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訴訟探討
數位音樂也可轉售? 二手比全新便宜3~5成
呂克行(Kao H. Lu)╱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李淑蓮 整理╱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3.05.16
         

作者簡介:
呂克行

現職:
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Ryder Lu Mazzeo & Konieczny L.L.C.
(RLM&K)是一所位於美國費城郊區,擁有多位經驗豐富美國專利律師的法律事務所;專精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及商業機密。RLM&K提供客戶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專利及商標申請,侵權分析、訴訟官司;並替客戶在全美聯邦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出庭。

這是一件從2012年開始,一直延續到2013年的案子。

被告Redigi Inc. 於2011年10月開始經營線上數位音樂市場,這家公司提供了一項免費的雲端服務,讓消費者可以轉售他們合法購入的數位音樂。如果消費者想使用Redigi的服務,必須先加入會員,加入會員後即會有無限的Redigi Cloud儲存空間。會員須下載其專屬APP軟體,並以APP軟體儲存他們想要出售的舊音樂及歌曲;隨後Redigi會告知會員客戶他們儲存在Redigi Cloud空間的歌曲有那些是可供合法出售的。譬如用戶A在電腦中有條歌,願意出售,將這歌列在出售名單上,而用戶B正好想買這條歌,便可經由 Redigi軟體交易。Redigi軟體會到用戶A電腦中將A出售的歌轉移到用戶B的電腦中,並將用戶A電腦中這首歌刪除。 

原告Capital Records是家音樂出版商,在紐約聯邦法院控告Redigi侵害其版權。Redigi 引用美國最高法院的判例 【the First Sale Doctrine】來辯護,宣稱用戶A合法買到這首歌之後,用戶A有權出售或處理這首數字音樂,就如同處置合法買到的書一般。

討論

 法官引用2種理由來解釋本案中買賣數位音樂檔案與紙本書籍不同:
(1)Redigi在轉移「數位音樂檔案」過程中是先生產複製這條數位音樂檔案,同時也將原先數位音樂檔案刪除掉,這種生產複製行為超過僅僅是「分發」- 即將同一本書運到不同地區。

(2)法官認為 【the First Sale Doctrine】僅限於有版權的實體,或數位音樂檔案在銷售前已事先儲存在特定儲存設備上(ipod, CD等等),但不包括數位音樂檔案。

法官認為數位音樂檔案本身如果也包含在這【the First Sale Doctrine】中,版權所有人賣出版權產品後,合法取得的用戶便可任意處置這版權產品,不再受版權所有者控制。數位音樂檔案的複製非常容易,不像買賣一本有版權的書籍,到最後如何追蹤證明那份數位音樂檔案是合法會將是非常困難,因而判數位音樂檔案不適用 【the First Sale Doctrine】。


 Redigi的在公司官網秀出數位音樂及歌曲產品目錄,左邊紅色框內的二手數位音樂價格比右邊藍色框內全新數位音樂價格便宜3~4成。
(來源:https://www.redi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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