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同種平等互惠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於今年6月21日公告,開放台灣地區人民可報考中國專利代理人考試。為表示禮尚往來與平等互惠,雖不可能立即實現,也許會延宕多年如大陸學歷認證,台灣政府勢必可能朝開放中國人士來台參加專利師考試的方向,研擬符合大陸人士的專利師報考規劃。兩岸同文同種,當下及未來,兩岸任一方的專利互惠政策,都將使彼此產業與經濟體的互動更加活絡,令大中華經濟共榮圈逐步實現。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兩岸專利考試區域間的互動,儼然已蔚成一種趨勢。為了因應這股風潮,北美智權專研部及國際行銷組,特別根據四個區域(台、美、歐、中)的專利師考試制度,在考試科目、日期、應考資格、及格標準、平均錄取率、執業範圍、及如何管理,共七個項目,蒐集了詳實資料加以整理和比對(見表一);並且在重點比對中逐段歸納,初步推估出四項之最(考試科目、應考資格、及格標準、平均錄取率)。希望這份專利代理人考選制度的初階研究,可提供每一個區域專利界或產官學相關人員參考,以思考區域間可交流之處,並從中尋求自身制度改進之道。
表一: 台、美、歐、中四地專利師考試制度總表
地區、主管機關、考試名稱/考試相關項目 |
台灣
考選部
專利師考試 |
美國
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登記考試(USPTO Registration Exam) |
歐洲
EPO(歐洲專利局)歐洲資格考試(European qualifying examination (EQE)) |
中國
SIPO(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
考試科目 |
- 專利法規
- 行政程式法與行政訴訟法
- 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 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 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
- 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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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考試程序手冊(Manual of Patent Examining Procedure, MPEP (E8r8)) 最新版本,2010年7月第八版
- 考試大綱更新:KSR v.Teleflex 案判決之後顯而易見查詢的發展
- 2009年8月新過渡專利標的物資格考試指南
- 過渡性指南---以Bilski v. Kappos判決的觀點決定處理說明書的標的物資格
- 過渡性指南---以Bilski v. Kappos判決的觀點決定處理索賠的標的物資格2010年7月版
- 考試大綱補充以35 U.S.C. 112 規格決定遵守以及專利應用相關議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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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A(3.5小時)撰寫申請EPO專利說明書及介紹
卷B(4小時)官方信函回覆
卷C(6小時)異議;
卷D(7小時)
第一部分 (3小時)法律問題
第二部分 (4小時)特定情況法律評估
卷A 及B,考生可自其中選一項技術領域(化學、電子、機械);卷C 及D於技術領域上不作區分 |
專利法律知識;
相關法律知識;
專利代理實務;
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門科目滿分分別為150分、100分;專利代理實務科目採用論述答題和實際撰寫方式,滿分為150分。 |
考試日期 |
每年8月 |
全年皆可。通過USPTO資格初審後,應試者可依本身狀況,自行向USPTO委辦的測驗中心Thomson Prometric預約應試時間及地點。6小時考100題選擇題,一般分上下午各3小時、50題。 |
每年三月間舉行,確切考試日期時間EPO於考試前會公佈在EPO網站。 |
每年11月第一周 |
考試資格 |
需為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或是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者。 |
需證明符合官方要求的科學技術領域訓練。一般而言,非美國公民或居民無應試資格。 |
報考者必須劇充分技術或者科學資格;完成在EPO指導之下的專業代表機構所提供的,最少三年全職訓練;自2012年起,完成考前測驗。 |
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 |
及格標準 |
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滿六十分及格。但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
100題選擇題中有90題計分,正確答出70%計分題答案者,即可及格。 |
每份卷得分超過50% |
雙及格線,法律和實務同時通過及格線 |
平均錄取率 |
2.7% |
USPTO官網公告的最近一次統計為:2005年6月9日至 2006年10月17日,共有4165人參加以E8r2版MPEP命題的測驗,錄取率為58.2%。 |
37% (2009年) |
8%左右 |
執業範圍 |
可做:專利之申請事項。 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實施之登記及特許實施之事項。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務。
不可做:訴願、行政訴訟 |
可於USPTO代表執行專利相關業務,例如代表申請人準備及向USPTO申請專利申請案。 |
歐洲專利代理人可受託代表自然人,在由歐洲專利公約建立的EPO之前,行使下列程式:申請及轉讓程式、異議、上訴、限制,撤銷和復審 |
(一)提供專利事務方面的諮詢;
(二)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或者複審的有關事務;
(三)提出異議,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有關事務;
(四)辦理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許可的有關事務;
(五)接受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專利顧問;
(六)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
如何管理 |
- 組成專利師公會
- 執業前須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登錄
|
執業前需向USPTO申請登錄,由該局專責部門OED負責管理。 |
面對EPO的專業代表機構(EPI)是國際非政府的公家法律機構,有自己的內部細則(議事規則)跟專業行為法典。這機構目前代表所有歐洲專利同業,包含來自38個歐洲國家的10,000名會員。 |
1.專利代理人協會
2.專利代理人執業應當接受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的聘請任用,並持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
重點比對將心比心
考試科目(台灣最多)
就中、美、EPO三區觀察,考試多半以測試考生專利法律、專利說明書撰寫、專利判例等專利實務為主。即使EPO的卷A 及B,考題涵蓋技術領域(化學、電子、機械),但考生可自其中選考一項,而卷C則不分技術領域。台灣也有類似的技術必考科目部分,技術領域的必考科目,是在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等科中,可任選一科。
此外,台灣還將行政程式法、行政訴訟法、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等科目,也列為必考。也就是說,台灣比考試科目頗多的EPO,還多出了五科(行政程式法、行政訴訟法、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而以上五科是否符合實務需求,常引發產官學界及考生頗多質疑。
鑒於專利師考試科目太多(專利法規、行政程式法、行政訴訟法、專利審查基準、專利申請實務、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化學、專業語文、自選工程科目,共10科),台灣地區產官學界因此出現頗多要求修訂的呼聲。台灣考選部,已於今年(2011年)3月,參考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的意見,研擬改變現行考試科目不合實務、太多又太難的諸多缺失。不過,正式的配套措施與新制尚未發布。
北美智權的中國專利代理人岳強,分享他通過大陸專利師考試的經驗說道:「中國的專利師考試,是參照美國的制度建立的。所以只考三科: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專利代理實務。台灣各項發展不是一切都比內地要先進,當地政府何不考慮參照辦理?」(筆者按:大陸表面是只考三科,但三科內容中有諸多細項仍需準備,如:專利法、細則、民法、民訴、行政法、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合同法等科目,所以這三科也未必簡單。)
錄取率(台灣最低)
一個地區專利師考試錄取率的高低可以粗略顯示,當地每年新進的專利代理人數,是多還是少。參看四個區域的平均錄取率,依高低次序,分別是美(58.2)、EPO(37%)、中(7~8%)、台(2.7%),台灣又再次敬陪末座。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 程旭輝對中國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情況 (1998-2009)作出統計和分析。 文中認為,過去中國的司法考試因為錄取率低,有著"天下第一難考"的封號,但是近幾年通過率大幅提高,相對專利代理人考試的報名錄取率只有7%上下, "天下第一難考"的稱號,自然就轉手讓給了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這次"天下第一"的封號,中國必定得拱手再讓,因為證據會說話。台灣自從2007年立法院通過延宕19年的專利師法,於第二年8月正式開始了第一屆專利師考試,至今即將邁入第四屆。過去三年(2008年~2010年)的報名錄取率(見表二),分別是2008年2.7%,2009年4.4%,去年(2010年)更低於1.8%(只有13人通過考試)。
小小的台灣,專利師錄取率奇低,讓北美智權的中國專利代理人岳強得知後感嘆道:「古代三年一次的科考,還可能有上百人進士及第;台灣專利師考試平均報考錄取率僅約2.7%,比科舉考試還難上好多倍。
專利代理人資格,本身就是一種行政業務許可。而各國行政法的基本共同原則,皆公認行政許可的門檻應當越低越好,政府的干涉越少越好,才可能開放市場容許自由競爭,達到社會公平以及最大的服務效率,並增加社會最高福祉。」
表二:台灣專利師考試歷年錄取概況
年份 |
報名人數 |
報名年減率 |
考試人數 |
通過人數 |
應考率 |
應考錄取率 |
報名錄取率 |
2010 |
711 |
-17% |
352 |
13 |
50% |
3.70% |
1.80% |
2009 |
858 |
-37% |
466 |
38 |
54% |
8.20% |
4.40% |
2008 |
1,367 |
- |
748 |
37 |
55% |
5% |
2.70% |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年專利師專技考試統計資料彙總 |
及格標準(台灣最難)
及格標準由表一中看起來,美國的70%好像很嚴格,是四個區域及格標準中最高的,但是美國跟中國(《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編,國知局公佈考生應當根據這個指南進行復習、備考)的專利師考試都有應考指南,美國的考試是100題選擇題。歐盟的則是最低,只要每份卷得分超過50%以上便算及格。細看台灣的及格標準,是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滿六十分及格。但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也請讀者比對考試科目部份,就可知道台灣地區能通過考試的考生,絕非泛泛之輩。依常理推斷,任何人若要能夠把法律、工程、語文、基礎科學共10項專業科目(專利法規、行政程式法、行政訴訟法、專利審查基準、專利申請實務、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化學、專業語文、自選工程科目,共10科)都達到60分的平均水準,如果沒有十八般武藝,是不太可能辦得到的,除非是奇才或是神蹟了(請參見表一:錄取率),小小的台灣第三次因此又由筆者評為及格標準最難。
不同意筆者觀察者,歡迎考慮報考下一屆(2012年)台灣專利師考試(2011年報名日期5月20日~5月31日止,日期已過),便可自行驗證。
考試資格(台灣最寬)
四地所要求的考生背景,都共通指向具有工程背景的候選人,但必須具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台灣除了理工背景的考生符合資格外,還廣開善門容許設計、法律、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是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者,也都能參加考試。
巡禮過了前面科目、錄取率、及格標準等項目後,台灣榮獲了三項之最(科目最多、錄取率最低、及格標準最難),又多了這項資格最寬。令人不禁要問,相應前面"三最"打造出天下最難考的國考,又出現弔軌的"資格最寬",讓人滿腔迷惑。
筆者不禁想著:「這種寬容大度接納任何背景參加的資格要求,堪稱世上最包容開放的考試了。但是,若是以包容開放,直接讚譽台灣的專利師考試,可能會讓讀者感覺這種稱讚似乎是明褒暗貶。因為,在這世界資格最開放的專利代理人考試的背後,有著科目、錄取率、及格標準等三項世間難考之最。」
依常理推斷,就算開放全天下任何背景的人都能參加考試,只要那三項難考之最仍舊存在,就會持續產生難解的矛盾。就是,有志於專利代理人工作的報考者,並不會因為有機會報考,便能通過考試,大多數人還是只能在錄取門外徘徊,徒呼負負而已。那麼,資格要求最寬只會令人聯想「於事無補、口惠而實不至」,根本是多此一舉。
虎媽無犬子?
說實在,筆者不曾接觸專利師考試議題之前,從來不認為MIT(made in Taiwan, 台灣製造)必定是最優秀與最嚴格的品質保證。經過這個專題研究,確認台灣專利師考試制度,應當比中國虎媽(Chinese tiger mothers)的教育方式更強勢嚴格,中國考試再難也得甘拜下風。歐美的專利師代理人考試制度,相較東方的台灣地區跟中國,真的是寬鬆太多了。
照常理,通過這麼困難考試的台灣專利師,相較其他地區的專利代理人,應當是更優秀,也該有更廣的工作機會與天空,得以大展長才。所以業界的反應,應該有助釐清制度運作與實務需求,是否已合理配合與市場供需均衡也圓滿達成。
業界回響
產官學界對專利師考試最有迫切需求的,應屬業界專利業者。專利代理人的專業水準、背景及執業人數,密切關係著業界研發、專利申請,進而順利達成商品生產等實務需求目標。礙於時間有限,筆者在以下列出一位台灣專利業者(北美智權總經理許鍾光先生)的訪談意見,藉以檢視台灣專利代理人考試制度所具有的四項之最,所產生出的台灣專利師業界,是否符合虎媽無犬子的東方教育目的。
文中簡短的業界訪談,只代表許先生個人看法,業界諸多先進,可能會有不同立場、角度與方向的正反意見剖析,也歡迎多方提供意見並給予回響,智權報也會持中立態度,持平地將蒐集的意見彙整,並擇期刊出。
表三: 專利師考試業者訪談
訪談題目 |
業者回答 |
您認為目前專利師應試科目是否妥切? |
不妥當 |
您是否贊成此次台灣智慧財產局建議的專利師考試科目修正方向? |
贊成 |
您覺得目前的專利師應試資格已盡可能放寬限制,您覺得這個應試資格限制是否剛好?還是太寬或應再限制為理工背景? |
太寬,應當以理工科背景為準,或是效法美國以曾經修過的課程是否有理工背景者來判定是否可考專利師。 |
您認為專利工程師與專利師有什麼差別? |
前者是泛指一般沒通過專利師考試認證,並從事專利說明書撰寫及申請工作的專業人員,後者是指通過專利師考試認證的人員。 |
您認為目前專利界的人才供需是否平衡? |
極不平衡 |
您是否可以開業事務所的經驗,提供考上專利師未來發展方向的建議?是否一定要成立事務所?還是在事務所任職也可以有很好的發展? |
開業事務所跟考專利師後從事專利師工作是兩回事,政府應該放寬經營事務所的限制,不一定要具有專利師資格者才能經營事務所。有專利師資格者也不一定要經營事務所。這樣可將市場上,考到執照者不執業,卻將牌照出借賺取借牌費的歪風消除。 |
台灣專利師制度現況 |
台灣跟日本類似,採專利師人數限量,保障現有市場上具有資格的人,避免競爭,只考量少數人(已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者)的利益。專利師人數不限量的地區,如美國則是以資格、經驗與知識為主,所以通過考試率達6~7成,考題多以選擇題,一旦通過的人,是否能繼續生存就由市場機制篩選,真有能力及經驗者,自然就會勝出。這種考選方式,是以大多數人的利益考量為主。 |
對TIPO舉辦的「專利師認證」考試看法 |
目前TIPO舉辦的「專利師認證」考試,其實並無必要,因為即使通過這項考試,既不能有專利師資格可以執業,又不為業界所認可(因為不相信),只是證明TIPO有進行專利教育輔導而已,並無實益。 |
四區之最的憂患?
姑且不宣稱為世界之最,因為筆者並未將世上所有地區類似的考試制度都蒐集比對,但就這四區之中,台灣時膺選四項之最,浮現幾項隱憂。1.持續低迷的錄取率,已令很多報考人卻步不前,再加上中國專利代理人考試大開方便,准許台灣地區民眾報考,雖說中國的國考堪稱第二難考,但在同文同種以及中國市場廣大遼闊的雙重誘因,勢必成為強吸人才的黑洞,令台灣專利代理人才外流。此外,2.外商企業在台公告發明專利的件數逐年下降,見表四(智慧局99年報專利統計,93年~99年本國人與外國人公告發證件數統計表)。除了2004年7月1日是新修正專利法生效日,隔年專利申請量躍增近8, 400件,以及去年較前年稍稍多了1,000件左右外,2007年之後就驟降近五千件。
表四: 93年~99年外國人公告發發明證件數統計表
年度 |
發明 |
2004 |
3,104 |
2005 |
11,502 |
2006 |
11,797 |
2007 |
11,640 |
2008 |
6,503 |
2009 |
6,693 |
2010 |
7,922 |
外國人在台灣市場申請發明專利持續低迷,又加上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數不能提升,無異是雪上加霜。外商以及外國發明人是否有可能跳過台灣市場,免除台灣市場小、代辦人才不足、或其他官方程序問題,轉而直接申請更廣大的中國市場?這點似乎已不是隱憂,而是漸漸浮上檯面的現實了。
結語
再重新快速瀏覽表一,看著三個區域(美、歐、中三國)考試的主管單位,分別是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EPO(歐洲專利局)、SIPO(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獨獨台灣是由考選部主掌,而不是TIPO(智慧財產局)。四項之最,看似卓爾不群,台灣的專利代理人考試制度,在這篇報導研究中,出盡了鋒頭,處處拔得頭籌,這絕非筆者所願,也不是個人意見陳述,這些論述是比對資料之後的結果。筆者非常期待眾多讀者能提供寶貴意見,共同找出台灣的制度,之所以踽踽獨行、不同眾的客觀原因。
傳統東方教育中常強調「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養不嚴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等嚴格把關方能出人才的思維,施行於專利代理人考選制度,是否適用?相較之下,歐美專利代理人考試的高錄取率, 是否造成人浮於事、人才浮濫?
藉由本文的粗淺探討,點出東方制度過嚴或相對西方則太鬆等問題,都須更多面向的探討與印證。東方制度,尤其是台灣的極嚴門檻,不但使人才出路受阻,相應業界求才孔急,每年只許少數人通過考試,不啻杯水車薪緩不濟急等,諸多疑點都有待後續探討,與讀者不吝提供高見,以釐清解決之道。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多面向思考,並且由正反面尋求合理、有效、公平以及均衡的措施及政策,都有助於制度改善。姑且不論優劣,極難與極易制度,都有必要相互檢視,方可望執兩用中互臻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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