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正在專利領域中發酵。雖然有越來越多的科技業者願意將自己的專利開放出來讓別人使用,但這不一定與專利制度的排他性本質相牴觸。就歷史經驗來看,開放專利有助於平衡過度保護的問題,也能夠嚇阻專利蟑螂的濫訟,效益終究會回饋到業者身上。 |
圖1:特斯拉(下)、豐田(右上)與福特(左上)在汽車業帶起的專利開源化風潮,正在產業界發酵。
圖片來源:http://ford.com, http://tesla.com, http://toyotanews.pressroom.toyota.com/
自從電動車龍頭特斯拉(Tesla)率先於2014年6月12日開了第一槍,宣告將卸下專利壁壘以讓更多業者有意願加入電動車產業的發展之後,專利業界似乎瀰漫著一股「專利開源化」的新風潮。在那之後,豐田汽車(Toyota),也在2015年1月6日跟進,宣佈將對其他廠商無償提供 5,680 項燃料電池相關的技術專利授權,然後福特汽車公司(Ford)也在接著發佈聲明宣稱將對外界有償公開其手中上千項已核准與未核准電動車專利。除了汽車產業以外,日本的松下電器(Panasonic)同樣也在2015年3月23日,公開聲明將無償公開分享同樣屬於新興領域之約50項物聯網領域相關專利。凡此種種讓人不禁猜想:專利技術開源化的時代真的來臨了嗎?
事實上開放自家專利(專利技術開源化)這件事,並不是這一兩年才出現。早在2005年1月11日,當時的個人電腦巨頭IBM便曾釋出自家的500項、主要涉及電子商務、儲存、資料處理、網路溝通之專利與程式碼,供軟體開發業者使用。依據天下雜誌 346期的「企業搶挖專利金礦:為什麼IP要與別人共享?」一文中的報導:「『這麼做,不是因為我們是好人,』IBM科技與智慧財產事業群資深副總裁凱利解釋說,而是因為IBM擔心專利權已有過度保護的傾向,可能會危及創新。專利共享的目的,就是希望協助恢復平衡。而隨後,諾基亞、紅帽、組合國際、昇陽電腦等公司,也採取了同樣的行動」。觀古鑑今,當年發生在電腦軟體業的事件,今日是否會在電動車/燃料電池車(及/或物聯網)的技術領域中重演呢?
表1:專利技術開放事件時間表
開放時間 |
相關專利開放事件 |
2005年
01月11日 |
IBM宣布釋出500項專利供軟體開發業者使用(註1)。 |
2014年
6月12日 |
「Tesla」執行長Elon Musk,於部落格上發表文章宣告:「Tesla將卸下位於總部的專利牆,日後將不會對於善意使用Tesla專利者提出侵權訴訟」。 |
2015年
1月6日 |
日本汽車廠商豐田(Toyota)宣佈,將對其他廠商無償提供 5,680 項燃料電池相關的技術專利授權,包括燃料電池、儲氫罐、電池控制系統等方面的技術專利。 |
2015年
3月23日 |
日本松下企業(Panasonic)無償提供約50項物聯網領域相關專利,目的是讓更多製造商使用該批無償開放專利,從技術面搶占市場(註2)。 |
2015年
5月28日 |
福特汽車發佈聲明稱,其手中上千項電動車專利和待審批專利將對外界有償公開。 |
整理:張宇凱
基本上,現今的專利制度就是透過賦予專利權人排他權以作為對價,換取專利權人向公眾公開其之技術內容。因此,專利權此一排他性的本質,在直覺上是與「開源化」的概念背道而馳的。在歷史上人們曾在不同的歷史背景和環境中對專利制度的排他性有過多次爭論,一些國家也曾根據自身經濟發展與需要,而對專利進行了多次調整。例如在19世紀中後期,德國與荷蘭都曾出現過反專利運動,德國於1869年廢除了專利制度,瑞士則分別於1866、1882年兩次拒絕了關於設立專利法的提案;甚至在英國這種很早就制訂了專利法的國家,也曾考慮過要削弱專利法的作用,而法國在大革命時期也削弱了專利法的保護力道,然而19 世紀70 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卻使得專利保護主義復活,反專利運動基本上也因而落幕。
然而,近年來由於專利大戰硝煙不絕,加上以專利訴訟為業的專利主張實體(Patent Assertion Entity;PAE)橫行,也讓相關業界對於專利制度所賦予的排他權,究竟是可以促進還是阻礙產業的發展一事,重新進行了省思 (請參見本刊前文「向專利蟑螂宣戰!歐巴馬提5項行政規畫及7項修法建議」)。而在這一年來所接連發生的「專利技術開放事件」,以及Google前不久所進行的專利公開蒐購計畫(請參見本刊前文「專利倘賣無?談談Google 專利蒐購計畫」)等等事件,或者也可以說是針對於上述濫用專利排他權現象之反思。
只不過此一「專利開源化」的風潮,是否就意味著我們將會揚棄這套運作數百年的專利制度呢?筆者並不這麼認為,因為在商業競爭行為中,專利排他權仍然是一項非常基本而有力的工具,但是此一權力的運用還是要配合產業現況的脈絡來運用,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
舉例來說,就如同在7月1日由全國工總所舉辦的「國際專利授權實務與談判策略運用」研討會中,理律法律事務所的黃章典律師便曾以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Intel以及IBM等三家公司為例,針對於封閉式與開放式專利授權態樣來進行介紹說明(參見下列表二)。
表二、封閉式與開放式專利授權態樣對照表
授權型態 |
技術壟斷 |
授權競爭 |
開放共榮 |
範例公司 |
Intel |
德州儀器 |
IBM |
產品類別 |
微處理器 |
記憶體 |
個人電腦 |
產業背景 |
壟斷市場可獲致最大利潤
產能足以供應全球需求 |
DRAM是大宗市場有眾多競爭者,單一公司沒有定價主宰能力
以訴訟排侵害,空出的市場不會由德儀獨佔 |
IBM是包括電腦系統、軟體、網路、IC晶片等多項企業集團
集團企業需要盟友支援IBM架構,並擴大市場 |
採行策略 |
壟斷技術,拒絕授權
製程專利以交互授權保障產品銷售自由 |
「邊告邊談」之壓迫策略,伴隨訴訟強勢索取權利金 |
與授權對象成為盟友,共同推動標準化
開放架構,溫和收取權利金 |
策略優點 |
將競爭對手排除於市場之外,以獨享市場利益 |
以收取權利金墊高對手成本,並讓對手為自己創造利潤 |
溫和授權策略,有收取權利金之實益,亦可享擴大市場的獲益
被反訴的風險低 |
策略風險 |
壟斷市場有違反托拉斯法的疑慮* |
涉訟次數最多的美國半導體公司
損失商場關係,有被反訴的風險 |
可能喪失市場主導權 |
資料來源:黃章典律師之「國際專利授權實務與談判策略運用」研討會講義,張宇凱整理
參照上述表1所整理之專利技術開放事件可以發現,除了福特汽車與IBM之外,這些專利技術開放事件都是屬於相關產業市場發展初期,甚至是剛開始萌芽的階段(例如日本松下企業無償提供物聯網領域相關專利),因而這些公司都選擇了無償公開分享的方式。相較之下IBM與福特汽車則是處於市場已有一定規模的狀況(請參見本刊前文「福特也公開專利授權:開源專利已成汽車業趨勢」),因此其等雖然也採用開放專利的策略,卻對取得相關授權設下了更多的條件,以避免自己未來失去市場的主導權。
即便如此,相較於刀刀見骨煙硝不止的專利大戰,專利權人願意用更為溫和的方式,互利共榮地創造出更好的產業環境,仍然是包含消費者在內的所有人都樂於見到的。或許這也是專利流氓(Patent troll)在顛覆專利思維、擾亂專利運作之後,為這個社會所帶來的「百害總有一利」的反饋吧!
備註
- https://stli.iii.org.tw/ContentPage.aspx?i=279
- 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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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宇凱 |
現任: |
北美智權教育訓練處 專利工程研究員 |
經歷: |
台灣科技大學技術移轉中心 智權管理師
台灣某大專利商標事務所 國外部專利工程師
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 碩士
輔仁大學生物學系 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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