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第10条条文授予USPTO自定规费权限,2018年8月8日,USPTO (美国专利商标局) 再度引用这条规定,发布新一波规费调整提案[1]。尽管还在初期启动阶段,且此一自定规费授权即将到期,但对有心在未来几年申请美国专利的个人或企业来说,还是值得关注。
根据目前USPTO的规划,2018年9月6日USPTO将请PPAC召开规费调整公听会,并邀请公众在9月13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汇整公众意见后,USPTO预定于2019年暮春时分拟妥规费调整草案,并提交美国商务部及管理暨预算局(OMB)审查,通过审查后,前述草案可望在同年夏末经由《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对外发表,于秋季展开6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再次统整各方建议之后,USPTO预定在2020上半年确定正式修法内容、送交美国商务部及OMB复审,并在同年夏季或秋季于《联邦公报》发布,目标是在2021年元月开始采用新规费计价。
Photo by Kazuhisa OTSUBO from Tokyo, Japan (Wikimedia Commons)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案新增了两项规费:
● 非DOCX格式送件费
USPTO和中、欧、日、韩等专利局一样,目前正积极推广XML格式,未来新一代送件文管平台Patent Center基本也采用XML,其实2017年9月10日开始,EFS-Web注册使用者不用参加USPTO的试办计划,也可以采用DOCX格式提交新案文本文件,USPTO为鼓励申请人提交DOCX档,也提供这类申请案OA官函DOCX/XML格式下载选项。如果把OA官函DOCX/XML格式下载选项比作胡萝卜,此次端出的规费调整提案就有如棒子一样:未来不以DOCX格式送新案文本文件,大实体申请人将需额外缴交规费US$400。
● 新增专利律师/代理人规费Annual Active Patent Practitioner Fee
专利律师/代理人每年将需缴纳年费,同时声明过去两年期间是否达成了建议的CLE (Continuing Legal Education)进修时数。依UPSTO说明,其建议进修时数为两年6小时,含1小时的伦理课程,及5小时的专利法规暨实务作业课程。专利律师/代理人若声明已达成此一进修时数目标,年费可抵减US$100,同时,开放公众检索的代理人名册将加以注记。
除此之外,多项申请人常用规费也有涨价之议:
● 大实体发明专利基本申请领证规费调涨11%
规费项目 |
现行规费(US$) |
提案规费(US$) |
涨幅(%) |
基本申请/检索/审查费 |
1720 |
1820 |
6 |
领证费 |
1000 |
1200 |
20 |
● 各期大实体延期费调涨5~10%
规费项目 |
现行规费(US$) |
提案规费(US$) |
涨幅(%) |
1个月延期费 |
200 |
220 |
10 |
2个月延期费 |
600 |
640 |
7 |
3个月延期费 |
1400 |
1480 |
6 |
4个月延期费 |
2200 |
2320 |
5 |
5个月延期费 |
3000 |
3160 |
5 |
● 大实体三期年费总额涨7%
大实体专利所有权人领证后,第3.5年、7.5年、11.5年三期年费各调涨25%、4%、4%;万一拖到宽限期才补缴,附带需缴纳的滞纳金预定调涨525%;要是也未来得及在宽限期内补救,Petition规费预定涨幅为5%。
规费项目 |
现行规费(US$) |
提案规费(US$) |
涨幅(%) |
3.5年 |
1600 |
2000 |
25 |
7.5年 |
3600 |
3760 |
4 |
11.5年 |
7400 |
7700 |
4 |
宽限期滞纳金 |
160 |
1000 |
525 |
逾宽限期补救Petition费 |
2000 |
2100 |
5 |
其中,新增的专利律师及代理人年费及CLE进修要求,早在先前几次规费调整提案期间即有研议,只不过最终并未付诸实施。另一项曾有提议但此次未再重提的,则是IDS规则调整,不过据USPTO专利事务主管官员Drew Hirshfeld透露[2],该局预定于今年11月启动Access to Relevant Prior Art Initiative第一阶段计划,自动将选定案件的美国母案引证数据带入子案案卷,除会通知申请人毋须再于子案提IDS呈报这些引证数据,子案审委也会考虑这些自动带入的引证文献并签名(Initial),因子案证书上将显示这批自动带入并获审委考虑的引证文献信息,有如USPTO代为呈报IDS一般。且USPTO计划在后续阶段新增外国及PCT对应案相关数据带入功能,可以预见,随Global Dossier等跨局合作项目及相关技术日益成熟,IDS办法也会有所改变。
最后顺带一提,AIA授予USPTO的自定规费权限设有七年落日条款,也就是这项权限理应在2018年9月16日届满失效,不过目前美国参众两院都有提案[3]要延长其有效期间,据USPTO负责官员表示,该局已多次与国会沟通,也都获得两院司法委员会正面响应,通过应只是时间早晚问题,言下之意,USPTO对自定规费权限延长颇有把握,也因此选在此时又启动新一波规费调整意见征集程序。但法案既然尚未通过,一切仍有变数,还待后续观察。
备注:
- 请见USPTO官网整理:https://www.uspto.gov/about-us/performance-and-planning/fee-setting-and-adjusting。
- USPTO 2018年8月2日PPAC季度会议第三段录像文件,请见https://livestream.com/accounts/4828334/events/8297796/videos/178602040。
- 例如两院司法委员会“BIG Data for IP Act”编号分别为S.2601、H.R.5887,请见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5th-congress/senate-bill/02601及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5th-congress/house-bill/05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