保护没有物理形态的产品的整体外观[2]
同时,澳洲知识产权权局完成了长期的全球性调整,提出了一个保护部分设计的提案,即仅对整个物品的一部分提出权利要求的做法,近期中国和巴西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同时,澳洲知识产权权局提议透过将增量设计(incremental designs)与先前提交的主设计(main design)连结起来,改善对增量设计的保护,如同日本及韩国的关连意匠制度,如图3所示。
图3. 日本的关连意匠制度[3]
美国
目前,美国的设计专利权不能保护没有物理形式的图形用户接口或图标等产品的外观,而这种类型的设计创新被称为「虚拟设计」,许多国家/地区都已对虚拟设计提供保护。在过去五年中,世界上许多最具创新性的经济体对其设计法律和实践进行了修订和现代化,以适应数字设计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这些新技术环境中的设计创新能够在其工业设计保护系统下得到更好的保护。例如澳洲知识产权局提议保护虚拟设计,包括用户接口和仅在产品使用时可见的产品元素,此类产品的设计师将透过注册设计而受益。近年来,中国和日本[4]等其他大国也加入了韩国[5]、新加坡[6]等国家保护虚拟设计的行列。
2023 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指导意见,表明只有最基本和有限形式的数字设计才能受到保护。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20 年在Andre Iancu局长的领导下开始努力探索是否应该修法保护数字设计,包括某些新兴技术,例如:投影、全息图形影像或虚拟/扩增实境。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虽已核准少数有关虚拟/扩增实境的设计专利(如图4所示),但是在其2023年11月16日修订的新指南中并未提及投影或全像影像的相关保护,该指南试图澄清外观设计专利权利要求是否包括计算机生成的电子图像本身,或显示在显示面板上的计算机生成的电子图像——例如计算机屏幕、显示器、计算机显示系统、手机屏幕、虚拟图像。这似乎恢复了要求数字设计与显示器绑定的过时做法,这种做法令人担忧,并且远远落后于日益进步的国际规范。
图4. 在美国被保护的设计必须应用于显示屏幕[7]
虽然如此,美国专利商标局2023年4月12日在其举办的「成为设计专利审查员」的信息网络研讨会中说明,进一步将参加专利律师考试的资格扩大到以设计为中心的学位,并允许具有此类学位的从业人员在设计专利申请中获得有限的认可。此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可以代表申请人处理实用专利事务或设计专利事务的从业人员没有区别。 所有人都需要具备合格的技术背景并通过考试。从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始,将创建一个新的「仅设计」(design-only)从业者类别。这些从业者将被允许仅从事设计专利事务,并以更注重设计的背景参加专利律师考试。
最后,预期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设计职能很快就会发生一些重大的组织变化。设计部门将被提升为独立部门,并将任命一名专门负责设计事务的新副委员。目前尚无详细讯息,但这一充满希望发展的2024是值得关注的。
数据源:
- 本文参考:Global Design Law and Policy: Gains and Setbacks in Protecting Digital and Virtual Designs’. Sterne, Kessler, Goldstein & FoxJanuary 31, 2024. Author. Daniel A. Gajewski。
备注:
- 图片来源:”IP Austra, 2023, P“Public Consultation Protection for virtual design” , Pp.4。
- 图片来源:”IP Austra, 2023, P“Public Consultation Protection for virtual design” , Pp.4。
- 图片源自https://www.ondatechno.com/en/procedures-in-japan-design/related-design-system/。
- 日本历来要求设计针对物品或产品。 2019年,内阁通过了修改日本设计法的改革法案。 它扩展了「设计」的定义,具体包括未记录在物品中或未显示在物品上的数字影像,例如:透过计算机网络检视或提供的图形设计和投影影像。
- 2021 年 10 月,韩国实施了「设计保护法」的新修正案。 该修正案透过重新定义「设计」一词,解决了全像图、扩增实境和投影显示等功能性投影影像设计的保护问题。
- 2018年,为了响应公众意见,新加坡修改了GUI外观设计的注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它消除了透过工业流程将设计应用于物品的要求。 新加坡法律现在为应用于物品或非实体产品的非动画和动画 GUI 设计提供保护。
- 图片来源:USPTO专利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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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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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叶雪美(Sherry H.M. Yeh) |
学历: |
(台湾) 世新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
(台湾) 成功大学工业设计系学士 |
经历: |
(台湾) 「智慧财产局」专利一组 简任专利高级审查官 (台湾) 中央标准局新式样专利主任审查员(75-76)
(台湾) 中央标准局专利审查委员(80-89)
(台湾) 台湾科技大学 专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
著作: |
《美国外观设计侵害认定相关问题研究-兼论我国新式样专利侵害认定问题》,2004。
《外观设计申请实务-台湾及美国专利申请策略》,元照出版公司,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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