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这个时间都是两岸专利论坛举行的时候,但在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下,今年实体两岸专利论坛无法实现,因此办了首次两岸在线专利论坛。「台湾地区」工业总会知识产权委员会执行秘书林富杰指出,是次两岸在线专利论坛共有1200多人参与,可以成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后举办两岸在线专利论坛的一个重要的参考。由于对岸本来是不太倾向于在线论坛的,但因为这次效果彰显,故可以作为以后两岸在线互动模式的依据。
今年论坛聚焦于中国人工智能 (AI) 专利的议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截至2020年6月底中国专利数据:发明专利申请68.3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2.95万件。据市场调研统计,近年涉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涨幅超过20%。,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2020年7月9日于『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云端峰会』开幕致词表示,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的规模截至2019年底超过了人民币510亿元,AI企业家数超过2,600家,规模一直不断在壮大。然而,在AI产业不断扩大的同时,相关专利的申请及维权仍面临不少挑战。
2020年两岸专利论坛为两岸首次举行在线专利论坛;摄影:李淑莲
是次论坛主题聚焦在中国人工智能 (AI) 的发展,分别邀请到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资深专利代理师刘芳以「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的机遇与挑战」为题、隆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资深专利代理师洪燕以「高质量专利的前世今生-以专利诉讼为视角」为题、及中专隆天知识产权运营【深圳】(股)公司CEO、律师、资深专利代理师林宇清以「新型AI科创投生态下的专利价值体现」为题发表演说;此外,台湾部分也有三位专家代表参与讨论,分别是「台湾地区」专利师公会理事长廖钲达、「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庭长汪汉卿、以及台北医学大学医疗暨生物科技法律所创办所长李崇僖。本刊将分三期分别介绍中国国内人工智能的发展及挑战。首先从刘芳的分享开始。
(左图)「台湾地区」工总知识产权委员会执行秘书林富杰; (右图)两岸专利论坛台北主讲贵宾暨主持人,从左至右:「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庭长汪汉卿、台湾安侯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陈家骏、「台湾地区」专利师公会理事长廖钲达、台北医学大学医疗暨生物科技法律所创办所长李崇僖; 摄影:李淑莲
四大争点
刘芳指出,中国每个月都有不少知识产权的议题讨论,当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就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不局限在特定领域,而是在医疗、物流、交通、零售…等等许多领域都可应用。因为本身就是通用的技术,所以在各方面的关注度都会高一些。
针对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上的关注度,刘芳提出了四个关注度比较高的面向,分别是:
(1) 权利之争:主要指法律的人格权,目前在中国国内的讨论比较热烈,重点如下。
- AI发明创造之于IP制度下的权利
- 是否应为发明人、权利人?
- 是否该拥有署名权、所有权?
(2) 位子之撼:AI的应用是否会取代人类一些工作?针对此议题,刘芳提到2018年的时候中国一家软件公司曾研发出一套名为「大牛」法律软件,在当年8月16日举行的首场法律界「人机大战」中,打败了中国3名资深律师。但她认为这并不代表服务形势会就此改变,虽然机器的确可以使效率提高,但仍不能完全替代人类。
- AI技术应用于IP系统运行中
- 是否能取代审查、审理?
- 是否取代代理师、律师?
(3) 竞争之辩:从2018年起到现在,都看到WIPO也有一些讨论,探讨的问题是原有的制度是否已适用,还是说要创出一些新的制度?
- AI创新需要怎样的IP制度
- 既有的IP制度对于AI技术创新是否还发挥功效
- IP保护是推动或是限制了AI技术创新
(4) 实操之难:指的是AI技术专利化的困难。
- AI技术创新成果IP保护
- 著作权、技术秘密
- 专利化之挑战与机遇
AI技术之专利适格性最难克服
针对AI技术申请专利的问题,刘芳认为最重要的是搞清楚外在的表征及内在的技术点,在搞清楚以后,日后在维权时如果出现问题,会比较容易拿捏。在技术外在表征部分,通常是输入海量信息,然后出来让人惊艳的结果。至于技术的内在表征,刘芳将之分为两部分,分别是软件和硬件。软件部分就是模型及模型的训练,这一定是在后台操作的;而硬件的部分则是芯片结构,其中涉及算法的优化和指令集。这样的技术在实现方面比较有难度,主要原因是「看不到」。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是分阶段的,而日后在维权及诉讼上,会面对更大的困难。
在AI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首先面临的是专利申请的阶段,这时候要决择的是究竟要如何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之后要面对的则是在公开及获得授权后,要如何维权?接下来就是跨域跟进的问题。因为在不同国家地区的专利局,对AI技术审查都有不同的规定。美国USPTO除外,中国国知局、欧洲IPO、以及日本JPO,对于AI技术审查都有专门的规格。
刘芳指出在AI创新成果专利化的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客体审查的问题。如果有10个申请案其中5个不通过,那应该有3个案子都是因为客体的问题,通常是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2款的规定[1]。就现在国内审查标准来说,针对如果纯粹是一个模型,即违反第2条2款的规定,不为保护的目标。刘芳表示,如果是一个训练的方法,仍有可能通过审查,如果是一个模型应用的话,也有可能通过,但不是所有的应用都会通过第2条2款。
在创造性的审查上,刘芳表示AI领域与别的技术领域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差异,主要是依据专利法22条。她表示如果要顺利通过,最好是把应用场景多一点铺陈。另外,在技术充分揭露的部分 (专利法26条3、4款),中国的规定与许多专利局包括WIPO是一致的。
整体挑战
在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专利申请量遽增的情况下,有关可专利性、创造性、以及有效保护等实务问题也日见突显;在全面加大创新保护力度的环境下,自2020年起,中国最高院陆续推出一些司法解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亦进一步修改,其中一些内容适应新兴技术专利保护特点的需求,从体系上快速完善改进,发挥或提高专利制度对于新兴技术发展的价值贡献。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创新成果专利化,因其技术的特点、各国审查规则不同,也委实需专利师 (专利代理师) 具有特定技术挖掘、分析撰写、布局策略的专业能力;以上诚乃是机遇与挑战,实值吾人关切与讨论。
刘芳指出不仅专利申请面临挑战,专利审查也是如此。因为AI技术与半导技术一样有摩尔定律,一样有生命周期,因此申请人希望审查要快。但AI是新的技术、发展中的技术,审查人员面对大量的「新」技术申请,要快速了解、学习吸收也是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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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淑莲 |
现任: |
北美智权报主编 |
学历: |
(台湾)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
经历: |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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