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期
2023 年 10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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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国际数位领导地位:美国数字政策竞争力分析
苏翰扬/产业分析师

当前各国积极发展网络政策与数字经济,科技治理与法规成为竞争力的来源之一,欧盟、美国、中国大陆、东南亚各国都积极发展自己的数字政策,并以此作为与其他国家开展数字外交与国际合作的基础。举例而言,新加坡政府则持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计划(SMEs Go Digital)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协助、转型咨询协助;并建立23个产业数字转型蓝图,推动数字经济生态系。德国则在2020年规划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投资补贴,搭配中小企业素养中心提升中小企业数字能力。


图片来源 : 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拜登政府急需完整数字政策重拾国际竞争力

根据美国智库信息科技与创新基金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ITIF)指出,相较于欧盟与中国大陆,美国更需要一套自己的数字政策机制,虽然在1990年代网络发展迅速下,美国的数字政策一度蓬勃发展,但后来被欧盟超车,因此,当前美国需要一套科技治理政策,作为科技业管理与发展数字外交的基础。整体而言,美国的数字外交政策可区分为几个时期。

一、蓬勃发展期
美国在 20 世纪 90 年代通过采取宽松、支持创新的监管制度以管理关键政策问题,成为数字政策的全球领导者,早期的网络经济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美国民主和自由的价值观之上,成为美国新的、重要的软实力来源。此外,许多世界上最成功的数字公司都来自美国——Google、苹果、微软、亚马逊、Meta等业者几乎成为美国数字竞争力代言人,这些企业为美国经济与竞争力带来了巨大效益。看到美国业者的成功典范,欧洲与亚洲其他国家亦纷纷效仿建立类似的制度,然而,这些模仿与取经反而进一步巩固美国在数字领域的领导地位。

当时称为「Section 230」的法规成为创新来源,「Section 230」使得各种依赖用户生成内容的商业模式成为可能,包括知识共享网站、在线市场、社交媒体平台、托管产品和业务评论的网站、带有部分评论的网站等等。透过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从而降低法律成本,「Section 230」使这些商业模式更容易运作,促进这些领域的创新和竞争,最终使消费者受益。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在制定在线中介责任方法方面较早采取行动,使其在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中具备竞争优势,从而制定全球规范,这也反映在许多其他国家后来采取的类似方法中,例如日本、墨西哥,与加拿大。

二、式微衰退期
然而,自 2000 年代末以来,数字政策的论调发生变化,许多政策制定者、游说人士与专家认为数字技术和公司是一个需要受到严格监管的议题,达康泡沫发生后,这些检讨性政策讨开始着重于反对推动美国经济的技术创新,同时批判曾经代表美国成功的大型科技公司。这些理念不仅在美国的政策讨论中,而且也在全球散播开来,影响各国的科技法规,这些法规透过对数字公司展开技术发展与创新的限制,同时也影响学研机构与新创的成长,又损害美国的经济领导地位。

这种冲击的部分原因是美国政府未能优先考虑数字政策问题,美国已经失去曾经的数字政策最重要领导者的地位。在民主国家中,欧盟已取代美国成为标准制定者,透过其在隐私、竞争和新兴技术等问题上的政策制定,成为民主国家的数字政策标准,GDPR、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人工智能法案都是欧盟所提出,且对美国科技业带来不小影响。同时,美国的空窗期也让中国科技业者得以填补,2010年后的中国网络与科技业者快速发展并在全球攻城略池,志在成为科技标准制定者,这些都让美国需要耗费更大力气来拿回过去在数字领域的主控权,

欧盟与中国大陆在数字领域的崛起

网络的地缘政治拉出美、欧、中三大强权的较量,三者做法都有所差异。以欧盟为例,欧洲的数字政策方针虽然与美国和其他民主国家有部分共同价值观,但与美国的做法有所不同。美国的做法是以最少的监管为标志支持创新,这使得美国公司成为数字领域的领导者,并提高了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欧洲则采取预防措施,其特点是过度监管和对新技术的怀疑,这限制业者的创新和成长,此外,美国的政策基于言论自由的传统,鼓励竞争,而欧盟的反垄断做法是基于保护竞争对手。以GDPR为例,GDPR 中值得注意的项目包括用户使用、移植、删除或调整其数据的权利,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职责包括执行数字影响评估、取得用户的同意以处理其个人数据,以及在数据受到损害时通知用户,此外,GDPR 还要求数据收集实践的透明度、数据最小化(收集的数据不超过满足特定需求所需的数据)。

正如美国能够利用其数字政策领导力来传播美国和民主价值观一样,专制国家也已将数字政策作为实现其目标的手段,随着许多民主国家在数字政策中放弃全球合作并转向数字保护主义,中国和俄罗斯对各自的势力范围施加更多的控制。与此同时,美国及其盟国却忽视了对这一日益严重的威胁做出适当的反应,西方民主的数字政策优先考虑言论自由、个人隐私和个人在线自由,但中国和俄罗斯采取相反的做法:数字威权主义,其特点是审查、监视和国家控制。举例而言,中国透过缜密的网络体系来大规模监控收集有关人民行为的数据,使用人工智能算法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和排名,并为每个人民分配一个社会分数,以确定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并奖励高分和低分惩罚。

此外,2023年第一季,中国网络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关闭4,200个网站,从App商店下架了55个应用程序,并明令2,200个网站的管理员纠正其内容的违规行为,例如提供未经授权的新闻内容和内容、或是未能阻止「有害内容」的传播。政府还删除传播错误信息或政治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个人账户,并封锁许多允许中国居民访问违禁内容的VPN。整体而言,这些政府行为建造该国的「网络长城」,将中国网络与全球网络隔离开来。俄罗斯也有类似作为,该国在2012 年建立一份网络黑名单,该名单允许该国媒体监管机构 Roskomnadzor 以任何理由屏蔽任何网站;该名单包括独立新闻网站和政治反对派领导人运营的网站。同时,俄罗斯反恐法要求 IT 公司将所有用户通讯的副本保留六个月,将通讯数据保留三年,公司必须根据要求将这些数据移交给当局。

美国的下一步:拜登与继任政府如何重拾数字竞争力?

面对严峻的局势,美国智库信息科技与创新基金会提出了几大建议,透过相关做法来让美国重新站上数字经济舞台。

  1. 美国政府应该在影响美国企业和劳动的数字政策做出回应,包括欧盟等盟友的主张与政策,例如在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人工智能法案等面法规部分与欧盟协商,如果欧盟坚持限制美国公司处理欧洲人民的数据,美国政府应该做出同样的响应,针对欧盟公司持有的美国人数据制定对应作法。白宫应将美国在数字政策方面的全球领导地位作为首要任务,扩大拜登政府所宣称「恢复美国全球地位」的使命
  2. 美国应寻找一些希望提高在全球数字竞争力并成为领导者的中小型国家,例如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与吉尔吉斯等中亚或中东欧国家,这些国家迫切需要有关如何推动当地数字创新的作法与借镜,而美国应该扮演这个角色,双方合作推进有利于创新、有利于民主的数位政策。
  3. 国家标准暨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应发挥更大的影响力,例如推广其信息安全框架与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作为标竿实务做法,促使其他国家的公司采用并让他国政府效仿。同时,美国国务院应在全球推广针对数字政策方面采取的支持创新的做法,并解释为什么该做法是能让其他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成功关键。
  4. 美国政府应建立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数字政策问题的论坛,特别是在拥有许多相同价值观的民主国家之间,这样的论坛应该制定一套自愿、基于共识的准则,供科技公司或数字媒体业者在主持在线政治言论时遵循,同时避免基于保护主义而形成的各种措施影响言论自由。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应与美国的盟友合作制定促进跨境数据流动的协议与措施,例如正在重新谈判的欧盟-美国数据隐私协议(EU-U.S. Data Priv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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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作者: 苏翰扬
现任: 产业分析师
学历: 台湾中正大学企研所
专长: 产业分析与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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