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WIPI报告中有关工业设计的部分,以各种统计数据来说明及解析全球的设计申请活动、居民及非居民申请与本土及海外市场的保护、最常申请类别等议题,希望能提供给本土厂商及专利业界在准备申请设计专利保护参考。
※本文摘录自[从2018年度WIPI统计报告检视全球工业设计申请活动及发展趋势]
2018年12月3日WIPO发布了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WIPI)年度报告,说明在全球经济稳健增长的背景下,2017年全球知识产权申请活动创下新记录。专利申请量达到317万件,比2016年成长5.8%;商标申请总数为1239万件,比2016年成长26.8%;工业设计申请活动超过124万个。
全球的工业设计申请总量的统计与分析
2017年全球估计有945,100件设计申请,这些申请包含的设计数量总共有124万个。不过,无法计算出有意义的成长率,因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在2017年改变了其计算方法,2016年及之前的数据为专利及外观设计申请受理量,2017年只计算已支付申请费的专利及外观设计申请[1]。
2017年,CNIPA收到的设计申请包含628,658个设计,占全球总量的50.6%,其次是EUIPO(欧盟)的111,021个,第三是韩国的67,357个。排名前20名IP主管局收到的设计数量占全球所有申请设计量的92.3%。由于前面提到的中国的计算方式改变,CNIPA在2017年的年成长率无法计算,其余19个主管局中,13个申请设计量成长了,其中6个的成长率达到两位数(见表1)[2]。相较之下,德国减少18.5%、法国减少17.8%和摩洛哥减少12.5%。
表1:2017年全球排名前10名的国家及区域的设计申请数量
居民与非居民的设计申请
「居民申请」是指申请案中第一申请人向居住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或代理申请,居民申请的设计占2017年全球总设计数量的83.7%,该比例得益于中国居民的设计申请之97.2%高比例。在前20名知识产权局中,只有加拿大的12.5%、瑞士的32.9%和澳大利亚的37%较低。
表2:2017年前20名主管局的居民与非居民的申请设计数量[3]
「非居民(non-resident)」申请是指申请案中第一申请人向其未定居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知识产权局提出设计申请或代理申请。这与海外申请(application abroad)不同,后者是由指定国或辖区的居民向另一国或辖区的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请。例如:居住在法国的申请人向JPO提交的申请,以法国的观点认为是法国的「海外申请」。
非居民申请占全球设计申请总量的16.3%,占设计注册总量的19.0%,远低于专利的非居民比重(申请29%)[4],这数据显示出企业在国外市场上使用设计保护的比例较低。不过,瑞士非居民申请的百分比为67.1%、美国是48.6%、EUIPO有32.3%、澳洲为63%及加拿大87.5%。
表3:2016-2017年居民和非居民申请设计对前20名主管局成长率的贡献[5]
设计总数的计算方式
一些主管局允许一设计申请中包含多个相同商品之设计,例如:中国的多设计合案申请(如图1)及美国的一申请案多实施例(如图2);有些主管局允许一设计申请中包含多个同一类别的设计,例如:EUIPO及WIPO的一申请案多设计制度(如图3所示)。为了获得各主管局申请归档系统的差异,需要比较各自的申请和注册设计数量。
在一些区域性主管局(例如:EUIPO)提交申请的一设计相当于在其对应的成员国提交申请对应的多倍数设计,称为等效设计数量(equivalent design count)。亦即,计算有17个成员国的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OIP)的三个成员国和EUIPO的28个成员国的等效设计数量,就是将每一设计乘以对应的成员国数量。
图1: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多设计合案申请
图2:Marking Modem公司2017年申请核准的设计专利
图3:Nissan公司2017年申请核准的设计专利
等效设计数量的消长分析
在2017年来自中国申请人的等效设计数量最多,将近858,000个。其次是居住在德国的申请人有676,139个设计,美国申请人有353,707个设计和意大利的304,664个设计。在等效设计数量排名前20名的原属国中,有17个原属国海外申请的占总数的79%至98%。
在前十大原属国中等效设计数量增加幅度最大的是日本,增加16.2%,其次是瑞士增加了11.3%和美国增加10.4%。欧洲国家在前20名原属国占了13名,其次是亚洲,而大洋洲和北美各有一个(见表4)。
表4:2017年前20名原属国的等效设计数量[6]
在2017年海外申请的等效设计数量,来自德国的申请人申请有615,045个设计,来自美国的有330,139个,意大利的有266,177个。在海外申请的等效设计的十大原属国中,来自中国的申请人成长了54.9%,来自日本的成长20.5%,来自美国的成长11.5%和瑞士成长11.3%。
1883年以来的设计申请趋势分析
1883年至1950年代初期,日本主管局(JPO)和USPTO平均申请数量相近,很少超过10,000件。从1950年代到1990年代末,JPO每年收到的设计申请数量已大幅增加,大约达到50,000件。CNIPA于1985年开始接受设计申请,这些年获得前所未有的成长,从1985年的640件增加到2013年的66万件。2004年,韩国的设计申请量超过日本,从那时起一直保持在第二名。2012年起,USPTO排名第三,JPO排名第4,排名第五的是2003年开始接收设计申请的EUIPO。
表5:1883年-2017年前五大主管局的工业设计申请趋势[7]
全球工业设计注册量的成长
2017年全球估算有711,400件设计注册年成长率为0.8%,2016年反而下降3.5%。2017年的成长主要是由于英国主管局公布的注册数量大幅增加,注册了17,195件申请,比前一年增加了一倍多。
表6:2004年-2017年全球工业设计注册趋势[8]
2017年注册申请中大约有985,900个设计,比2016年成长1.5%。中国的CNIPA的设计数量几乎占全球注册申请总数的45%,前20个主管局的数量占总数的91%。在这些主管局中有12个是成长的,包括英国成长了102.7%、印度成长了39%、西班牙成长27.6%和瑞士成长19%(见表3及表4)。
不同收入群组及地理区域的申请数量
2017年,所有中高收入国家的主管局收到设计申请的数量占全球设计总量的59.1%(见表7),中国占这一份额的绝大部分,其他中上等收入国家仅占全球总量的8.5%。高收入国家的合计份额为36.8%。中低收入国家的IP主管局占总数的3.9%,而低收入国家的IP主管局仅占0.3%。
表7:2007年和2017年不同收入群组的设计申请数量[9]
以地理区域的划分比较2007年与2017年设计申请活动的消长,所有地理区域在2007年至2017年间的平均年成长率都呈现正成长,其中亚洲的6.9%和北美的4.8%成长幅度最大(见表8)。
表8--2007年和2017年不同区域的设计申请数量[10]
依GDP和人口数评估的居民设计数量
以有关人口、研发支出费用、GDP和其他的变量来检视工业设计活动,这些数据通常被称为「设计活动强度」指标。2017年,每1000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毛额(GDP)的居民设计总数,韩国居首位是3,265个设计,其次是中国的2,878个设计和土耳其的1,938个设计。
2017年每百万人口居民设计人数最多的国家是韩国的1,174人位居第一,其次是德国的739人和意大利的636人。与2007年的相比较,2017年中国的441人和西班牙的543人的比率大幅提升(见表9)。
表9:2007年和2017年前20原属国每百万人口居民申请设计人数[11]
家具和服装仍然是申请记录最多的类别
罗卡诺国际工业设计分类(LOC分类)包括32类的工业设计产品分类,2017年,占世界总量最大比例的类别仍然是家具类的10%、服装类的8.5%和包装和容器类的7.2%,这三个类别几乎占了申请设计总量的四分之一,其他行业顺序及占比见表10。
表10:2017年LOC分类中类别的申请设计数量[12]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将LOC的32个分类归纳为12个行业领域(见表11)。在前10个主管局总设计数量中至少有1/3集中在前三个行业,然而这三个行业会因不同国家而异(见表12)。例如:广告、家具和家庭用品及纺织品和配件三类占法国设计总数的71.4%,而俄罗斯的前三大行业是休闲和教育、包装和运输。
表11:OECD的12行业领域与LOC32个分类的对应表
表12:2017年前10名知识产权局前三行业占申请设计的比例 [13]
在排名前10的原属国中,大多数的设计申请都是集中在前三大行业,居住在瑞士的申请人集中在前三行业占有70.1%,意大利的也有67.7%。纺织品和配件行业在十大原属国中的九个位居前三大行业之列,而其中六国将家具和家庭用品列入前三大行业。
表13:2017年前10名原属国前三行业占申请设计的比例[14]
中国约有146万件有效的工业设计注册
有效的(In force)是指目前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要保持有效,才能获得保护。在大多数的司法管辖区,工业设计的保护期限通常是15年,但是有部分差异。
2017年全球有375万件有效的工业设计注册,相较于2016年成长5%。中国有效的注册设计数量增加105,504件,达到146万件,占全球总数的38.9%。紧随其后的是韩国的339,350件、美国321,314件、日本的254,060件和EUIPO的210,605件(见表14)。
表14:2017年有效注册设计数量的前20名主管局[15]
德国申请人依然是海牙体系最大宗的使用者
海牙体系提供了一种在国际上请求工业设计保护的有利方式,一申请案最多可包含同一大类不同产品的100个设计(如图4),亦可指定多个成员国。2017年,海牙体系收到5,213件国际申请,相较于2016年下降了6.3%。这些申请包含19,429个设计,年成长率为3.8%,是连续11年的成长。
图4:德国BMW公司汽车零组件的海牙国际申请
居住在德国的申请人仍然是海牙体系最大宗的使用者,一共申请了4,261个设计(见表15),其次是瑞士的2,935个设计、韩国居民申请1,742个设计、美国居民申请1,661个设计和法国居民申请1,396个设计。这五原属国的设计数量均大幅增加,合计占总数的61.7%。其中美国成长17.8%、法国成长15.2%、瑞士成长14.9%和德国成长8.8%,但是韩国减少7.4%。
表15:2017年国际申请设计前10名原属国及设计数量
结语
2017年全球设计申请活动稳定发展,亚洲排名第一,亚洲各主管局占全球设计申请总量的67.9%,其次是欧洲各主管局的24.4%、北美的4.2%、非洲的1.5%、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1.2%以及大洋洲的0.7%(参见表8)。在亚洲的中国主管局受理628,658个设计贡献度最大,然而,全球设计活动强度的评比,韩国拔得头筹,每1000亿美元GDP的居民设计总数,韩国的3,265个设计居首位;以每百万人口居民设计人数评比,韩国的1,174人位居全球第一。
我们检视五大局的统计年报中相关的信息,还是可以看出2017年工业设计申请活动的趋势。在排名前20的主管局中,除了韩国、德国、法国及摩洛哥的设计申请数量减少,其他的13个主管局都有成长,EUIPO、日本及美国等7国是小幅成长,英国、瑞士和西班牙等6国的设计申请大幅成长[16]。虽然WIPO无法比对中国主管局所提供的数据,不过,从中国CNIPA规划发展局的「外观设计专利2017简要统计数据」可得知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62.9万件,成长率为2.4%(如图5)。
图5:2017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统计数据
备注:
- 2018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出版的「专利统计年报2017」中说明,自2017 年1 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统计数据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对专利申请量进行公开,不再公开专利受理量。为保证数据的延续性,本年报在公开2017 年专利申请量的同时,对2016 年及以前的专利受理量数据进行了保留。自2018 年8 月28 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用新的英文简称“CNIPA”。
- 本文中所有列表中的数据及数据来源自WIPO; WIPO Statistics Database, September 2018。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49页的工业设计统计表-- Figure C10。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37-38页的专利统计表-- Figure A2, A4。
- .. indicates not available. Note: * China’s 2017 data are not comparable with its previous year’s data due to the new way in which the IP office of China counts its applications data. Prior to 2017, it included all applications received; however, starting in 2017, China’s application count data include only those applications for which the office has received the necessary application fees. For this reason, it is not possible to report China’s 2017 growth rate. This figure shows total growth in application design counts, broken down by the respective contributions of resident and non-resident filings. For example, total design counts in Italy grew by 14.2%, with resident applicants contributing 8.1 percentage points to this overall growth. Source: WIPO Statistics Database, September 2018。
- .. indicates not available. Source:Figure C17. Note: * China’s 2017 data are not comparable with its previous year’s data due to the new way in which the IP office of China counts its applications data. Prior to 2017, it included all applications received; however, starting in 2017, China’s application count data include only those applications for which the office has received the necessary application fees. For this reason, it is not possible to report China’s 2017 growth rate (see the data description section for further details). The origin of an industrial design application is determined by the residence of the first named applicant. An application filed at a regional office is considered to be a resident filing if the applicant is a resident of one of that office’s member states. See the glossary for the definition of equivalent application and design count. Source: WIPO Statistics Database, September 2018。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49页的工业设计统计表-- Figure C9。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46野的工业设计统计表- Figure -C4。全球总数是WIPO估算的数量,使用包含147个知识产权局的数据。这些总数包括国家和区域知识产权局为直接提交的申请以及透过海牙体系收到的指定(如适用)公布的注册记数量。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48页的工业设计统计表- Figure -C7。
- 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数据报告方法的变化对长期平均成长率的影响有限,提供2007- 2017年平均成长率的比对。按地理区域划分的总数是WIPO使用包含151个知识产权局的数据估算的。 每个地区包括地知识产权局有:非洲(29),亚洲(41),欧洲(46),拉丁美洲和加勒比(28),北美(2)和大洋洲(5)。数据源:WIPO统计数据库,2018年9月。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57页的工业设计统计表, —Figure C26。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57页的的工业设计统计表—Figure C22。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57页的的工业设计统计表-—Figure C23。
- 参见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指针年度报告中第158页的工业设计统计表—Figure C24。
- .. indicates not available. Source:Figure C27. Note: EUIPO is the 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Data refer to the number of industrial design registrations in force and not the number of designs contained in registrations in force. Registrations in force data are not available for France and Italy. Source: WIPO Statistics Database, September 2018。
- 小幅成长的国家还包含土耳其,印度、澳洲与加拿大,大幅成长的国家还包含有意大利的14.2%、伊朗的12.5%及俄罗斯的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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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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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叶雪美(Sherry H.M. Yeh) |
学历: |
台湾世新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
台湾成功大学工业设计系学士 |
经历: |
台湾「智慧财产局」专利一组 简任专利高级审查官 台湾中央标准局新式样专利主任审查员(75-76)
台湾中央标准局专利审查委员(80-89)
台湾科技大学 专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
著作: |
《美国设计专利侵害认定相关问题研究-兼论我国新式样专利侵害认定问题》,2004。
《设计专利申请实务-台湾及美国专利申请策略》,元照出版公司,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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