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大部分人在申請專利時,都會對自己的案件狀態及時程進度相當關心,因為如果無法充分掌握案件進度,很容易會因為錯過官方意見審查通知 (OA) 或是繳費通知等重要資訊,而落得不予專利或是專利申請被撤案的下場。
為了讓申請人及一般民眾能更確實掌握案件申請狀況,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特建置了PAIR (Patent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Retrieval) 專利申請案檢索系統,提供申請人或一般民眾隨時上線查詢案件狀態。PAIR系統分私人(Private PAIR)及公眾(Public PAIR)兩種,其中Public PAIR提供給一般民眾(非註冊的使用者)查詢案件內容,但只能查詢已公開案與核准領證案的資料;而Private PAIR則是USPTO提供給註冊使用者查詢USPTO內部資料庫使用的,使用者可看到目前申請案的狀態(包括尚未公開的資料),並且使用較為嚴格且安全的帳號密碼註冊及加密連線措施,Private PAIR的使用者有以下限制:
(1) 必須為註冊的專利代理人、獨立發明人、及一些少數被認可的人;
(2) 必須有客戶編號;
(3) 必須經過PKI認證碼。
相信大多數國內的美國專利事務所或是專利代理人都會使用Private PAIR來管理客戶的案件資料,為了有效管理數量龐大的美國專利案,北美智權自USPTO的PAIR專利申請案檢索系統上線時即開始採用;除此之外,公司的MIS團隊更自行研發出一套NAIP PAIR Tool,將USPTO PAIR系統中的功能與公司內部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統作無縫的整合,徹底實施以自動化方式利用PAIR協助控管專利案件。
究竟以自動化方式利用PAIR協助控管專利案件和未以自動化方式處理在效益上有什麼不一樣呢?事實上,差異很大,不單是一般人印象中所想的節省時間那麼簡單。在了解以自動化方式利用PAIR協助控管專利案件有什麼好處之前,先概略說明北美智權目前的處理方式,大家就會比較容易理解。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收到申請案件之後,會對申請人發出「收到申請通知」,並將「收到申請記錄」及「發出通知記錄」登錄到官方PAIR系統、記錄日期及輔以類型化的處理說明。圖1 是USPTO Private PAIR登入後的查詢畫面,其中第3欄「Transaction History」記錄了案件在USPTO收到申請案件之後所有處理歷程。
圖1 USPTO Private PAIR查詢畫面
USPTO在處理案件時,會在不同階段寄發相關的通知給專利申請人(或代理人),例如補件通知、官方意見審查書(OA)、繳費通知…..等等。在USPTO寄出文件後,PAIR系統即會出現對應的案件描述(Description)來更新案件進度 (見圖2. Transaction History)。北美智權的NAIP PAIR Tool會定期以程式將公司內部案件資料與PAIR系統中的案件狀態作比對,看兩邊的案件狀態是否一致,並於比對完畢後自動更新公司內部資料庫中的案件狀態。
圖2 USPTO Private PAIR查詢畫面 - Transaction Description
北美智權的NAIP PAIR Tool目前一周固定2天會進行PAIR資料更新的動作,並分批下載案件更新狀態後,再將結果傳給負責人員。北美智權美國部專利行政人員表示,由於公司的美國案量相當龐大,因此必須定期判斷案件是否需要下載更新狀態,以免資源浪費;通常當程式自PAIR轉出資料,再轉入公司內部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時,便會進行判讀。
在了解北美智權運用自動化工具將PAIR資料更新的過程後,就可以想像如果這一項工作沒有自動化工具協助,而是用人工手動方式進行的話,在案件量很大的時候,需要耗費多少工時?表1.是以不同方式控管專利案件的效益比較表,最左方(一)是完全不以PAIR控管案件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工時不會增加,但由於只是被動的去接收官方發出的文件,所以如果一旦USPTO漏寄或是在寄送過程中出現狀況未能順利接收到文件,則無法在限定時間內作出相對的回應及後續動作;另一方面,在遞送文件時也無法確認USPTO是否已順利收件,假設文件遞送後中途出現狀況而USPTO並沒有順利收到文件,一旦過了收件期限甚至會有被撤案的危機。
至於表格中的(二)是以人工手動方式,定期上網逐案查詢案件更新狀態(例如是否已發出文件或是順利完成收件等等),這種逐案查詢的方式對獨立發明人來說是可行的,但對於案量龐大的事務所來說,不但會浪費很大的人力資源,而且精準度也不如自動化系統處理來得高。
最後表格中的 (三)是自動化方式運用PAIR來協助控管專利案件,也是目前北美智權採用的方式。由於一切都是藉由系統自動化處理,因此既省時又快捷,讓客戶可以在第一時間掌握案件進度,也因此有更充裕的時間去準備官方需要的資料,比競爭對手搶先一步取得專利。
表1. 不同方式控管專利案件的效益比較表 |
狀況
比較主題 |
(一)不以PAIR控管專利案件 |
(二)未自動化以PAIR協助控管專利案件 |
(三)自動化以PAIR協助控管專利
案件(※北美目前處理方式) |
掌握USPTO寄出通知成效 |
【無法及時掌握USPTO寄出通知】
不以PAIR控管專利案件,無法
查知官方發出文件的狀況,只
能被動進行收件處理,如果
USPTO遺漏發出通知,或因故
通知未寄達專利代理機構,則
專利代理機構無法預先得知狀
況,將可能造成專利管理上的
困擾。 |
【可以及時掌握USPTO寄出通知;但控管效率差】
USPTO寄出文件後,PAIR出現
對應的description,在未自動化
以PAIR載入案件更新狀態的情
況下,難以逐案上網查詢官方
是否發出文件,也因此不能有
效掌握官方發函與實際收文的
誤差。 |
【可以及時掌握USPTO寄出通知;且控管效率優】
USPTO寄出文件後,PAIR出現對應的description;北美定期以程式分析所有北美控管案件的PAIR更新狀態,並轉入北美資料庫,再透過該資料庫轉出報表。所有發出官函的案件一目瞭然,不需經過人工費力清查。可以有效控管官方發出文件與實際收文狀況是否相符,確實掌握官方發函狀態。 |
掌握USPTO收到申請文件成效 |
【無法掌握USPTO收到申請文件】
不以PAIR來控管專利案件,
若遞交相關送件文件到USPTO
進行申請卻因故未送達時,專
利代理機構無法在第一時間得
知案件狀況,最後可能造成專
利控管上的危險。 |
【可以掌握USPTO收到申請文件;但控管效率差】
申請文件(例如:新案申請書、
答辯稿等)遞送後,經USPTO收
件人員處理完畢,PAIR會出現對
應的description;需定期上PAIR逐案清查USPTO收件狀況。由於人工比對,成效不彰。 |
【可以掌握USPTO收到申請文件;且控管效率優】
申請文件(例如:新案申請書、答辯稿等)遞送後,經USPTO收件人員處理完畢,PAIR會出現對應的description;北美定期以程式分析所有北美控管案件的PAIR更新狀態,並轉入北美資料庫,再透過該資料庫轉出報表,即可查知官方所有已收文案件。所需時間少,成效高。 |
資料來源:北美智權;製表:北美智權專利行政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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