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手機大廠宏達電(HTC ) 於5月中旬有3款手機EVO 4G LTE、 One X及Amaze 4G 於美國海關被扣,造成出貨延誤,消息一出,引起業界轟動。雖然這不是台灣廠商第一次因被判專利侵權、違反337條款而導致產品禁止進入美國市場,然而,由於HTC的品牌對台灣高科技產業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再加上HTC手機能否順利出貨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其下游零組件廠商的第2季業績,因此其後續發展備受各方矚目。雖然HTC在5月30日公佈了公司重大訊息,表示其「銷美所有產品皆符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的終判內容,並已順利進口。」然而,由於Apple與HTC已經同時就引起這次禁止進口令(Exclusion Order)的侵權案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CAFC)提出上訴,因此往後發展仍有待觀察。
'263專利標題名為「適用於連續傳輸數據之即時訊號處理系統」 (Real-time signal processing system for serially transmitted data),而HTC被控侵權的關鍵在於其即時應用程式介面 (Real-time Application Program Interface, Real-time API)。
ITC的行政法官對Apple'263專利中請求項1的「real-time API」解釋為一個「允許兩個或多個次系統進行即時互動的應用程式介面」,下圖一是Apple所提出的即時引擎(Real-time Engine)架構,解說了其「適用於連續傳輸數據之即時訊號處理系統」專利的運作架構。Apple的'263專利跟之前的引起業界恐慌的多點觸控專利一樣,是個專利保護範圍相當廣的專利,只要涉及即時數據傳輸(Real-time data transmission),即或多或少會踩到它的專利保護範圍,影響相當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