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允许贩卖电子烟相关产品,而电子烟液体中的成分非常多元。美国的AK Futures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子烟液体,含有一种从工业大麻提取的delta-8四氢大麻酚成分,并设计了「Cake」系列商标。2021年其发现有其他公司销售Cake系列的仿冒品,故提出侵权诉讼。但被告主张,原告的产品是非法产品,故无法取得商标权益。第九巡回法院在2022年5月判决,原告的产品很有可能合法,故维持一审的初步禁制令。
图片来源:Wikipedia
美国2018年工业大麻合法化
美国国会在2018年通过了《2018年农业法案》(Farm Act),将持有、种植工业大麻(Hemp,又称汉麻)合法化。工业大麻和大麻(Marijuana)都属于「大麻属」下面的「sativa种」(Cannabis sativa L.),但两者难以区分。
《2018年农业法案》以植物中含有的delta-9四氢大麻酚(简称delta-9 THC)的量作为区分,其规定所谓的工业大麻,指任何在「大麻属sativa种」下的任何植物,只要其 delta-9 THC 浓度不超过以干重计 0.3% 以上即属之[1]。
传统大麻主要产生迷幻麻醉效果的成分是delta-9 THC。而delta-8四氢大麻酚(简称delta-8 THC)也是一种从工业大麻和大麻中提取的成分。delta-8 THC和delta-9 THC同样具有精神活性,会让人产生兴奋感,但delta-8 THC效力要低得多[2]。美国FDA指出,在大麻属植物中delta-8 THC的量不多,因此浓缩的delta-8 THC通常来自于工业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转化而来[3]。
不过,因《2018年农业法案》没有提到任何关于delta-8 THC的问题,因而产生了争议。
AK Futures公司的电子烟液体含有delta-8 THC
本案原告AK Futures公司,是一家电子烟制造商。其对所生产的delta-8四氢大麻酚(简称delta-8 THC)的电子烟产品,注册了「Cake」的系列商标。
AK Futures公司生产含有delta-8 THC的调味电子烟液体,将其描述为「一种工业大麻衍生产品,其精神活性 delta-9 THC化合物的含量低于0.3%」。据该公司称,其产品带有一个二维码,可以验证「电子液体中THC的百分比(小于 0.3%)」[4]。
AK Futures公司设计Cake商标并申请注册
2020年10月,AK Futures公司设计了一个蛋糕logo图,大致是一个二层蛋糕图,中间有一个大大的C字,以营销自家的delta-8 THC产品。该公司将这个蛋糕图向美国著作权局申请注册,另外也向专利商标局申请6个商标,其中2个申请案是使用这个蛋糕图,另外4个申请案则是只有「Cake」的文字商标。
表一、AK Futures申请中的商标
图形商标 |
文字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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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美国专利商标局
这些商标申请案,指定使用于电子烟液体、盛装烟液的烟弹(Cartridge)和输送系统。Cake名称和蛋糕的logo图出现在这些设备的包装上。AK Futures公司宣称,其Cake系列产品非常畅销,在九个月内就创造6千万美元获利[5]。
被告Boyd Street公司销售Cake系列仿冒品
本案被告Boyd Street公司,是洛杉矶市中心的一家烟制品批发商。AK Futures在2021年夏天得知,Boyd Street公司销售仿冒的Cake系列的电子烟相关产品。但Boyd Street并非AK Futures公司授权的经销商。因此,AK Futures公司派出调查员,去Boyd Street商店购买了争议产品,确实发现被告店内卖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包装高度近似,但也有一些不同,故认定为仿冒品[6]。
图一、Cake系列产品的照片
图片来源:https://hemplivingwholesale.com/shop/cake-delta-8-disposable-1-5g-device-strawberry-sour-diesel-5pk-display-msrp-44-95
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下达初步禁制令
AK Futures公司在加州中区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构成侵害著作权、违反联邦不公平竞争法、联邦商标法中未注册商标保护之不实标示(15 U.S.C. § 1125(a)),并请求法院下达初步禁制令。地区法院同意下达禁制令,禁止被告生产、销售使用类似原告二商标的产品[7]。
Boyd Street对初步禁制令上诉到第九巡回法院
被告上诉的主要理由,是联邦法院禁止持有和销售delta-8 THC,故属违法产品,原告AK Futures公司无法对违法产品主张有效的商标权[8]。
原告AK Futures公司则主张,《2018年农业法案》已经将delta-8 THC合法化,因而,含有该成分的产品也是合法的[9]。
未注册商标必须属合法使用才有优先权
本案中,原告AK Futures公司的6个商标尚在申请中,属于未注册商标。但美国联邦商标法第1125条(a)可保护未注册商标。原告必须证明,对未注册商拥有有效的、受保护的商标权益,而要拥有未注册商标之权益,原告必须是第一个在商业上使用该标志之人,且该使用必须合法[10]。
本案的关键在于,原告AK Futures公司的使用该未注册商标示是否合法?必须是合法的商业上使用,才会取得商标的优先性权利(priority)[11]。
第九巡回法院认为《农业法案》法条未禁止delta-8 THC产品
首先,法院从2018年《农业法案》的条文看起。该法很明确的将「工业大麻」,从《管制物质法》(Controlled Substance Acts)中的「大麻」定义中移除。同样地,虽然「四氢大麻酚」(TCH)仍列在受管制的清单中,但「工业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已经被排除[12]。
原告、被告双方,对于《农业法案》中「工业大麻」(hemp)的定义有所争执。故先看法条中(7 U.S.C. § 1639o(1))完整的定义:
「所谓『工业大麻』(hemp),是指植物 Cannabis sativa L.和该植物的任何部分,包括其种子和所有(all)衍生物、提取物、大麻素、异构体、酸、盐和异构体的盐,无论是否生长,其delta -9 THC浓度不超过干重的 0.3%。[13]」
原告AK Futures主张,从该条文定义下,工业大麻的定义包括其delta-8 THC 产品,只要它们含有不超过 0.3%的delta-9 THC。
第九巡回法院支持这个解释。因为,从该条文来看,工业大麻的定义适用于所有来自于大麻属植物的产品,只要其delta-9 THC含量不超过 0.3%,可称为衍生物、提取物、大麻素或类似的任何用语[14]。
第九巡回法院认为,从该条文定义的写法,区分受管制「大麻」和合法「工业大麻」的唯一指标是 delta-9 THC的浓度。此外,该定义不仅限于植物,还包括「所有(all)衍生物、提取物和大麻素」。法条中使用「全部」(all)这个字,范围很大,可延伸到所有下游产品和物质,只要它们的delta-9 THC浓度不超过法定标准[15]。
若AK Futures公司的宣称为真,则产品属合法
AK Futures公司的宣称,其delta-8 THC产品是「来自工业大麻」,含有「少于 0.3%」的delta-9 THC。而被告Boyd Street引用的FDA数据也将delta-8 THC 称为「大麻属植物自然产生的100多种大麻素之一」。第九巡回法院认为,按照AK Futures公司对产品的描述,该产品在联邦法下并无违法,固有资格受到商标保护[16]。
由于本案目前只是初步禁制令的上诉,并非进入实体审判进行事实调查,故只能先假设AK Futures公司的宣称是真的。但若后来进入审判后发现AK Futures公司的宣称不实,其产品含有超过0.3%的delta-9 THC,仍可能构成违法而不拥有商标权益[17]。
被告主张缉毒局认为delta-8 THC违法
被告Boyd Street公司则主张,delta-8 THC因为制造方法是从四氢大麻酚合成而来,故仍然属于受管制物质。其引述美国缉毒局(简称DEA)的执法规定认为,「所有合成衍生的四氢大麻酚仍然是附表I之受管制物质。」被告认为,delta-8 THC是「合成衍生的」,因为它必须从大麻植物中提取并透过制造过程进行提炼。其认为,delta-8 THC被缉毒局认为是一种合成大麻素,因为其乃经过浓缩和调味[18]。
第九巡回法院认为,法条的文字会大过行政机关的解释。因为从前述《农业法案》第1639o条的定义,其并没有以制造方法做区分。该条文适用于「所有」下由产品,只要其含有的delta-9 THC不超过0.3%[19]。
国会没有明确意图
被告第二个主张是,国会通过《农业法案》的目的,只是要将工业大麻合法化,并不是要将像 delta-8 THC这种潜在精神活性物质合法化。法院认为,这样的主张似乎是说,被合法化的仅有工业用途,不包括人类消费[20]。
但第九巡回法院认为,此「工业用途」限制并有出现在「工业大麻」定义中。而立法过程并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因此在解释上,不应认为国会有此种目的。 如果国会真的有此种目的,而发现自己立的法律出现漏洞,应该是国会自己在去修法,而非由法院作此种政策判断[2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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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Futures LLC v. Boyd Street Distro, LLC, 35 F.4th 682, 686 (9th Ci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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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ight Xiang, delta-8是什么?合法吗?跟THC和CBD是什么关系?,5 月19, 2021,北美投资机会和新闻,https://nai500.com/zh-hant/blog/2021/05/delta-8-%E5%90%88%E6%B3%95-thc-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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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Futures LLC v. Boyd Street Distro, LLC, 35 F.4th 682, 686 (9th Ci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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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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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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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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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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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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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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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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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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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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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S.C. § 1639o(1)(“The term “hemp” means the plant Cannabis sativa L. and any part of that plant, including the seeds thereof and all derivatives, extracts, cannabinoids, isomers, acids, salts, and salts of isomers, whether growing or not, with a delta-9 [THC] concentration of not more than 0.3 percent on a dry weight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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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Futures LLC v. Boyd Street Distro, LLC, 35 F.4th at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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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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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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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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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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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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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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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at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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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反映专家作者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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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杨智杰 |
现任: |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 教授 |
经历: |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所 副教授
真理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
学历: |
台湾大学法律系
中央大学产业经济所硕士
台湾大学法学博士 |
专长: |
知识产权、美国专利法、美国著作权法、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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