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期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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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利保护AI研发成果,现在正是时候!
蒋士棋╱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AI技术正受到热烈追捧,但当相关研发的成果几乎都是软件算法时,该怎么以专利来保护?其实,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于软件专利的策略已不再那么保守,尤其在AI这种新科技上,更愿意保持开放接纳的态度。只要好好撰写请求项内容,一样可以用专利保护珍贵的AI技术。

「两年半前,我们曾经帮一个银行客户处理软件相关的专利,可是不管我们的同事怎么跟USPTO的审查官解释,对方就是不想准这个案子,」飞翰(Finnegan)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杨明道说,后来差不多谈完了,这位同事问审查官,过去一年内,在这个领域里总共准了几件专利。「结果这个审查官居然跟我们同事说:一件都没有!」

不过,这已经是两年半前的事情。当时美国最高法院刚判完Alice v CLS Bank一案,对于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专利适格性(patent eligibility)做出相当严格的解释,一时之间软件专利都成了烫手山芋,USPTO几乎核驳了每一件案子。不过两年半后,这种情况出现反转。「我们发现,现在USPTO对新技术都还蛮友善的,」杨明道说。

AI技术专利趋势方兴未艾

即使本质上仍不脱软件专利,USPTO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基本上保持开放态度的原因很多。第一,当初严格检视软件专利,是因为专利权人大多为NPE(非专利实施实体),但在Alice案以及IPR程序运作完善后,NPE的活动已经受到节制;第二,因为这些技术都是这两三年来才快速发展,审查官能够运用的前案(prior art)并不多,获证率也因此提高;第三,现在的AI专利,大多都结合了硬设备以及实际应用领域,并不只是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自然不会被轻易核驳。

从数据也看得出,人工智能专利的规模一直稳定成长,尤其是2010年开始,年度申请量从原本的2000件上下开始爆发,几乎每年都新增1000件左右。到了2016年,申请量也已经突破一万件(图1)。因此,真正的问题或许不是软件到底可不可以成为专利,而是该怎么撰写软件专利,才能确保其可专利性。

图1:2000~2016年至今人工智能相关美国专利申请量变化

数据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hat does the future hold?,
iam magazine, March/April 2018

1. 请求项处理越细致越好

杨明道表示,在专利审查上,美国的业界流传着一个「谣言」:「审查官在决定请求项要不要核准时,会先拿一枝笔来量那些文字的长度;如果比一枝笔还长,拿到核准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是请求项如果比一根回形针还短,审查官就会开始找前案驳掉了。」

这看起来也许只是个业界趣闻,但在实务运作上仍然有参考价值。「先不说怎么拿到专利,如果获证后你准备提告,对方被告后做的第一件事情,绝对是提一个IPR程序来无效你的专利,」他解释,如果请求项的文字内容太短,代表涵盖范围大,对手很容易可以找出前案;「如果你的请求项写得很细致,对手必须找出五到六个前案才驳得掉,你的专利权就稳固多了。」

问题是,如何在增加请求项文字的同时,仍然保有原技术范围?杨明道建议,可以添加原本就需要的功能,就不会产生太多限制,「例如你要写一个CPU的专利,但CPU不只是一个芯片而已,它还需要电源、接口、协助运算的内存……等等,如果把这些都写进去,因为都是CPU本来就需要的功能,对专利范围不会有影响,但却会增加对手日后无效的难度。」

图2:飞翰(Finnegan)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杨明道

攝影:蔣士棋

2. 跨越专利适格性:抽象概念尽可能具体化

自从Alice案后,抽象概念就成了软件类专利的原罪,似乎所有软件上的创造发明,都只是纯粹的概念而已。对于这个问题,飞翰(Finnegan)外国法事务律师事务所台北办公室主持律师马宗圣建议,若要克服专利适格性的考验,在撰写请求项时,要把欲解决的问题以及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尽可能以完整、精细的文字呈现,最好是以传统的软件开发流程的方法来处理。

举例来说,如果发明中有关于侦测计算机当机的功能,在撰写请求项时,比起只写着「决定是否出现当机」,使用「分析侦测数据以决定是否已达到当机标准」,就比前者更容易过关。

表1:对于同一个功能进行描述,右边使用的文字就比左边来得具体

OK

Better

“determining a crash occurrence”

“analyzing sensor data to determine if it exceeds a crash threshold”

数据源: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 – 新科技之美国专利申请及授权策略研讨会,
台湾工业总会,2018/7/31

3. 前案检索要更巨细靡遗

在申请专利前,必须先进行前案检索已经是标准程序了,但在AI领域,这件事情又更加重要,而且可能更为复杂。「别忘了,1950年代的计算机科学家,就已经在讨论人工智能了,」马宗圣说。

换句话说,虽然这几年来AI的应用才逐渐开花结果,但在学术领域,AI的研究可是源远流长,很多现行的方法和概念,都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甚至有些发明只在论文上出现过,却未曾付诸实现。

马宗圣提醒,在审查AI领域的专利时,美国审查官所引用的前案范围并不只有专利数据库,反而使用许多非专利的文献数据,作为检验新颖性和进步性的依据。因此,专利权人在进行专利检索时,也必须将检索范围扩张到这些层面,才能够顺利获证。

 

数据源:

 

作者: 蒋士棋
现任: 北美智权报资深编辑
学历: (台湾)政治大学企管系
经历: 天下杂志记者
今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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