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豆是全球交易量僅次於原油的大宗物資,每年可為全世界創造出高達425億美元的銷售市場;全世界有1.25億人靠咖啡維生,出口咖啡更是許多國家的經濟命脈。在台灣,咖啡已成為許多人的生活必需品,咖啡消費量也逐年上升,據估計,一年的咖啡經濟效益就約有600億台幣。咖啡被稱為「新黑金」(new black gold),實不為過。
根據咖啡歷史專家考證,第一台espresso咖啡機是由義大利人Angelo Moriondo於1884年在杜林(Turin)博覽會上發表的,這個機器可以控制通過咖啡的蒸氣和水的供應量,Moriondo先生也在同一年的5月16日獲得6年專利權,專利號為33/256,專利名稱為New Steam Machinery for the Economic and Instantaneous Confection of Coffee Beverage, Method A. Moriondo(見圖二),接下來幾年,他持續改良機器,而且都有申請專利,但這些機器都未曾被商業化生產。
在1901年,另一位義大利人Luigi Bezzera,他想知道到底要花多少時間等機器煮好一杯咖啡,於是試著將蒸氣壓力加到機器內,此舉不但大幅縮短了煮咖啡的時間,從4分鐘進步到30秒,還煮出更濃醇的咖啡,他也因此在1902年6月5日獲得專利,專利名稱為Innovations in the Machinery to Prepare and Immediately Serve Coffee Beverage,專利號為153/94, 61707(見圖三)。但這款改良式的咖啡機,因為Bezzera先生的不擅行銷,所以推廣受限,於是在1905年,上述的專利就被賣給了一位義大利商人Desiderio Pavoni (La Pavoni公司的創辦人),並開始以每天生產一台機器的速度向市場推廣,也從此改變了義大利人喝咖啡的方式,最終更影響到全世界。
日裔美籍化學家Satori Kato,在1901年發明只需加水就可以泡出咖啡的即溶咖啡(instant coffee)及製法,這在當年的確是一件創新的發明,但沒有什麼人喜歡這種咖啡的味道,以致Kato先生的咖啡事業並不成功。Satori Kato於1903年8月11日獲得專利,專利號為US735777,專利名稱為Coffee Concentrate and Process of Making Same(見圖五)。
世人較為熟知的即溶咖啡發明人是歸化為美國籍的英國化學家George Constant Washington(見圖六),他於1906年在瓜地馬拉(Guatemala)養牛時,發明可以大量生產的即溶咖啡粉及其生產方法,在這之前,這位喬治華盛頓先生已有多項碳氫化合物燈具的發明專利,但是在電燈泡大量生產之後,這些燈具專利已不再具有價值了。華盛頓先生在1909年開始販售即溶咖啡粉,而讓他開始名利雙收的機緣,則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美國軍方買下所有華盛頓先生所生產的咖啡粉,並將華盛頓咖啡公司列為重要供應商,而士兵們更戲稱即溶咖啡為a cup of George。
膠囊咖啡最早是由瑞士人Eric Favre於1976年發明的,當時任職於雀巢(Nestlé)瑞士總部的Favre先生與其義大利籍的妻子都是espresso愛好者,還經常遊走義大利各地,尋訪最完美的espresso。在羅馬的一間排隊名店,Favre先生觀察到該店的咖啡名人Eugenio先生特殊的機器操作方式,由此Favre先生領悟出「在水接觸到咖啡之前,必須讓水含有大量的空氣,如此即可得到一杯好的濃縮咖啡」的原理,於是研發出全世界第一顆咖啡膠囊。雀巢公司於1977年向美國專利局提出名為Capsule for Beverage Preparation的專利申請,在1979年1月23日獲證,專利號為US4136202(見圖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