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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品牌爭奪大戰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5.12.02

小米金融被侵權,索賠百萬合理嗎?

「小米」與「小米e貸」,「合拍」與「合拍在綫」,到底啥關係?

其實,這兩對品牌組合中的每個品牌之間,均無直接隸屬或關聯關係,反而有品牌侵權關係。

在「小米」與「小米e貸」之間,因爲小米公司認爲,「小米e貸」涉嫌侵犯「小米」的商標權,小米公司將「小米e貸」網站經營者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00萬(人民幣,下同)。


小米e貸官網首頁


小米金融官網首頁

而在「合拍」與「合拍在綫」之間,因爲「合拍」商標的持有者昆明百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昆明百和公司) 認爲,「合拍在綫」涉嫌侵犯「合拍」的商標權,昆明百和公司將「合拍在綫」網站經營者深圳市合拍在綫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合拍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000萬。

雖然,這兩起商標侵權糾紛案件一個在北京立案,一個在深圳立案;一個索賠百萬,一個索賠千萬,但是,這兩起案件都發生在如火如荼的互聯網金融領域,表明互聯網金融領域或將迎來商標侵權或品牌撞衫的「爆發期」。

「傍品牌」:品牌惡疾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

在「小米」與「小米e貸」商標糾紛一案中,小米公司訴稱,其於2013年在第36類商品和服務上獲准註冊了「小米」、「MI」、「XIAO MI」三個商標,核定服務項目包括保險、金融服務、金融評估、銀行、融資租賃等。同時,小米公司也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推出了個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 — 「小米金融」爲互聯網用戶提供小米貸款、活期寶、基金寶等金融服務。

小米公司發現,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開辦運營的「小米e貸」(域名爲www.xiaomydai.com)網站中所有網頁的顯著位置,未經許可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標進行宣傳,將「小米」作爲其服務名稱加以使用。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新浪微博(weibo.com/xiaomydai)中也同樣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標進行宣傳。


小米e貸微信首頁

顯然,「小米」與「小米e貸」,或者說,小米公司與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之間,其實就是典型的「傍品牌」關係。

所謂「傍品牌」,其實就是「品牌借勢」或「品牌山寨」,就是將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或商標註冊爲商標或企業字號。

常見手法有三種,其一,「跨類註冊」,將他人品牌或商標在其他商品類別直接註冊爲商標,比如大衆所熟知的「微信」,申請主體除去騰訊外,還涉及數十家公司和個人,商品類別涉及「糖、水果、飲料、服裝、紙盒」等諸多領域;其二,「品牌混淆」,主要形式爲「品牌 XX」,在他人品牌或商標基礎上,加特定詞匯或特定用途,比如本案中的小米e貸,讓很多人誤以爲是小米旗下的金融類服務;其三,「品牌撞衫」,主要形式爲「XX 行業品牌詞」,此類做法並不一定涉及商標侵權,比如天涯微博、西陸微博,但是,有時候也容易讓人産生誤認或誤解,比如自從「陸金所」走紅後,「XX 金所」似乎成了P2P網站標配,一下子湧現出大量類似「融金所」、「聯金所」這樣的「X金所」系業務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28日提交的「小米e貸」商標註冊申請目前處於「等待駁回複審」階段。由此可見,雖然明顯有傍品牌嫌疑,但是,「小米e貸」網站經營者北京華忠科技有限公司並未放棄另行將其申請註冊爲商標的「幻想」或努力。

搶品牌」:大魚吃小魚式」品牌爭奪更殘酷

在「合拍」與「合拍在綫」商標糾紛一案中,昆明百和公司訴稱,其於2011年在第36類商品和服務獲准註冊了「合拍」、「HEPAI」兩個商標,核定服務項目包括金融諮詢、藝術品估價、古玩物估價、珠寶估價、不動産估價、經紀、擔保、擔保、募集慈善基金、信托、典當等。

昆明百和公司發現,深圳合拍公司成立於2013年5月6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務等。合拍公司通過其官網合拍在綫網 (www. he-pai.cn)、「合拍在綫」APP以及「合拍在綫」微信公衆號等對外經營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以「合拍」、「Hepai」作爲向消費者指示服務來源的主要標識 (以下簡稱主要標識)。合拍公司在不僅上述平臺中以「合拍」自稱,還在互聯網金融服務項目中使用「合拍E貸」、「合拍K貸」等字樣,甚至對外使用「安全理財,只因合拍」作爲廣告語。

顯然,「合拍」與「合拍在綫」,或者說,昆明百和公司與深圳合拍公司,屬於典型的「商標爭奪戰」。

圍繞「合拍」商標的申請註冊和異議,雙方有多次交手,僅以36類爲例,深圳合拍公司自2012年起,共計提交了「合拍」、「合拍在綫」、「合拍在綫 HEPAI ONLINE」等7件商標申請,其中,5件處於「商標註冊申請等待駁回複審」狀態,2件屬於「部分駁回」僅獲得部分註冊核准,核准範圍爲保險類。

而造成深圳合拍公司提交的商標註冊部分駁回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昆明百和公司早在2010年起,就已提前在第36類提交了多件「合拍」、「HEPAI」等商標申請,部分已獲得核准註冊。

簡單說,昆明百和公司持有的「合拍」商標註冊在先,而深圳合拍公司則是使用在後,大概在2013年才開始使用「合拍在綫」。

而在商標爭奪戰中,常用的手法也有三種:

其一,「提起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申請」,根據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爲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比如,在「合拍」商標爭奪戰中,深圳合拍公司對昆明百和公司已獲得核准註冊的「合拍」、「HEPAI」均發起了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申請。

其二,「公司更名增加商標申請合理性」,比如,爲了爭奪「合拍」商標,2014年7月1日,深圳合拍公司將公司名稱從「深圳市合拍在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變更爲「深圳市合拍在綫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再比如,擬掛牌新三板的虎嗅 (原名」北京雲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經在2014年8月設立一家子公司從未實際開展業務的「北京虎嗅科技有限公司」,其目的就是爲了申請商標註冊及避免「虎嗅」名稱被其他第三方註冊。

其三,「利用訴訟規則拖延時間」,比如在「合拍」商標爭奪戰中,原定11月 3日開庭的商標侵權糾紛,被告趕在開庭前,合理利用訴訟規則,提起管轄權異議,這種「拖延戰術」,一方面,是爲了給其提出商標無效申請爭取時間,希望在法庭正式審理時,將對方已核准商標實現撤銷,進而達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過「拖延戰術」增加商標持有者的成本,迫使商標持有者妥協甚至放棄。

值得關注的是,不論是小米公司索賠100萬,還是昆明百和公司索賠1000萬,索賠金額都不小,尤其後者。根據涉嫌商標侵權網站吸納的資金爲基數測算違法所得,並進而計算索賠金額,一旦被法院採納,勢必將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商標侵權案的賠償認定産生巨大的影響。

事實上,伴隨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正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越來越多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可能會被市場淘汰,但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品牌爭奪大戰才剛剛揭幕。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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