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中小企業受限於人力成本,若公司內沒有專門的研發單位,就不能申請研發折抵所得稅。但創新的能量不應就此受限,財政部正在著手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條例,可望進一步放寬。衷心期盼這回政府鼓勵企業研發的政策,不再重大輕小、偏製造業而輕服務業,讓更多企業的創新可以受到公平的鼓勵。 |
在前期北美智權報文章中曾經介紹,企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發,是可以抵稅的,日前財政部又公佈《產業創新條例》即將修法,最快今年將放寬研發投資抵稅相關規定。綜觀本次修法主要有三大方向,首先是藉著適用對象的放寬,讓文創業者、中小企業都能有機會享受研發抵稅好處;再來就是鬆綁研發投抵使用年限,不再限制一年馬上就要使用完畢。
修法重點一:開放「非科學方法」申請 文創產業利多
長久以來,研發投抵以科技業和製造業申請最多,在今年修法後,受惠最大的是文創業者,總算可納入研發投抵的適用行業。行政院為進一步鼓勵企業創新與研發,預計最快在今年大幅放寬研發投抵的限制。
過去財政部對於「研發」的定義非常狹隘,只侷限於使用「科學方法」才會被核准。但誰說只有採用科學方法所獲得的成果才有資格稱做創新?所幸從這次修法的內容,可發現修法後,未來只要公司是以「技術手段」投入創作、創新,也能取得研發抵減的申辦資格。對於投入大量創作的數位內容、出版、廣告、音樂等文化創意產業,都是一個好消息。
隨著外在環境的轉變與產業結構發展,在成本壓力下台灣製造業早已大量的外移,服務業已經轉型成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心,也是能夠吸納最多由製造業釋出的勞動力所在,因此無論如何,政府都應該一改過往偏製造、輕服務的陳舊作法,對於服務業要有更多的扶植與鼓勵政策,才能加速台灣推動轉型進入高級服務業,並創造出更多的產值。
修法重點二:激勵中小企業研發 沒有專責研發單位也能申請
為什麼以前中小企業很難申請到研發抵稅?只因為公司資本不足,無法長期養一群「專屬」研發單位的全職研發人員,所以就被認定,這不算研發。這對於有心投入研發的中小企業主而言,無疑是很喪氣的事。即使公司沒有專責的研發單位,難道就不能擁有從事研發的員工和研發支出嗎?因此把適用對象放寬的第二步,就是要讓沒有錢成立研發單位的中小企業,只要能證明自己確實有投入研究發展活動的明確支出,一樣可以受到公平的待遇。
中小企業願不願意花錢在研發上?數據會說話。
依據經濟部投審會《2012年對海外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2010年海外投資事業母公司的研發支出,大型企業平均研發支出為2億9,152萬元,中小企業平均為4,720萬元,大型企業的平均研發支出為小企業的6.17倍。再來看2011年,大型企業平均研發支出提高至4億3,898萬元,中小企業也到達1億3,623萬元,大型企業的平均研發支出為小企業的3.22倍。根據此數據來看,無論大型或中小企業對於研發的投入都有顯著成長,而且中小企業的成長力道還要更強。因此,政府能不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嗎?
表一:2011年海外投資事業母公司研發支出
資料來源:經濟部《2013中小企業白皮書》
事實上,比起制度規範僵化的大型企業,台灣很多創新研發的能量,源頭都來自於中小企業,除了比較缺資金,中小企業無論在新技術的研發、新商機的挖掘、新流程的建立、新模式的開創,和大企業相較之下都不見得遜色,正因為中小企業有的是彈性、衝勁,以及求生存的渴望作為動力,才能夠讓創新源源不絕。本期另一篇文章中也提到,微型企業時代已經來臨,中小企業的潛力更值得政府重視。
修法重點三:鬆綁研發投抵使用年限 一年變三年
談起研發的現實面,其實創新絕對不是一蹴可及的,過程中會遇到各式各樣的瓶頸,除了少數的幸運者,初期的虧損似乎是無法避免的。一家公司若致力於新事業開創,很難要求投入研發費用的當年,公司財報就一定是獲利的。過去稅法規定只能一年用完研發折抵,但只要公司虧損就不能抵稅,對真正在燒錢研發的公司來說,就算符合規定也用不到。因為公司根本還沒開始獲利,或許連所得稅都不用繳呢!
因此,鬆綁研發投抵年限在實務上是必要的,這容許一家公司第一年不賺錢沒關係,只要願意投入在研發上,等到第二年或第三年,公司步上軌道開始獲利了,一樣能夠受到獎勵。創新公司所樂見的是,財政部終於願意把選擇權還給企業,讓公司自由決定一年把研發投抵用完,或是分成三年使用。只可惜延長抵減到三年,每年可抵稅的研發支出從15%降至10%,如果政府是站在支持創新的角度,應該是希望企業投入研發的金額越多越好,而不是選擇開放年限,卻又顧忌流失稅收吧?
站在鼓勵創新的角度來看,若政府願意在稅收上更讓步一點,展現對於企業全力往創新研發衝刺的支持,不妨就好人做到底,讓抵稅率一樣維持在15%,抵減年限就一口氣開放到三年吧,這對企業來說無疑是注入一劑強心針,那麼犧牲一點的稅收又何妨?有捨才有得,相信會從創新能量所激發的無限商機中,在經濟成長上獲得更多的回饋。目前研發抵稅還在修法的階段,「預計今年上路」言猶在耳,希望這次財政部不要讓企業等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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