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既不是工廠也不是市場,產業流失的問題也日趨嚴重,而政府的每個部門又該如何因應?將智財綱領放到國際上比較,審案、流程、視野等都必須重新思考。 |
2013年歲末,在台灣大學法學院舉辦之「我國專利產業與爭端解決法制政策與國際化之檢討及展望研討會」,智財局王美花局長從各國智財戰略出發,談台灣的智財現況與挑戰。當中王局長比較了各國的智財戰略綱領,表示各國的智財戰略綱領其實大同小異,王局長認為其實智財局相當國際化,致力於瞭解其他國家的制度,對智財局的國際化佈局感到驕傲。但目前台灣面對一個嚴肅的問題在於,台灣既不是工廠也不是市場,產業流失的問題也日趨嚴重。從這問題切入,政府的每個部門該如何因應?智財局放到國際上,審案、流程、視野等都必須從這思惟重新思考。
首先王局長比較了日本(表一)、韓國、大陸的智財戰略,以日本的專利年報來說,有20幾個專責人員在做資訊收集的窗口。但是之後的彙整如何井然有序,而不是只有資料的集合,才是重點所在。
表一、日本智財戰略 |
2002年,小泉首相宣佈日本朝向「知的財產立國」政策,同年智慧財產基本法立法,其後推出具體之作法。 |
「智慧財產戰略」重點 |
回顧過去
- 加速專利審查
- 建立「智財法院」
- 強化邊境管制與反仿冒品對策
- 強化營業秘密保護
- 強化學研機構專利產出與管理
- 擴大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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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戰略
- 創造戰略
- 保護戰略
- 活用戰略
- 充實人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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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機制:
- 由內閣會議確立基本方針
- 設置「智慧財產戰略本部」專責推動
- 訂定「智慧財產推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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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未來(四大方向)
- 建構支援企業在海外業務活動的全球智財系統
- 確保特許廳充足審查人力
- 強化職務發明制度對專利研發之誘因
- 加強營業秘密之保護力度
- 加強技術國際標準化
- 強化產官學合作機能
- 培育具國際觀之智財人,強化專利資訊之應用
- 支援加強中小、合資企業的智財管理
- 建立能因應數位網絡社群的環境
- 以數位內容為主軸強化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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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我國專利產業與爭端解決法制政策與國際化之檢討及展望研討會」會議手冊。
製表:張瑋容 |
接著,韓國的戰略目標(表二)著重在技術交易收入,王局長說明,從4G的專利申請就可以知道,LG 的專利申請量相當多,授權金的收入也不少。韓國影視也非常成功,因此韓國強調影視產業的著作權規模要擴大。韓國政府因為重視校園的發明,下了很多功夫在學校的教育訓練,提供學生3D列印的機器,讓學生可以便宜列印出各種模型,韓國專利局也與各產業做交流,如醫藥、生技等產業互相交流,然後在交流時告知該產業該有的智財佈局。這同時是台灣智財局明年度思考要進行的事。
表二、韓國智財戰略 |
2009年,李明博總統發表「智慧財產權強國實現戰略」,2011年通過「智慧財產基本法」立法。 |
3大目標
- 提高技術貿易收支
- 擴大著作權產業規模
- 提昇國際主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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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專利政策
- 鼓勵大學、研究機構成立技術控股公司進行創業
- 設立民官合作的知識財產管理公司,活用技術
- 強化產官學合作機制
- 加強大學、研究機構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 提昇智慧財產訴訟效率
- 建構更符合國際趨勢之專利商標制度
- 透過 IP5 主導未來的國際專利制度
- 加強智財權侵權品的邊境管制與網路查緝
- 建立專利紛爭的支援機制,從可能之事前預警,警告通知函到訴訟等,有專家協助。
- 企業至海外的智財權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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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項重點
- 活化智慧財產權創業
- 建構智慧財產權的金融系統
- 促進商品化
- 提供友善的智慧財產權司法制度
- 建立更公平的智慧財產權交易秩序
- 專利制度國際調和
- 推動智慧財產權基本法之制定
-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執行之強化
- 建構智慧財產權紛爭因硬體智
- 營造友善的智慧財產權社會環境
- 提供智慧財產權流通之資訊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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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我國專利產業與爭端解決法制政策與國際化之檢討及展望研討會」會議手冊。
製表:張瑋容 |
而中國的戰略大綱(表三)寫得較細膩,大方向是放在審查與法規,細部則著重在技術交易,大陸要成立50個技術交易中心,各個省政府都很著重在鑑價和交易,這點和台灣很不一樣。
表三、中國大陸智財戰略 |
2008年提出「國家智慧財產戰略綱要」,在「十一五」基礎上,規劃「十二五」有關智慧財產權的發展 |
5大戰略
- 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
- 促進智慧財產權與運用
-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 防止智慧財產權濫用
- 培育智慧財產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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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專利政策
- 修訂專利法令、擴及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立法
- 加強重點產業專利佈局,掌握核心技術專利和標準。
- 完善專利救濟程序,縮短救濟時間
- 強化專利代理服務業能力
- 加大專利審查機關建設,優化專利審查,提昇審查品質
- 加強專利資訊之傳播利用
- 推動「知識產權執法保護能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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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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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
- 鼓勵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
- 加快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
- 提高智慧財產權執法水平
- 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
- 發展智慧財產權仲介服務
- 充實智慧財產權人才
- 促進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 擴大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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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專利建設工程
- 推動「知識產權執法保護能力建設工程」
- 健全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體系
- 持續專庭審理試點,提高審判效率
- 推動「專利產業化工程」
- 加快專利審查行動計畫
- 2015年發明專利審結 22 個月、專利複審 12 個月
- 專利資訊服務工程
- 知識產權人才建設工程(百千萬人才工程)
- 培育各領域 200 名頂尖人才、 2000名骨幹、30,000 名專才
- 高階人才引領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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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我國專利產業與爭端解決法制政策與國際化之檢討及展望研討會」會議手冊。 製表:張瑋容 |
台灣的智財戰略大綱(表四)不是智財局所撰述,內容包括前端的技術發想、中端的智財保護、及後端的應用,因此涵蓋範圍較廣。
表四、我國智財戰略 |
2012年11月核定「智財戰略綱領」,2013年 12 月核定 6 大行動計畫 |
6大行動計畫
- 創造運用高值專利
- 強化文化內容利用
- 創造卓越農業價值
- 活化流通學界智財
- 落實智財流通及保護體制
- 培育量足質精的智財實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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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專利政策
- 國家重點領域的專利規劃佈局
- 啟動專利佈局開放研發創新平台
- 強化專利申請品質
- 建構產學研智財營運管理提昇合作體系
- 推動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
- 推動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
- 強化學界成果萌芽與多元運用機制
- 強化產業智管理與流通運用
- 提昇智財服務機構能量
- 暢通智財流通資金取得管道
- 落實智財保護相關計畫方案
- 強化智財訴訟支援與因應能力
- 促進智財法制完備與國際接軌
- 強化智財管理能力評估體制
- 完善智財專業人才培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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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目標措施
- 建構 25 項重點領域專利組合
- 促成 20 件以上專利納入國際標準
- 106 年開始降低國外專利權利金
- 105 年發明專利初審平均審結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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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我國專利產業與爭端解決法制政策與國際化之檢討及展望研討會」會議手冊。
製表:張瑋容 |
軟實力,需要硬功夫
比較各國的戰略綱領後,王美花局長認為,台灣專利戰略的發展思維應放在「軟實力,需要硬功夫」,橫向從專利、營業秘密、商標、著作權要全盤掌握,縱向則涵蓋研發端→申請端→運用端→訴訟策略,最後再從市場分析、專利分析、技術佈局分析、專利價值來進行整合。
王局長表示,台灣的各領域都面臨資源少、人才少的問題,但是如何突破這困境,王局長建議應該要積極互相交流,互相整合性的學習,而具體推動的建議包括以下各點:
1. 持續縮短專利申請案審查時間
2. 培育一批有深度的專利人才與訴訟人才,明年度爭取經費。
3. 建立提供產業專利資訊的平台。教戰手冊,交流的研討會
4. 智慧財產法院專責審理制度良善,如何讓判決更好是未來的重點
王局長認為現行判決內容過於冗長,不夠白話,判決寫太長不容易閱讀,而且無法得到很多摘要重點,若要將判決內容轉為他國語言都會是困難,因此未來希望將判決內容適度的白話和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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