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期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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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知识产权战略的产业创新政策要如何赢?
李淑蓮╱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相对于一些专利大国或地区,「台湾地区」政府对专利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是相对偏低的。怎么说?像美国、中国这两大专利强国,其国家领导人不只一次公开宣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比如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而前美国总统欧巴马也曾公开宣示打击专利蟑螂的决心。此外,这两大国政府产业政策都会将知识产权纳入规划,像是「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就是很明显的例子。至于日本及韩国的部分,虽然国家领导人没有一天到晚把知识产权挂在嘴边,但却是最早将知识产权落实在国家政策的国家。像是日本,从2003年订下实现「知识产权立国」的目标开始,已历经了3个阶段,耕耘了10多年。

但台湾地区呢?不但领导人或是政府高层从来没有公开宣示知识产权对台湾及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就连重大的产业政策也没有把知识产权纳入规划,像是「两兆双星」或是「新南向」政策,知识产权部分均从缺。比较欣慰的是,现在政府力推的「五加二产业创新计划」总算在生医部分看到一点知识产权的影子。当然,只是一点影子或是知识产权沾到边是不够的,知识产权应该是放在产业政策核心的部分,用来串起整体产业的发展,究竟政府什么时候才会有这种领悟?希望不用等到「敌人」已不用以产品对决,光靠专利就可以把市场封锁的那个时候。

虽然台湾厂商拥有很多专利,在美国专利的部分甚至排名第五,但因为专利交易一直都是在逆差状态,所以没有人会视台湾为专利大户。也由于大部分台湾厂商专利不强,因此如果生产产品出口海外市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要支付权利金。台湾的专利交易逆差一直居高不下,但于前两年突然大幅下降,这不是因为台湾专利变强了,而是因为有一家生产通讯产品的台湾大厂的生产及出口量突然大幅下降,权利金少交了专利交易逆差当然缩窄,这是一个很心酸的现实。

也就是为了专利交易逆差的问题,前几年政府特别研拟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领」,当时政府相关单位研究了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领」,希望可以从中取益,但协助政府政策运作已有17年的「台湾地区」经济研究院研究三所所长林欣吾认为,每个国家的差异很大(像是政府架构),有时候很难模仿或是参考,最终还是要依台湾的现实情况来设计比较实际。

专利从缺,再好的计划也是枉然

像前文提到最近政府力推的「五加二产业创新计划」只有在生医部分看到一点知识产权的影子,但这其实是不够的,在IT、IoT、智能机械、航天的部分,生产制造都是台湾的强项,在技术创新的阶段,如果没有作好知识产权保护,那再好的创新最终也只能拱手让人。

另外,林欣吾指出,「五加二计划」的重心很多都放在学研,但究竟要如何与业界作一个连结,这是要很认真思考的,不然即便花了很多钱投资在产学合作,但倒头来两者仍然会存在很大的鸿沟。

图1. 台湾地区力推的「五加二产业创新计划」,知识产权只有微量涉入

数据源:《台湾地区推动产业创新政策应有的知识产权思维》简报数据,「台湾地区」台经院

针对另一个台湾地区政府在力推的《产业创新转型基金 + 国家级投资公司》的部分,知识产权战略也是不可缺少的,道理跟前文所提是一样的,新创投资很多都是针对新技术新服务型态业种的投资,这个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特别重要的。

图2. 创新投资评估,知识产权部分不可或缺

数据源:《台湾地区推动产业创新政策应有的知识产权思维》简报数据,「台湾地区」台经院

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性

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知识产权已经是不可或缺的要件。林欣吾举了中国大陆的例子及5G产业发展情况来说明。

他指出「中国大陆对于投资专利的重点,已从量转向质与值。一旦大陆的『供应链』开始透过足量的专利组合,有系统地排除竞争对手,同时到资本市场吸引投资者时,两岸产业链所竞争的已非『制造效率』,而将会是「知识资产」存量与质量的竞争。」林欣吾表示,到时候根本不用进到最终产品的竞争阶段,因为大陆的竞争厂商很可能直接用知识产权来封锁台湾厂商。

另外,林欣吾也从国际大厂的策略观察了5G的动态,他有以下2点心得,针对如何运用专利的部分,台湾厂商可以参考:

  • Qualcomm以授权为主的获利模式,开始被学习与复制!例如:台湾松下投入设计与开发「电动赛车」,未来预计将采专业服务与授权知识产权的经营模式,而不是参考Tesla的量产电动车模式!
  • Nokia, Ericsson等大厂,都是先对5G未来的应用有所想象,然后借着掌握核心技术与专利,或者准备好发展5G所需的关键评估服务,才进入市场催生「5G的生态系」。

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几项初步建议

图3是台湾研发投入前300大的产业分布情况,很明显的看出,于2016年时,研发投入前300大的企业中,ICT业者占比重高达70.34%。 在非ICT产业中,生技制药比重于去年上升为10%,其他产业大致不变。

图3. 台湾研陬投入300大的产业分布

数据源:《台湾地区推动产业创新政策应有的知识产权思维》简报数据,「台湾地区」台经院

图4是台湾的企业专利管理层次,这是台经院研三所经过多份问卷及实际调查得出来的结果分析。林欣吾认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企业发展策略与知识产权管理策略脱钩:「台湾研发投入前300大企业中,8成企业在研发投入与过程中,缺乏妥适的专利布局,以致技术自主能力、关键技术保护不足,而被迫付出高额权利金」。

此外,林欣吾指出台湾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的认知与运用能力落后「台湾地区」外知名大厂:「仅少数几家企业因诉讼、授权活动而培养出专利布局与运用的软实力,其余企业仍将知识产权视为法律性资产,无法『货币化』知识产权、萃取出更高的价值」。

图4. 台湾企业之专利管理层次

数据源:《台湾地区推动产业创新政策应有的知识产权思维》简报数据,「台湾地区」台经院

最后,林欣吾对「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政策提出了以下4项初步建议。

(1) 五加二产业创新的部分,应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且应启动由产业主导的创新计划

  1. 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包括中国大陆,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质与量都相当重要。「台湾地区」的五加二产业创新,如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无法有效协助产业竞争力。
    • 倡议应集结「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计划服务业力量,共同协助五加二产业创新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与布局;
    • 共同评估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及竞争对手专利布局情形;形成「封闭型」交流平台。
  2. 目前五加二的产业创新,已有业界参与,但建议可借镜欧盟与芬兰经验:
    • 可鼓励有研发实力且对未来发展有高度动机领域的业者,在台湾试行技术平台模式,凝聚中长期发展路径与议题,由业者整合引导推动;
    • 鼓励「台湾地区」业者参与欧盟技术平台,引进相关能耐。 借着集体聚焦的长期发展路径共识,让业者自行评估与强化自己专利技术能量。

(2) 落实产创条例第12条,从源头改善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策略与质量

针对政府补助、委托、出资及国营企业进行研究发展计划,应要求执行单位规划研发成果营运策略,落实布局分析、知识产权保护与流通运用,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机制,将有助于逐步促使研发方向更贴近终端市场,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商品化或事业化机会。

(3) 落实产创条例第13条,建立无形资产生态系

针对此部分,林欣吾希望金融业也可以参与,因为如此一来,知识产权评价才能有出路。

(4) 建立可驱动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

未来,将持续会有新技术领域广泛应用的出现,例如:无人车、无人机、物联网、3D打印、AR/VR/MR及AI….等。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的形成与落实,将有助于新兴产业技术的持续发展,包括:新兴商业模式测试环境、国际标准、技术输出限制、营业秘密/专利/著作权保护的落实及相关人才的长期培养…等。因此,

  • 应建立一个法规调适常态流程,涵盖技术研发方向、研析创新模式、调适法规等,以支持新兴产业技术的持续发展;
  • 应透过平台与社群,协助业者最短时间,补强新兴智权知识。

 

作者: 李淑莲
现任: 北美智权报主编
学历: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经历: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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