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传统商标的形式是以文字、图样或是图文结合之方式呈现,但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营销手法的不断创新,为让消费者对于商品服务有不同的体验及感受,商业市场发展出不同类型之非传统商标,如动态商标、位置商标、气味商标、味觉商标、以及本文将介绍之触摸商标。
触摸商标顾名思义就是商品本身或其包装表面之触感具识别性,消费者可藉由触摸该表面分辨商品来源。
然综观全球,成功取得核准注册之触摸商标尚处少数,因大多数申请商标所声称之触感,常见于市场上之商品或其包装,被审查员视为装饰效果,抑或具功能性,而不具识别性,消费者无法经由触碰表面识别来源;然不具显著性之商标,可透过后天在当地市场上长期广泛使用以取得识别性,所以通常会建议申请人提出实际使用证据,以证实该触摸商标已取得后天识别性。
国际上取得触摸商标核准注册之案例有限,在此举两例在美国近几年取得核准注册之触摸商标,该两例皆为针对葡萄酒瓶套材质所注册之商标(如表一)。注册号3155702之触摸商标于2006年核准通过,商标权人指定其瓶身上的天鹅绒外套为商标保护所在;于2010年核准之注册号3896100商标则是针对其瓶身上的皮革外套触感申请商标保护。
触摸商标有别于一般图文商标,并非由视觉感知,故无法以图文客观表示其触觉特性,不同国家对此有不同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前务必先厘清当地法令。
美国 |
申请人可于商标申请之际以图像呈现请求保护之目标位置,或是此材质之视觉观感(如表一)。 |
德国 |
根据德国商标法第8条第1项规定:「依第3条所定有资格被保护为商标的标志,若不能用图文表示者,不得准予注册。」实务上于2001年在德国提出申请注册之触摸商标(申请号:301471088),申请人仅用文字辅以图标(如表二)简易描述该商标为触摸商标,及所提供之三张图示为其触觉设计,但未针对其主张之触觉特性的材质及特征作进一步图文说明,故被官方审定因不符合德国商标法第8条第1项规定而不准予注册。 |
表一
国别:美国
注册号:3155702
注册日:2006年10月17日
类别:33 |
国别:美国
注册号:3896100
注册日:2010年12月28日
类别: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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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国别:德国
申请号:30147108
申请日:2001年08月08日
类别:09,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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