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此一产业议题已经持续发烧多年,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物联网的发展势必会引领高科技产业的方向,因此,物联网的专利议题更显重要。由于物联网所涵盖的产业范围相当广,从独立的设备、汽车产 业、消费性电子、行动通讯、供应链区块、制造业、能源、物流、医疗……等等,都属于物联网产业的一部分,因此,其专利议题也是相对的复杂。
美国Hogan Lovells US LLP合伙人Christian E. Mammen在世新大学4月份举行的【2016世新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会】中,以「物联网与专利法」为题,介绍了物联网专利所面临的挑战。
首先,Mammem从技术、功能及形态三方面出发,为物联网作出了定义。
- 技术:「一个网络实体对象的基础设施。」
- 功能:「基本上,物联网链接任何有网络开关控制之装置或有转换其他装置控制之装置。」
- 形态 - 电子装置之社群媒体:「社群媒体链接了人与人,而物联网则链接了各式装置。」
就以上物联网的定义,Mammem指出物联网的核心技术应包括传感器 (Sensor)、处理器 (Processor)、以及其他硬件、集线器、服务器、以及数据库(大数据)。
物联网之专利议题
其实,物联网的专利议题与其他产业的专利议题是类似的,只不过由于物联网涵盖许多产业范围,因此相对的复杂。Mammem提出的物联网专利议题包括:
- 平台
- 标准必要专利
- FRAND原则
- 授权
- 价值与专利丛林
- 非实施专利实体 (NPE)
(1) 物联网平台
辐射状系统 - 平台可以说是整个物联网的重心所在。Mammem指出传统的网络是集中式的网络,只有单一存取点:应用系统链接至网络,而用户也是链接至网络。而在物联网的时代,系统是辐射状的(如蜘蛛网般)。集中式的网络与辐射状的网络其控制中心的主轴是不一样的,因此值得注意辐射状特性专利 (spoke-specific patents)。
区块链 - Mammem表示区块链 (Blockchain) 在物联网中是个很重要的议题,现在已经有些公司开始建立区块链专利组合。
(2) 标准必要专利?
在通讯的领域中,标准是很重要的,因为一定要有共通的标准,才能让不同的设备及系统,达到相互沟通的目的。在通讯产业中标准十分重要,为了防止业者利用专利来绑架标准,因此有「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即被纳为业界标准的专利,便成为标准必要专利 (SEP),而专利权人即要以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来授权。
物联网很大的一部分是通讯技术,那物联网究竟需不需要「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如果需要「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当然也需要一个物联网标准制定组织,目前这一部分是欠缺的。如果不需要「标准必要专利」,则有2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形:一种是开放原始码,如此一来,物联网相对所需的IP会比较少,而权利金也会较低;另一种情况就是产业界巨人各自为王,但很难建立一个具有主导地位的单一平台,这时候权利金会偏高。
(3) 授权问题
前面提过,物联网是辐射状的系统,因此,专利授权的情况也是高度扩散的:同一件专利可能会面对多个可能的被投权人,像零组件制造商、原始设备制造商 (OEM)、消费者。这时候可以考虑专利池 (Patent Pool)的可能性或是标准授权(Standard Licenses)。
(4) 价值与专利丛林及(5) NPE
物联网的专利价值目前是没有什么标准计算公式的,因为物联网的市场很难计算。不过,目前已有不少NPE相中物联网的市场,也储存了许多策略性的专利。
专利装备竞赛
Mammem指出,于2011~2015年期间,厂商针对物联网产业已累积了不少专利。据市场分析报告估计,至2025年为止,物联网所产生之经济影响为每年2.7~6.2兆,庞大市场商机己引起不少厂商,甚至是NPE高度关注,像Interdigital便积存了大量物联网专利。另一方面,虽然市场竞争者对物联网技术发展作出重大投资,但在标准面却无甚进展,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什么物联网的标准成形。所以,物联网的专利战早晚 会发生,因此很多厂商都为此提早进行专利装备竞赛。
表1. 物联网专利授予数量 (2011~2015)
网络 |
计算 |
基础设施 |
其他 |
资源管理(无线):2194 |
资料提取:984 |
控制系统:980 |
电子商务:1088 |
通讯协议:1066 |
图像处理 : 671 |
路由器 : 893 |
居家安全 : 755 |
拓朴管理(无线):960 |
数据安全 : 628 |
传感器 : 277 |
医疗:735 |
拓朴管理(有线):716 |
数据加密 : 424 |
能源管理 : 236 |
交通:634 |
资源管理(有线):475 |
错误校正 : 224 |
|
警示系统:193 |
多任务方法:167 |
字符辨别 : 85 |
|
居家自动化:176 |
数据源:Christian E. Mammen简报数据
物联网之竞合
除了竞争,合作是拓展物联网产业的另一途径。在合作的情况下,可以发展出跨厂商语言的平台,以链接不同来源之产品。Mammen指出此阶段的竞争相当激烈,但一旦有明确的胜利者出现,市场即可汇整。
表2. 物联网联盟 AllSeen vs. OIC
AllSeen |
OIC |
以高通 (Qualcomm) 为首 |
以英特尔 (Intel) 为首 |
170+ 成员 |
约100成员 |
权利金给予有贡献者 |
拟无需成本 |
贡献者保有知识产权,但承诺不起诉其他成员 |
贡献者必须放弃知识产权 |
无授权 |
OIC成员及其附属公司享有RAND-Z授权 |
物联网专利诉讼
Mammen指出,在物联网区块链的部分,竞争对手已非常积极的在准备。像美国银行针对银行服务已取得15项区块链专利,并已提出20个附加申请。另一方面,由于物联网的产业已经有一段时间,因此NPE会开始针对领导产业之产品量身定制的专利组合主张权力。Mammen表示由不同技术组成之物联网提供了 NPE很多攻击点,必须谨慎以对。
作者: |
李淑莲 |
现任: |
北美智权报主编 |
学历: |
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 |
经历: |
半导体科技杂志(SST-Taiwan)总编辑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总编辑
日本电波新闻 (Dempa Shinbun) 驻海外记者
日经亚洲电子杂志 (台湾版)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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