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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專計劃之目的與意義再省思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5.05.06
從1979年到現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簡稱科專計畫)已經邁入第36年。科專計畫是經濟部為了協助台灣產業科技發展,配合行政院「科學技術發展方案」而開始實施的,由工研院、資策會等技術研究之財團法人機構來負責執行前瞻性、關鍵性與共通性的產業技術研發,這些相信大家都知道。1970年代台灣都是以中小型企業為主,根本沒有像台積電、宏碁、華碩、鴻海、友達……等等全球員工數以萬計的大公司,因此資金及資源相對有限,由政府輔助業者進行投入龐大資金及人力資源的關鍵性高科技技術研發是必須的,大家對於工研院及資策會這類法人機構過去歷史任務的表現也相當肯定。然而,時光飛逝,物換星移,台灣的產業環境與產業結構已經產生了巨大的變化,與30多年前已是大大不同,在這種情況下,科專計畫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又或是說科專計畫的宗旨、目的及執行方式,是否需要重新檢視,以避免資源的浪費及濫用?

經濟部的科專計畫原本有法人科專、業界科專及學界科專3大類型,但業界科專於2014年轉型為「企業創新研發補助」後,便只剩下法人科專及學界科專(請參見圖1)。當然整個科專計畫都會因為物換星移,產業環境改變而有重新檢視的必要,但為了避免過分發散,本文只把焦點放在歷史悠久、影響層面較廣的法人科專、以及其中的專利部分。

圖1. 經濟部科專計畫之類別及推出時間

資料來源:經濟部「2013科技專案執行年報」
 

「2013科技專案執行年報」資料顯示,2013年法人科專投入的經費約141.35億新台幣,占整體科專計畫的78.41%,由表1的19個研究單位瓜分。其中工研院及資策會所獲得分配的比例最高,特別是工研院 ,2013年從科專計畫中取得的研究經費高達84億新台幣。

表1. 法人科專計畫執行單位及2013年度預算分配

單位名稱

研究經費 (千元新台幣)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5,158

中科院

864,739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8,467,514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512,113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70,444

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9,064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99,344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294,549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809,854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301,719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464,760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59,812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99,740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23,632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1,262,880

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118,458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33,092

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75,733

農業科術研究院

35,240

資料來源:經濟部「2013科技專案執行年報」 

一般來說,評估科專計畫的績效有2種方式,一種是從執行單位別來評估,另一種則是從依計畫別來評估。但不管是那一種方式,評估的標準幾乎是共通的,其中有一項是「國內外專利申請/獲得/應用件數」,另外還有論文與研究報告產出的篇數、研討會場次及人數、技轉件數/廠商數/金額、專利授權金金額……等等。其中,專利件數與論文篇數是非常沒有意義及危險的考核標準,因為很多時候垃圾專利及垃圾論文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

每年當政府在宣傳科專計畫的績效時,都會強調其獲得的專利數,一般民眾不了解專利,都只會覺得:「好厲害啊,績效那麼好」;特別是近年各國專利大戰烽煙四起,一般人的認知就是握有很多專利就很了不起,殊不知很多都是為了專利而專利,很多專利都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在要投注多少時間與金錢在一個專利上?取決於專利的價值與品質一文中,前美國IBM總部資深智權授權工程師,現任工研院智權資深業務總監許履塵曾經直言:「有一些沒有價值的專利就不需要花那麼多錢去申請,那為什麼會有那些專利呢?就是因為我們要去應付KPI。像有些單位會規定這個專案下來要產生多少專利,我們都知道這是沒有價值的,那這些專利為什麼要花那麼多的錢去申請?而且有些專利去申請的時候又很容易通過,不管是在台灣還是美國,通過率都達60% - 70%,因為IPO也是需要收取申請費及維護費。」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垃圾專利,只是為了應付KPI而專利、為了專利而專利。每一年的科專計畫究竟產生了多少這種垃圾專利?浪費了多少納稅人的錢?像某國立大學有一個個案是參與了一個為期二年的政府專案,必須產出3個專利,試問2年要拿3個專利除了申請新型專利之外還有什麼辦法?而這樣為了結案而得出來的專利究竟有什麼價值?

很多科專計畫的執行人為了要讓績效達標,明明知道有些專利技術毫無價值,甚至是有瑕疵的,仍然會不顧一切申請專利。除了浪費專利申請費外,每年度的維護費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另外,更恐怖的是,因為法人機構跟一般民間機構不一樣,特別是拿政府預算產出的專利,即便明知沒有用或是有瑕疵,也不能說拋棄就拋棄,必須依「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22條規定來處理,耗時費力,在未處理完畢前還必須乖乖的每年繳維護費。

支持新創事業 補助專利申請

拿多少經費就要消耗多少經費,這就是科專計畫,有參與過的都應該了解。20、30年前,一些法人機構如工研院或許真的是科技業的搖籃,也替業界產生了不少有實力的工程師,也讓工研院更有技術,一直走在技術前端。然而,科技業一直在轉型,30多年間已經不知翻了幾百轉,但政府卻仍是一成不變的獨厚這些法人機構,相對業界的補助少許多,這對業界是否有點不公平?

現在講究的是軟實力,特別是APP盛行之後,台灣很多新創公司都是以「軟實力」為發展核心,基本上不像投資硬體設備般需要龐大的資金,但相對的智慧財產權就很重要。然而,申請專利對這些新創公司而言,可以說是很大的負擔,特別是軟體或是APP的市場多是全球性的,要申請海外專利更是需要龐大的經費。然而,軟體、APP是最容易被抄襲的東西,創意如果沒有好好保護,東西賣再好也沒用;特別產業開發早期在市場卡位很重要,對於資金窘困的新創公司而言,可以說是兩難。

為了協助台灣產業 (不一定是新創)的健全發展,政府應該大量削減法人科專計畫的預算,用來補助企業專利規費。歷年來法人科專產出了那麼多專利,有多少後來因為品質不良而放棄維護的?有多少完全沒有價值卻繳了十幾年的維護費?政府有統計過嗎?如果把那些預算都撥給業界,一定可以協助不少新創公司。

因為新創技術最重要的是以專利卡位,因此補助新創公司申請專利十分重要,畢竟新公司在創業前幾年因事業未上軌道或是還沒找到創投,資金會比較窘困。然而,在每年維持費的部分,這些公司就應該自行負擔,因為等專利獲證時,公司也已營運了一段時間,政府的角色只是在業者創業之初推他一把而已。

這種專利規費的補助不需要回饋也不需要績效考核,因為如果新創公司未來創業有成,就是對台灣社會最大的回饋;另外,由於政府只補助初期專利規費,其他事務所的撰稿費服務費等等,業者必須自理,如此一來除了可以實報實銷,不會濫報之外,業者也不會為了消耗經費而胡亂申請充數,畢竟他們本身也要付出一定的時間與金錢,當然會更審慎的評估自己送出的專利申請案。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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