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alico Inc. v. Cooler Master USA Inc一案中,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CAFC) 强調,顯而易見的結論需要有事實的調查來支持, 因此駁回了一審法院專利無效的判决,確認一定要有調查事實結果來支持法官對專利因爲顯而易見而判爲無效的結果。
在此案中,Malico告Cooler Master and LSI Logic侵犯其散熱電子元件的散熱技術專利。Cooler Master and LSI提出了現有的先前技術 (prior art) 和專家的證詞,說明Malico的專利根據先前存在的散熱技術,是顯而易見的,提出該專利應該簡易判决無效。而被告Malico沒有提供足以反駁被告Cooler Master and LSI Logic動議的專家證詞,亦無法提出可被接受的次要條件證據。一審聯邦法院批准被告所提簡易判决無效的動議,並認爲Malico的專利僅僅是在先前技術上的一個改善。 Malico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