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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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潜在问题多,国际法制趋势如何应对?
吴碧娥╱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人工智能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形态,随着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为社会与经济生活带来新的冲击与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台湾地区」政府除了扶植相关产业技术的发展,也应同时加快各项法制政策面的布局,不妨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都在关注些什么?

人工智能被世界各国视为未来竞争力的重点,「台湾地区」行政院也在「数字国家・创新经济发展方案」(DIGI+方案)中,将人工智能技术列为研发重点项目,并在今年7月召开「智能系统与芯片产业发展策略会议」,目前正在规划推动智慧科技相关计划所应投入的资源及经费。

人工智能隶属于「研发先进数字科技」行动计划中的一部份,智慧应用科技研发主要是推动「智能创新应用」,预计四年编列预算新台币281.8亿元,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含AI on chip)、金融科技、虚拟现实(VR)与扩增实境(AR);而人工智能又涵盖高速类神经网络深度学习技术、加强式学习、先进案例式推理人工智能理解与响应技术、强化式人工智能加速训练系统开发。智能机器人牵涉机械学习、AI 运算、精密机构组件加工、复合材料、精密伺服机电零组件,可形成重要的供应生态链。

表一、「数字国家・创新经济发展方案」行动计划 2017~2020 年预算表(单位:百万元)

数据源:「台湾地区」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整理

在10月一场「产业.创新.应用」研讨会中,「台湾地区」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项目经理王自雄分享了近期美国、欧盟、德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际法制政策的重要趋势。

美国:七大策略发展人工智能

2016年5月3日,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已成立「机器学习与人工智能小组委员会」,并开始编写《国家人工智能研发策略计划》,据此提出美国优先发展的人工智能七大策略方向(详见表二)。

表二、美国发展的人工智能七大策略

  1. 建立长期人工智能研究投资计划
  2. 发展人类与人工智能共同合作方法
  3. 理解并解决人工智能的伦理、法律与社会影响
  4. 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
  5. 开发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及测试的公共数据库和环境
  6. 制定标准和基准以测量和评估人工智能技术
  7. 了解国家发展人工智能所需的研发人力

数据源:资策会MIC

而在2016年12月20日,美国白宫进一步公布「人工智能、自动化与经济」报告(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utomation, and the Economy),强调政府除了了解最新的产业技术趋势,也必须强化并在政策面有所回应。虽然人工智能将为生产力成长带来正面贡献,但却改变了就业市场所需技能,包括对于更高水平技术能力的需求,而人工智能带来的冲击,会因不同产业别、薪资水平、教育程度、工作类型与地点等而异。由于人工智能将在短期内造成失业,若政策面无所响应,失业的情况恐将持续更长时间。社会对于冲击的感受度,以及冲击将于何时来临,充满不确定性;但能确定的是,多数人将因技能不再符合就业市场所需,而必须接受协助与职训。政府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应准备好面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政策面的响应也应以整体经济为对象。

为了应对人工智能造成的经济冲击,政府必须就人工智能可能带来之益处,投入资本与人力进行研发;针对未来可能之工作型态改变,进行教育与训练,于转型期提供相关工作者协助并提升其能力,以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共享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经济成长。

欧盟:创设机器人与人工智能专责机构

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工业用机器人出货量增加15%,总金额达460亿美元,医疗、家用及个人使用的服务型机器人,需求也持续上升。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在今年1月12日表决通过报告,除了针对「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Civil Law Rules on Robotics)提出建议外,并敦促欧盟执委会就机器人与人工智能的运用与创设制定法规,包括以「电子人格」(electronic personhood)确保人工智能衍生的权利与责任问题,类似公司的法人格,且包括作为诉讼主体。

为了因应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可预期未来的广泛应用,欧洲议会在2017年2月16日通过决议,建议欧盟执委会建立泛欧的法律框架与道德准则。欧洲议会认为,欧盟必要率先制定相关标准,以免届时被迫依循其他国家所制定的标准。欧洲议会计划在欧盟层级创设机器人与人工智能专责机构,并于法律上定义「智能型自动化机器人」(smart autonomous robots),针对当中最先进的技术产品建立登记制度,并就机器人的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利用,为相关工程师拟订自律性质的行为准则和新形态的强制保险,投保范围涵盖因设计或生产制造之机器人所致损害。欧盟执委会也考虑要求公司针对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对社会安全与公司营收贡献度进行报告,做为将来课税的参考。

考虑人工智能可能带来大规模失业的风险,在今年2月这项决议中,呼吁对于基本所得(basic income)保障进行研究;若公司设计出机器人,未来机器人又创造出可被赋予专利保护的产品,必须先衡量专利权归属的问题,甚至当公司要贩卖机器人时,也要思考机器人所创设取得的智慧财产, 是否将一并移转给买受人。

但在欧洲议会本次决议中,否决了原提案建议的「机器人税」。所谓的机器人税,是为了弥补因为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技术而丧失工作的劳工,认为应向机器人所有人开征机器人税,用来提供失业劳工职训。业界认为,开征机器人税将阻碍创新;但微软创办人比尔盖兹与特斯拉执行长Musk认为,若劳工要缴纳所得税与社会安全税,则取代劳工的机器人,应该也要比照纳税。课税可针对机器人所有人,自动化提高生产力,亦可针对因取代人力且效率提升所产生的获利课税,税收可用于长照与特教等人力短缺的职业培训。

德国:建置人工智能学习系统平台

德国将建置「人工智能学习系统平台」,聚焦于数据科学研究、新的工作方式及服务、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健康医疗领域应用、恶劣工作环境应用、IT安全、人机协作与道德议题七大主题,透过平台的合作加强数据分析工具能力,促进利用人工智能于不同领域的创意应用和各种解决方案,从相关技术发展趋势提升技术研发能量。在德国第七届高科技论坛中,倡议报告指出,未来广泛应用自动系统的环境将会大大改变生活型态,对于损害赔偿责任、数据及隐私保护及妥善利用、劳工等议题目前仍尚未形成定论,应值得持续关注。

英国:设立人工智能委员会

英国下议院科技委员会(House of Common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ttee)于2016年10月公布「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报告」报告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会引发社会、伦理、与法律上议题,应考虑的问题包括,如何减少人工智能系统建立时产生之误差、确保相关决策透明性、以及运用方法证明人工智能技术之运作为有意义之进行,避免非自愿性以及未预期之行为产生。该报告针对人工智能的安全性与控制,归结五大议题:

  1. 认证与验证: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须提供方法能验证系统运作之安全性,以避免非预期之行为产生;
  2. 决策透明性:欧盟一般数据保护规则中规定解释之权利(right to explanation),因此使用者得要求营运商对自动演算决策进行解释,惟后续实际运作仍待讨论;
  3. 减少误差:应重视系统可能产生潜在的误差以限制等问题;
  4. 隐私与同意权:可成立资料伦理委员会,以解决隐私保护、匿名化、安全性与公共利益之问题;
  5. 责任归属:包括在自动驾驶以及智能武器等应用所产生的问题。
    此外,该报告建议英国应设立「人工智能委员会」,以执行相关发展时,能提供政府建议并成为与公众沟通之桥梁。

英国科技委员会(Council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亦于2016年10月针对人工智能议题,向首相提出三项建议行动:辨识出经济机会与具有国家级重要性的挑战领域,让英国能聚焦并促进合作;增加展示性与转译性(translational)的设施(facilities)来减少商业投资的风险,提供企业与技术建议,交互培养创意与合作活动;发展英国进阶技术与研究能力,以建立科学基础与加广转化应用系统与工业的关键实力。

日本:强调人工智能研究伦理纲领

日本政府于2016年4月「向未来投资官民对话」提出创设「人工智能技术战略委员会议」想法,并以该会议为主导,管理总务省、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下的五个研发法人,共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之研究、开发及推广,其中情报通信研究机构理化学研究所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负责技术研发,而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则负责技术推广实施。

日本规划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产业化,分为三阶段进展。

第一阶段(至2020年前):计划在各个领域内驱动AI技术应用,例如工厂机器AI技术利用、农场AI投药技术之利用等;

第二阶段(2020~2025年):跨领域之AI技术及信息整合应用,例如医疗设备厂或药厂与医院间的跨域整合,农场与卡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整合;

第三阶段(2025~2030年):由跨领域AI技术整合中,进一步发展为各个领域相互结合,且构成完整的共同生态体系。

日本人工智能学会伦理委员会在今年5月正式公布人工智能研究者的伦理纲领指针,强调人工智能研究开发是基于对人类的和平、安全有所贡献,因此在AI的设计、开发、运用时,应排除对人类安全的威胁,遵守法规范并尊重他人隐私。人工智能学会会员应共同遵守伦理指针,因为人工智能将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研究开发者应取得社会信赖并注重安全性,发现对社会有潜在危险时,应警示社会大众。

新加坡:启动AI. SG国家计划

2014年新加坡资通讯发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IDA)与智慧国咨询与行政办公室(Smart Nation Programme Office)启动智能国家(Smart Nation)计划,该计划预计在交通运输住家与环境商业生产力健康与老年,以及公部门服务等五大领域,规划将智能服务与信息结合,以提供市民更好的生活环境与质量。

为了加速新加坡人工智能的开发能力,2017年5月,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 NRF)宣布启动AI. SG国家级计划,主要目标是利用人工智能来处理影响社会与工业的重要挑战;投资于深度能力以赶上下一波科技创新趋势,包括下世代的「可解释(explainable)」AI系统,展现更多似人的学习能力,以及相邻技术力如计算机软硬件科技和认知科学的发展;以及增进AI和机械在工业上的运用。

「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信息科学所所长许闻廉指出,人工智能需要大量的资金、人才、数据,三者缺一不可。台湾其实训练出不少不用之才,但因本土没有规模较大的公司、或是长期发展的计划,而让人才不断流失到国外,新创公司及技术则多半都被并购。至于资金方面,尽管目前投入于人工智能的资金渐有起色,但除了少数具有技术背景的投资者外,台湾大部分的投资者并无心长期耕耘,比起发展自有技术,心态上仍然趋向较短视的快餐投资。许闻廉认为,台湾要发展人工智能,以自有数据为基础的研发最具利基,可聚焦于生医、传统产业自动化、创新专利的开发。

 

参考数据:

  1. 「台湾地区」行政院科技会「数字国家•创新经济发展方案(2017-2025年)」
  2. 2017/10/24「产业.创新.应用」研讨会简报数据

 

作者: 吴碧娥
现任: 北美智权报资深编辑
学历: (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骅讯电子总经理室特助
经济日报财经组记者
东森购物总经理室经营企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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