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8期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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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下区块链应用法律风险
蔡毓华/信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价值拓展中心 法律研究员

面对新冠肺炎肆虐当下,企业推动数位转型已是必然。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弱中心化、难窜改、快速交易清算以及透明易稽核等特性,确实可填补现实交易链中断的难题。然而,企业实行区块链技术的过程中,也必须就相关的潜在风险施加相当注意,透过积极管理风险作法构筑数字信任,形塑成功的数字转型,以避免风险管理不当而带来的声誉减损、营运损失,进而衍生营运危机。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爆发,致使各国纷纷采取社交距离控制措施抑制病毒[1],与此同时,意外加速了企业数字转型的脚步。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经济潜力也于此时再次显现并被强调。作为比特币的基础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弱中心化、难窜改、快速交易清算以及透明易稽核等特色[2]。在面对新冠肺炎所引发的交易活动中断问题,世界经济论坛指出,区块链技术将可协助纸本数字化,通过数字方式,优化供应链流程进行可视化管理[3];确保供货商营业秘密安全,由供货商于其所有之区块链节点上审核数据共享权限,并安全地进行数据传输[4];鼓励供货商利用数据共享方式营利,建立融资生态系统[5]。虽然区块链技术无法解决病毒问题,但是,却能有效协助填补疫情肆虐当下所需要的交易与业务活动缺口。

只是,以区块链技术取代传统物理实体手段,是否真的如世界经济论坛所言,可做为未来企业克服因疫情而受影响的交易活动解方?因为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字转型的当下,首要关键仍是确保业务核心-「交易活动之可信任性」。先建立信任,通过因特网所串连的业务工具和策略才可能成功。[6]是以,采用区块链当以构筑数字信任为前提,就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字转型所生之风险杜渐防微,避免操作上或技术上问题带来营运与声誉风险。

观察企业采用区块链技术运用所涉者,主要以数据数字化为基础,通过分布式结构与共识机制管理,进而达成数据传输、数据共享,并衍生数字资产、智能合约等应用。在此过程之中的法律风险,参考国际上就区块链风险管理的概念,大致上可区分为标准风险、价值移转风险以及智能合约风险[7]三类。

区块链技术之三大法律风险

所谓标准风险,乃采用区块链技术者一般可能面临之共通性风险,包含网络安全、操作危险、合规问题等。首先,网络安全风险涵盖实现公有区块链技术所需的非对称密码系统密钥[8],如因安全漏洞给予黑客攻击机会[9]导致密钥灭失,将为企业及用户带来损失;操作风险则是指操作断点,分别有技术错误及人为错误。技术错误系因因特网、设备不良(或缺失)致使业务延迟,又或是系统维护错误造成业务中断。人为错误则包含如员工、代理商技术操作或控制不当致使失败和损失,触发客户和投资者的赔偿责任问题;至于合规问题则是指企业于采用区块链技术时,宜就技术之外部法规环境不确定性加以考虑,包含未来是否可能有监管反弹风险,即早建立对应措施避免违法。

其次,价值移转风险则是指数据传输过程所生之风险,换言之,是指不同区块链系统之间进行数字资产、数据交换的可能衍生的风险。由于区块链技术弱中心化、难窜改特性,可由不同节点共同验证数字资产,适度填补了数字资产在交易上难确知其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被重复交易等困局。然而新技术的应用却也带来新兴风险,而需要就数字资产此类数字化数据交换过程的互操作性、数据完整正确性等施加相当注意;另方面,价值移转过程在数据传输上,除可能涉及隐私外,也可能涉及营业秘密保护法问题,各节点虽以哈希值进行储存,不会显示其内容,但是某些诠释资料(metadata,或又称后设数据)可能可供节点参与者使用,透过诠释数据所显示之活动类型以及公钥地址的监视,或许能从中推断相关参与者的活动[10],造成营业秘密受他人窥探。

最后有关于智能合约风险部分,涉及企业以智能合约进行契约自动化执行。在自动化执行的流程中,必须保证执行程序上无人可干预。也就是原则上,程序一经布署于区块链上,即需要确保契约内容无法被更改。此无法更改的不变性在面对诈欺、程序错误时,如无建立配套可能会形成契约风险。另外,亦应注意智能合约应用也可能受到现实情形限制,如果是无法明确定义的法律条款,像是相当合理期间此类不确定法律概念,则会因为无法预先定义参数而难以实现,造成民法上契约无法履行的问题。

综上所述,面对新冠肺炎肆虐当下,企业推动数位转型已是必然。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弱中心化、难窜改、快速交易清算以及透明易稽核等特性,确实可填补现实交易链中断的难题。然而,企业实行区块链技术的过程中,也必须就相关的潜在风险施加相当注意,透过积极管理风险作法构筑数字信任,形塑成功的数字转型,以避免风险管理不当而带来的声誉减损、营运损失,进而衍生营运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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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作者: 蔡毓华
现任: 信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价值拓展中心法律研究员
经历: 信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价值拓展中心法律研究员
学历: 世新大学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所毕业
专长: 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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