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数字技术的兴起加速了一类创新产品—「图形用户接口」(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GUI)的成长,这些包括显示器上显示的GUI、图像设计、字形/字体设计、动画角色等产品的视觉设计不能纯粹透过物理形状或形式来表达。此类设计可以透过显示器上显示的软件影响产品的外观,并且随着科技进步有推演至行动装置的发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无处不在。
从本期开始,北美智权报将分六刊期介绍中国、欧盟、新加坡、日本、韩国和英国等主要经济体,为虚拟设计提供保护所采取的方法、工业设计和实务中一些值得注意的发展及更新,以及澳洲、美国和加拿大等其他经济体在无实体设计发展的方向。最后将讨论著作权和商标法对虚拟设计的保护,以及检讨台湾地区现行的作法[1]。
图片来源: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虚拟或非实体设计中的(GUI)和图像,是许多现代产品中的重要设计元素,尔后进一步发展为投影、全像影像和虚拟/扩增实境设计(Projections, Holograms, and Virtual and Augmented Reality,PHVAR),其中虚拟3D设计、虚拟现实/扩增实境(AR)或是混合实境(MR)的GUI设计还是需要使用物理显示,而投影影像和全像图设计则无需有体物或物理形式的显示。对于无物理形式(或称无实体)显示之GUI,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认为「无实体显示之PHVAR 设计只是一种新形式的图形用户接口 (GUI),就像基于屏幕的 GUI 设计一样,接口设计本身并不是设计,也不能与制品(即创建它的计算机系统)分离的,这一类的设计不是设计专利的保护目标」作为响应。
不过,虚拟GUI设计的与消费性电子产品、计算机与信息、通讯产品之使用与操作有密不可分之关系,尽管设计者已经适应了这种无体物之虚拟设计技术模式,能否透过工业设计权制度来保护这种虚拟设计是不确定的。但是保护工业设计的法律一直在迅速变化。随着设计创新和业务越来越多地从工厂转移到虚拟世界,各国正在努力确保所有创新设计都能受到保护。目前,新加坡、日本、韩国、欧盟、中国等经济体为强化其产业竞争力,多已开放无实体之计算机图像或GUI设计进行保护。现行法中对于数字设计保护主要的法律问题是「设计」、「物品」或「产品」的定义及其因果关系是否会妨碍对此类新技术设计的保护。如果存在侵权问题,对虚拟或非实体设计提供明确、正式的法律保护使产业受益。
图形用户界面及虚拟设计背景
技术创新催生了新的设计类型,甚至是新的设计领域。在信息科技领域,硬件和软件的进步有了指数级的成长和连接到因特网设备的采用。人机互动(如图1所示)在计算机科技的使用上变得越来越重要。GUI是一种与计算机设备互动的可视化方式-使用大多数现代计算机操作系统中常见的窗口、图像、选单和对话框等进行设计。
图1. Apple 1984 Macintosh的早期图形用户接口范例[2]
历史上, GUI本是专门为桌面计算机之间的互动而设计,随着触控屏幕的诞生,GUI也逐渐转为可触控式的「手指友好」GUI。随着智能型手机和智能型手表等行动装置技术的进步,运用在这些行动装置上的GUI已被称为「美学创新」。屏幕上显示的视觉元素更有助于促进和改善产品和终端用户的互动。
随着采用电子触控屏幕的各种计算机设备,包括智能型手机、智能型手表、家用电器、穿戴装置和医疗设备等使用人数不断增加,GUI于这些技术上的设计也不断发展。从技术角度来看,这些设计是使用将元素显示到电子屏幕上的软件来实现的。
图2. Apple iPhone滑动解锁GUI[3]
近年的发展
近年来,发展出来包含虚拟3D等的虚拟设计(PHVAR),是所有现实对象、空间都可以经由计算机生成的3D动态图像或虚拟图像来描绘(如图3~5所示),甚至是无需依附实体物或物理显示就能被肉眼观察的接口—图6的全像图像接口(Holographic Imagery)、图5的从投影设备投影出与人机互动和产品功能有关的投影图像接口(Projected Image)、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 VR)、扩增实境(Augmented Reality, AR)或是混合实境(Mixed Reality, MR)的GUI设计。
伴随着虚拟设计的发展,使用GUI和图形元素的应用程序快速增加,全球的知识产权制度对虚拟设计保护的法律规定及注册设计系统也有必要随之发展与更新。
图3. 日本特许厅的对数字设计保护简报的范例[4]
图4. Nike公司的虚拟运动鞋3D设计[5]
图5. IKEA的虚拟设计工具利用人工智能打造您的梦想家[6]
图6. Xperia Touch互动投影GUI[7]
图7. 投影3D GUI设计[8]
在过去5年中,世界上许多最具创新性的经济体对其设计法律和实务进行了符合现代化的修订以适应无形体数字设计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这些新技术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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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参考澳洲IPO2021年出版的「Virtual Design Rights Across the World」报告及USPTO于2022年出版的「As industrial designs move to the virtual environment, laws and practices around the globe are changin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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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https://appleinsider.com/articles/22/08/23/what-apple-learned-from-skeuomorphism-and-why-it-still-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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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Mitchell Adams, Sarah Hegarty, Steve Petrie, Elizabeth Webster, Australia Government IP Australia, ” Virtual Design Rights Across the World”,( , Centre for Transformative Innovation, 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021)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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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日本特许 厅意匠课 大峰胜士 意匠制度企划室长, "日本设计专利法对于数字设计之保护", 2024年 2 月 2 日.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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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USPTO于2023年1月17日公告之USD 0975724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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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echbang.com/posts/97360-ikea-launches-a-new-virtual-design-tool-that-allows-users-to, Hutch app的操作步骤。来源:Fortune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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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载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D_14b-pE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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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载自https://www.behance.net/gallery/9136979/HUD-HOLOGRAPHIC-3D-INTERFACE。
责任编辑:吴碧娥 ∕ 卢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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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叶雪美(Sherry H.M. Yeh) |
学历: |
(台湾) 世新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
(台湾) 成功大学工业设计系学士 |
经历: |
(台湾) 「智慧财产局」专利一组 简任专利高级审查官 (台湾) 中央标准局新式样专利主任审查员(75-76)
(台湾) 中央标准局专利审查委员(80-89)
(台湾) 台湾科技大学 专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
著作: |
《美国外观设计侵害认定相关问题研究-兼论我国新式样专利侵害认定问题》,2004。
《外观设计申请实务-台湾及美国专利申请策略》,元照出版公司,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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